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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自然人身份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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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自然人身份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docx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自然人身份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成市监规(2023)6号)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众多、身份信息实名认证难等问题,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市场主体登记身份信息管理I:作的公告,制定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自然人身份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自然人身份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0日附件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自然人身份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笆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市场主体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的公告,制定本规范。一、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身份信息管理对象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及其分支机构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事项时,需要身份信息管理的自然人(见附件1)。二、身份信息管理方法(一)线上实名认证。1 .选择“天府通办”“天府蓉易办”线上实名认证的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应当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在线办理登记注册业务。2 .选择“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线上实名认证的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应当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前,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并提供本人证件类型、姓名、证件号码、实名认证手机号码以及面部图像等信息,完成实名认证。(二)线下身份信息核验。3 .现场身份信息核验。选择现场身份信息核验的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政务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填写身份信息核验承诺书(见附件2),由两位登记人员对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双人核验。4 .公证身份信息核验。选择公证身份信息核验的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应提交公证机构出具的该自然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为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公证文件(见附件3)。(三)特殊情形下的身份信息核验。5 .远程视频身份信息核验。身份信息管理对象既无法通过线上实名认证,又无法进行线下身份信息核验的,申请人可以按照“远程视频身份信息核验须知”(见附件4)的要求,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交视频材料,完成远程视频核验。(1)录制本人视频,以光盘、U盘等介质形式,由申请人提交至登记机关,登记人员对视频材料内容进行身份信息核验。视频材料及介质由登记机关放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2)与登记人员进行在线视频通话,登记人员在视频通话中对身份信息管理对象进行在线身份信息核验并录制通话视频。通话视频由登记机关单独保存备查。6 .委托身份信息认证核验。(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采用全事项委托方式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的,由被委托方完成线上或线下身份信息认证核验。(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委托村委会为本村成员进行集体身份信息认证核验的,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委会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村委会指派经办人完成线上或线下身份信息认证核验。三、优化服务方式登记机关及工作人员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提供便民服务。(一)主动服务。对于因流程不熟,系统及APP操作困难的身份信息管理对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主动服务意识,帮助、指导其完成人脸识别等实名认证操作。(二)上门服务。对无法通过线上实名认证且无法进行线下身份信息核验的,申请人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期间或者其它合适时间主动向登记机关预约上门服务。登记机关可采取窗口前移方式,为身份信息管理对象提供现场身份信息集中核验。四、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区(市)县登记机关要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对能够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线上完成实名认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强制要求其到场身份信息核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的,不得强制要求现场身份信息核验或签字。(二)各区(市)县登记机关要通过部门官网、公众号、现场宣传等多渠道,利用短视频、展示架、风险告知手册等形式,加强文件解读和风险告知工作,明确告知申请人身份信息认证核验是保障经营者自身合法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引导申请人配合做好身份信息认证核验。(三)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配合开展身份信息认证核验工作。(四)各区(市)县登记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和协调沟通,认真梳理排查身份信息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上级部门汇报。本规范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和便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登记管理的通知(成市监办(2021)451号)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秦立,电话:028-85394432;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田鑫,电话:028-61883548。附件:L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身份信息管理范围2 .现场身份信息核验承诺书3 .公证身份信息核验(参考模板)4 .远程视频身份信息核验须知5 .授权委托书6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集体身份信息认证核验授权委托书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身份信息管理范围主体类型业务类别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农民专业设立登记全体设立人及委派代表、财务负责人和登记联络员、委托代理人合作社(联合社)变更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变更出资总额法定代表人、出资额发生变动成员及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新任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章程备案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新增成员法定代表人、新增成员及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成员自愿退社备案法定代表人、退社成员及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因成员被除名办理备案的,由法定代表人进行实名验证,被除名人员无需进行实名验证。更换登记联络员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登记联络员、委托代理人歇业备案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增加、减少、遗失补领、换发证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及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简易注销登记法定代表人、全体出资成员及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隶属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登记联络员、委托代理人变更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隶属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变更负责人、登记联隶属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新任负责人、登记联络员、财务负责人、委托络员、财务负责人代理人歇业备案隶属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增加、减少、遗失补领、换发证照隶属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注销登记(含简易注销)隶属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附件2现场身份信息核验承诺书本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我于年月日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办理事项,签署以下声明:抄录提示:本人提交的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材料中签字均是本人亲笔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抄录原文:特此声明核实人:见证人:承诺人:年月日附件3公证身份信息核验(参考模板)公证书应具备以下内容:1 .时间、地点。2 .公证事项:身份信息真实性核验。3 .公证结果:如经现场公证人员确认:X年X月X日,XXX(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居住地为XXX,为XXX农民专业合作社的XXX,在现场签署了XXX农民专业合作社的XXX登记材料,为其本人亲笔签字,为其真实意思表达。公证机关盖章。附件4远程视频身份信息核验须知远程视频身份核验申请人拟通过录制本人确认视频或在线视频方式进行身份信息验证的,视频材料应按以下要求:(1)视频中申请人需保持脸部无遮挡。(2)视频中申请人需清晰展示身份证正反面及有效信息。(3)视频中申请人需上半身手持身份证正对镜头,视频录制期间不能中断,口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地址、该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及申请人与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并表述本人对于办理此事项的个人真实意思表示。例: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居住地为XXX,为XXX农民专业合作社的XXX,我于X年X月X日,申请办理XXX农民专业合作社XXX业务,以上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并对视频真实性负责。(4)登记人员在审查登记材料时发现人像信息存在明显的面部特征不清晰、疑似通过技术手段处理合成等情况的,可要求相关人员重新进行身份信息核验。附件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委托事项及权限:1 .授权被委托人代为参加XXX(经营主体名称)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行使表决权,并代替本人在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决议上签署意见。2 .授权被委托人代替本人在涉及经营主体登记的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3 .授权被委托人代替本人对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时进行身份信息认证核验。4.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联系电话(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被委托人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以上授权事项本人全权认可,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年月日附件6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集体身份信息认证核验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经XXX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X年X月X日决议,委托XXX村委会为本村成员进行身份信息认证核验,由村委会指派经办人完成线上或线下身份信息认证核验。授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上授权委托事项经三方认可,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或组织承担。村委会指派经办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村民委员会盖章:村委会指定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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