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实施细则[全].docx
公司薪酬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第二条管理原则(1)价值贡献原则通过标准化的岗位评价,客观衡量每个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建立薪等系统,作为薪酬分配的依据。(2)业绩导向原则员工的薪酬分配不仅与个人的绩效表现挂钩,同时与部门和公司的整体业绩挂钩。(3)责任导向原则除了业绩因素,员工的薪酬分配以其所承担的责任大小为基本依据。(4)内部公平原则公司薪酬遵循价值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反映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对员工收入的决定作用;同时,在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5)市场导向原则公司以劳动力市场的一般薪酬状况为基准,保持薪酬在本行业与本地区具有恰当的竞争力,既不过分强调高收入、高待遇,也不过分控制人力成本。第三条制定原则(1)以岗位定薪:薪酬与岗位评价形成的职等系统相结合。(2)以业绩付薪: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3)以能力调薪:根据员工能力评价(任职资格等级评价)进行薪酬调整。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N公司除班子成员外的所有员工。如无特殊说明,员工的薪酬、工资等均为税前。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薪酬模式N公司员工的基本薪酬模式为岗位绩效薪酬制:员工薪酬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年奖+福利年奖=年终奖÷特别奖励特别奖励分为两种:先进生产者奖和总经理特别奖福利包括:物价补贴、福利补贴、儿保费、过节费、书报费、防暑降温费、交通补贴、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退休计划等。第六条岗位绩效薪酬各序列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比例岗位绩效薪酬总额参照N公司岗等薪级表(薪酬标准)【附表一】确定(其中薪级01-09适用于短期工:非一步到位取消差异,目标是先进入体系,并在1-2年内实现并轨,全部进入薪级IO-19)o对于不同子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薪酬需要乘以各地市对应的地区差系数。第七条年功工资按现行规定执行。第八条年奖年奖包括年终奖与特别奖励,特别奖励又分为优秀员工(先进生产者)奖和总经理特别奖。年奖总额的确定时间在年度末,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的经营状况和工资总额,扣除后已发薪酬总量后,提出年奖总额方案,经党委会审核后报集团审批。第九条福利员工福利按公司现行标准发放。第三章薪酬操作细则第十条薪酬标准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系统规划,综合考虑岗位价值评估结果及任职能力水平,形成公司16岗等、19薪级的薪酬标准表。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确定各岗位对应岗等,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等,共16岗等。根同壬职资格体系,确定对应薪级,每一岗等对应19薪级。第十一条工资系数根据内外部薪酬参考数据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状况,调整工资系数,2008年工资系数测算为1.00,适用于N公司所有在岗员工。第十二条地区差系数参照集团主业在当地实行的地区差系数,结合各子公司人均产值、利润贡献度等状况,制定各子公司地区差系数,2009年公司各地地区差系数第十三条岗位工资员工岗位工资,按月发放,根据员工在公司所处的岗位等级,岗位工资分别占岗位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员工的标准岗位绩效薪酬根据该员工对应的薪酬标准确定。岗位工资=薪酬标准中对应的岗位绩效薪酬总额X岗位工资所占比例第十四条绩效工资员工的绩效工资根据月度/季度考核结果,在下季度各月发放。员工标准绩效工资=薪酬标准中对应的岗位绩效薪酬总额X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员工实发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X个人分配系数部门绩效工资总额=(W本部门员工标准绩效工资)X部门考核系数个人分配系数二(员工标准绩效工资X员工考核系数)/2(员工标准绩效工资X员工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员工考核系数详见N公司部门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年终奖员工年终奖二员工年终奖系数X年终奖基数X员工年度考核系数员工年终奖系数=员工全年标准绩效工资总额/12/1000年终奖基数=年终奖总额/(E员工年终奖系数)新进公司员工按试用期考核合格转正后按月计发年终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终奖减半发放:全年未出勤在三个月(含)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全额工资待遇的假期而未出勤的除外;事假一个月以上;旷工半天以上者;受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及其以上者;脱产学习领取奖学金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终奖不予发放: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其以上者;全年未出勤在六个月(含)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全额工资待遇的假期而未出勤的除外;事假两个月以上;旷工两天以上者。第十六条特别奖励优秀员工(先进生产者)奖:每年度末,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优秀员工的评选,评选比例为公司在职员工总数的10%,各部门申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党委会审批计发;原则上,优秀员工必须是年度考核成绩为A者。总经理特别奖:对为公司作出特别贡献的部门或员工,由总经理进行提名,党委会审批通过后发放。第十七条薪酬的发放时间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资,由人力资源部在每月15日前将税前工资表发至财务部,由财务部于每月20日前发放,如发薪日为公休日则最近的工作日为发薪日。第十八条员工事假、病假日扣除工资的计算办法具体参见N公司员工假期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旷工扣除工资的计算方法旷工半天的员工工资按月岗位工资的3/4发给,绩效考核不得评Ao旷工1天的员工工资按月岗位工资的1/2发给,绩效考核不得评B及以上。旷工1天以上的员工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半天内无故迟到或早退达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第二十条加班工资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每月加班时数不超过36小时。加班工资的发放按集团、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培训、进修、学习(含休息日和节日假)期工资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参加岗位培训(进修)期间的待遇:学习时间在三个月(含)以内,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照发,绩效工资按1.0系数计发,误餐费从学习的次月起停发。学习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以内,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照发,误餐、绩效工资从学习的次月起停发,改发奖学金,具体发放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经批准参加脱产学习,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参加岗位培训(进修)期间在一学年以上的待遇:从次月起,全脱产员工年功工资、绩效工资、误餐费停发,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照发,并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待遇。从次月起,半脱产员工年功工资、绩效工资、误餐费减半发给,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照发,不享受奖学金待遇。寒暑假期间员工回本单位上班的在学人员,可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误餐费.各种津贴、补贴。奖学金不再发放。第二十二条试用期工资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该岗位所处岗等的最低薪级计发;员工转正后,按其所处的任职资格等级确定转正薪酬。第二十三条三退人员工资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D者实行退出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退出原单位待岗培训、退出工作岗位退养退休的三级退出制度。对于退出岗位安排临时性工作的,按原岗位所处薪等的最低薪级确定岗位工资,停止绩效工资(月奖、季奖、年奖)并本年度内不得评优评先;对于退出原单位待岗培训的,按原岗位所处薪等的最低薪级的80%确定岗位工资,停止绩效工资(月奖、季奖、年奖)并本年度内不得评优评先;对于退出工作岗位退养退休的,按XX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第二十四条工资停发劳教、逮捕、管制、拘役、监外执行、判处有期徒刑、开除、除名、辞退人员所有薪酬均停发。拘留、取保候审、判外缓刑、留用察看员工薪酬停发后,可按其岗位工资75%发放生活费,若上述员工回单位上班,减发后的生活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直接扣除部分以下每月从员工工资中的直接扣除部分,由财务部代扣代缴: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依法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员工当月因病、事假或其他假期产生的工资扣减;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党纪政纪产生的处罚;员工应当向公司支付的违约金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赔偿金。第二十六条薪酬调整轮岗调整出于人才培养目的,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岗位轮换,员工薪酬标准按新岗位薪级中,与该员工原薪酬标准最接近的上限薪级确定。若该员工原薪酬标准高于新岗位所在薪级中最高薪级,按最高薪级确定;若该员工原薪酬标准低于岗位调整后所在薪级中最低薪级,按最低薪级确定。岗位变动次月按新岗位执行。岗位.职务调整岗位、职务调整指按照管理权限,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措施。方式有:停职(即暂时停止履行职务);调整(即调离现工作岗位);免职(即免去担任的职务)。以上方式发生下月起至新岗位、职务聘用,停止绩效工资(月奖、季奖、年奖)并本年度内不得评优评先。任职资格等级调整公司每二年度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进行一次评价调整,根据组织结构变化、员工引进与退出等因素,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任职资格等级局部微调(每年的年度考核等级,员工考核成绩达到(A)的员工,任职资格等级可以直接上调一星,员工考核成绩为(D)的员工,任职资格等级直接下调一星,连续两年考核成绩达到(B)的任职资格等级可以直接上调一星,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C)的,任职资格等级直接下调一星)。二年累计上调基准比例为总人数10%-20%的优秀员工,二年累计下调基准比例为总人数5%的不适岗员工,具体比例根据当年评价结果进行适度调整。当员工任职资格等级发生变化时,员工的薪酬标准也相应调整。薪酬普调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薪酬总量、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和外部薪酬数据变化,每二个年度对公司的整体薪酬水平进行评估,报公司审批决定是否薪酬普调,薪酬普调是通过工资系数和地区差系数的调整而实现的。特别调整当员工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或失误,可由所在部门申报经公司审批,可在一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特别调薪,亦可视情况进行一次性奖惩,包括向上和向下调薪,调薪范围原则上仅限于该员工所在薪级范畴。特别调整当月发生,当月调整并生效,特别调整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薪酬复核员工对薪酬产生疑义时,有权申请工资复核,具体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八条修订与解释权本办法的修订和修改权属于N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二十九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生效。既往薪酬制度中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