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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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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招标文件.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2023年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磋商文件目录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K-20230504-01项目名称: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0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5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具体见磋商文件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s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投标供应商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潜在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具体如下: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备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O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口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口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重)2项目编号ZJZK-20230504-0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150万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7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动不接受口接受12踏勘现场劭不组织口组织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劭不允许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投标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1投标样品劭不需要口需要22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3不需要需要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2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具体说明。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3年6月20日上午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26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27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8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系统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31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2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时间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3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注意事项1 .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 .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2023年,瓯海区农药废弃包装物采取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的方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采购金额根据实际结算吨数计算,回收数量具体以实际结算吨数为准,报价不得高于去年中标价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后果及相关风险。一、采购内容1、回收。由中标单位委托瓯海城区农资经销点统一向农户回收,分类打包储存。(1)回收点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做好农资进销货台帐、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台帐。(2)回收点不回收非农药瓶、袋,只回收本店销售、并在瓯海区内使用的农药废弃包装物,不回收投机性外源性的农药废弃包装物。(3)回收点必须对回收的包装物及时按种类、规格进行分类,按标准装袋保存,并避免露天堆放,不影响周边环境,分类归集标准为:(a)农药塑料瓶(原瓶、原盖、需拧紧):300亳升(含300亳升,包括针剂)以下,300只/袋;301毫升以上,150只/袋:装袋后扎紧袋口。大的塑料壶、桶按10只/袋,装袋后扎紧袋口。(b)农药玻璃瓶按农药塑料瓶同样规格分别单独装袋后扎紧袋口。(C)农药袋,50只一捆,1000只/袋,装袋后扎紧袋口。(d)过磅称重,对装袋后扎紧袋口的废弃包装物,都必须称重过磅,并将回收点名称、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的规格、数量重量标明于回收袋上。(4)回收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政策,对农药废弃包装物按统一标准回收,对未按分类规格支付回收费用,不予认可。(5)回收点应自觉接受区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镇的检查监督,并承担违规回收责任。(6)中标人按需统一制作、购置必要的回收设备,无偿配备到各回收点。(7)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标准具体为:农药废弃包装瓶300亳升(含)以下0.2元/只,301毫升以上0.4元/只;农药废弃包装袋:0.2元/只。按照有偿回收、存放的原则,回收工时费、保管费按回收价总额的25%计提,回收点的回收成本、工时费、保管费由中标人在交接时支付给各回收点(相关费用具体由中标人与回收点自行协定)。2、具有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归集运输服务的车辆,同时车辆要求封闭箱式,配备有运输农药废弃包装物必备的桶、袋:具有在瓯海城区附近、远离居民区、交通方便、专门存放农药废弃包装物的仓储设施(500平方米以上),安全防护措施健全;具有专兼职从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归集的服务人员(5人以上)。中标单位公司注册地未在瓯海区的,必须在中标后30天内在瓯海区成立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3、归集环节。归集运输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到全区各回收点收集农药废弃包装物。对收到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要当场进行清点核算,填写农药废弃包装物归集交接联单,并经交接双方核实、签字。归集交接联单一式四份,一份交回收点。1)归集和运输服务详细作业要求:归集单位对区境内各镇街、村庄内指定回收点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统一归集和数量清点,服务期内要求每月到各回收点归集运输不少于1次(采购人可以根据农药使用淡旺季情况进行次数增加,归集单位须无条件答应执行),并根据各回收点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数量情况,及时归集运输;归集时填写交接单堆放至中标单位仓库,并进行仓储保管,避免发生农药废弃包装物的二次污染事故;中标单位在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向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农药废弃包装物运输处置手续,将归集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运输至有处置资质处理中心,中标单位要及时主动与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做好衔接,每次归集后制作回收进度报表报送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备案。2)中标单位归集和运输过程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包含但不限于):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4、保管环节。归集单位对各回收点统一归集的农药废弃包装物,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运输、集中贮存、压缩打包、安全保管。归集单位的仓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出入库、安全防护工作制度。仓库由归集单位按照环保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自行落实;5、贮存要求:(1)设置专门场所贮存危险废物。(2)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和包装袋应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志上要标明危险废物类别和代码。(3)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应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功能。(4)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应封闭、有围堰、导流沟及应急池,防止危险废物中废液泄漏到环境当中。(5)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应有气体导出口。(6)贮存场所要建立出入库台帐。6、处置环节。在农药废弃包装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下,会同财政、环保等部门及处置单位运输包装物,填写转移处置单,详细记录瓯海区城农药废弃包装物出库交接表,统一处理。7、违约条款:供应商应按时提供约定工作成果,按时向购买方汇报工作进展,并负责解答与工作成果有关的问题。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了解的有关信息负有商业保密责任,不得泄漏因咨询工作而了解到的商业机密。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三、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2、服务费按季支付,采购人于下季度的第一个月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税务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前季度的服务费。服务费结算时首先抵扣预付款,预付款扣完后再另行支付。3、最后一季度的服务费于项目全部完成后结清。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款,直接在服务费中扣除。(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如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预付款可能会延缓支付或不予支付,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垫资风险。四、计量:危险废物重量到场过磅,以经计量认证的过磅设备的过磅数据为准。五、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收运处服务费用、外包装、税费等相关费用。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9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采购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预算为150000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在服务期内,因项目实施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导致自身及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中充分考虑风险。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可自行到采购人实地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9、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0、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投标供应商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折扣。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 磋商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1.2、 竞争性磋商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1.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3.3、 本项目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对其不利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其他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投标函(附件四)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5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七,如有则提供)12投入人员安排(附件八)14偏离表(附件九)15整体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18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3、采购内容填写说明3.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磋商响应文件。4、报价4.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4.2、 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代理费(磋商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4.3、 供应商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其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保证金无7、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7.1、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1、 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8.3、 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5、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9.1、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 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3、 >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0、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0.1、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O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审1、开标1.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 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开启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评审2.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候选供应商,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2、 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D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 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采购做废标处理。2.4、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D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5)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6)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7)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8)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2.5、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2)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3)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2.6、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 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8、 评标时如遇到磋商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2.9、 磋商小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 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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