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模板.docx

    • 资源ID:52171       资源大小:20.60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模板.docx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xxxx大学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及适用第三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除开除学籍处分外,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期为6个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期为12个月,处分期满后,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启动解除处分程序。毕业班学生在毕业时未能解除留校察看的,按结业处理。待察看期满后,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地方签署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能按期解除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否则做永久结业处理。第四条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到期后,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留校察看期间有立功表现或突出先进事迹者,可提前解除察看期;留校察看期间无违纪行为的,期满后按程序解除;留校察看期间再次违纪的,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六条学生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分:(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的;(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协助学校弄清事实真相、认错态度较好的;(三)其他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第七条学生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分:(一)故意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妨碍有关部门调查的;(二)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的;(三)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违纪行为的;(四)对事件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的;(五)伙同校外人员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六)违纪群体中的组织、策划者;(七)其他应当从重处分的情形。第八条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再享有校、院各级各类奖学金及校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资格。第九条对学生的处分及解除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应于10日内离校,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第三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舌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尚不足达到第十条规定的,可以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一)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二)违反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的;(三)违反学校规定,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四)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五)损害学校声誉的;(六)严重违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经教育不改的。第十二条学生在境外违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的,视其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参照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施行。第十三条考试中出现违纪、作弊行为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一)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 .携带禁止物品进入考场或物品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2 .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影响其他考场秩序行为的;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信号结束之后继续答题的;4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5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6 .其他与上述行为程度相当的违纪行为。(二)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1.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2 .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3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4其他与上述行为程度相当的违纪行为。(三)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3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4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5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6 .其他与上述行为程度相当的违纪行为。第十四条学生在一学期内旷课学时(按教学计划规定的集体活动、军训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每周按5天计,每天按5学时计,其他按实际上课学时计)累计达到以下学时数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一)旷课累计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给予警告处分后仍不思悔改,继续旷课累计达10-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后,继续旷课累计达10-2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给予记过处分后,继续旷课累计达10-2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二)连续旷课达20-3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达30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四章处分权限和程序第十五条事件调查及处分程序(一)事件调查分工1 .学生涉及考风考纪、旷课等方面的违纪行为,本专科生以教务处为主进行调查,研究生以研究生部为主进行调查;2 .学生涉及学校治安、安全方面的违纪行为,以安全工作处为主进行调查;3 .学生涉及学术不端方面的违纪行为,由科学技术研究院依据xx×x大学学术不端处理办法进行调查;4 .学生有1、2、3项之外的其他违纪行为且未涉及其他学院(部)学生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部)为主进行调查;5 .学生有1、2、3项之外的其他违纪行为且涉及两个及以上学院学生的,由学生处负责调查。(二)事件调查及违纪处分审批程序1 .学生违纪后,相关职能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部)应当迅速展开调查,调查工作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完成。职能部门负责调查的,应当及时将事件调查结果向学生所在学院(部)通报。2 .调查终结后,相关职能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部)应当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填写xx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呈报表,由学生所在学院(部)送达违纪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有异议的,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相关职能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部)听取学生陈述和申辩后应认真复核,必要时重新作出处理意见。3 .对于违纪学生的处理,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部)决定,报学生处审核。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如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条款明确、无需会议研究的,直接由学生处审核决定。对于情况复杂或处理意见有异议、需会议研究决定的,由调查部门提交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由学生处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或者由校长授权的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应当事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并向校长办公会通报情况。4 .学生违纪处分文件由学生处统稿,学校办公室以学校名义统一行文下发。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学生的基本信息;(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必要内容。第十七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并由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公告30天)方式送达。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模板.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