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150万吨围岩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跳措施50五、环境酬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5六、结论77附表78附件附件L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附件3:红线图附件4:建设单位声明附件5: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6:连云港市企业环保信用承诺表附件7:关于对连云港金红矿业有限公司毛北金红石60万t/a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8:连云港金红矿业有限公司毛北金红石矿60万t/a采选工程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咨询意见附加9:关于毛北金红石矿60万Va采选工程(不含2#尾矿坑)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附件10:连云港金红矿业有限公司毛北金红石矿60万t/a采选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H: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烘干热砂增设除尘设施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附件12:大气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厂区50Om范围用地现状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5:项目所在地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与连云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对位置图附图7: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8:项目负责人现场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处理150万吨围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08-320722-89-02-36043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连云港市东海县(区)安峰镇毛北村峰泉路88号地理坐标(118度40分43.483秒,34度24分781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3)91号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n?)4537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东海县安峰镇安北工业区、金红石片区详细规划(2022-2030)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1 .东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9修改)东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9修改)规划如下:1) 规划期: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2) 城镇空间结构:按照“中心极化、片区统筹、重点突出、特色彰显”的思路,统筹县域片区发展,形成特色有别、协调有序的六个发展片区,分别为中心城区发展片区、西部发展片区、东部发展片区、西北发展片区、东北发展片区和南部发展片区。3) 规划范围:东海县行政管辖范围,规划面积约2040.9km2o中心城区北至236省道,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峰泉公路,东至新245省道,规划面积约为188km204)城市性质:一带一路上的节点城市。5)四区划定禁建区:120482km2,59.15%°包括: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区、规划及规划环境重要水域、生态功能保护区核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影响评价符合性范围。分析限建区:573.21km2,28.14%o包括一般农田、次要水域、林地、地质灾害影响区、重大基础设施防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城镇远景发展备用地。适建区:111.25km2,546%o包括尚未开发且适宜进行集中建设的区域以及土地整理后新划定的可建设区域。己建区:147.62km2,7.25%本项目毗邻公司现有项目厂区,对照上述规划,本项目选址属于适建区范畴,符合东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9修改)的要求。2 .东海县安峰镇安北工业区、金红石片区详细规划(20222030)1) 规划期:20222030年。2) 规划范围:本规划包括安北工业区、金红石片区。其中安北工业区位于安峰镇域北端,规划用地面积17.23公顷;金红石片区位于安峰山水库西侧,亚洲第一井南侧,规划用地面积40.14公顷。3) 规划区功能定位:以矿产资源深加工为主、一二三产融合的产业集聚区。以产业为引领、提升就业供给,延伸金红石、硅资源产业链多元化旅游。其中金红石产业区通过金红石开采、选矿项目的建设,发展精深加工以及下游的相关新材料生产,把项目重点放到产业链的延伸、金红石和石榴石的高端应用项目建设上,能够大幅度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最大化,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4)金红石产业区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包括科研用地。用地面积544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的13.55%;规划工矿用地总面积22.7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56.66%o其中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24公顷,采矿用地用地面积17.51公顷。工业区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为主、一二三产融合产业为辅的产业集聚区;规划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29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36%。其中公路用地0.93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2.03公顷;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总面积9.0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242%o用地规划见附图4。5)环保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04万m3H。采用分质供水,建立以城北自来水厂为水源的城镇集中供水为主,给水用于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公共建筑、消防等。规划区通过牛安公路的以及464省道区域供水管网,供给安北工业区、金红石片区,管径为DN300亳米。其他道路为次管和支管网,次管径为DN200毫米。确保形成环网状,以提高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给水管道一般敷设于道路东侧或南侧。排水工程规划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污水量为0.30万nP日。安北工业区污水经污水收集管排入安峰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金红石片区内部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安北工业区污水经布置在牛安公路的污水主管收集,向南排入安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径为500亳米。其余道路布置次级管道,管径为d300毫米;金红石片区在464省道以东片区东南角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一处,污水经收集排入,管径为d300d400毫米。供热工程规划规划区工业用地规模约为57.38公顷,热负荷约为7.16tho规划区供热引自城区热力管网,规划采用蒸汽管网,支状管网布置方式,安北工业区规划沿牛安公路布置DN350供热干管,其他管网为DN250,供热管道一般敷设在道路东侧或南侧。金红石片区规划沿464省道布SDN200供热管。本项目位于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为采矿区围岩综合利用项目,是金红石开采产业链的延伸,可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最大化。本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生产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均不外排。本项目不使用蒸汽。对照上述规划,本项目符合东海县安峰镇安北工业区、金红石片区详细规划(20222030)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红矿业围岩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项目于2022年3月13日取得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备案证(东海行审备(2023)91号),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1)与相关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安峰山水源涵养区,最近距离约2480m。因此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之内。本项目与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见表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见附图5,与连云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见附图6。表1.21项目与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表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环境曾对象 名称n)T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 积B生态空 间管控 区域面 积与管控区 边界距离 (m)安峰山水源 涵养区水源涵 养/安峰林场、安峰水 库、安峰镇峰西村、 山西村、山庄村、山东村及曲阳乡城南 村、城北村、官庄村、赵庄村等57.48/57.48E 2480m(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I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本项目具体 分析结果见表L22o表1.2-2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项目情况管控内涵1、大气环境质量到2020年,我市PM”浓 度与 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 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 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 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 达到二级标准要求。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提出了改善连云港市环境空气 质量重点工程。随着各项废气整 治方案的逐步实施,空气质量总 体上向好的方面发展,环境质量 状况能够得到提高。本项目周边主要水体为安 峰水 库,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 量报告书(2021年度),安峰 水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 83 8-2002)中 m 类水质标准及相关要求,项目所 在区域水质良好。2、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m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m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2021年东海县空气超标污染物为PMl0、PM2.5,为不达标区。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云港市制定了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m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3、土壤环境质量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全市36个省控网土壤点位的监测结果均能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污染物标准值,土壤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项目在可能产生土壤污染的各项途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后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4、管理与实施全市新建排放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主要水污染物的项目,控制断面水质指标为m类水及以上的,其控制单元内行政区域新增建设项目水污染指标按1倍削减量替代;控制断面水质属于IV或V类的,其控制单元内行政区域新增建设项目水污染指标按1.5倍削减量替代;控制断面水质与上年相比下降或属于劣V类的,其控制单元内行政区域原则上不得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指标,属市重大项目的,水污染指标按2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磨洗工段,不外排;本项目新增定员62人,新增生活污水量2088ta,生活污水经现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全市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及通过排污权交易形式获得的排污指标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排放颗粒物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指标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符合涉及丙烯、甲苯、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乙苯、正庚烷、正己烷、邻二甲苯、项目不涉及我市14种主要臭氧前驱物。§苯乙烯、1,2,4-三甲苯、环己烷、4-乙基甲苯、1,3,5-三甲苯等我市14种主要臭氧前驱物新建项目的,应实施主要臭氧前驱物2倍削减替代(市重大项目除外),主要臭氧前驱物有变化时,以市环保局公布的名单为准。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3)与资源利用上限相符性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功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本项表L23与当地资源利用上限1:底线要求相符。用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习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2-3o向符合性分析表指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水资源利用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最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新增新鲜用水80856ta,生产用水依托现有项目矿坑涌水和供水设施,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用水量较低。符合2、土地利用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届J、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20万元清、15万元/亩。本项目属于其他工业集中区工业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占地面积68.055亩,投资强度为220.4万元/亩;项目产值19800万元税收3000万元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为290.9万元/亩,亩均税收44.1万元/亩。符合3、能源消耗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能和水,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符合一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年用电量约1226.49万kWh,年用水量80856t<<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用电和新鲜水折标煤系数分别为0.1229kgce/(kwh)和0.2571kgcet,则折标媒分别为1507.36ta和20.79ta,合计折标煤约1528.15tao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相符。(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经分析,本项目不属于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具体见表1.24。表1.24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照分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或许可事项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禁止准入类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不涉及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属止围l三l不禁范内1、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禁止投资建设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所列的汽车投资禁止类事项3、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所列事项。二、许可准入类/(十三)科学研窕和技术服务业不涉及不属禁止范围内74、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人类遗传资源相关业务75、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动物、微生物等特定科学研究活动76、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城乡规划编制业务77、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78、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业务79、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地理测绘、遥感及相关业务80、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海洋科学研究活动81、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气象服务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对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具体见表1.25。表1.25与苏长江办发202255号负面清单江苏省实施细则及对照分析江苏省实施细则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河岸利用与岸线开发不属限制范围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Il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不属于码头项目及过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削减排污量。本项目拟建地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贡任。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存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存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不存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二、区域活动不属限制范围1、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3公里范围内。2、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5、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项目拟建地为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三、产业发展不属限制范围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2、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匆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4、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等相关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或禁止类项目,项目工艺及装备不在明令淘汰范围内。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与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对照分析对照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本项目符合文中环境准入有关要求,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内。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26o表L26与连政办发20189号对照分析文倏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选址与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相符。符合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本项目拟选厂址位置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域,也不属于有限准入区域,本项目的建设不损坏主导生符合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贝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态功能。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神、镉、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1:业项目。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水环境综合整治区,本项目不属于表中所列水污染重的项目,不排放含汞、神、镉、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符合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燃区也不属于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符合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本项目不属于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符合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火电项目。符合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属于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的类别,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成熟,产品不属T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符合8、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为固废处埋项目,不涉及规模化生产。符合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选址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本项目不排放废水,本项目污染物总量不突破区域环境容量。符合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连云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20384号)、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72号)对照分析表1.27与连环发202J172号对照分析文求本项目情况I符吝建空间布局约束:符合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为N7723固体废物治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理项目,符合相关环节准入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文件要求°,工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本项目为新征用地位于江苏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产业政符合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策;本项目所使用的工艺、技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禁止术和设备不属于淘汰或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工业类,生产工艺和乎染防B技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术成熟'不属于高污染、高环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境风险产品的生产。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污染物排放管控: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年0.85万吨/年12.44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40万吨8.44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量为3.673ta,达到国家和地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根据大气环境补充监测结果,符合2018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本项目所在区域TSP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GB30952012)二级标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准要求,项目选址区域有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应的环境容量。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1547号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现有项目已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12月20日备案,备案编号:320722-2021-0401»本项目建成后将进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危险废物规范暂符合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存于现有项目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资源利用效率要求:3、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新水量8O856m3a,用电量1226.49万kwha,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清洁生产水平不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表L28与连云港市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片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844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3.673ta,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排放颗粒物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指标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声罩等降噪设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2)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现有项目已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笫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12月20日备案,备案编号:320722-2021-040-Lo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现有项目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不属于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I)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木项目新水量80856r113a,拄电量1226.49TnWha,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清洁生产水平不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占地面积68.055亩,投资强度为220.4万元/亩:项目产值19800万元,税收3000万元,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为290.9万元/亩,亩均税收44.1万元/亩。符合对照苏政发202049号、连环发2021172号、连环发2020384号文件,江苏省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3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东海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75个,有21个优先保护单元、32个重点管控单元、22个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金红石工业片区,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等规划。综上,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相符。3、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1)与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表1.31江苏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分析结论(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创优目标(全省PM2.5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左右,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W比例达到90%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以上,生态质量指数达到5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6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东海县空气超标污染写为PMI0、PM2.5,'为不达标区。随着各项废气整治方案的逐步实施,空气质量总体上向好的方面发展,环境质量状况能够得到提高。本项目周边主要水体为安峰水库,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安峰水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中m类水质标准及相关要求,项目所本项目符合要求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在区域水质良好。(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改造环保、能效、安全不达标的火电、钢铁、石化、有色、化工、建材等市点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时能耗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耗。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火电、钢铁、石化、有色、化1:、建材等重点企业;不属于落后产能,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