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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包装容器、钢桶封闭器系统500万套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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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包装容器、钢桶封闭器系统500万套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包装容器、钢桶封闭器系统500万套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302-320724-89-02-5()695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福州路地理坐标(119度7分7.860秒,34度4分51.95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33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3-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46号总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8.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思O用地(用海)面积(m2)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用地面积为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审批机关:灌南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待审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原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关于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连环发200733号。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稿)一K规划相符性分析(1)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西区),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形成“一主一副,两轴五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主”:位于人民路与泰州路交叉口周边的中心城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副”:位于老城生活区内的老城公共服务副中心;“两轴”:分别为人民路功能拓展轴和泰州路新区发展轴;“五区分别为老城生活区、新城生活区、经济开发区西区、经济开发区东区和太仓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属于机械和其他现代制造业,符合灌南经济开发区“集轻工、电子仪表、纺织、机械和其他现代制造业等功能于一体的花园式综合性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项目选址亦符合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Ioo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在污染达标排放状况下,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选址不会对该区域的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本项目位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西区,符合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要求。(2)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相符性分析2022年3月3日,灌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编制的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通过了专家评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6.47平方公里,开发区西区、东区和南区三个部分。西区位于南六塘河以西、老六塘河以南区域,北至人民西路一新港大道,西至规划东租路一保成大沟,南至肖八线,东至肖八线,规划面积约:10.12平方公里。东区位于城区东北,北至区北路向北约510米,西至新东北路西约500米,南至区南路,东至新东方大道,规划面积约3.21平方公里。南区位于城区西南,东至硕项河,南至来安大道,西至淮扬镇铁路向东约50米,北至南六塘河向南约190米,规划面积约3.14平方公里。园区围绕光电、精密机械、绿色食品、绿色家居、纺织服饰等重点产业领域,全力打造“231”现代产业体系。本项目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福州路,属于灌南经济开发区西区。本项目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符合规划中“精密机械”等重点产业领域范围,项目用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因此符合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图见附图4。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2006年4月,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07年1月25号,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对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了审批意见,批复文号为:连环发200733号。规划总用地控制在1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灌南县老城区以西5公里处,北至老六塘河,东至南六塘河,西至保成大沟以西240米,南至肖八路。功能定位:将开发区建成为一个集轻工、电子仪表、纺织、机械和其它现代制造业等功能于一体的花园式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属于机械和其他现代制造业,用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土地利用政策。本项目与灌南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Ll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开发区应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轻工、电子仪表、纺织、机械和其他现代制造业。宁连高速以西以电子、艺术品加工等一类工业为主;宁连高速以东以综合性一类、二类工业用地为主,禁止三类工业及非开发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并严格执行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文),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防止区外污染项目转移落户开发区。技改项目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三类工业,不属于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文)中严格淘汰、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相符2禁止建设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单物质及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明令禁正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技改项目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不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属(PoPS)清单物质及有放射性污染物质。相符3所有入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技改项目针对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土壤和地下水等均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相符3、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稿)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北至人民西路一新港大道,西至规划东租路一保成大沟,南至肖八线,东至肖八线。(2)总体定位利用区内优质土地资源和紧邻城区的区位优势,抓住高铁的机遇,引入高铁经济,打造商业商务配套区,成为灌南县城重要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培育壮大精密机械、绿色食品、板材家具三大主导产业,提档升级现有传统产业,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迈进,由普通加工制造和贴牌生产向品牌化、精品化和高技术化发展,并加强营销和延展产业链,积极拓展培育关联的新兴产业和产品,积极培育和推进创新经济,营造创新的园区氛围,形成灌南创新创业的集聚区。(3)阶段目标近期:“十四五”时期,经开区紧紧围绕产业发展新高地要求,推动“产品提档次、企业提位次、产业提层次”迈上新台阶、进入新境界,力争在全省省级经开区排名从目前得85位跻身前70位,综合实力超过苏北省级开发区平均水平。远期:在3035年,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大幅跃升,地区生产总之迈上300亿元新台阶,综合实力跻身省级开发区前列,建成先进制造业基地,实现产业现代化,创新高端化,开放多元化,发展生态化,打造成为向全国展示县域经济实现现代化的“前沿窗口”。(4)产业定位园区重点发展精密机械、绿色食品、板材家具三大主导产业;同步提档升级现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现代服务业。全力打造“3+1”现代产业体系。逐步实现产业高端化、布局集聚化、业态融合化。本项目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属于精密机械行业,不属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禁止引入的企业类别。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技改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产业,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他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及相关部门调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六塘河(灌南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和公兴河(灌南县)洪水调蓄区。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南北长12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盐河的水域及河道东岸背水坡堤脚外IlO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调整后不包含灌南经济开发区西区所在区域)的范围。公兴河(灌南县)洪水调蓄区:南北长5.8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南六塘河的河道及两侧外堤脚内5米范围。本项目与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约为150m,与公兴河(灌南县)洪水调蓄区最近距离约为46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本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见表l-2o表12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名称主导生态功能面积及范围叮本项目最近距离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4.304.30南北长12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盐河的水域及河道东岸背水坡堤脚外110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调整后不包含灌南经济开发区西区所在区域)之间的范围150米公兴河(灌南县)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0.970.97南北长5.8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南六塘河的河道及两侧外堤脚内5米范围460米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第十三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本项目位于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灌南华成包装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与南六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为50m,与公兴河(灌南县)洪水调蓄区最近距离约为460m,不在灌南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中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分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技改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表13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我市PNks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Ch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s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2021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优良天数为306天(其中优87天,良219天),优良率为83.8%,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超标59天,其中轻度污染44天,中度污染11天,重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3天。2021年灌南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1%o灌南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灌南县为达标区。根据预测,技改项目排放的VoCS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技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有合适的平衡途径/方案。技改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符合2、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HI类)比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度),2021年,全市22个国考断面优I类水质比例86.4%,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45个地表水省考断面优11I类断面占比86.7%,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高于省定考核目标。地表水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2021年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符合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3、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2021年,连云港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未受到环境污染。36个省控网土壤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污染物标准值,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的污染物全部达标,表明连云港境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技改项目不向土壤环境直接排放污染物,技改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分析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项目用电量由当地供电电网提供,项目能源使用占用当地资源较少,对照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10月)中“5.3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项目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表14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技改项目无新增用水。符合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技改项目无新增用水。符合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技改项目无新增用水。符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能源总量红线江苏省小康社会及基本现代化建设中,提出到202。技改项目使用能年各地级市实现小康社会,单位GDP能耗控制在源为电能,能源消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到2030年实现基本现代耗为6.145吨标准化,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分别控制在0.5吨标煤/a(电耗、水耗准/万元和1.2吨/万元。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等折算),经计算,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单位GDP能耗为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0.003吨标准煤/万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元,能够满足2020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年、2030年控制的总量控制分别为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单位GDP能耗要煤。求。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表15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能源消耗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技改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项目占用公共能源消耗量为6.145吨标准煤/a(电耗、水耗等折算)。符合2、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至J2O2O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1、技改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2、技改项目无新增用水。符合3、土地资源消耗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技改项目位于灌南华成包装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符合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o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符合土地资源消耗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相符。(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与连政办发2018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中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管理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6与当地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要求项目情况r连云港市基于空间单元的环境准入要求及负面清单管理要求1)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技改项目位于灌南华成包装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为工业用地,属于工业集聚点,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技改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碑、镉、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不属于排放含汞、碑、镉、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符合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地而币曰才届T上山业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鬻孀不黑黑正嚣'符合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水泥人目不陟及燃煤锅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技改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安也A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全隐患。付口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技改项目不属于钢铁、石2等重点产业布局。化、化工、火电类项目。付口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产业政策要求,不采用国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备,项目污染防治技术先符合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进可靠;项目不属于环境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产。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8)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任.存口在油立沆场.U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需翦瞿鬻黑亲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即露器臂曹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罂颦题项震髓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之工嘉”鼠鼠?符口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仃国家先进/标杆理等方面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簿万皿?心到因内无超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小”平。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小,且各污染物均能达标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的环杵A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境功能类别,项目的建设付口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在开发区环境容量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11-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彳ff92022年版)相符性序号管控条款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通道符合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城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戈1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上述保护区。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不属于上述类型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类型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煤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本项目建设符合符合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符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前款所列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技改项目为不属于条例规定的“禁止新建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的范围内;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废水,现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废水排入海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是相符的。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符合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范围内,符合要求,具体内容见下表。表1-8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省域)企业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对照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技改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范围内符合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 2.49%o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2 .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 .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 .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 .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技改项目建成后实施总量控制,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在灌南县范围内平衡,无新增废水,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技改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符合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己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技改项目符合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翁丁)标准;技改项目用地为园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技改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管控类别流域重点管控要求(淮河)企业情况相符性空间约束布局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 .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技改项目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不属于条例规定的“禁止新建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的范围内;2.技改项目不涉及通榆河。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已按照要求申请总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技改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以及通过内河运愉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技改项目所在区域非限制缺水地区,项目也非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管控类流域重点管控要求(沿海地区)企业情况相符性别空间约束布局1 .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 .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1 .技改项目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项目,不属于条例规定的“禁止新建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的范围内:2 .技改项目非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已按照要求申请总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 .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 .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技改项目不涉及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符合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12020J384号)符合性分析对照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0384号),符合性要求,具体内容见下表。表19与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0384号)符合性分析类别总体目标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全市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1728.1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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