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套齿轮及1.5万台齿轮变速箱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8六、结论80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万套齿轮及1.5万台齿轮变速箱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1-320723-07-02-25302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浙江西路8号(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内)地理坐标(119度14分19.021秒,34度15分46.23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Y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灌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灌云工信备(2022)83号总投资(万元)56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3.57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4否是:用地面积(m2)0(未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液氨最大存储量101,超过其临界量(5t),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2019年,灌云县侍庄街道办事处委托连云港市城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机械及设备制造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1月24日通过审批。环评单位: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审批单位: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连环发(2022)2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1)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内,该产业园区产业定位以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机械及设备制造等工业为主。本项目属于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根据产业区用地规划,本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项目选址合理。(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产业定位与规划一致,负面清单:禁止引进含电镀、排放汞、碑、镉、格、铅等一类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艺项目、采用含氯烷炫等高毒溶剂清洗、使用高Ve)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的的项目,禁止引进新增铸造产能的项目,禁止引入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类项目,禁止新建、改扩建采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禁止排放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废气污染物的项目,禁止排放“三致”物质、“POPs”清单物质项目,禁止引进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不涉及电镀,不排放汞、碑、镉、铭、铅等一类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使用含氯烷燃等高毒溶剂清洗及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不新增铸造产能,不属于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类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废气为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氨气油雾(非甲烷总嫌计),均不在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名录内。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经查询产业结构其他符合性分析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项目周边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详见表1-2;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项目周边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详见表1-3O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见附图5。表12项目周边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与项目相对位置是否在生态红线区内叮当河伊山水源地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o米至下游500米之间的水域范国,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除一、二级保护区外叮当河全部水域范围(叮当涵洞至叮当北闸),准保护区水域与对应的东岸背水坡堤脚外10()米之间的陆域、以及叮当河全线水域与西岸背水坡堤脚外2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西3100m否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项目周边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红线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红线区域范围与项目相对位置否生红区内是在态线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通榆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包括南段、县城段及北段三部分。其中南段(南至灌南行政边界,北至石剑河)包括通榆河河道及河道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水域、陆域;县城段(南至石剑河,通榆河东岸北至新华桥、西岸北至前冯庄路)与县城总体规划及开发区规划通榆河两侧预留公共绿化、道路等面积一致(河道两侧距离10米至1()0米不等);北段(通榆河东岸南至新华桥、西岸南至前冯庄路,北至善后河),通榆河东岸:南至新华桥,北至毛口路及通榆河东岸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南至毛口路,北至石羊路及204国道以西范围内的水域、陆域;南至石羊路,北至窑厂路范围内的水域;南至车轴河河南堤脚外100米,北至孟瞰路及通榆河东岸IOoo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南至孟隈路,北至善后河及204国道路以西范围内的水域、陆域。通榆河西岸:南至前冯庄路,西至任老庄路及北至枯沟河范围内的陆域;枯沟河上溯5000米及河道两岸100O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西至盐西路,南至枯沟河及北至龙下路范围内的陆域;南至龙下路,北至善后河及通榆河西岸140()米范围内的陆域:善后河上溯5000米及河道南岸100O米范围内的陆域。通榆河灌云段南到灌南行政边界,北到善后河东南32(X)m否新沂河(灌云县)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南与灌南县为界,北以新沂河北堤外侧的小排河以北500米为界,西与沐阳县为界,东到场东村。该区域内包括灌云县的南岗、待庄、东王集、杨集、图河、燕尾港镇团港居委会,其他区域南5200m否内无居民点或居民居住。西起南岗乡袁姚村,东至204省道。另一块为西起杨集镇刘坪村,东至燕尾港镇场东村。综上,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叮当河伊山水源地,直线距离约为3100m,因此,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不违反相关的保护政策。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通榆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直线距离约为3200m,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违反相关的保护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相符。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相符性本项目位于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如下表。表IY与苏政发202049号文相符性分析表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园区。全省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041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8.47%。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后处理,能够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风险可控。相符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5、l-6<>表15生态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好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重点建设徐上于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3、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项目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项目满足选址应符合主项目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项目满足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项目不属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符合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戈h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项目不属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产出的项目入区。污染物排放管控1、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年、0.85万吨/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40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1166t/a、SO2O.OO8ta>NOxO,374ta>氨气0.198t/a油雾(非甲烷总煌计)0.3358ta;废水接管考核量:废水量9750m3a,COD0.585tasSS1.95ta>石油类0.195tasLASO.16也、盐分1.8ta;最终外排环境量:废水量9750m3a.COD0.488tasSS0.098ta,石油类O.Olt/a、LAS0.005ta>盐分1.8tao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选址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15)47号),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项目建成后,将与企业主体工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将按照预案要求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7.46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344万公顷。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项目用水量较小,不设置燃煤锅炉,不使用化工燃料,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先进水平。-类”(较严),具体包括: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表16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主导产业:以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机械及设备制造等工业本项目为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项目,属于机械设备制造。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COD84.55ta,氨氮8.455ta,总磷0.8455t/a、总氮25.365ta:二氧化硫8.357t/a、氮氧化物40.35t/a、颗粒物16.92taVOCS34.165心、氯化氢0.769ta>甲苯3.767t/a、二甲苯4.997ta>氨气2.848t/a、甲醇0.769ta,硫酸雾0.41t/a本项目大气排放量为颗粒物0.1166ta>SO2O.OO8ta>NOx0.374ta、氨气0.198ta>油雾(非甲烷总烽计)0.3358ta,扩建完成后全厂大气排放量为颗粒物0.1196taSO2O.OO8ta>NOx0.374ta>氨气0.198t/a、油雾(非甲烷总煌计)0.3358tao本项目最终外排环境量:废水量9750m3a、COD0.488ta、SS0.098ta>石油类0.0ItZa、1.ASO.005ta、盐分1.8tao扩建完成后全厂最终外排环境量:废水量1371Om3Za>COD0.686taBOD50.137ta.SSO.137ta>氨氮0.069t/a、石油类0.014t/a、LAS0.0069ta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1)本项目将对环境风险进行符合7防控切实加强集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及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2)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本项目已编制风险评估专项,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应急演练。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连环发2021172号)的具体管控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7所示。表17与连政办发20183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名称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我市PMzs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Z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0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Ch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s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2()21年度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公报,灌云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81.4%,细颗粒物(PM2s)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二级标准限值,其它指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第四条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Hl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2022年1月-12月连云港市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榆河(盐河)、东门五图河、一帆河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l类水标准。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经废水排放口(DWoOI)接管至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符合第五条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根据2021年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公报,2021年全市15个省控网土壤点位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达标率为100%。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38号)的要求。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来“资源消耗上线''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8o表18与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中“严控资源消耗上线”符合性分析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本项目年用水量12187.5m3a,节约用水、循环用水。符合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根据计算,用水指标约为3.86r113/万兀Q符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能源总量红线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553.05吨标准煤(电耗、蒸汽和水消耗折算)。符合202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6吨/万元。根据计算,能耗指标约为0.094吨标准煤/万元符合203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2吨/万元。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要求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9o表19与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符合性分析表名称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I-.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to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用水量为12187.5m3a,来自区域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符合第四条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属于省级开发区,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属于新建工业项目。符合第五条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能源消耗为553.05吨标准煤(电耗、蒸汽和水消耗折算)。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37号)的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本环评对照两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10所/Ko表I/O与连政办发20189号环境准入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云市于间元环准要及面单理求连港基空单的境入求负清管要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属于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项目,且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灌云县总体规划及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规划。符合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为叮当河伊山水源地,直线距离约为3100m,因此,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不违反相关的保护政策。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通榆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直线距离约为3200m,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违反相关的保护政策。符合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神、镉、格、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为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项目,不属于水污染重的行业;且无含汞、神、镉、辂、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符合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且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符合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坪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7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的通知(连环发2O171M号)。重点建设徐坪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本项目为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项目,位于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浙江西路8号(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内),符合其产业定位。符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技术和设备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成熟,且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符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工业项目选址区域拥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符合灌云经济开发区: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禁止入园。禁止化工、冶金、水泥等高污染行业入园。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冶金、水泥等高污染,属于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与园区规划相符。符合根据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环境准入清单详见表1-11。表IJl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内容相符性产业要求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机械及设备制造等产业。准入内容本项目为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项目,属于机械及设备制造产业。1禁止引进含电镀、排放汞、碎、镉、铭、铅等一类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艺项目、采用含氯烷经等高毒溶剂清洗、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的项目。不属于2、禁止引进新增铸造产能的项目。不属于3、禁止引入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类项目不属于4、禁止新建、改扩建采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不属于5、禁止排放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废气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废气为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氨气油雾(非甲烷总煌计),均不在名录内。6、禁止排放“三致”物质、“POPs”清单物质项目不属于7、禁止引进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园区规划水域面积14.3hm2,生态绿地49.8hm2,禁止一切与环境保护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不属于规划产业大道以北以发展机械及设备制造产业为主,产业大道以南、徒沟河以北以发展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加工制造产业为主,徒沟河以南已发展食品制造产业为主,实现产业组团。本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浙江西路8号,属于C3453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项目,属于机械及设备制造产业产业园东侧、南侧、北侧距离周边村庄较近,为进一步降低园区对周边局面的影响,建议园区东侧片区、南侧、北侧新建项目布局轻污染项目不属于资源开发利用要求规划能源利用主要为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能源利用上线:单位工业增加值综能耗指标约为0.094吨标准煤/万合能耗W0.5吨标煤/万元。兀。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本项目不属于新建工业项目由上述可知,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3、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符合用地相关文件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江苏汇九齿轮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浙江西路8号(灌云县侍庄街道技术产业园内),于2(X)5年06月10日在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王金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齿轮、机械配件、计算机及配件生产;电子产品维修等。江苏汇九齿轮有限公司2014年投资3800万元建设年产25万套齿轮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项目,于2014年4月取得灌云县环境保护局批文(灌环表复2014043号),并于2019年1月取得灌云县环境保护局验收意见(灌环验20196号)。为提高产品产量,拟投资560万元,建设年产3万套齿轮及1.5万台齿轮变速箱技改项目,新增卧式加工中心、插齿机、滚齿机、调质线和氮化炉等设备,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厂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改造厂区道路、配建设电设施等公用工程。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3万套齿轮和1.5万台日立电梯齿轮内容变速箱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有关规定,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y,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江苏汇九齿轮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仁环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江苏仁环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年产3万套齿轮及1.5万台齿轮变速箱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建设内容及规模(1)产品方案表2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工程名称产品名称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技改前技改后增量齿轮生产线齿轮15万套16万套1万套7920h齿圈生产线齿圈10万套12万套2万套7920h日立电梯齿轮变速箱生产线日立电梯齿轮变速箱O1.5万台1.5万台7920h(2)建筑物厂区占地33333m2,厂区内总建筑面积17970m2,包括办公楼、车间、职工宿舍等,本次技改改建1#车间IOoOm2,改建2#车间500m2,改建面积共计1500m2,详见主要建筑物一览表2-3。表22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占地面积m233333约50亩2总建筑面积m217970/2.1办公楼m21373利用现有,3F2.2职工宿舍m22910利用现有,3F2.31#车间m29096改建100om2,抛丸、淬火、渗碳、滚齿、磨齿等工段2.42#车间m24590改建500m2,调质、渗氮等工段2.5仓库m264利用现有2.6传达室m23()利用现有2.7配电室m2112利用现有2.8危废仓库m222利用现有3一般固废仓库m250利用现有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情况见表2-3,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4。表23项目各产品原辅料消耗表名称名称成分/规格技改前t/a技改后t/a技改变化量t/a最大储量t储存形式储存地点1锻造钢坯/11.67万套(14(X)2000+60020/车间储存区2甲醉99%9.3Lh(6.26)9+2.74().345kg桶装仓库3液氨99%212.22200-12.229.33515.13m3储罐罐区4机械油-IO18+81100kg桶装车间储存区5防锈油-02+20.2100kg桶装车间储存区6天然气99%020万m3a+20万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