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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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招标文件.docx
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6一、总则10二、磋商文件10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2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jfi、Jlj'15七、合同签订及其他21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23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0第六部分评标办法5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3-244-01项目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60000最高限价(元):36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36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售价(元):O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木项目响应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o(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9)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10)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项目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二、项目实施地点: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三、标项内容: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详见采购文件。四、履约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五、具体要求:具体详见第三部分。六、项目预算:人民币36.00万元。七、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即预算金额,供应商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合同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合同3磋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4磋商保证金数额,无。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取标准的70%计取,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中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收款单位(户名):6磋商响应文件形式D“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bfbs:“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条款内容规定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份数: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并密封包装后递交、一份。8磋商响应文件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CA签章。按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和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9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b.“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0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条款内容规定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H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单位: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地点:,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邮寄地址:磋商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磋商地点:14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5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2、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16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成交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本次采购标的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对应的中小企业划I7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条款内容规定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2)截止时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重要提醒(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对照投标须知条款阅读本表,如本表与须知内容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2)投标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真实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不符客观事实的“响应”或者“应标”,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并参照“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3)采购文件成交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无效。(4)采购文件中所有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着重提请各供应商注意,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漏读、错读采购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其他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培训工作分包。一、总则1、项目说明4.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4.2 采购单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财政厅为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公司为供应商,经磋商产生并经批准供应商成交人(合同中的乙方)。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定义3.1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2 服务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4、投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第四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六部分评标办法。5.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招标需求、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供应商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6、磋商文件的澄清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2 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7、磋商文件的修改7.1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2 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8、磋商响应报价8.1 报价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用均计入报价。项目费用包括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8.2 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8.3 投标货币磋商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8.4 其他注意事项:磋商响应人在磋商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响应无效,并报浙江省财政厅查处。8.5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电函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如有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1 1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格审查资料1.2 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响应函。(2)开标一览表。(3)磋商价格组成明细表。(4)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3 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3)公司介绍及提供同类项目经验。(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4)资质文件(如有)。(5)商务、技术偏离表(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廉政承诺书。(8)分包意向协议(需明确分包的金额比重、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体现分包商的信息)(如有)(9)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注: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磋商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资信情况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业绩证明材料)由各方成员盖章签字,其他内容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主签署投标文件。11、磋商保证金无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章12.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2.2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如因磋商响应人原因提前泄露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后果自负。12.3 本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关联定位并签章。本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2.4 本章节“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中约定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荣誉证书等)。12.5 本章节“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磋商响应无效。12.6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责任。12.7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负责。12.8 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T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3.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的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的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3.2 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3.3 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4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3.5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3.5.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13. 6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3.1.2 磋商响应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13.1.3 磋商响应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3.1.4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磋商响应人以前在磋商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磋商响应截止期。13.1.5 磋商上传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13.7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窠13.7.1 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磋商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磋商响应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14、开标形式14.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5、开标准备1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15.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响应供应商如不在线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5.3 开标流程(两阶段)15.3.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己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3)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依法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15.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5.3.2.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名单。15.3.2.2磋商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15.3.2.2.1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2.2.2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15.3.2.3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15.3.2.4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磋商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15.4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15.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磋商小组首先依法对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1 4.2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磋商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磋商响应),不再后续磋商。1.2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磋商响应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磋商16、磋商小组16.1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成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经批准推荐的行业临时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经批准推荐的行业临时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 磋商小组的职责16.2.1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磋商响应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6.3磋商原则16.3.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6.3.2磋商工作将依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16.4磋商意见的争议处理16.4.1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6. 5磋商小组纪律16.5. 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磋商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16.6磋商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磋商事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流程及内容如下:16.6.1 磋商前准备16. 6.1.1由磋商小组成员推选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16.6. 1.2由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磋商办法、磋商标准,以及其他与磋商有关的内容。16.6.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16. 6.2.1磋商小组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16.6.3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6. 6.3.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17. 6.3.2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6.4 磋商响应文件的错误修正16.6.4.1 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则以投标人澄清确认后的合理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供应商在30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6. 6.4.2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7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6.7.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