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2-320753-89-02-92470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910526*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16号地理坐标119度26分37.428秒,34度38分21.81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建设性质门新建(迁建)门改建11扩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D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11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彻备案)部门(选填)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连区开审备(2022)43号总投资(万元)14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7.1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本次不新增用地)项目依托现有场地,占地面积72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于2021年5月取得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合物流园与板桥工业园融合发展后四至范围的批复(连区政发(2021)61号),融合后的园区规划面积为68.79km2,包含板桥工业园一期、二期和上合物流园原规划范围。2021年,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2月6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连环发(2023)2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板桥工业园祥和路16号,属于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也属于板桥工业园二期范围。板桥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0年8月25日经连云港市政府批准(连政复201022号),批复面积:22.95km2,东至海堤路,南至刘好河,西至驳盐河,北至烧香河。产业类型主要有:临港中性产业、现代物流基地、现代都市工业。因板桥工业园二期位于“连云港市徐珏新区控规编制单元划分”范围内,未单独实施规划环评,由原徐珏新区统一实施规划环评,板桥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0年8月25日取得连云港市政府批准,并于2011年6月7日取得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连云港徐好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1)91号)。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以下简称“上合物流园”)于2015年4月由连云港市政府正式批准成立(连发(2015)24号),园区总占地面积约44.89km2,其中有9.3km2与板桥工业园二期重合,上合物流园于2017年9月20日取得原连云港市环保局关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为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要素,提升产业承载集聚功能,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板桥工业园和上合物流园作为一个整体开展产业发展规划研究,以实现两园区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并于2021年5月取得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合物流园与板桥工业园融合发展后四至范围的批复(连区政发(2021)61号)。融合后的园区命名为“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融合发展后的规划面积为68.79km2,融合后的园区包含板桥工业园一期、二期和上合物流园原规划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云宿路一宿徐路一海滨大道,北至仁润路一烧香河一康缘路,南至刘珏港河一祥和路一安和路,西至杨仔路一S242一烧香河支流。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2月6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连环发(2023)21号)。根据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园区规划主导产业为:现代物流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海洋生物产业。其中化工新材料:以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为基础,鼓励企业在不新增供地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情况下,实施产业政策鼓励类、允许类的技术改造项目,但不得新扩建环保综合名录等文件明确的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对月桂酰氯(1299酰氯)、新癸酰氯、异壬酰氯、异辛酰氯进行精馆提纯,不新增产能。项目位于板桥工业园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供地,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已经通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连政办发(2020)56号),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均在丰益油脂科技(连云港)产业园内部削减平衡,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定位和用地等相关要求。(2)规划环评相符性与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2月6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连环发(2023)21号),本项目与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情况见下表。表Ll项目与连环发(2023)21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二)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要求,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及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与江苏田湾核电站相容性分析专题报告相关规定涉危储罐应尽量远离核电布置,建议禁止在田湾核电厂址周边IOkm范围内新建生产剧毒类气体及闪点低于28。C的剧毒液体(甲类)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准入,并控制有毒及易挥发液体的项目规模和储罐容量,控制仓储危险化学品、液态有毒的化学品、油品等易燃易爆货种;对该区域内的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应加以引导或限制,以考虑事故应急状态下采取适当防护措施的可能性。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距离田湾核电站5km规划限制区外,为烟羽应急计划区。本项目不新增储罐,涉及负面清单物质为氯化氢,不属于新建生产剧毒类气体及闪点低于28。C的剧毒液体(甲类)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本项目通过加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后,能够有效预防和发现并及时处理突发的环境事故。相符2(三)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动园区产业结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相符构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环保准入条件要求,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环境风险防控的角度,统筹优化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充分发挥报告书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相符的项目入园区,禁止引入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策允许类项目,符合规划环评附件2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相符相符3(五)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等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对生产工艺中产生恶臭气体的项目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新材料产业区现有7家化工监测点企业按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要求全面实施提升整治,新改扩建涉及化工工艺的项目参照执行。督促园区内相关企业制定并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按照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全面强化含VoCS物料的收集治理,参照连云港石化基地挥发性有机液体常压储罐呼吸阀和紧急泄压阀控制指标要求,严格控制罐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现有和新增化工项目废水收集、处理、排放必须符合省市对化工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管或架空敷设,实现废水“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实时监测”;雨水收集管网应采取明沟或暗涵(盖板镂空)方式收集输送,并做好防腐防渗,涉及化工工艺的项目参照执行。加强对土爆和地下水的保护,督促规划区内企业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不在地下设置化工原料或废液的输送管线和收集池,有害有毒物质存放场地要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流失措施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相关要求;企业已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系统、人工巡视监测制度等,本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本项目废水全部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实时监测”方式,雨水采取地面明沟方式收集,并做好防腐防渗。厂区已采用分区防渗设计,未在地下设置化工原料或废液的输送管线和收集池,本项目新增装置区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4(七)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按规定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备案、修编,定期开展演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新材料片区化工企业(含涉及化工工艺企业)建议参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提升整治相关要求,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方案,强化“企业公共管网(应急池)-区内水体”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园区化工企业按规范收集初期雨水,并定期对雨水排口现有项目已于2022年2月编制应急预案并在连云港市连云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703-2022-001-H),并按要求就行应急演练及培训。本项目建成后,将根据相关要求修订应急预案。厂区规范收集初期雨水,进入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并定期对开展监测,园区雨水入河设置闸控截污及回流系统,利用海堤和水闸的调控防止事故状态下污水外流汇入烧香河及黄海。雨水排口开展监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连环发(2023)21号)相符。与连云港徐好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连云港徐珏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6月7日通过原江苏省环保厅审查(苏环审201191号),本项目与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情况见下表。表12项目与苏环审201191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否符1新区发展应按照规划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分类进行产业聚集开发建设,项目引进应严格按功能定位入区,以确保区内产业协调发展。本项目位于板桥综合产业园区二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厂区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规划。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已经通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连政办发(2020)56号),本项目符合“重点监测点在不新增供地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情况下可以实施产业政策鼓励类、允许类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要求。相符2对不符合本次规划布局和产业定位的板桥工业园区10家企业应2013年前完成整改。对个别符合产业政策的特别重大项目在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予以支持。丰益表活公司不属于整改名单中的企业。相符3应对照核电站选址、安全防护以及核应急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区内功能布局。部分位于核电站5km、8km范围内的区域建设须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和江苏省政府关于依照国家规定保护连云港核电站周围环境的函(苏政函19971Q4号)的有关要求。处于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内的区域要限制人口机械增长,不得新建扩建大型企事业单位、生活居住区、大型医院和疗养院、旅游胜地等;不得建设易燃、易爆、易腐他物品的田湾核电周边环境及应急计划区现已调整为厂址半径Iokm范围。本项目位于距离田湾核电站5km规划限制区外,为烟羽应急计划区。本项目不新增储罐,不突破现有单最大容积2500和单罐储量2290t的限制;通过加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后,能够有效预防和发现并及时处理突发的环境事故,且企业已编制安全相符生产或贮存设施。在新区开发建谀过程中,应根据国家新的核电厂安全防护和核应急法规要求,对功能区划及时进行调整。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查。因此,项目选址在此建设具有可行性。本项目与田湾核电的负面清单不冲突。4规划的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应先行建设。其中,新区内各企业生产污水须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理率均应达100%凡入区建设项目环保配套设施未完成并投运的,项目不得进行试生产。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板桥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率达100%,本项目可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殳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相符5进一步优化新区产业发展定位,合理确定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构建主导产业链和静脉产业链。工艺废气、含金属废水和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同行业国内领先水平。本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相符6建立健全新区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政策、监测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建成后,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可行的监测计划,风险防范体系可与园区衔接,各项防范措施可得到有效落实。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连云港徐好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及其2019年修改单,项目行业类别为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及其2021年修改决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苏政办发(2020)32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项目。(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16号,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周边最近生态红线区域为烧香河洪水调蓄区,最近距离为2.1km,不在生态红线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规划的管控措施,因此,本项目与苏政发(2020)1号和苏政发(2018)74号文件相符。本项目与周边生杰红线区域相对位置见附图1和表l-3o*1-3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县(市区)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本目对置与项相位级保线到家杰红国生护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杰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烧香河洪水调蓄区连云港市区水蓄洪调/烧香河(盐河一入海口)河道及两侧堤脚内范围,长度31公里,其中一段河道拓宽04.604.60N,2.1km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20)384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连环发(2021)172号文件相关要求对照情况见表14。表14与当地生杰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间布局匆束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相符-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搬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仔新区,化工项目本项目严格执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对照市政府关于同意在板桥综合产业园设立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批复(连政复201651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156号),本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重点建设徐珏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3、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项目位于化工重点监测点内。污染物排放管控1、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年、0.85万吨/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40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从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烧香河烧香河桥、排淡河大板桥闸水质均不能满足III类水质要求。为改善烧香河和排淡河污染物水质,连区污防指办印发了关于印发烧香河及排淡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连区污防指办20223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市烧香河水环境质量改善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10号)。通过采取水质达标整治工作,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均在丰益油脂科技(连云港)产业园内部削减平衡,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相符相符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15)47号),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现有项目已于2022年2月编制应急预案并在连云港市连云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20703-2022-001-H),并按要求就行应急演练及培训。本项目建成后,将根据相关要求修订应急预案。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7.46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344万公顷。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在产业园自来水供应负荷内,用水量(L33m3d),在现有厂区工业用地内建设。本项目不涉及燃料使用。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相符对照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表l-5o表15与当地重点管控单元生杰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表境控元称环管单名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_桥合业园板综产区园区空间布局约束重点发展一、二类工业,适度发展海洋化工及其衍生产业、钢铁、石化、港口物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禁止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相关产品项目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淘汰类项目入区。禁止引进不符合产业定位的行业,禁止引进农药及其中间体、草浆造纸、印染、燃料、燃料中间体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废水10950万吨/年,COD5475吨/年、氨氮547.5吨/年、总氨54.75吨/年、挥发酚54.75吨/年、硫化物1095吨/年、苯10.95吨/年。二氧化硫15575.27吨/年、氮氧化物6759.94吨/年、烟粉尘13124.16吨/年,非甲烷总煌11141.28吨/年,苯并就2.85吨/年。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内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减排措施削减污染物内平衡,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符合要求。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周边设置200米安全防护距离。(1)园区已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2)本项目以厂区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吨/万元)=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5o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0.5=9(吨/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0.5(吨标煤/万元)。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20)384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的相关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固废分类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符合情况见表l-60表16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要素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大气到2020年,我市PM?.、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gn以下,力争降低到35gm3。到2Q3O年,我市PM"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Q控制在35万t,NOX控制在4.7万t,-次PMLs控制在2.2万t,VOCs控制在6.9万to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t,NOx奖制在4.4万t,一次根据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及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连云港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报告,各特征因子也均满足相应标准。且本项目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根据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均在丰益油脂科技(连云港)产业园内部削减平衡,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丰益高分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板桥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排淡河闸下入海建成后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相符PM25控制在1.6万3VoCS控制在6.1万1。地表水到2020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11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t,氨氮控制在1.04万t,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t,氨氮控制在1.03万to从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监测期排淡河大板桥闸水质COD、氨氮、总磷等因子能够满足IV类水质要求。烧香河烧香河桥CoD、氨氮、总磷均有超标情况。分析原因,烧香河水质超标主要由流经花果山香、猴啸街道及开发区,城镇生活污染源对排淡河水质污染影响贡献最大,其次是农村生活源、种植业和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属于典型的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类型。为改善烧香河和排淡河污染物水质,连云港市政府已按“一河一策”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目前,连云港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发布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排淡河大板跳闸及烧香河烧香北闸断面水质达标整治方案的通知(连水治办2017ll号,2017.7.5),随之水环境整治方案的深入实施,水质将进一步改善。区域的地下水中,总硬度、高镒酸盐指数、无机盐等指标值较高,与该地区临近大海,受海水渗入地下水相关。该地区的浅层地下水含盐量高,不适宜作为饮用水源。该地区靠近黄海,受海水入侵影响,矿化度较高,含盐量较大。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均在丰益油脂科技(连云港)产业园内部削减平衡,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丰益高分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板桥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排淡河闸下入海,建成后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土壤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根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另外,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功能类别。相符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用水量4872m3a,在产业园自来水供应负荷内,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的水、电能,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与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37号)提出的资源利用管控要求相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对月桂酰氯(1299酰氯)、新癸酰氯、异壬酰氯、异辛酰氯进行精储提纯,不新增产能,为技改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项目。不违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等要求。项目位于板桥工业园化工重点监测点,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要求。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本项目在工业聚集区(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内,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与江苏田湾核电站相关负面清单分析如下:根据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一江苏田湾核电站与周边Iokm规划相容性分析专题报告(修订版)(以下称“专题报告”)对重点关注项目进行了初步风险识别,其中包括丰益表活现有10万吨环氧氯丙烷及6万吨AKD生产装置和产品,专题报告认为“对于板桥工业园连云港环海化工有限公司(现为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储罐,在考虑蒸发分析的情况下,最大可信事故不会对核电厂安全运行造成潜在影响;在保守认为储罐内环氧氯丙烷短时间内全部进入大气的情况下,需限制单罐环氧氯丙烷储存量不超过2290t;调整环氧氯丙烷储罐分布,增大储罐间距离,避免同时发生储罐泄漏,并加强环氟氯丙烷储罐管理,设置探测报警装置,建立应急预案,尽早发现和处理储罐泄漏事故。”且专题报告对核电站周边IOkm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制定了准入负面清单,并提出了管控要求。对照负面清单,本次项目涉及的负面清单中所列物质详见下表。表17本项目涉及专题报告中负面清单物质一览表序号品名别名CAS控制对策专题报告中要求本项目第二类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力育单中毒或三致气体及易挥发液体2氯化氢(无水)/7647-01-0严格控制现有储罐储量。分区布置、新建项目需出具可靠的安全评估材料本项目不新增储罐,不突破现有单罐最大容积2500n和单罐储量22901的限制;通过加强管理,设置探测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后,能够有效预防和发现并及时处理突发的环境事故,且企业已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查。本项目不新增储罐,不突破现有单罐最大容积2500m3和单罐储量2290t的限制;通过加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后,能够有效预防和发现并及时处理突发的环境事故,且企业已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查。因此,项目选址在此建设具有可行性。本项目与田湾核电的负面清单不冲突。本项目与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的相关要求相符,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本项目与连云港市化工产业负面清单相符性对比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本管控要求所述化工项目除特殊要求说明外是指以特定化学物质为产品的化工生产项目。管控要求分"限制类''和"禁止类”,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化工项目。对禁止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类项目除石化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产业链发展需要外原则上不得新建,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照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限制、禁止类目录,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上述目录内。相符2本管控要求所列举项目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酰氯类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相符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环保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等文件。严格限制使用和排放有毒气体、恶臭物质类项目,禁止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恶臭物质、“POPs”清单物质等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项目,禁止建设“三废'(尤其是废盐)产生量大且无法安全处置或合理利用的生产工艺与装置。品名录所列的剧毒化学品、恶臭物质、“POPs”清单物质。本项目三废产生量均能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理,生产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有毒气体的使用和排放,厂区边界已经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3新、改、扩建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水污染指标按2倍削减量替代。新、改、扩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及通过排污权交易形式获得的排污指标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火电机组“可替代总量指标''原则上不得用于其他行业建设项目。涉及丙烯、甲苯、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乙苯、正庚烷、正己烷、邻二甲苯、苯乙烯、12牛三甲苯、环己烷、4乙基甲苯、135-三甲苯等我市14种主要臭氧前驱物新建项目的,应实施主要臭氧前驱物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均在丰益油脂科技(连云港)产业园内部削减总量内平衡,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相符4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依据园区规划环评确定的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化工产业比例。连云港(堆沟港)化学工业园禁止新建农药、医药、染(颜)料中间体项目。灌云临港产业园禁止新建医药、染(颜)料中间体项目和农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园禁止建设医药及医药中间体、染(颜)料及染(颜)料中间体、农药及农药中间体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严格按照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进行建设,严格限制化工产业种类和规模。核电站周边的建设项目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与江苏田湾核电站相容性分析专题报告的相关规定执行。丰益表活公司已由连云港市政府批准为化工重点监测点,同时本项目距离江苏田湾核电站约5.5km,项目符合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与江苏田湾核电站相容性分析专题报告控制要求。相符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化工行业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苏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见表l-9o表19本项目与苏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对比表一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严格建设项目准入。1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禁止审批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不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项目,属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