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docx
养殖场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公司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减少灾害损失,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此应急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养殖事业部下辖各分公司。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各公司应建立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公司总经理任指挥小组组长。各科室科长及各重要区域负责人任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第四条应急指挥小组职责,(一)总经理职责:1、负责领导处理本公司突发性事件;2、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3、领导本组成员负责本体系的组织协调工作;4、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向事业部及集团领导汇报现场实际情况,并上传下达各项指令。(二)各科室科长及重要区域责任人职责1、生产科长负责生产区域各项应急管理工作;2、后勤科长负责生活区域及场区周围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3、水电工负责停电期间发电机及时供电及全厂水电等设备设施的正常工作;4、各仓库负责人负责本仓库的安全管理;5、门卫负责场区保卫及相关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第五条根据各厂情况确定一级、二级灾害危险级别区域,确定小组各成员职责及分工区域。各岗位分工明确,通讯畅通。第六条若总经理不在厂时,由其代理责任人任指挥小组组长。组长负责领导处理本公司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抢险体系。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事业部及集团相关部门准确真实的汇报现场情况。第七条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在灾害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坚守岗位,实施处理现场问题,及时上传下达各项指令。第三章日常应急储备工作第八条总经理须做好员工防灾减灾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培训或积极参加集团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第九条每月度、季度组织人员进行全厂安全检查做好公司内各建筑和各项生活设施、设备防洪、防震、防火灾等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第十条每年至少组织全厂人员进行2次安全应急演练,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处理解决。第十一条养殖场各区域应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证符合使用标准。第十二条养殖场各区域应配备有充足的沙袋、排水泵、绳索、排水管、防水漏电开关柜、电缆、雨衣雨靴、挖掘工具、防雨布、防雨手电筒等防洪防雨设施。第十三条应急小组成员要熟悉厂内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详细位置及操作要求,熟知厂内、厂外电网、给排水管网,定期检查,实时维护。第十四条应急小组成员应定期检查建筑物有无隐患,对于地基沉降明显,建筑物受损的要及时疏散做好维修。第十五条工程人员或水电工应定期检修运行发电机组,准备充足的柴油,检查线路,做好发电机房的防护,灾害期间若发生停电,要确保能够及时开启发电机组。第十六条各关键区域配电设施做好防火防水处理,避免配电柜被淹,有接头处的线路采用架高处理,室外的做好防水处理,保证漏电保护器完好。第十七条地处山坡地段的,应做好植被护坡及挡土墙、挡水墙、排水渠(管)等措施,严防灾害期间山体滑坡及泥石流造成严重损失。第四章各类灾害预案第十八条防汛预案(一)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时:1、公司灾害应急指挥小组立即把有关气象信息传达给全体员工,包括外出人员。2、公司灾害应急指挥小组检查防汛准备工作,并做好防汛准备。3、各一级区域设24小时人员值班,明确职责,并密切注意天气情况。4、应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车辆、人员随时待命,同时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5、对于地势极低易被淹区域的房舍、猪舍,应根据情况将人员、猪只及重要物资提前转移至安全区域。(二)暴雨发生时1、发生停电的,及时启动发电机组供电,发生线路故障无法送电的,拆除原线路,放专线供电。2、发生内涝的及时启动应急排水泵,排量不足的,可紧急采购大排量泵,对于供电无法保障的,可购买汽油泵。3、厂内积水无法排出的,必须立即采取防倒灌措施。(1)各主要区域饲料仓、配发电房、水泵房、各猪舍,用沙袋做好防水堰,堵塞舍内下水管网。(2)各区域内同时开启应急排水泵,防止积水。4、当发生山洪或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及时汇报,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三)暴雨发生后1、各人员在人身安全未受影响的情况下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2、灾后应及时检查有无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统计结果。3、灾情结束后,各科室应仔细检查设备设施,对于损坏的应及时修理,确保生产能够正常进行;4、对于暴雨期间导致漏电跳闸的要对电器设备做烘干除湿措施,切勿盲目送电。5、对于场区受淹的,应检查水源是否受污染,若受污染应及时寻求其它水源并采取措施。6、受淹猪舍应及时清理,并播撒生石灰做好除湿消毒工作,同时也应做好消毒防疫工作。第十九条防火预案(一)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1、在厂内发生火灾时,现场员工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同时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I)灭火前应首先断开火灾现场供电电源,并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2)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2、当火势蔓延时,应急小组组长应组织全体可到场人员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若车间发生火灾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安排专人将现场猪只进行转移;3、若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1)报警同时拉响工厂火灾警报,各作业区域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紧急疏散至安全区域待命;(2)应急指挥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检查消防通道,清理障碍物,保证畅通。(3)全厂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二)火灾事后处理:1、火灾扑灭后,各科室(或车间)应立即统计本科室(或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并将损失情况并向事业部和集团相关部门汇报;2、后勤科应尽快协调做好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猪群和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等;3、外协单位或内部水电工应对受损设备进行修复,同时排查其余隐患,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故;4、事业部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5、调查小组应在10天内做出事故调查报告,落实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总结教训,并在系统内做好案列宣贯工作。第五章考核条例第二十条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的,处相关责任人2050元/次罚款。第二十一条因储备物资不足的,导致事故损失处后勤科长50ToO元/次罚款。第二十二条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并依据集团相关制度落实索赔。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为集团养殖事业部制度,解释权归养殖事业部,执行权归养殖事业部,监督权归养殖事业部、总经办。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