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有限公司行为准则.docx
XXXX热力有限公司行为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打击歪风,树立正气,坚持依法治企、从严治企、以德治企,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按期完成,保障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员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职工。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参照执行。职工对亲属负有管理责任,亲属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将追究职工责任。第三条本规定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职工行为的规范性约束,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因此,在执行本规定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错误性质,区别不同情况,依据本规定,恰当处理。(二)依法从严的原则。各部门必须维护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和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对重复出现的违纪行为应从重或加重处理。(三)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部门、任何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追究,并受到应有的处罚,处罚尺度不应因人而异。(四)惩前患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罚违纪人员,要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轻形式,重结果,并使广大干部职工举一反三,从中接受教育。(五)由此推彼的原则。本规定所规定的条款必须予以遵守,随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可能出现本规定未予明确的行为,在实行过程中,应根据由此推彼的原则,参照本规定的相似条款进行处理。(六)尊重社会公德良俗的原则。行为的界定应以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和公众良俗为标准。第四条对违反本规定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处理,一般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一)行政处分(1)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处分期间: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3)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4)受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奖金;受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奖金;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奖金;降级处分分为降一至三级,受降级(一级)处分者,停发六个月奖金;受降级(二级)处分者,第一年执行18岗级工资、停发奖金;受降级(三级)处分者,第一至二年执行18岗级工资、停发奖金;受撤职处分者,停发十二个月奖金。行政处分载入个人档案。(5)行政处分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应提交工会的,须提交工会相应会议讨论通过。(二)行政处罚(1)种类:通报批评、经济考核、停职检查、下岗培训、调整岗位和干部诫勉等六种。(2)停职检查期间执行18岗级工资,停发奖金;下岗培训期间执行18岗级,停发奖金;诫勉期间奖金减半。下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诫勉一般不超过6个月,诫勉期满后,经人资部门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任用)。(3)行政处罚可以几种合并执行,也可以与行政处分合并执行。(三)根据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开除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部门对其职工有一定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部门内通报批评、经济考核、停职检查,处理决定报人资部门备案。第二章职工守则第六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第七条全国职工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二)热爱集体,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管理。(三)热爱本职,学赶先进,提高质量,讲究效率。(四)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科技、业务水平。(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六)关心同志,尊师爱徒,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七)文明礼貌,整洁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八)扶植正气,抵制歪风,拒腐蚀,永不沾。第八条日照市民文明公约爱祖国,爱日照,倡文明。尊师长,尽孝心,亲乡邻。尽职守,讲诚信,尚品性。义勇为,济危困,择善行。食为天,知节俭,贵养成。遵交规,礼让行,要记清。出访游,重礼仪,受欢迎。畅网络,传美好,养心灵。城市美,需呵护,惜环境。齐参与,文明路,大家行!第九条以上核心价值观、守则、公约是全单位职工的操守底线,每个职工必须身体力行,认真遵守,塑造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职业素质,提倡公民行为,建设健康的人际关系,营造诚信基础,使每个职工都能在工作中得到快乐,在生活中享受幸福。第三章纪律第十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重分配,保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服从指挥、调动和分配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停职检查,情节较重者给予下岗培训(含)以上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言行危害或威胁企业、他人安全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第十一条尊重岗位赋予的职权,严格把握权与非权的界线。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刻意排挤他人,在工作上故意设置障碍、影响职能发挥的,勒令停职检查;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给予下岗培训(含)以上行政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第十二条爱护企业信誉,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渠道发表、传播不利企业的言论信息,不得利用企业办公自动化平台办理个人业务;职工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用企业名义对外发表或办理业务,对影响企业稳定或有损企业形象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直至行政处分。第十三条尽忠职守,敢于负责,不得畏难规避,相互推诿或故意迟延,应积极主动搞好配合与接口,不扯皮,不拖拉,不敷衍。违者视情节给予经济考核;情节严重,影响工作的,给予停职检查以上行政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第十四条从严治企,勤政廉政,严禁以权谋私,杜绝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违者给予相应行政处罚。违法违纪的,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广大干部职工都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搬弄是非、妄生意见、诽谤诬陷,违者部门内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工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不顾大局,不讲原则,不讲团结,在工作中出现言语、肢体冲突的,根据情节及影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由此产生的医药等一切费用自行协商解决。第十六条职工在休息、休假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服从组织安排的抢修、事故处理等紧急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七条严禁损害、侵吞企业资财。各项工作都应坚持成本观念,坚决杜绝不计成本的工作作风,对勤俭节约不在乎,在工作中造成浪费的,应追究责任,并根据浪费程度追偿损失,给予调整岗位或以上行政处罚,警告或以上行政处分。违法违纪的,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政府明令禁止的各种非法组织及活动。违者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第十九条职工应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违者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理,并给予停职检查或以上行政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第二十条遵守保密制度,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企业禁止外传的信息资料。发生泄密、失密事件时,当事人必须立即向厂保密委报告泄密、失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保密有关规定,视情节和损失情况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考核、停职检查等行政处罚。隐瞒不报的,加重处罚并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直至诉诸法律。第二十一条办公区域、换热站及各直管小区热力站内严禁流动吸烟,违者每人次考核100元。禁烟区内严禁吸烟,违者考核200元。多次违反的,加重考核。第四章秩序第二十二条秩序形成于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良好遵守,每个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有明确处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由归口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定类似条款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执行。第二十三条职工在思想、工作、生活中的个人问题,需要组织帮助解决的,应逐级反映、处理。部门内部确实解决不了的,由部门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职能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不能答复的,申明理由。越级反映可不予受理。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或因态度、方法不当,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一定后果的,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第二十四条职工找公司、厂级领导反映问题,一般应按程序到综合部联系预约。若不按程序,无理取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或危及他人安全者,一律交由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第二十五条全单位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办法。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违者通报批评并每项每人次考核100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者,停发当月奖金。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第二十六条每旷工1天扣1天应发工资、1个月的奖金;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第二十七条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着装符合要求,不睡岗,不脱岗,不串岗,不嬉闹,不打牌下棋,不看小说等娱乐性书刊,不玩游戏,不在工作微机上下载、浏览不健康或政府明令禁止的各种内容,违者每项每人次考核100元,同时联责考核上一级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岗位或以上行政处罚,直至警告等行政处分。第二十八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会客;不准私自将与工作无关者带入工作场所;违者每项每人次考核100元。第二十九条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着装要求穿戴。职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长袖工作服。进入厂区着装应庄重大方,穿背心、短裤、拖鞋禁止入厂。酒后不得到现场工作,违者按照反违章红线考核,具体执行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第三十条严格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或活动,遵守相关纪律,有事必须请假,并安排好代理人。违者考核100元。第三十一条文明乘车,自觉维护班车乘车秩序。不得干扰驾驶员工作,违者每次考核100元。第三十二条职工集中居住区应遵守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对职工集中居住区的管理规定,若因职工个人问题,发生影响企业声誉事件,按单位相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尊老爱幼,和睦邻里。不孝敬老人,不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给予通报批评。邻里关系紧张,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全单位范围内给予曝光,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职工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要树立正确价值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如其行为给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一定社会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行政处分。第五章治安第三十四条全单位职工必须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单位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保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因个人原因受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的,应根据量刑确定行政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及以上的,应予开除;其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视情节给予降级(二级)或以上行政处分。被行政拘留的,应处以降级(一级)或以上行政处分。第三十五条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涉黄,不涉赌,不涉毒,不做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事情,违者给予下岗培训3个月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六条职工应支持治安保卫人员的工作,服从治安保卫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对于干扰、阻挠治安保卫人员行使公务的,考核500元。包庇、窝藏、掩护不法分子的,给予下岗培训3个月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已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七条严禁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违者除追回失物或赔偿损失外,考核5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八条严禁聚众闹事、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违者影响工作的,按事假处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致伤致残的,一切费用自理。第三十九条严禁用不当手段骚扰、威胁他人,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停职检查(含)以上行政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行政处分。严禁猥亵、骚扰、侵犯异性,违者给予下岗培训或以上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第四十条职工及外来帮工人员,一律佩带有效证件进入办公区域、换热站及各直管小区热力站,保卫部门负责检查考核,未戴证件每人次考核100元。外来人员违反的,令其退出现场,并考核责任部门100元。第四十一条保安人员应恪尽职守,文明执勤。外来车辆由公司内业务部门征得综合部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内,外来人员由门卫征得所到部门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内。保卫人员对此执行不严,每次考核100元。凡携带物品或车辆外运物资出门,必须有按规定权限签发的出门证。保卫人员应严格检查,核实物品。如发现证物不符或无证出门时,门卫应予扣留。如保卫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无证放行,发生一次扣100元,同时考核保卫部门100元;后果严重的,门卫予以辞退,并给予保卫部门经济考核。第四十二条严格公车管理,严格车辆调度纪律,严禁将公务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严格落实节假日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让他人驾驶,违者考核500元并停职检查;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行政处分。第四十三条各种车辆在公司院内、职工居住区必须礼让三先;按限速标识行驶,严禁超速;按规定或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放高音喇叭。违者每项每次考核100元。第六章公物第四十四条节约资源,提倡“五个一”精神,节约每一滴水、每一滴油、每一度电、每一克煤、每一分钱。下班后关闭打印机、空调、电灯等办公用电设备,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制止,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养成节约习惯。听任公用资源浪费流失,徒增企业成本的,给予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在全单位范围内曝光,并给予相应经济考核。第四十五条爱护公共财产,由于个人过失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公用工具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私拿公物使用和送人,违者除追回原物外,按原价的3-5倍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第四十六条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准在办公区域、换热站及各直管小区热力站内乱扔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和随意张贴,违者除清理干净外,每次考核100元。涂画和张贴内容有伤风化或为政府明令禁止的,给予下岗3个月或以上行政处罚。第四十七条不得利用企业的场地、设施、材料,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