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旅游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
XX旅游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 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殡葬工作 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 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全面推进殡葬改革,满足人民 群众殡葬需求,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殡葬管理体制 机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 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提升XX旅游区形象,构建覆盖城乡、规范有序、满足需求的殡 葬服务体系,建立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部门监管机制,推动 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生态的殡葬治理方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 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加强党委对殡葬事业的全 面领导,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土地供给、 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完善殡葬设施建设,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秩序。建立健全综合协同监管机 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发挥政策导向、规划引领、价格 调节、党员干部带头等作用,提升服务、强化监管,推动形成 殡葬服务管理新格局。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把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 众殡葬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进殡葬改革与完善殡 葬服务供给相结合,优化殡葬资源配置,健全殡葬服务网络, 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确保实现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坚持深化改革,移风易俗。把文明绿色理念贯穿殡、 葬、祭全过程。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尚,弘扬优秀传 统殡葬文化,提升殡葬文明程度。(三)主要目标2023年下半年开始实现各镇重点村(居)集中治丧服务全 覆盖,其他村(居)力争在2025年底前完成集中治丧设施全覆 盖。2023年下半年XX旅游区辖区内全域火化,并实现火化区 域集中安葬(放)区镇村级设施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基本 形成殡葬服务供给比较充分、文明绿色殡葬方式逐步普及、殡 葬监管执法规范有效、殡葬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殡葬服务管理 体系。到2030年,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体系、殡葬文化体系、殡 葬治理体系、殡葬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殡葬治理现代化水 平显著提升,文明、绿色、现代殡葬新风尚广泛普及。二、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活人墓”及散埋乱葬长效治理机制建立“活人墓”长效管理机制,将“活人墓”整治纳入乡 镇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巩固“活人墓”集中专项 整治成果,对“活人墓” 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建立健全 村(居)发现报告、乡镇组织拆除、区级统筹调度的治理机制, 并将有关要求和源头治理任务分解到岗到人,推动乡镇、村(居) 基层干部认真履职,逐户上门宣传到位,公布举报电话,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治理修建“活人墓”;将散埋 乱葬治理工作、遗体未火化装棺土葬、骨灰二次装棺土葬建大 坟、迁坟建大坟、老坟改扩建大坟、遗体未火化乱停乱放、遗 体火化后骨灰乱停乱放等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二)推进殡葬设施建设L完善殡仪服务中心建设。2023年年底前完成区、镇两级 殡仪服务中心(殡仪馆)项目建设,力争在2025年年底前实现 全区各村(居)集中治丧场所的全覆盖。2.完善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区公益 性公墓建设。(S)推行集中治丧XX镇XX村,XX镇XX村,XX镇XX村从2023年下半年(具 体时间另行公告)起,开始实行集中治丧;其他有条件的村(居) 按照工管委的具体要求实行集中治丧,治丧和悼念活动必须在 殡仪馆及殡仪服务站内进行,禁止占道停尸治丧。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与逝者家属签订服务合同,出具 合法结算票据,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严禁 诱导、捆绑、强制消费。(四)推行全域火化2023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起,实现全区全域火 化,范围为本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常驻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 口等,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应当火化的遗体,死者原单位或 者其亲属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或者殡仪服务站 接运。按照民俗,丧者家属应在发丧前联系殡仪服务机构,安 排遗体火化,禁止土葬遗体。制定针对火化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加强遗体火化和骨灰监 管。遗体火化后,骨灰凭XX市骨灰领取去向承诺进行安葬, 提供火化服务的各殡仪馆当天适时将XX市骨灰领取去向承诺 推送区社管局,区社管局将骨灰去向及时发送辖区内公墓和乡 镇落实跟踪管理服务,对于骨灰去向与承诺不符的,严厉制止 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提供火化服务的民办殡仪馆,由殡葬管理机构派专人监督 管理,加强对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出具审核的监管,避免接收 来源不明遗体、轻率或错误火化遗体,严厉查处虚开、倒卖火 化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廉洁从业,严厉 打击殡葬领域涉黑涉恶行为。(五)推行集中安葬1.2023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本区行政区域内 的所有死亡人员的遗体必须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放)。 禁止在公墓以外的区域新建坟墓。2 . 2023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公墓区域以外的 已有坟墓不得重建、改扩建,不得采用石材、砖、混凝土、瓷 何等不可降解材料进行硬化。禁止建造或者恢复宗族墓地。3 .占用耕地、林地、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的坟墓,除受国家 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予以保留外,原则上均于 2025年底前完成迁移入公墓。4 .鼓励未占用耕地林地的散葬坟墓迁入公墓。5 .强化对公墓的依法管理,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依法予 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的公墓予以纠正,禁止建造超规定面积 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 灰存放格位,严禁在建设期内未经验收预售墓地。除可向夫妻 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售,确保家庭成员自用外, 墓地经营者必须严格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出售墓穴或骨灰存 放格位。加强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价格监管,实施收费项 目公示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 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巧立名目捆绑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推行节地生态葬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优化景区形象。按照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 旅游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和奖励节地生态葬实施办法(修 订)的通知(X管委办发(2018) X号)文件要求,按照1000 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对节地生态葬进行奖补。促进节 地生态葬率达到逐年提升。三、改革内容(一)深化殡葬习俗改革L加强宣传实现源头治理把殡葬移风易俗与巩固脱贫成果、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 境整治、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机结 合起来,涵育居民群众道德素养,培树社会文明新风,增强抵 制陈规陋习的行动自觉。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 集中治丧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以优良设施和优质服务引导 促进习俗改革。建立健全镇、村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充 分发挥信息报告、政策宣传、上门服务、制止陋习等作用,把 丧事简办、文明绿色殡葬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强化群众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强正向激励引导。2 .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 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推动殡葬 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政策措施,逐 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 改革良好局面。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做好推动 殡葬改革的“四个带头”,即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 风尚;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 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倡导党员干部厚养薄葬、丧事从简、文明治丧。对党员干部存 在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 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3 .健全殡葬服务普惠制度贯彻落实XX旅游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和奖励节地生 态葬实施方案(试行),不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 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基本殡葬 服务收费管理。对承担基本殡葬服务职能的殡葬服务机构,落 实税费减免配套优惠政策,确保其更好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4 .强力引导开展集中治丧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村(居)人员(含外来人员)死亡后必 须在区级殡仪服务中心集中治丧;其他在家治丧的,禁止占用 公共场所、妨碍公共秩序、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侵害他人合法 权益。集中治丧时间不得超过5天。5 .规范程序实现全域火化火葬区域内人员死亡后,死者亲属应在6小时内向居住地 殡葬信息员、协管员或所在单位殡改办报告治丧和火化安排情 况,接报人应在6小时内报请所属乡(镇)殡改办或区殡改办联 系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疗机构必 须在30分钟内通知殡葬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遗体存放 在太平间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尊重国家规定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 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丧 葬习俗,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国家对烈士、军人、 宗教教职人员、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的殡葬活动及其管 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运送、火化遗体,必须提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 院)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死亡证明;因患传染病死 亡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刑事案件被害人 遗体按照XX省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处理办法执行。区殡改办、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殡葬管理联系 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6 ,强化举措多形式实施安葬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 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积极宣传和因地制宜推广骨灰撒海(河)、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葬式葬法。加大对生 态式、园林式、花园式经营性公墓建设的指导力度,依法对殡 葬设施公益性墓区配建和绿化达标情况进行监管。贯彻落实XX 旅游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纳入 财政预算,加大奖补力度。加强乡村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助力 乡村振兴建设。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火化,遗体 火化后,骨灰必须寄存在骨灰寄存处或葬于公墓。(二)推动殡葬设施建设7 .统筹规划布局立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将殡葬事业 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 详细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规 范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配置标准。统筹规划布局好辖区内公益 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等设施,明确每个殡葬项目占地面积、建 筑规模、投入资金,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严 格依照规划审批殡葬项目,做好殡葬项目引起的矛盾纠纷防范 化解工作,确保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8 .筹措建设资金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所需资金通过加强本级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 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级补助资金、申报专项债券和上级预 算以及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9 .全力推进建设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 明确时间,攻坚克难,补齐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进 区级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殡葬服务 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我区殡仪服务中心启动建设项目,2023 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区、镇级殡仪服务中心及公益性公墓服 务全覆盖;统筹加大对村级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力度,力争到 2025年底,实现集中治丧场所全覆盖。10 .丰富服务供给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安葬为导 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方式,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的同时, 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坚持殡葬服务机构 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主导地位,改革体制机制,改善服务方式, 丰富服务内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提供基本殡 葬服务。(三)深化殡葬事业改革IL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区级和各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 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明确职 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区本 级和各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做好上下 衔接、统筹谋划、资金保障和督促落实等工作。通过召开专题 会、通报工作情况、建立联合处置工作队等方式,有效解决殡 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遇有重 大困难情况,要严格执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12 .完善殡葬领域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殡葬领域监管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明确各 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殡葬设施建设、遗体处置和运输、 丧葬用品生产销售、服务收费以及丧事办理、墓地修建、宗教 场所殡葬活动、丧葬风俗等监管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联合公 安、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 殡葬事务的综合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形成监管执法 合力,为促进殡葬管理法治化提供重要保障。13 .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和 乡村振兴考核范围以及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营造 文明新风尚。加强宣传引导,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 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坚 持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与日常引导结 合,通过进镇村(社区)、进单位,深入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 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 会、道德评审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居 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推进村(社区)集中治丧试点建设工 作。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 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和推广文明节俭、 绿色环保的殡葬礼仪。(四)强化殡葬问题整治14 .整治散埋乱葬和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活人墓”、超标准墓、“住宅式”墓地、豪华硬 化大墓等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安葬(放)设施的整治力度,查处 和纠正违法占地建设骨灰安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 行为。加大对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 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田 保护区等地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引导现有散葬坟墓迁入 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加大对违法安葬行为案件强制执行力度, 规范治理违法安葬等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15 .整治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公墓的依法管理,重点强化日常管理。经营性公墓 要严格控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应当配建一定比 例的节地生态墓区,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对未经批准建 设的公墓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的要予以纠正, 禁止超规定面积建造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 (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禁止村级公益性公墓违规对 外销售。要加强经营性墓地经营者定价行为的指导规范,对价 格明显偏高的,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 设和经营骨灰存放设施或开展相关经营性活动等行为。16 .整治丧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制造销 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违法 经营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严 厉查处虚开、倒卖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 在医疗机构内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殡仪馆之外的车辆收 殓运送遗体;严禁在道路、广场、住宅区等违规占道搭设灵棚, 严禁沿街焚烧封建迷信冥品等不文明治丧祭祀行为;严禁在治 丧活动中举办淫秽色情低俗演出。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级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推进全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殡葬改革推进工作中的重点 难点问题。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殡葬改革的 目标要求,提前安排部署。各镇要参照成立镇级殡葬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殡葬改革的目 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镇级殡葬改革工作细化方案,报区殡葬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抓细抓实。(二)强化责任意识。殡葬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 方面,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惠及子孙的重要方面, 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方面,是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重要方面。 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殡葬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 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把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到位, 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市场监管、丧事活动管理执 法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对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 为的强制执行制度。(三)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和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 稳定增长机制,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殡葬 管理、殡葬执法、殡葬宣传等所需经费,足额落实惠民殡葬基 本服务资金,为推进殡葬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建立健 全殡葬改革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 专用。(四)落实考核问责。强化工作考核、督查通报。各镇承 担属地管理责任,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 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考核方案,推进工作任务、进度及 殡葬综合执法效能。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由社管局牵头,督查 部门配合,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区殡改领导 小组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靠后或殡葬 综合执法效果不理想的部门或乡镇进行全区通报、约谈、诫勉 谈话,对推进严重滞后的,将提请区纪工委监委问责。(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新媒体传 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 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 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参 与殡葬改革的典型事例及各地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 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殡葬为民的良好形象,把社会 风气引导好,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 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