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docx
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 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 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 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 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 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 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 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 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格局,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 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 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 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 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 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 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 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 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 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 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 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 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 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三)目标任务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 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 居环境市级样板镇,IOO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 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 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 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 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 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 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 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 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 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 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 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 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 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 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 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 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 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 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 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 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示范取得积极进展。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 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 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 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 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 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 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 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 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 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 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2 .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 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 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 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户厕入户进院,引导新改 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 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 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 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3 .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 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 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 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 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 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 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 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 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 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 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 实主体:各县区政府)4 .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 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 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 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 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 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 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 县区政府)(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 .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 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 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 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 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 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6 .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 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 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 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 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 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7 .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 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 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 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 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 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 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8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 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 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 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 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 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 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 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9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 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 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 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 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 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 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10 .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 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 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 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 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 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 主体:各县区政府)(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IL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 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 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 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 进IOO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 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12 .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 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 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 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 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 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 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 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 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 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 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13 .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 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 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 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 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 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 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 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 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 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 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 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 府)14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 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 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 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 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 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 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 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 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 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 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 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 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 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供电公司等;落 实主体:各县区政府)(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15 .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 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 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 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 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 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 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 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 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16 .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 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 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 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 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 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 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17 .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 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 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 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 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 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 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 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 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18 .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 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 12字方针,把村 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 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 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 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 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 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 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 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19 .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 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 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 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 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 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 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 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 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 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 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 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 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三、工作要求(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20 .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 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 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 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 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 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 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 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21 .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 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 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 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 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 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 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 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 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 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 政府)22 .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 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 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 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 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 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 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 政府)(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3 .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 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 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 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 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 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 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 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 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 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 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 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 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 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 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 区政府)24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 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 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 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 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 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 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 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 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 体:各县区政府)25 .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 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 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 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 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 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 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 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 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 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 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 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 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 主体:各县区政府)四、保障措施26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 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 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 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 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 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 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 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 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 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 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 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 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27 .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 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 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 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 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 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 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 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28 .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 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 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 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 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 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 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 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29 .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 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 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 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 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 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 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 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 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 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30 .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深入 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宣传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 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 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 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委 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文旅局、 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附件:L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20212025 年)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20212025 年)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20212025年)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美 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 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为85%以上。纳入 国家和省级监管的29处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得到整治,持续 巩固整治成效。二、重点任务(-)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明确治理重点。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及相关部门 专项规划,对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进行修编,推动县 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 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一体推进; 优先治理镇(街道)政府驻地(重点治理全国重点镇、乡村 振兴示范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水源保护区、旅游风 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着力解决人口聚集度高、污水易 形成地表径流、排放水体环境敏感的村庄;鼓励和支持有条 件的县区积极推进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因地分类施 策。根据村庄类型、人口变化、乡村规划、自然环境、经济 水平和村民习惯等,科学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合理 采用“纳厂、集中、分散、资源化利用”治理思路。对位于 城镇、园区周边的,优先考虑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统 一处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对 距离城镇较远但人口较为集中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结合户厕改造,探索就近还林还 田等资源利用模式。优化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 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 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达到资源化利用要求后,用于庭 院美化、还田施肥等。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应充分考虑 常住人口变化、用水量、排水系数等,避免出现技术工艺过 高、设计规模较大、排放标准偏高等问题,鼓励采用经济可 行的治理模式。(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 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 府)(二)强化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明确目标任务。实时更新监管清单,优先整治国家监管、 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 持续巩固已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大对农村河流湖塘分 布密集区等的排查力度,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 清单,实施动态清零。支持汉台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 点示范。系统开展治理。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成因,以控源截 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 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种养殖等统筹治 理,将治理对象、目标、时序协同一致,确保治理成效。推 动长治久清。鼓励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压实责任, 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 要求。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鼓励专 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 实主体:各县区政府)(三)规范建设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隐蔽工 程、闭水试验、竣工验收等建设环节管理。针对农村生活污 水特点,优先选择抗冲击、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 和设备。对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技术的,应做好预处理、 防渗和后期管护;对处理规模较小、进水水质浓度较低、运 行维护能力弱的,不宜采用活性污泥法;对经济承受能力弱、 非环境敏感区的,不宜采用膜生物反应器等工艺。强化收集 系统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需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鼓励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根据村庄规划、地形 标高、排水流向、道路情况等,合理布局污水收集系统。新 建或改建农房宜同步建设户内污水收集系统,农家乐、民宿 等经营性活动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方可进入污水收集系 统。污水收集宜优先采用顺坡就势等建设成本低、施工速度 快的管道铺设方式,采用现有沟渠收集的,应做好防渗和加 盖。(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 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四)加强监管治理设施运维分类做好现有设施提升。组织开展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 况调查评估,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将 非正常运行设施列入改造清单,分类制定改造方案,明确责 任主体、资金来源、改造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强化处理设施 运行管护。各县区要加快推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明确主管部门和运维实施主体,落 实保障资金,明晰设施产权归属及责任义务,推动运行维护 常态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环 境监督管理,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执法监管纳入辖 区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工作方案。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能力,对日处理20吨及以 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至少每半年监测一次进出水水质。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调查评估,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生 态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牵头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 政府)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工作,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 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 兴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上下联动、督促指导,协同推动全市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资金筹 措、项目落地、组织实施、设施运维等工作,并按季度报送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强化政策保障。财政部门要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支出责任,乡村振兴部门要倾斜使用整合资金,加大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 资金、政策引导效应,加强项目征集、储备和申报,积极争 取资金项目支持,按照“渠道不乱、各计其功”原则,统筹 安排,形成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编制村庄建设相关 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依法落实用 地审批,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积极推动集 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优惠政策,支持建管运一体化、 供排水一体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三)严格监督考核。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农村生活 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按照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考核评估。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 关部门加强对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 导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在相关项目资金 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设施建 成后运行不正常的,视情况进行通报、约谈等。(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 络等媒介作用,结合“六五”环境日、“三下乡”、“科 技之春”等系列宣传活动,引导村民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发放宣 传资料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提高农户自 觉节约用水、规范排放污水意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 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积 极出资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 营、管理等工作,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管共享良好局面。附表: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附件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 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改善农 村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 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 件的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进一 步健全。其中: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 然村比例达到100%;二类地区:汉台区、西乡县、城固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 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6%以上;三类地区:南郑区、勉县、洋县、宁强县、略阳县、镇 巴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 上。二、重点任务(-)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 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 置设施和模式,不断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加快补齐垃圾收 集转运设施短板,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 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对城 镇周边的村庄,通过城乡统筹和基础设施共享,按照“户分 类、村收集、镇转运、县(片区)处理”模式,构建稳定运 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二)加快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 点建设短板,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 时收集。原则上每个镇至少建垃圾转运站1座,每个行政村 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3处,配备足够的转运车辆,逐步普 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 及时清运。每个镇结合自身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逐步推进老 旧转运设施更新换代,鼓励村民利用垃圾桶、垃圾袋等已有 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