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智能化项目招标文件73-2new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实用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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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智能化项目招标文件73-2new_合同协议_表格模板_实用文档.docx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太湖度假区智能旅游监控、智能导览项目选购及安装的招标公告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托付,就东太湖度假区智能旅游监控、智能导览项目选购及安装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SZJYHA2015-WJ-Q-G-001二、招标项目预算及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选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仟斌佰万元整(¥:12000000.00)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投标人一般条件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与招标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B、投标单位报名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投标供应商须供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托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单位供应通过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备案资料(格式详见本标书第三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依据以上要求供应以上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他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5年7月2日,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6:00时止(节假口除外)出售地点:苏州市邓尉路3号5号楼202室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起先接收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3:00-13:30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3:30整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3:30整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单位: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12-67721397传真电话:0512-67721396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时间:2015年7月2日下午14:00时答疑地点:苏州市邓尉路3号5号楼202室交付运用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起先施工2015年9月20日前依据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后交付运用(具体时间依据选购单位通知为准)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整)选购单位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63955019九、监督部门:相关监督部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上发布。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29日招标文件选购单位: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标号:SZJYHA2015-WJ-Q-G-001选购内容:东太湖度假区智能旅游监控、智能导览项目选购及安装选购类别:机电类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六月总书目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其次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六章合同的特殊条款第七章评分要点前附表下述关于选购设备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假如有冲突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序号项目名称1标书编号SZJYHA2015-WJ-Q-G-0012招标内容东太湖度假区智能旅游监控、智能导览项目选购及安装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邓尉路3号5号楼202室邮编:215000电话:0512-67721397传真:0512-67721396联系人:李工4选购单位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5标书组成1、投标资格文件;2、投标的补充必备文件;3、标书附件格式部分;4、投标报价表(须另装订成册);5、投标技术部分;6、投标商务部分;7、投标其它资料;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6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收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8投标保证金帐号交纳账户: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账号:89060154800000789拒收现金、支票和汇票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7月3日下午16:00投标保证金必需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拒绝现金、支票及汇票,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四十五日内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投标密封章,若正、副本有冲突之处以正本为准。11发售标书时间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出之时起至2015年7月2日,每日9:30-16:00(节假口除外)地点:苏州市邓尉路3号5号楼202室12答疑会时间答疑会时间:2015年7月2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答疑会地点:苏州市邓尉路3号5号楼202室(各投标商可在答疑会当天起先时间带书面答疑内容汇总至招标公司,逾时不予受理)13投标书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7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15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15年7月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16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7评标标准依据质量、技术与价格的比较18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预中标人19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拿取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20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21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状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依据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22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选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选购预算,选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选购任务取消的。23中标服务费帐号户名: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州劳动路支行帐号:1102170609006056823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托付,就东太湖度假区智能旅游监控、智能导览项目选购及安装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招标项目编号:SZJYH2015-WJ-Q-G-001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选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仟史:佰万元整(¥:12000000.00)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投标人一般条件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与招标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B、投标单位报名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投标供应商须供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托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单位供应通过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备案资料(格式详见本标书第三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依据以上要求供应以上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15年7月2日,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苏州市邓尉路3号5号楼202室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起先接收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3:0OT3:30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3:30整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下午13:30整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单位: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12-67721397传真电话:0512-67721396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时间:2015年7月2日下午14:00时答疑地点:苏州市邓尉路3号5号楼202室交付运用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起先施工2015年9月20日前依据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后交付运用(具体时间依据选购单位通知为准)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整)选购单位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63955019九、监督部门:相关监督部门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上发布。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29日其次章投标人须知二、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爱护。1.3本招标文件的说明权属于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赐予答复或对答复不满的,可向相关管理处反映状况(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1.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2.词语释义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2.3响应: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全部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全部文件。2.5发包人(选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2.6承包人(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选购方供应货物和服务的对象。2.7货物:系指承包人按招标选购文件规定,应向发包人供应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选购文件规定承包人应担当的与供应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协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供应技术救济、培训、协作措施、修理响应及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应担当的其它义务。2 .9学问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3 .10天:日历日。4 .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承包人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5 .12合同价款:依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价款。6 .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供应服务的来源地。7 .14不行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供应本次选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3.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3.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 5参与招标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8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9 ,投标托付9.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格式见附件).10 投标方代表10.1 全权代表投标方参与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假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托付书(详见统一格式)。11 投标费用11.1 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担当全部与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2 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书目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具体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3 招标文件的澄清13.1 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须要澄清,招标人将以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说明,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全部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3.2 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第12项中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人收到。14 招标文件的修改14.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4.2 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全部投标人有约束力。14.3 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缘由,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口期和开标口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5 .投标答疑会15.1 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如有疑问)。10.2勘察现场:10.2.1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投标人应踏勘工程现场及四周环境,以便获得合理的施工方案。统一踏勘时间:2015年7月2日上午10:00至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过时选购单位将不再支配踏勘时间。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担当。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具体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为理由而向选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选购单位不担当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现场勘察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6395501910 .2.2招标人向投标人供应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 .3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招标人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会的相关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供应应全部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依据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1 .对投标人的提示与要求1 1.1投标方应细致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投标文件,并保证所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 .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全部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运用文字12. 1投标文件中所运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2投标文件应运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需运用其他文字的,必需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精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 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3. 1.1投标函;13 .1.2授权托付书(如有授权);14 .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5 .1.4投标报价表;注: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密封2. .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13. 2.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品牌、交货期说明表;14. 2.2投标货物性能、技术指标说明与描述,如规格偏离;15. 2.3调试、验收方案(依据具体项目须要而定)16. 2.4产品质量承诺;17. 2.5设计方案图纸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18. 2.6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13. 2.7对本次投标的具体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状况自行编制):注: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13.3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13. 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4. 3.2投标单位状况表(格式见附件);15. 3.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6. 3.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7.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8. 3.6投标人授权托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9. 3.7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信息20. 3.8招标人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3.3.9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代理商资格证明复印件、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托付书;13.3.10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3.3.10.1银行资信证明;13.3.10.2201C2013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3. 3.10.3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状况证明;14. 3.9.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举荐信等资料;注:投标人必需提交上述13.3.7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干脆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5. 4投标文件由13.1、13.2、13.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依次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密封。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按依次装订成册。14.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全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缘由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更因素而变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署。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选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假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 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纳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 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投标保证金16. 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6. 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需在规定时间前到达规定的保证金账户并换取收据。16. 3投标保证金可实行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或干脆以现金解缴至前附表所示账户,并到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换取收据。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需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16.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选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16. 5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的方式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选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的方式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17. 6发生下列状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1.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 6.2中标人无正值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选购人签订合同的;17. 6.3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8.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 1自开标日起45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 2在特殊状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否则拒绝其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样之处,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运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须要法人代表(或授权托付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需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18.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需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9. 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所投报标段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盖投标单位公章。20. 2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0 .投标截止时间1. .1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投标地点。20. 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在这种状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22. 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口戳为准。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2 .开标22 .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选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与。23 .2参与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工作人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工作人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1.1 3开标时由代理公司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状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1.4 4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人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5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未准时参与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1. .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选购单位依法组建。23. 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4. 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5. 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说明或澄清;26. 2.3举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托付依据事先确定的方法干脆确定中标人;27. 2.4向招标选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8.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9. 3.1遵纪遵守法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0. 3.2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看法担当个人责任;31. 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隐私保密;32. 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3. 3.5协作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34. 3.6协作招标选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 .评标内容的保密24.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全部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4.3 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5 .对投标文件初审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5.1.1投标文件未依据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5.L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5.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5.L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5.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5.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5.L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状况。25.2 在具体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样1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 招标文件供应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书目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选购单位的须要。25.4 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样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5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6 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样时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5.7 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样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5.3假如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具体评审,也不得标;25.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说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 7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 .投标的澄清26.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需依据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6.2 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纳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6.3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变更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觉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7 .废标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7. 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 1.2出现影响选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选购预算,选购方不能支付的;30. 1.4因重大变故,选购任务取消的;31. 2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全部投标人。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1. .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依据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 2评价和比较采纳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供应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牢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 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30. 2.2零配件价格及修理服务措施;31. 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状况;32. 2.4投标者的资信状况和履约实力;33. 2.5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34. 2.6投标者供应的其他实惠条件;35. 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9 .中标单位的确认29.1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资格审查状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依据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托付向招标人举荐中标候选单位。29.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投标的授权托付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投标的授权托付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投标的授权托付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3 招标人在授标时可以增加(或削减)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10机29.4 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担当任何责任。30 .合同授予标准3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比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需具有实施本合同的实力和资源。30.2 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实力进行最终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觉中标单位供应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状况有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由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31 .中标通知书1 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2 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 .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供应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刚好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2 .4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担当说明未中标缘由的义务。32 .合同的签订32. 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与发包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 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选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需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依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看法。33 .履约保证金1. .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3. 2中标的投标人必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发包人指定帐户。34.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凭承包人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承包人。34 .中标服务费34. 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35. 2中标单位假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 .监督和公证1 5.1相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 .2招标人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6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全部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依据自身状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反。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本授权托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托付我单位正式员工(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与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