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幼儿收费制度.docx
【新】幼儿收费制度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2 .收费应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未列明的项目不得擅自立项收费。3 .学校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张贴。4 .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5 .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购买的收据。6 .学校的所有项目收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7 .代办费及列入教学计划的服务性代办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行。8 .学校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所收取的各项款项应全部进账并存入银行。不坐支。9 .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10 .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11 .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12 .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