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处置及上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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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处置及上报制度.docx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处置及上报制度一、感控管理科具体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监测工作。二、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遵守下列处置原则(一)当事人应立即紧急处理伤口,从近心端向远端尽可能挤出多的血液,在流动水下进行冲洗,用0.5%碘伏或75%乙醇进行消毒,同时上报主任或护士长(如为HlV暴露源应保密)。(二)科主任或护士长需对暴露者情况进行核实,在局部处理的同时,逐项如实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的相关内容。(三)尽快向感控管理科报告。暴露者在感控管理科指导下,完成职业暴露登记手续。(四)以尽快确定暴露源,若暴露源为HIV/AIDS的,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组织评估专家进行评估。(五)通过评估需给予药物阻断的,填写药物申请表,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六)对暴露者开具检测通知单,进行本底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测。(七)如为其他病原体职业暴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八)建立职业暴露者的健康档案,定期跟踪检测与评估,并随访咨询。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S.2009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防护指导原则S.2004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S.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