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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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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docx

    滨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3)15号),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在数字强市建设中的引领驱动作用,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滨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强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改革创新、数据赋能、惠民便民、整体协同、安全可控,运用数字技术对政务服务模式、机关运行流程、政府治理范式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推动实现政府决策科学精准、公共服务普惠均衡、社会治理精细智慧、政务运行协同顺畅,全面打造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强有力支撑。(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高效协同的施政履职数字化工作体系,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机关运行、政策服务等领域数字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数字政府基础底座更加坚实,实现机关办公“一网协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政府决策“一网支撑”,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更加明显,在服务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与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更加成熟完备,全面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发展,为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支撑。二、全面建设高效协同的施政履职数字化工作体系(一)提升经济社会调节数字化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投资监管、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1.加快经济社会运行数据整合利用。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围绕投资、消费、工业运行、税收、财政、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要素服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经济社会运行重点领域的基础数据进行分类采集、集成共享,构建经济治理数据库。建立健全经济社会治理数据指标体系,推动统计数据、行业数据、政务数据、社会数据等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支撑宏观决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2 .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警。持续提升财政、税收、金融、就业、工业运行、统计、审计等领域数字化监测预警水平,开发构建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季度年度计量分析等分析应用模型,完善智能化监测分析体系,系统刻画分析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实现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趋势研判,助力跨周期政策设计,提升逆周期调节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3 .助力经济社会重大政策精准协同。强化经济社会政策统筹协调能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数字化水平,深入开展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创新应用,促进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研判分析,开展政策出台效果研判,推动政策更加精准协同,充分发挥政策的集成效应。(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4 .持续完善提升经济运行大数据分析“七库”系统。完善“七库”系统功能,开展典型跨库融合分析应用,新增产业监测、企业监测、重点数据监测“一张网”等功能,推动经济运行要素数据汇集治理。2023年年底前,实现归集数据4500万条,数据指标180个,为经济运行调度会提供支撑,提升“七库”系统分析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国网滨州供电公司)(二)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水平。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实现多部门、全领域联合监管常态化,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1 .推动监管精准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推进全流程数字化、信息化监管。结合企业信用评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明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建设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城市生命线安全管理平台等项目,依据全省建立的统一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加强在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生态环保、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管。2023年年底前,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生产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信息“应归尽归”,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建立精准靶向的监管机制,实现风险动态评估和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监管部门)2 .推动监管协同化。强化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各类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数据与公共信用、企业信用公示等数据协同共享,强化对基层监管业务的信息化支撑。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集动态监测、科学分析、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各有关监管部门)3 .推动监管智能化。打造“智慧食安”等监管平台,加强监管执法智慧化建设,形成全市“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山东通”移动监管功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等监管工作中开展移动检查,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做到执法结果即时上传,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2025年年底前,在金融、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耕地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广泛应用智慧监管手段,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滨州银保监分局,各有关监管部门)(三)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加快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各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快建设精准高效、智慧和谐的数字化治理体系。1.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数字化应用,提高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等水平,拓展多元化、立体式服务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2023年年底前,按照全省部署要求,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融合发展,推广应用全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积极争取全省试点,升级完善“滨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系统”相关功能,实现业务文书网上送达,打造全市统一的行政复议线上听证调解平台,争创全省首家实现行政复议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2025年年底前,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2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全面助力更高品质“平安滨州”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建设,强化智能感知设施共享应用,加快社会治安全息感知体系建设。加强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数据资源智能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智能化管理水平。2025年年底前,“平安滨州”建设取得更大突破进展,社会治安智能化防控体系更加完备。(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3 .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参与全省应急救援现场“空天地”一体化应急通讯网络构建,参与推进化工园区、危化品管道、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感知网络建设,提升救灾物资和救援力量保障管理能力,推进应急物资和物流信息全面采集和监测。2023年年底前,完成370M窄带无线通信网市级建设任务,建设有限空间监管平台,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重点应用智能化取得突破;2025年年底前,实现省级系统在市级层面应用,大幅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4 .提高基层治理精细水平。完善基层治理智能应用体系,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打破各部门社会治理数据孤岛和信息壁垒,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精准把握总体运行态势,推动网格事项精细化管理,及时预警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打造以数据融合、流程贯通、事件处置、智慧应用、协同联动、辅助决策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智慧体系。2023年年底前,依托智慧社区平台打造15个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全市110个智慧社区建设;2025年年底前,全市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四)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期盼,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打造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1 .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迭代升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滨州站点,推动线上线下多渠道业务协同和服务融合,打造以线上“全程网办”为主,线下专窗代收代办为辅,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通办体系。2023年年底前,以“爱山东”为统一服务品牌,强化网上受理、权力运行、用户评价等全流程应用支撑体系,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统一使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业务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同质。2025年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全域覆盖,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更加高效便捷。(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2 .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深化“双全双百”工程,以企业和群众眼中“一件事”为导向,推出“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企业职工退休”,以及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水电气暖信、纳税、不动产登记等数字化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2023年年底前,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通过迭代升级和新增的方式,实现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全覆盖。2025年年底前,集成化办理事项范围和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事“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3 .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探索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2023年年底前,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围绕企业开办、经营、投资、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持续推动企业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2025年年底前,企业“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免申即享”“精准服务”全面推开,数字赋能利企水平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4 .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推广应用全省一体化“居民码”服务体系,整体关联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实现“一人一码”。完善配套设施、拓展帮代服务,畅通服务渠道,各类政务服务场所采取传统服务和智能化服务并行的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专业、更周到、更便利、更贴心、更温馨的服务。2023年年底前,围绕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全生命周期社会化场景与领域,实现民生服务办事“一码通行”。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合理布局线下政务服务网点,实现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不断提升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五)提升生态环保数字化水平。全面推进生态环保数字化转型,增强生态环保监测监管、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风险预警,提升生态环保和自然资源保障的数字化协同治理水平。1.推动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监测治理,构建全域感知、精准监管、高效协同的生态治理体系。对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进行持续优化升级,提升水、气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2023年年底前,优化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系统、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系统、空气质量多模式集合预报系统和高空瞭望系统,同时完成核与辐射模块与省直部门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提升环境状况综合研判、环境污染问题追因溯源、环境风险预测预警能力;2025年年底前,入河排污口视频监控系统完成5G信号传输升级,“湾长制平台”模块数据全部接入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河海联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2 .推进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围绕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2023年年底前,将升级完善后的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建设的国土空间协同治理数字化应用体系在我市完成对接应用,同时建设滨州市自然资源三维管理服务与执法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市、县一体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2025年年底前,着力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协同治理全域全业务数字化水平,提供统一的共享门户,形成市域国土空间一张图,推进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和国土空间智慧治理;深化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支撑作用,为全市自然资源全要素保护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3 .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大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依托滨州市能源大数据中心,推动“两高”等重点企业能源数据汇集分析,绘制企业用能数字画像,开展企业碳额计量测算,夯实火电、水泥、电解铝、钢铁等行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国网滨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提升机关运行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数字机关建设,加快形成各级党政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打造协同高效之市。1.推进机关决策科学化。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打造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房屋安全精准监管、基层网格治理、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两高”行业监管等重大专项应用,在宣传思想文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海洋强市等领域启动规划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多跨综合应用。依托“城市大脑”,完善“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推动经济运行态势“一屏感知”,构建一脑支撑的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巩固“数字人大”建设成果,加强实践探索,推动人大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推进“数字政协”建设,优化政协各类业务事项多跨场景协同应用,拓展委员履职的广度、深度、效度。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平台,推进监督信息化、审查调查智能化。依托全省干部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干部数据整合共享、数据维护与业务办理深度融合。推进数字文化建设,打造数字文化大平台,推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再造。依托全省统战信息化资源体系,提升数字统战服务水平。构建全市数字法治系统体系,推进执法司法相关领域数字化转型持续升级。实施群团组织数字平台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特点的业务应用。2023年年底前,深入推进党委、政府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围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2025年年底前,基本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辅助决策体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海洋发展渔业局)2 .推进机关办公协同化。依托全省统一的“山东通”平台,打造全市统一的“山东通”市级协同办公平台,集成公文办理、视频会议、即时通讯、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值班值守、个人事务等通用功能,接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业务系统,实现办文、办会、办事功能全覆盖,做到机关工作人员“一人一号”、随时随地可在线办公,各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非涉密系统全部接入“山东通”,实现移动办公。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市非涉密业务移动办公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坚持统建共用,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税服务、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综合共性办公业务,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统筹建设全省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各级各部门单位统一使用。2023年年底前,完成系统建设并在全省推广。管好用好“灯塔一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推动党建工作在线化、数字化。加强组织人事等业务数据一体化管理应用,构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财务数据统一管理应用。打通财政电子票据数据“孤岛”,依托全省财政票据数据联网机制,为异地查验票据、异地报销提供便利。优化电子税务局建设,对划转至税务征收的非税收入全部实现网上申报和缴款。加快智慧机关事务建设,推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等管理数字化。加强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化,加大市级档案服务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市级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在线归档,服务党政机关“数字化”协同,全面对接省级档案数字化利用服务体系,提升“一网查档”服务水平。2025年年底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一体化、全流程的数字化办公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档案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市接待事务中心、市税务局)3 .推进行政监督规范化。以数字化手段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加快推动行政执法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完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运行的标准和规范,建设数字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行政监督部门实施行政监管提供支持,实现行政监督规范化。强化审计大数据应用,逐步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数字化审计方式,有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完善“互联网+督查”工作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督查信息系统,实现督查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提升政策服务数字化水平。运用数字技术全面支撑惠企利民政策的发布、解读、推送服务,提高政策服务的主动性、有效性,推动政策落地落实。1 .优化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推动全市政府文件类数据向“山东省政府文件库”的汇聚。聚焦企业群众关切,进一步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方式,提升解读实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2 .优化政策智能推送。对涉及惠企利民的重点政策进行标准化梳理,对要素信息进行细化,强化数据共享、数据采集,组织各涉企部门分类梳理政策清单,依托“惠企通服务平台”推动政策精准匹配、智能推送。(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3 .优化传播互动渠道。积极搭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强化政策解读传播及时性和有效性,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形成整体联动、资源共享、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发挥政府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信箱等在回应群众诉求中的阵地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各类民意服务平台数据整合共享,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提高民意大数据辅助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三、全面建设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一)健全数据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滨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各部门单位数据管理(保障)科统筹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加快构建标准统一、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2023年年底前,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2025年年底前,构建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机制,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二)强化数据资源供给。1.强化数据源头生产。各部门单位按照“业务一系统一数据”匹配的要求,持续深化“数源”“数治”“数用”行动,加快推进业务数字化,按照省统一部署,持续推进户籍、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历史数据电子化,不断提升数据供给能力。完善数据质量标准体系,强化数据汇聚治理,依托全省统一的问题数据异议处理业务流程,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在线反馈、处理异议问题。2023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单位基本完成业务数据整合,核心职责业务全部建立专题数据库。2025年年底前,各领域业务数据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形成“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的数据高效协同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4 .建立统一目录体系。推行统一数据目录管理,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根据国家、省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完成现有数据资源目录规范化梳理,逐步建立全量覆盖、互联互通的高质量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体系。2023年年底前,完善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机制。2025年年底前,将数据目录梳理拓展至重点社会行业领域。(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三)优化数据汇聚共享。1.加强数据汇聚治理。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数据“按需汇聚”“应汇尽汇”,通过物理汇聚与逻辑接入汇聚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并进行统筹管理。持续提升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库数据质量,按需建设完善各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构建“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的数据治理服务标准,以个人身份证号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源点,汇聚关联各类数据资源。2023年年底前,强化数据分类治理,持续拓展汇聚关联数据的类型,全面规范数据业务属性、来源属性、共享开放属性等,开展数据质量校核和绩效评价。2025年年底前,各行业领域按需汇聚社会数据,进一步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5 .提升数据共享效能。构建完善统一的共享体系和开放体系,进一步畅通国家、省、市、县数据共享渠道,推动数据直达基层。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托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定期梳理需求清单,动态编制供给清单,常态化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服务。持续提升市公共数据开放网开放数据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创新数据开放服务模式。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2023年年底前,拓展数据统一服务范围,通过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数据服务的比例达到35%以上。2025年年底前,统一提供的数据服务达到70%以上,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数据资源实现有序流通、高效配置。(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四)深化数据创新应用。1 .打造数据创新应用典型场景。围绕重点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体系建设,每年打造不少于40个大数据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支持各县(市、区)打造数据创新应用场景,推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建设、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历史数据电子化等工作开展。加快构建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生态,举办大数据相关竞赛,在医疗、金融、交通、生态、城管等重点领域打造标杆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2 .全面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开展历史数据电子化专项行动,提升电子证照支撑能力,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和服务领域,深化数据共享,凡事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2023年年底前,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2025年年底前,依托码平台等,全面深化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推动“免申即享”“精准服务”全面推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四、全面建设集约先进的基础支撑体系深入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不断提升政务云网集约化水平,推进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和“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打造统一的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一)提升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全面提升政务云服务层级和服务能力,推广应用云原生技术,赋能政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和部署。加强政务云灾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重要数据同城备份,探索推动关键系统同城容灾。打造政务云密码应用服务,满足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建设需要,逐步构建支撑多云的密码管理服务体系。2023年年底前,推广应用云原生技术,具备统一密码服务能力,实现重要数据同城实时备份。2025年年底前,探索推动关键系统同城容灾,逐步构建先进、适用、安全的政务云支撑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二)提升政务网络承载能力。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多业务融合的统一政务外网,优化政务外网核心架构,推进政务外网骨干线路“一网多平面”升级,提升政务外网的承载能力和运维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国家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综合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政务外网IPv6改造,推动政务应用体系向IPv6迁移适配。健全网络边界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完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配合省级有关厅局做好非涉密业务专网的整合迁移。2023年年底前,完成政务外网核心架构优化升级,实现政务外网IPv6规模化部署应用。2025年年底前,全面构建“政务网络高速公路”,形成高效互联、云网融合的新型政务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三)提升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将各级各部门单位公共数据资源纳入统一管理,推动数据、算法、服务等共建共享共用。依托市级节点,集成目录管理、数据汇聚、供需对接、资源管理等功能并不断迭代升级,打造全市公共数据管理总枢纽、流转总通道和服务总门户。开展县级节点标准化改造,支撑各部门单位数据创新应用。建设数据直达系统地方端,并实现与国家端、省级端互联互通,支持数据直达基层应用。2023年年底前,建设完善数据流通监测体系,实现数据共享过程可追溯、问题数据可反馈、数据质量问题可定责;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县级节点建设,构建形成全市数据合理分布、协同共享、有序开放和融合应用的服务体系,为全社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提供一体化、智能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四)丰富共性应用支撑。1.身份认证服务。持续推动所有市级自建系统实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办理入口,提升群众网上办理业务便利度。2025年年底前,深化统一身份认证应用,全面实现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市通行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3 .电子证照服务。持续提升市电子证照系统服务支撑能力和使用体验。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动电子证照证明在线开具和使用。2023年年底前,持续深化与省级电子证照系统互联互通,支撑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调取使用。2025年年底前,积极推动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4 .电子印章服务。强化滨州市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支撑,推动电子印章系统不断优化升级,规范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加快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推动实现政务领域应用全覆盖。2023年年底前,完善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应用管理体系机制,确保电子印章合法、安全、可靠使用,全面支撑电子印章互认应用。2025年年底前,进一步扩宽应用领域,推动电子印章应用向其他社会领域延伸。(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5 .视频资源服务。完善全市一体化公共视频监控平台体系,统筹“雪亮工程”“天网工程”、交通、城管、应急、环保、水务、住建等各领域视频资源,推进市、县、乡、村“应接尽接”“应存尽存”,加快打造全场景、全感知、全关联、全流程的视频资源交换中枢和“视频数据+业务数据”的视慧融合大脑,实现全市视频资源“看得见、看得清、看得远、看得懂”。2023年年底前,完成视频协同工作仓部署,纳入城市大脑能力中台,实现市级平台能力向各级部门单位赋能。提升通用化智能服务能力,赋能各级部门单位视频智能应用算法入驻和场景训练,支撑视频智能技术与部门业务的融合,推进重点领域视频存储和智能应用。2025年年底前,在城市大脑体系下,全面完成视频资源交换中枢和视慧融合大脑建设,探索推进建设管理模式创新,构建全市公共视频整体智治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6 .公共信用服务。优化升级滨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省、市、县一体化,实现更加规范、高效、安全的数据采集、归集和共享。开发“诚信滨州”惠民应用系统,加强信用数据应用,实现更有深度的数据挖掘。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应用。2025年年底前,建成数据全面覆盖、应用持续加强、监管有力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系统年均查询量突破10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7 .地理信息服务。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强化地理信息空间数据更新能力,积极推动市县数据库与省数据库互联互通和数据汇交。充分利用智慧滨州时空大数据平台,为全市信息化应用提供基础性、可视化的时空信息支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五、全面建设系统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一)创新管理机制。创新数字政府建设协同机制,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鼓励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和联合评审机制,加强项目综合论证,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各类资金,建立多渠道投入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经济基础薄弱以及农村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丰富支持措施,扩大数字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优化数字公共产品供给,加快消除区域间“数字鸿沟”。推动将数字政府建设资金分配与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等挂钩,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业务一体化平台统建力度,梳理典型应用成果清单,强化推广复用。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项目绩效评估,避免分散、重复建设,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成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大数据局)(二)完善法规制度。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推动制定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等方面的政府规章,不断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文件。立足实际开展数字政府立法工作。持续推进滨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宣贯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三)统一标准规范。健全完善数字政府领域标准体系,不断探索研究数据开发利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鼓励支持市内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省和行业标准制定,构建完备的数字政府标准体系。配合省级部门开展标准宣贯及评估评价工作,加大既有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充分发挥省级部门建立的标准跟踪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标准应用水平。加强数字政府领域标准管理,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六、全面建设立体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建立健全安全事件预警处置和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推动监督检查、安全预警、应急演练工作常态开展,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外包运营企业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检查评估制度。2023年年底前,完善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运营者参与、专业技术企业支撑的安全治理体系框架和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框架。2025年年底前,建成“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二)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建立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标准,依托全市政务数据安全监管平台开展分类分级保护,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全面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职能部门相关责任,统筹组织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深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建设整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数字政府密码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务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改造,积极推进密码应用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安全防护技术水平,加强政务云网安全能力建设,提高政务系统安全支撑能力。2023年年底前,完善政务云网的安全态势感知体系,建设安全协调指挥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感知、协调指挥。2025年年底前,提升数字政府安全运营能力,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实现对各类安全风险的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引领及应用工作,加大信息技术应用研发创新力度。建立健全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机制,以及审核、运用、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保障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可控。2023年年底前,联合安全厂商、软件企业、云服务商、运营商等开展自主可控安全技术研究,促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和能力,全面推进自主可控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不断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全面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1.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强化数字技术对“十强产业”赋能增效,构建与数字化契合的全域性、多元化应用场景。建立“政府搭台、社会出题、企业答题”机制,积极开展“三优两重”“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总数据师制度试点”等项目申报工作;开展“百城牵手万项”活动,运用大数据实现“云速配”。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与数字强市建设相适应的更具竞争力的创新性服务供给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2.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加快推动企业开展数据分类分级治理,聚焦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求,推动产业数据和公共数据高效、高质量汇聚。实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聚焦产业数字化领域,深入开展“云行齐鲁工赋山东”行动,培育一批专业化、场景化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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