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鹤岗市2020-2022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539933       资源大小:18.02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鹤岗市2020-2022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docx

    鹤岗市2020-2022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41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黑龙江省20202022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黑财经20205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障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种粮基本收益,促进我市粮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基本原则(一)统一政策,统筹安排。全省范围内施行统一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分别执行统一的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以省为单位分别设定玉米和大豆基期面积,2020-2022年保持不变。省统筹安排中央补贴资金,合理确定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规模,根据各地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在基期面积范围内兑付补贴资金,如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小于等于基期面积,按合法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合法实际种植面积超过基期面积,对超出部分不予补贴,按省下达的压缩比例把合法实际种植面积调整成基期面积予以补贴。(二)保障收益,优化结构。结合当年我省补贴资金额度、基期面积、我市玉米和大豆实际种植面积及种植结构调整方向等因素,政府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给予一定补贴保障生产者种粮基本收益,引导区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保持我市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基本稳定。(三)公开透明,安全规范。严格落实兑现补贴政策,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补贴机制,实行面积公示、补贴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维护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合法权益,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发挥政策效应。补贴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三、主要内容(一)补贴对象。本市辖区范围内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二)补贴范围。本市辖区基期面积范围内的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和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玉米和大豆面积、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享受粮改饲补贴试点政策的青贮玉米面积以及超出基期的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不给予补贴。(三)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全省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和基期面积、我省玉米和大豆种植成本收益以及种植结构调整要求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我省当年玉米和大豆每亩补贴标准。我市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四)补贴程序。1.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申报核实。各县、区由统计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通过自下而上的形式,开展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申报、核实、汇总、上报等工作。各行政村(单位)组织辖区内玉米和大豆实际生产者申报生产者补贴,组织专人对申报信息(含一卡通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认定。乡镇政府对有关信息(含一卡通信息)审核后,在村屯(单位)和乡镇政府同时张榜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信息逐级上报县区、市政府审核汇总。林业所属林场、各企事业单位合法耕地所种植的玉米和大豆,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政府登记申报。8月18日前,各县、区负责将审核认定后的辖区内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统计局对全市数据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各县区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将补贴对象姓名(单位名称)、“一折(卡)通”账号(单位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玉米和大豆合法种植面积等详细补贴信息(含电子版)函告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当年发放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基础。2.补贴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在接到省补贴资金后,按照省级部门确定的补贴标准和统计部门提供的函告面积信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代发帐户。由各区财政部门牵头,乡(镇)政府配合及时根据补贴对象,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补贴面积(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剔除超基期部分)、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等到户明细数据在村屯(单位)和乡镇政府同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前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市农发行将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至代发补贴的金融机构时,要在大额来账汇兑凭证(或其他凭证)中严格统一附言内容和格式,两项补贴资金统一附言内容分别为:“玉米生产者补贴”和“大豆生产者补贴”。代发补贴的金融机构向实际种植者兑付补贴时,应在“一折(卡)通”摘要栏注明“玉米补”、“大豆补”等。四、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和部门分工、责任,统筹协调解决补贴政策实施中的实际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工作顺利推进。(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完善和细化有关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市财政局作为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我市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指导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全市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进行汇总工作,同时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和解读等工作,并对全市玉米和大豆生产技术提高等进行指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做好玉米和大豆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工作并会同市粮食局做好玉米、大豆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市粮食局负责牵头做好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玉米和大豆等工作,防止出现“卖粮难”;有关部门负责根据自身职能对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在省总体补贴政策框架内,组织开展本地玉米和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申报核实和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对本辖区内合法种植面积数据负责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生产者补贴政策,切实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及时清楚了解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四)严格监督管理。补贴资金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分账核算。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补贴资金“体外循环”,严禁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其他费用。补贴资金兑付后,各县区政府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五、工作责任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补贴面积申报核实、补贴资金分配和拨付兑付各环节审批责任,做到责任清晰、管理规范。(一)补贴面积申报审核环节责任。玉米和大豆实际生产者作为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对填报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申报过程中发生虚报、串报等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取消其当年享受补贴资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核实上报结果负责。(二)补贴资金分配环节责任。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补贴资金分配到补贴对象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因申报过程弄虚作假造成资金分配结果不准确的,由具体资金申报单位或个人以及补贴面积核实部门负责,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补贴资金拨付兑付环节责任。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拨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农发行和其他代发补贴金融机构兑付补贴资金,对拨付资金的合规性负责。对各县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补贴面积申报核实、补贴资金分配和拨付兑付等环节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工作疏忽等非主观故意原因造成上报补贴面积不实不准的,市财政局对多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收缴,面积数据出入较大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对主观故意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违反规定分配或拨付兑付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注意事项

    本文(鹤岗市2020-2022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