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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汇编(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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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汇编(3篇).docx

    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汇编(3篇)目录1 .2023年XX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22 .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63 .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102023年XX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2023年XX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XX省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一)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和全面推进健康XX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二)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三)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四)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五)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利益输送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六)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通过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等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七)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八)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财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四、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九)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十)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落实XX省卫生健康委XX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严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业作风纪律“七条禁令”的通知(湘卫医发(2022)25号)要求,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十一)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五、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十二)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地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同时,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十三)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坚持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推进“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XX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一)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二)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省级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三)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二、针对重点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四)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整治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五)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整治普惠制认证、日常监督、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技术数据、申报资料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眼科、口腔、医疗美容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六)整治行业组织、学(协)会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特别是以学术活动、举办、参加会议或“捐赠”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变相收取回扣等问题。三、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七)切实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深入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信息赋能、协调联动,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等重点科室,药品、耗材重点领域,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实施重点整治。(八)切实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四、坚决打击医疗领域乱象(九)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整治查处违规开展诊疗服务、广告违法行为,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十)坚决维护行业底线。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严肃查处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违规直播带货获利、接受网上开药提成、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违反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十一)坚决保持打击“红包”、回扣高压姿态。持续推进XX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十二)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地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提升要点落实成效。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工作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有效衔接,确保联合惩戒实效性。(十三)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将“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委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3)75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市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工作任务(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1.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2 .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协同办案机制。3 .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4 .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5 .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关注新型、隐蔽的,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6 .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7 .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专项行动之一: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检查根据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配合医保、公安等部门,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科室、重点领域,对医疗机构高值耗材使用情况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串换高值耗材、虚构高值耗材、耗材分解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欺诈骗保案件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8 .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四)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9 .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10 .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专项行动之二: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检查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接受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11 .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关注高值耗材、自费外购药品、基因等检测费用,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五)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12 .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13 .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将“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14 .持续强化行业教育。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传承行业正能量。专项行动之三: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主题活动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在全系统全行业进一步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新时代职业精神和“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15 .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组织做好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本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应用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开展行风建设监督员以评促建工作,组织其前往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工作,根据XX市卫生热线平台等途径反映的问题线索,案件核实,追踪调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支持XX医药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会开展相关社会监督工作,组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加入规范共治平台,探索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行风台账制度和定期发布制度,落实企业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组织队伍定期对医疗机构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实地走访,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等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馈。16 .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做好行业普法,严肃行业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行业震慑。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泯灭初心、突破底线、跨过红线、触碰“高压线”的违法违规案件的通报力度。建立或完善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注重将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案例剖析等作为具体内容,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第一时间通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源头治理,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二)加强指导协调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系统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在市区两个层面形成纠风工作合力,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三)加强总结交流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加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和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纠风工作向纵深发展。(四)加强工作督导1 .自查自纠(2023年10月31日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于10月25日前报送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残联等),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于10月31日前汇总情况报送市卫生健康委。2 .监督检查(2023年7月-10月31日)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7月-10月31日对所辖所属医疗机构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并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3 .重点检查(2023年7月-10月31日)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有关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于10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2023年上半年,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辖区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向好。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1-6月,XX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3.4%,其中优良天数169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中度污染天数2天,重度污染天数0天,严重污染天数0天,影响县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03和PMl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0,空气质量等级达2级。相比上年同期,XX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8)上升了8.8%;PM2.5平均浓度值上升了9.4%,PMlO平均浓度值上升了21.7%,03浓度值下降了1.6%oXX县长江镇熬洲断面,作为湘江衡阳段出境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考核要求。XX自来水厂断面作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断面,连续三年水质年均值稳定达到II类,达标率100%。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白果和平村断面、晓岚村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抓好党组班子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三不”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省市委和市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建设求实创新奉献的人才队伍,为环保事业提供强大的干部人才队伍保障。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核心,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过硬。三是深入解决“三不实”问题。按照市局党组关于深入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不实”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责任不压实、作风不务实、工作不抓实的突出问题。全局干部职工以整治突出问题为重点,把问题找准、把问题改到位。进一步推动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廉洁自律、奋勇争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四是强化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组织纪律观念,以严明的制度和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落实高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整治,按照驻市局纪检组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二)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持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环委会办公室名义对未完成整改或将到达整改期限的整改牵头单位下发提示函。二是召开2023年XX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五张任务清单,三是持续开展周末会诊日活动;完成突出环境问题网格化排查95件。四是完成16家排污单位的信息披露任务。(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 .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按照衡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定期巡查制度,对全县1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并将每个月的情况填报留痕上报市局。二是联合XX县水利局、XX县卫生健康局对XX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开展督查。通过此次督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完成福田铺乡福田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四是联合县卫健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水专项督查工作。五是完成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现状保护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省厅备案。2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积极应对轻、中、重度污染天气,落实管控措施。为打好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并实施了XX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市生环委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通告,我县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工作,按照应急响应措施管理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为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出台了XX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X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XX县2023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6月19日,县政府办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参与,联合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督查工作,对县城周边重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下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提出十项整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的要求。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全县摸底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再次核实、排查,并新增了一百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登记。3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XX县“一住两公”地块(7块)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市局审核已通过。二是申报20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10个,已完成整治的自然村3个。三是督促“夏季攻势”销号任务湘华化工厂开展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已确定第三方公司准备进场调查。四是通过与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汇报、沟通,将衡顺塑料制版有限责任公司移出土壤重点管理单位及湖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五是对县内湘华化工厂、金贝儿化工、天马化工污染地块开展日常巡查,核实地块是否实施管控,是否做为它用。六是完成环境部下发的5个疑似黑臭水体排查。(四)用心服务企业1.加强对企业开展排查和帮扶指导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和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实行源头严控。2023年1月1日起,开展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目前共办理14个项目报告表的审批,网上登记表备案项目9个。二是实施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为确保发证质量,特邀请专家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帮扶,现已核发排污许可证36个,其中首次申请6个,变更11个,延续19个,业主自行登记9个。三是开展了市局组织的第一、二季度环境影响报告复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抽查、固定污染原排污许可证核发、执行情况抽查工作,对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2.排污权有偿使用、信用评价工作。一是督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完成了信用承诺书的上传工作,对6家环保信用修复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资料审核,完成环保信用修复工作。二是对84家企业下达了2023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缴款通知单,目前已缴纳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2L3万元。(五)全面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一是完成了2022年环境统计工作,确认XX县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初始名录信息表及对我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动态更新。二是协助林业局等部门开展了自然保护地23个问题点位现场核查及整改方案制定,配合林业部门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三是联合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南岳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处理工作。(六)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一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执法。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移动终端执法,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8余人次,现已完成一、二季度双随机52家企事业单位现场执法检查,已公示26家企业。上半年行政处罚10起,处罚金额44.9万元;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人。二是持续抓好各级交办问题整改,及时处理12369环保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各类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止目前共办理上级转办、督办、网络微信媒体信访、群众来访、来信投诉案件49件,信访处理率100%,未发生大的环境冲突事件及越级上访环境问题。三是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66人次、检查工矿企业和事业单位22余家,摸底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各项专项行动均制定方案并按上级要求在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进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四是统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湘江干流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打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和自然保护区监督、“千吨万人”“千人以上”饮用水保护区巡查工作。五是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我县印发2023年XX县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今年需完成2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治28个。六是做好绿色护考工作。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巡查护考工作。全局出动执法人员3批次,对考场周边工地等固定噪声源开展巡查、检查,处置突发噪声污染事件。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重大考试期间环境保护。(七)认真开展固废和辐射污染防治。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申报2022年备案和2023年管理计划,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有139家,已完成申报116家。二是根据塑料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我局负责对涉及塑料行业的企业进行环境监管执法。将会对两家塑料行业定期检查,减少塑料污染。三是组织15家含辐射的医院和企业填写2022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已全部完成。四是对2家放射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帮扶指导完成XX普济康复医院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五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废矿物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扎实开展涉危涉废固废排查。(八)有效完成各项监测任务。今年上半年按计划完成各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其中完成水华简报1期,执法监测12期,农村环境质量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监测2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监测2期,降雨6期,降尘1期,降尘声功能区监测2期。完成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的地表水采样、送样任务6期。(九)开展生态环境政策宣传。开展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文明XX营造浓厚氛围。三、下半年工作计划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核心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建设模范政治机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建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深度融合。二是持续抓好清廉环保建设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措施,强化“三不实”问题整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加强清廉机关单元创建,抓好清廉考核督导、清廉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照序时节点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及时销号。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基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抓好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各项任务完成并销号。五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重点围绕危险废物、核与辐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工业园区等领域持续开展好各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六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废单位的专项管理。定期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医院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和医疗废物转运情况,并对县城污水处理厂不定期开展检查。定期对全县辐射产生单位进行常规检查。七是加强行政执法,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加强环境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八是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使环境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内得到解决,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九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为公众提供更规范、高效、满意的服务。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今年以来,XX区坚持实施全员招商、全类招商、全链招商、全速招商,狠抓项目签约、落地、盯引,同时创新体制机制、拓宽招引渠道、强化队伍建设,成功招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一、上半年亮点工作(一)优化工作体系。一是领导挂帅。成立招大引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23年XX区“招大引强、引凤来栖”工作行动方案(正在办文中),明确成立由书记、区长担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分管招商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区四套班子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招大引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招大引强工作。二是专班推进。组建XX区招大引强突破行动专班,指导全区招大引强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相继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招大引强工作。截至目前,已有41个单位组建招大引强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各专班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上半年重点招引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对接了一批标杆性企业和引擎性项目,招引寒武纪、南京领行等独角兽企业2家,佳格天地、朗视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三是全员上阵。区领导领衔招商,靠前指挥谋项目、主动出击谈项目、积极协调落项目,确保人人有项目、人人盯项目。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一把手”招商,按照招商引资项目议事规程对接项目、推进项目,同时积极外出招商,开展跟踪服务。截至目前,已有5个单位赴外开展上门招商,已对接数字经济项目13个,签订算力意向书10家。(二)拓宽招引渠道。一是“延链”招引。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城十链”产业链招商方向和要求,重点围绕我区模具、电动车及汽摩配件、医药健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支柱产业,依托台州市新兴产业基地、智能模具小镇、永宁江科创带、江口工业4.0核心区等重大产业平台,实施“产业链+供应链”招商。截至目前,已引进落地中弘晶能、爱玛二期、华旋军工等9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项目,其中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个,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个;实现浙东南智算中心、浙东芳养谷、中凯、曲江文旅等项目签约。二是“上门”招引。由书记和区长带队赴北京、江苏、上海、广东等地开展上门招商,并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全程协调,牵头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各种问题。通过“一把手”挂帅、区级部门联系、招商政策支撑的方式,精准对接产业项目,成功招引中弘、清陶等重大项目。在中弘项目招引过程中,由区级主要领导领衔招商小分队,打好精准对接“主动仗”,按下项目谈判“快进键”,针对项目合作事宜反复论证10余次,仅用时3个月就力促项目正式签约。同时,实行市区两级协同联动,调度全市资源补充耕地指标,有效解决项目后顾之忧,地块调整到落地开工仅用时4个月。三是“境外”招引。由书记、区长带队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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