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电力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合同(2023年).docx

    • 资源ID:540855       资源大小:222.87KB        全文页数:15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电力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合同(2023年).docx

    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电力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人:受托人: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输变配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合同。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条款中进行补充和细化,但不得作与原内容相背离的实质性修改且不得直接对通用条款进行改动。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5 .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6 .本合同文本中带有下划线的部分需要建设管理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填写;合同文本中下划线部分已经填写的文字仅为填写示例。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鉴于发包人拟委托承包人承担标包(段)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任务,且承包人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O2 .工程地点:o3 .工程规模:o二、工程承包范围本期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O电气安装及调试工程:O线路工程:O三、合同工期1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2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工程建设目标1 .工程质量要求:1.1 质量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270%;工程“零缺陷”投运;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优质工程目标;工程使用寿命满足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1.2 专项目标要求35千伏及以下项目: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分项工程:变电:合格率100%、线路: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土建)290%。110(66)千伏项目: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分项工程:变电:合格率100%,线路: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土建)290%;创建标准工艺应用示范工地,达到规模要求的项目创建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220千伏及以上项目: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分项工程:变电:合格率100%、线路: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土建)295%;创建标准工艺应用示范工地,达到规模要求的项目创建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500千伏及以上项目应创建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2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以下安全目标:(一)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一)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三)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四)不发生火灾事故。(五)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六)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七)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八)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3 .进度目标: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安全、质量”为原则,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和工程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按时完成。4 .投资控制目标:在满足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严格规范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严格执行合同,做好工程项目结算工作,实现工程造价与结算管理目标。5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确保工程环保、水保设施建设“三同时”,落实工程环保、水保方案及批复意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确保竣工前完成工程拆迁、迹地恢复;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保和水保验收。6 .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目标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均100%O7 .档案管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行业、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归档与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实现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案卷合格率100%,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准确、规范、真实、系统、完整;同时保证在工程竣工投产一月内移交竣工档案。8 .创优目标:35千伏及以下项目:确保达标投产,争创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优质工程。IlO(66)千伏项目:确保达标投产,确保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优质工程。220千伏及以上项目:确保达标投产,确保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优质工程;500千伏及以上项目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9 .其他目标:承包人应切实贯彻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通一标”建设相关要求。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详见价格表(附件1)。2 .合同价格形式:口单价合同口总价合同口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六、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其合同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合同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IO)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Il)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七、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O八、承包人承诺1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违法转包及违规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 .工程建设实现“零缺陷”投运,满足达到公司优质工程目标的考核条件且达到工程质量、工艺及创优目标,不发生因施工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或造成批量返工的质量事件。3 .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实现。4 .在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工程安全目标。5 .遵守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各项管理要求,确保相应的资源配置,确保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6 .严格按照工程环评、水保报告以及批复文件、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7 .严格按照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释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8 .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及时认真审查并主动反映有可能对工程投资造成影响的任何事宜,否则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投资浪费的相应责任。9 .严格按照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信息化的应用要求,保证信息化资源配置,实行基建信息化管理。10 .承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及其附件所列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词语含义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项目核准手续。十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十三、份数本合同一式一份,发包人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发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联行号:承包人:(盖章)法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Emai1: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开户行联行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 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合同协议书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 1合同1.1.1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 .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 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 .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2 .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1 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1.10 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其他规范。1.1.1.11 合同附件:指附在合同条款之后,构成合同组成文件的附加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3 .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2.2发包人:指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受项目法人委托负责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具体实施的其他单位。1.L2.3承包人:指施工方,即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或取得承包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经承包人申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以分包形式承担合同允许范围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的当事人。1.1.2.6监理人:指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或其他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L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 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 10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ILI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l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IL4款和第H.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L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日(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L4.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内”、“日(天)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以上”、“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天)前”、“日(天)后”不包括当日(天)。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的,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I .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II .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2工程启动竣工投产签证书:即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接收证书”。1.1.6.3重大设计变更、签证:重大设计变更是指改变了工程设计方案、规模、标准等原则意见的设计变更,或单项工程(指电网预规第三级子目)投资500千伏工程增减超过20万元的设计变更,220千伏及以下工程增减超过10万元的设计变更;重大签证指单项工程(指电网预规第三级子目)投资增减超过500千伏工程增减超过10万元的现场签证,220千伏及以下工程增减超过5万元的现场签证。1.1.6.4一般设计变更、签证:指重大设计变更、签证以外的设计变更、签证。1.1.6.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指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活动。11.6.6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本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6.7国家验收: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1.1.6.8索赔:指合同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6.9元或¥: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1.1.6.10专业分包: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非主体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1.1.6.11劳务分包:指施工承包商或专业分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1. 1.6.12主体工程:指变电(换流站)工程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工程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电缆敷设)和附件安装。1.2 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双方可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约定允许使用其他语言,但其内容如果与合同中的中文含义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其合同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合同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承包人承诺除偏离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发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发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5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更多数量时,增加费用自理。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可能拖延或影响工程进度或计划时,承包人应提前14天通知监理人并抄报发包人。通知应包括所需图纸的明细、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影响工程等的详细说明。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在任何情况下,因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图纸,可能造成计划延误或费用增加时,承包人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对工程安排作出适当调整,消除计划延误和费用增加的可能性,尽量避免向发包人提出其他要求。监理人应协助承包人进行此项工作。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6.3 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1.6.4 图纸的错误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图纸、资料或详图负责。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或详图不正确,导致需要对工程进行修改时,如修改涉及到工期与费用或两者之一,按索赔事件或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应及时认真审查,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视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L6.2项、第L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6 补充图纸和指令监理人有权在经发包人同意后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的进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1.7 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 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 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 化石、文物1.10.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10.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 专利技术1.11.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1.2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1.3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1.11. 4除承包人的专利技术外,所有有关本工程的照片、录像、图纸、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及涉及的知识产权均为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本合同目的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1.11.5 发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本项目全部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纸、图表、数据等基础资料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归发包人所有。1.11.6 承包人承诺在本项目下所提供给发包人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工艺技术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发包人提起侵权索赔,承包人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1.11.7 履行本合同中,发包人利用承包人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发包人单独所有。1.11.9 上述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版权(著作权)、研究成果著名权、奖项申报申请权、获得报酬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商誉等。1.11.10 没有发包人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该预先批准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发包人。1.11.11承包人不应在施工场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他人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上张贴任何通知应先征得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要求,立即撤除这些广告和通知。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1 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3 保修证书发出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发包人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和文件退还发包人,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1.1.4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没有得到发包人或监理人的事先批准,不应以任何形式刊登或披露合同的任何部分。1.1.5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发包人有关保密制度,不将基建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以及系统中项目过程信息透漏给无关人员,确保信息安全。2发包人义务2.1 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 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 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 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 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9 提供开工条件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3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1 .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2 .1.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 .1.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4 .1.4监理人还应履行以下各项职责:(1)对本合同及分包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2)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安全、工期、合同结算、施工组织等的签字认可或不认可及有关指令的发出;(3)工程量增减的审核;(4)施工图设计质量、工期的审核;(5)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核;(6)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和现场投入审核;(7)施工分包计划和队伍人员进场审核;(8)施工安全风险作业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审核,三级以上风险作业制定监理控制措施;(9)监理人还应履行的其他职责约定如下:无。3.2 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14天前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3.3 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上述授权或撤销授权均应为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或撤销授权的通知后方可生效。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将通用合同条款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利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3.5监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助理人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监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这些助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通知承包人。助理人员无权向承包人发送指令,除非此指令是其履行职责所必须发出的,且因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令是取得总监理工程师事先授权或事后确认的。3.4监理人的指示1.1.1 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1.1.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5条处理。1.1.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1.1.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1.1.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1.1.6 由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人认为有必要先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的,承包人亦应先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示执行前或执行后,监理人均应发出对这一口头指示的书面确认。3.5商定或确定3. 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4. 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 1.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5.1. 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4.1. 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 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4.1. 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本款所指他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4.2. 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包括已办理领用的工程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的具体内容、期限及费用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1.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2履约担保4.2.1为适当履行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该履约担保应为中国注册的具有担保经营业务资格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数额按照下列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人。银行保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格式。因执行本条款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提供时限及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2.2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完成工程并修补全部缺陷。发包人在根据有关条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提出索赔,并应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28天内将履约保函退还给承包人。4.2.3任何情况下,在发包人准备从履约担保中获取索赔之前,皆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索赔性质和导致索赔的原因。4.2.4根据合同文件中约定,承包人就被担保的债权既有承包人提供保证金和(或)保留金等物的担保,又有保证人保证担保(银行担保函)的,承包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合同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发包人既可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受担保次序的限制和影响。4.3分包4.3.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按照国家和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允许范围进行分包。承包人的分包应遵守的原则和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专业分包给第三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专业分包给第三人。除劳务分包外,不得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 3.3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分包人资格能力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5. 3.4按合同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专业分包合同中应加入与本合同相同的有关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的条款。6. 3.5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7. 3.6除合同已有约定外,承包人进行分包须遵循以下约定:(1)承包人按投标文件计划开展分包的,应在施工策划阶段向监理人书面提出关于全部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经监理人审核同意后报发包人批准。相关分包队伍进场前,施工项目部要提交具体分包申请,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批准后,报项目承包人,开展分包人选择。(2)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范围、分包类别以及发包人批准的分包计划,确定分包商,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分包合同必须满足履行本合同下承包商义务的要求,明确分包性质,分包人进场作业主要人员,工程款、劳务费的支付办法,合同双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培训、工资发放、施工现场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分包合同应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备案。(3)承包人须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建设满足合同要求,安全处于受控状态。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下的质量、安全等责任以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方式转移给分包商。(4)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注意事项

    本文(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电力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合同(2023年).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