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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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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征.docx

    附件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贯彻中共中央“双减”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校外培训缴纳费用的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校外培训的资金安全。二、基本原则(一)依法规范、全面监管。依法将所有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监管,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二)自主自愿、公平公正。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自主选择收费模式。充分考虑校外培训机构和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既要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又要保障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全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实施,确保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平稳落地。(三)区分类别、综合施策。对于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机构予以鼓励支持、引导机构发展;对于采用其他模式(含预收费模式)的机构严格进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四)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按照“双减”的有关部署,将校外培训收费模式转变、资金监管纳入“双减”工作的全过程、全周期,持之以恒抓落实。三、工作目标按照从小型校外培训机构到大型校外培训机构、从粤东西北各县(市、区)到珠三角城市的推进路径,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各地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经营模式得到显著改变,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事件大大减少,人民群众缴纳校外培训的资金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四、重点措施(一)准确理解广东省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范围和内涵。本实施方案中的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从横向上看,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从纵向上看,指的是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由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划拨资金)。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预收费用模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二)大力宣传先学后付模式对于消费者、培训机构的重要意义。先学后付模式对于消费者权益维护、培训机构正确认识自身定位、稳妥实施教育教学和后续发展均有重要作用,是评价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具备良好教学口碑和教学质量、校外培训机构定位是否准确、校外培训是否坚持公益属性的重要检验手段,详见附件1: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鼓励先学后付政策解读(常见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广大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先学后付模式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三)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模式一是免予预收费资金监管。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用做资金监管。全省实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目的是确保剩余培训费用安全,监管的资金范围限于校外培训机构预收的培训费用。对于前述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存在预收费用风险,不用做资金监管。二是可以自主确定合同方式。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自主确定培训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国家法律规定,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因培训机构与学员(或监护人)已事先口头达成“先上课、后付费”的约定,且上课后再收费说明校外培训机构完成了课程交付,学员(或监护人)对其予以认可并缴纳费用,所有环节均已完成。因此,对于上述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求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条件具备的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三是减少对于资金财务的检查。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减少检查或者免于检查财务资金有关事项。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对此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机构的财务整改要求、校外培训创业和运营评估要求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有关“平安消费”、预收费监管、财务资金等要求,各地可减少检查频次或者免予检查。四是优先推广典型经验介绍。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优先享有典型案例和其他经验介绍资格。各地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鼓励引导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在典型案例和其他经验介绍等方面对采用此类模式的机构予以优先采用和推广。五是充分发挥机构参与政策咨询。加强直接面向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邀请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举办者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举办者的作用。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鼓励和支持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其他具体措施。(四)积极稳妥推进先学后付模式在全省落地实施一是自主确定唯一模式。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二是保障机构合法权益。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部分培训项目探索尝试后再逐步推广到全部培训项目,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一个教学点试点成功后推广到所有教学点。支持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学员自主签订合同,对于机构完成履约、按时保质提供培训服务后无法收取的钱款进行追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其他要素纳入监管。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五、认定流程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机构自主申报、县(市、区)审核公布的步骤实施。(一)机构自主申报。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县(市、区)审批机关报备(模板见附件2),并在本机构培训场所以及官方公众号、网站显著位置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教学周期且不少于三个月,接受社会监督。(二)县(市、区)审核公布。培训机构公示满三个月以上时间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培训机构进行核查,重点审核不少于30%的学员(及监护人)、缴费时间与上课记录等等。经审核后确认三个月教学周期内完全执行先学后付模式的,颁发先学后付确认通知书(模板见附件4)。各县(市、区)确认后30天内,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将确认的先学后付校外培训机构信息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模板见附件5)。取得先学后付确认通知书的校外培训机构,凭县(市、区)出具的确认书享受本实施方案第四大点规定的激励措施。同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推送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各县(市、区)对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实行不定期抽查,经公众举报或者审批机关检查发现不符合先学后付条件的,予以提醒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先学后付确认资格,后续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要求。六、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模式落地实施工作。省级层面建立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教育、科技、民政、文旅、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承担。七、组织保障(一)全面系统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对于防范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防范化解校外培训退费投诉纠纷的重要意义,将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本地区鼓励和支持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本地区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机构数量逐步增长、预收费风险大大降低。全国"双减”工作试点城市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敢于先行先试,探索有益经验。(二)强化督导宣传。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加强对各地政府的督导考核力度,不定期对各地开展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情况和其他预收费资金监管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地市要加强对鼓励先学后付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校外培训预收费投诉多发、“爆雷''倒闭多发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附件:L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鼓励先学后付政策解读(常见问题)2 .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报备模板3 .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承诺书4 .先学后付确认通知书5 .各地市先学后付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一览表附件1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鼓励先学后付政策解读(常见问题)问:出台鼓励先学后付政策的原因和背景是什么?答:“双减”以来,各地广泛推行预收费资金监管措施。在各地推进校外培训领域实行资金监管过程中,根据各地反馈的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资金监管针对的是预收费(也就是“先付费、后上课”)的模式,需要以培训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户(对公账户)为前提。但目前全省各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财务知识普遍比较匮乏,不少校外培训机构甚至通过个人账户来收款,我省各级监管部门正在纠正这些问题。总体而言,我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仅凭预收费资金监管并不足以完全解决校外培训资金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我省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例如梅州市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够有效防范化解退费纠纷和“爆雷”倒闭风险。珠三角地区也有一些培训机构正在尝试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在此情况下,省教育厅调研了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培训机构的经营方式、经验做法,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决定在我省校外培训领域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问:校外培训领域都有哪些收费模式?他们的特点分别是什么?答:目前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有两种收费模式。一种是“先付费、后上课”的模式,这种模式也是大城市里面的培训机构主要采用的收费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预收一笔大额的资金,便于后续安排教学计划,但不足之处是预收费金额较高,学生家长缴纳费用后资金监管比较困难,一旦出现问题将严重损害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另外一种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目前我省部分地市、县(市、区)的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采用此类模式。在粤东西北县城里面,由于当地居民较为熟悉,一些培训机构采用的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问:先学后付模式对家长而言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但是对培训机构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万一家长在上完课之后不给钱怎么办呢?如何保障校外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答:近年来,不少培训机构制造焦虑、虚假营销,大肆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来招揽学生、收取费用,后面教学质量下降、试听与真实上课的老师货不对板等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退费纠纷居高不下。是否采用先学后付模式,是检验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试金石。中国的家长是世界上最重视自己小孩的群体之一,如果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好、小孩子喜欢,绝大多数中国家长是愿意支付相应费用的。对自己教学质量有信心的培训机构,不担心家长上完课之后不给钱。采用这种模式可以有效检验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教育口碑。在具体执行方面,家长和培训机构可以自主协商,包括上多少次课再支付费用,典型的就是“上一次课、给一次钱”,这些都是允许的,培训机构可以将风险规避到最低。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些培训机构可能会担心每次上完课都要联系家长缴费、沟通成本很高。根据我省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反馈的情况,在采用按次数缴费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情况下,机构会更加注重与学生家长的互动,学生家长对于机构的培训服务和沟通反馈普遍持正面的评价,学生家长与培训机构的粘性得以增强,学员续费情况良好。问:先学后付模式对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的现金流提出了很大挑战,万一培训机构没有钱开展培训了怎么办?答:国家法律和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关于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的政策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要先监管(冻结)起来,培训机构在上完课之后才能拿到这部分资金。本质上来说,校外培训机构就是要自己先拿出一大笔钱来开展教育教学,在完成课程之后才能从银行的监管账户(冻结资金)里面拿到这部分的课酬。因此,目前对所谓现金流紧张的担心,反映的其实是这类培训机构并没有真正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预收费资金监管的要求,这些机构正是我们监管部门比较担忧、从严监管的对象。近年来,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单位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指引,反复强调校外培训预收费用属于债务而不是利润、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债务意识、谨慎经营,不要擅自扩大培训规模、严防校外培训财务风险。我们再次提醒广大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系列问题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系列问题的通知(二),网址:问:万一校外培训机构以所谓先学后付的名义,躲避监管怎么办?答:我省所说的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从横向上看,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从纵向上看,指的是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由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我省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预收费用模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另外,我们规定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均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也就是说不管是采用哪种收费模式,培训机构都要纳入监管范围,区别只是在于其中的资金和财务,检查和监督的要求存在差异。最后,我们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只能采用一种模式。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不论是哪种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都将对其依法予以处罚。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各级监管部门严肃处理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我们公布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的方式(见网址:http问:上面规定的先学后付模式,要求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呢?答:先学后付模式要求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划拨资金),主要是吸取了近年来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教训,最大程度上遏制其他不法机构变相采用各类“金融贷”“信用贷”、预授权冻结资金等方式,打着“先学后付元上课”等名义来骗取学生家长的费用、套取或者沉淀资金到第三方平台、损害学生家长的征信状况。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并不具备财务(含收费、支付)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我们只允许两种方式:一是广东省所要求的完全采用先学后付的模式,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划拨资金)。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那么只能选择第二种方式,就是纳入教育部资金监管平台的模式,接受严格的资金监管,不存在其他任何第三种模式。问:先学后付模式对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提出了很大挑战。我们知道,一个教学周期往往涉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时间,在没有稳定的资金收入预期的情况下J音训机构是否还能够采用这类收费模式呢?答:校外培训本质上就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尤其是中小学阶段,不论是学科知识还是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的课程,都应当主要由中小学校来提供。既然是学校教育的补充,那校外培训就应当摆正定位,针对学生缺什么、再补什么,校外培训的教学体系本质上就应该是针对学生在学校里面学习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充,知识点应该是零散的、有针对性的补强。但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并没有正确认识自身定位,再加上一些学生家长的教育理念不太科学,在校外培训开展教育教学时,直接安排几个月成体系的教育教学活动、喧宾夺主。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培训机构举办者正确认识校外培训的定位,认认真真回归到“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上面,避免加重广大学生的培训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另外,我们也允许学校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事实上有学校作为监管责任单位,客观上更加具备先学后付的条件。问: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往往无法推行“量大从优”的销售方式,学生家长得不到价格优惠?答:这个观点存在很大的误区,我们这里进行说明。第一,校外培训(尤其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并不是暴利行业。包括艺术、体育、科技等类别在内的非学科类和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市面上充斥着大量各种类型的培训公司,获客成本、场地租金、员工薪酬、教育研发等等成本高,利润薄。一些第三方咨询公司的数据显示,非学科类培训行业在去除所有成本之后,利润率一般不到20%。第二,线下的校外培训行业并不具备规模越大成本越低的说法。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每个培训班的学生人数不可能太多(尤其是艺术、体育行业),否则同一个班的人员太多会影响课堂质量,学生家长不会报名。随着人数越多,相应的教师人员、场地面积等等都会相应增加,并不具备规模越大、单个成本越低的说法(线上培训除外)。第三,“双减”之后校外培训基本没有融资渠道。不少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大幅度打折,甚至以七折、六折的优惠来吸引学员,几乎都是用前面预收的学费来支撑,是在赔本赚吆喝、不可持续,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因为每一单都是亏损的。市场运营发展的规律显示,凡是不惜一切代价拼命获客,甚至七折六折也要招生的,如果没有外部的融资手段(现在国家已经严控资本化运作培训行业),是风险很高的一类机构,长期下去难以为继,所谓的“量大从优''并不是我们提倡的方向。真正的校外培训应当注重教育质量、教学水平,通过诚实劳动和良好的服务来实现长期健康的发展。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学生家长不要片面贪图校外培训折扣优惠,从源头上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关于决定实施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报告市县(市、区)审批机关(教育局):本培训学校成立于年,自一年月一日起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收费模式,并从即日起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少于三个月,至一年月日期满)。后续承诺继续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特此报告。附件:现有学员名单、课程安排、收费计划(格式不限)市县(市、区)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一年一月日(联系人:,电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关于决定实施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通告全体学员、社会公众:本培训学校成立于年,自一年月一日起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收费模式,包括:(一)本培训学校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先学后付模式;(二)本培训学校的任一课程、项目,在其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三)本培训学校直接与学员或其监护人进行民事交易,不涉及任何第三方平台,请社会公众切勿上当受骗。特此通告,欢迎社会公众对本培训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我公司,邮箱:.com,也可向本地县(市、区)审批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反映。市县(市、区)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一年一月一日(联系人:,电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实施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确认通知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你学校(公司)成立于年,自一年月一日起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收费模式,并通过了我局的审核,现予以确认(编号:)o市一县一局一年月一日(联系人:,电话:)市先学后付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一览表(更新至一年月)报送单位:XX市XX局(盖章)经办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地级市县(市、区)培训机构名称地址类型(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备注XX市XX区XX市XX区XX培训学校有限公司XX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非学科类培训足球/舞蹈/张138XXXXXXXX附上培训机构对外公示三个月的链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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