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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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docx
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农政改发(2020)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56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肇府(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方案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仅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培育,引领更多的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发展质量放在首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提质工程,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在我县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二、任务目标(一)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行业特征、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引导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开展标准化生产,落实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可追溯生产记录,加强会计记账管理,提升发展水平和质量。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由注重外在形式向强化内在功能转变、由简单生产合作向多元融合发展转变,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农业新业态日益丰富。(二)加强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培育。大力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建立健全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与退出机制,引导其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1.开展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对2022年获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县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大力培育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提质工程,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在全县内遴选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规模较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产业发展优势明显、示范作用大、带动效果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加大力度培育,创建国家、省、市、县级示范性经营主体。(三)强化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宣传。依托怀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开展经营管理辅导工作,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推动规范管理,完善章程制度,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服务带动能力,培训不少于200人。三、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与资金使用安排根据县涉农办关于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整合调整的相关通知,下达200万元涉农资金用于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按项目任务目标,制定以下资金使用计划,各子项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结余或预算不足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一)加强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培育,预算使用179万元。1.奖励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预算使用9万元。对2022年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或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县级奖励资金1万元,奖励5家;对2022年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或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县级奖励资金2万元,奖励2家。2.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预算使用170万元。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在全县内遴选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规模较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产业发展优势明显、示范作用大、带动效果明显的3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加大力度培育,创建市、省、国家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扶持培育大学毕业生、创业带头人、退役军人、农业人才等优秀人才返乡领办的经营规范潜力大的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根据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情况,解决生产经营中急需解决的排灌渠、电、路、节水灌溉设施、仓储、分拣、冷链、农机设备等基础设备设施,或开展智慧农业建设、农业品牌建设、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应用等,给予每家经营主体20万元-100万元补助资金。上述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兑现办法: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附件2-3)进行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业务股室组织工作组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拟奖补名单呈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决定,然后进行网上公示5天,最终确定奖补名单。同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只可兑现上述其中一项奖补,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补的,则兑现奖补金额高的一项。列入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名单的,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向县财政局报账直接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所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先行拨付审批扶持资金总量的30%作为启动资金,余下部分扶持资金在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后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报账,再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余下补助资金。申报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近年来有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扶持的涉农资金项目未完成建设及未完成验收工作的,将不列入本次培育补助范围。(二)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辅导与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培育工作,预算使用15万元。依托怀集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推动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开展辅导工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落实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可追溯生产记录,加强会计记账管理,提升发展质量,预算使用5万元。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训不少于200人,预算使用10万元。(三)加强政策宣传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典型案例推介宣传,专家指导、验收工作预算6万元。印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相关政策资料、经营管理技术资料、县级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牌匾等,或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典型案例推介宣传,提升示范带动效果与影响力,专家指导、验收工作等预算使用6万元。四、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协作配合,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与政策宣传体系建设,通过安排专兼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充实基层经营管理与政策宣传工作力量,把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着力做好项目实施管理与统筹协调,把握工作进度,协调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实施有序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属地责任,主动谋划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的重点内容,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三)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审计、财政、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同时,加强上下级之间沟通协调,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优化服务措施,促其健康发展。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开展运行状况监测。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名录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代理和财务审计制度,强化制度宣传指引,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四)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扎实做好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力量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巡回检查,对被列入扶持培育的主体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被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工作建设,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与示范带动能力。(五)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资金使用规定使用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管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加强物资、服务等采购过程中的有效监管,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资金风险,确保项目资金合理、安全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支持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镇村干部、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工作的积极性,利用新媒体、横幅、宣传册、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媒介,通过网络媒体、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单张、上门走访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与有效措施方法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梳理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进行宣传推广,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附件:L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名单2 .指南一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县级示范性新型经营主体奖励资金申报指南3 .指南二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培育县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申报指南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江建军(县委副书记)副组长:范文权(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黄江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成员:黄中慢(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梁鹏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谭相华(县审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黄中慢同志兼任,成员由莫伦碧、欧洁珍、覃松生、梁桥芳、程思、郭晓怡、谭亮生(县财政局)等人员组成。指南一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经营主体奖励资金申报指南一、专项资金名称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经营主体奖励资金。二、申报对象和条件2022年新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或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022年新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或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三、奖励标准对2022年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或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县级奖励资金1万元;对2022年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或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县级奖励资金2万元。四、申报程序1、申请:2022年新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或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022年新认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或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填报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和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奖励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2、业务股室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审核并加具意见。3、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和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奖励资金申请表;2、获得认定相关资格的文件复印件;3、申请主体证照复印件;4、当前经营情况证明。六、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前申报。七、申报受理联系人郭晓怡,联系电话:。表1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和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证照名称及证号获认定的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申请奖补金额(万元)开户银行开户单位名称账号县农业农村局业务股室和分管初审意见股室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签名):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指南二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申报指南一、专项资金名称肇庆市怀集县2022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项目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二、申报对象和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所经营的土地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以流转合同为准)。从事种植业的,以粮食、水果、茶叶种植为主的,生产经营面积达到60亩以上;以蔬菜、花卉种植为主的,生产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设施农业生产面积达到20亩以上;从事林业生产(含林下经济)的,经营土地面积200亩以上。从事畜禽养殖业的,生猪年出栏IOoO头以上,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80头以上,肉禽(鸽、鹅鹄、鸡、鸭、鹅)年出栏3000羽以上;水产养殖水面面积50亩以上;其他从事种养结合等多种经营的,年产值20万元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基础设施设备相对完善、产业发展优势明显、示范作用大、带动效果明显,具有创建市、省、国家级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潜力,并承诺在未来几年积极创建市、省、国家级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证照齐全。优先扶持培育大学毕业生、创业带头人、退役军人、农业人才等优秀人才返乡领办的经营规范潜力大的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三、扶持标准根据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情况,解决生产经营中急需解决的排灌渠、电、路、节水灌溉设施、仓储、分拣、冷链、农机设备等基础设备设施,或开展智慧农业建设、农业品牌建设、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应用等,给予每家主体20/00万元补助资金。四、申报程序1、申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报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2、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3、业务股室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出具审核意见。4、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申请表;2、租地合同复印件;3、经营现状照片;4、申请单位证照复印件;5、补助项目实施方案;6、其他相关佐证。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六、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日前申报。七、申报受理联系人郭晓怡,联系电话:。申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规模经营种类净资产年经营收入年净利润带动农户数近期需要投入建设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内容和计划预计投入和收益情况简述申请县级扶持奖补建设内容和金额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签名:县农业农村局业务股室和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股室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签名):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