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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三篇后附(6篇)进展情况汇报含2篇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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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三篇后附(6篇)进展情况汇报含2篇工作要点.docx

    2023年在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三篇后附(6篇)进展情况汇报含2篇工作要点方案一:2023年有关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XX届X次全会、XX届省纪委X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二、整治内容(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1、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躲为:(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1、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2、深入开展行业作风教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3、开展集中学习。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组织安排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确保此次行风教育实现100%覆盖。4、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全市各医疗机构要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医疗机构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二)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完善管理体系1、深化改革,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国家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品种合理使用,积极促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完善医务人员内部绩效分配制度,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2、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的(地名)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的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行风管理队伍建设,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齐本单位负责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选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3、优化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架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办人,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机构内的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医院本级纪委、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三)优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1、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按照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2、落实纠治红包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要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3、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测,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完善“红包”防控措施。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四)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1、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2、严守各项招采纪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依托智慧医疗、大数据分析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3、严控药品耗材使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要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4、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依法依规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五)落实部门职责,营造良好环境1、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参照市卫生健康委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临时性工作机构,专职落实此次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明确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发挥机制作用。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本级医改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三医联动”,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市卫生健康委依托(地名)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间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2、加强宣传引领。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清廉医院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成效的宣传,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好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好行动计划各项要求。3、开展典型示范引领。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院制宜,逐步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机构推荐,遴选出一批优秀样本医院并组织系列宣传报道,供各医疗机构交流学习。4、严肃处理问责。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20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定任务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委内设处室、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确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挂图作战。(二)推进落实阶段(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制定落实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解、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廉医院建设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工作覆盖全行业并切实取得成效。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三级医疗机构要在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内,向(地名)市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每年初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导与调研,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我市清廉医院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区、各医疗机构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进行情况进行系统全面评估,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形成长期工作机制和常态化运行。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是推进清廉(地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将清廉医院建设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将清廉医院建设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各级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总负责。(二)推动长效机制。清廉(地名)建设是纵深推进新时代(地名)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现实需要,是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措施。全市卫生健康委行业要把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抓,要重点建立一批推动清廉思想、制度、文化的长效机制。要针对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行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上解决和突破,坚决破除行业“潜规则”。(三)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要统筹用好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清廉(地名),清廉医院建设的决策部署、进展动态、成效成果,要积极向市卫生健康委党委报送工作信息。要对清廉医院建设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成效显著的地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清廉医院建设的良好氛围。方案二:2023年度有关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重点任务(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二)严厉打击核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核酸检测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对未经生物安全备案和未经临床基因扩增技术审核等违规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和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试剂来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检测试剂外送、检测试剂数量与检测收费人次不匹配、全员核酸检测收费现象。(三)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四)严肃查处''红包等行风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九不准”规范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推荐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等行为,对“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五)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排一控”活动,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重从严处理。盯紧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专项排查检查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处理。(六)全面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打击。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诊疗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切实落实知情同意的有关要求;开具检查单前是否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及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特殊检查,是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是否加强科普宣教,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醒目位置以多种方式、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构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配置设备,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以暂停整顿并收缴违法所得。严肃查处医疗技术检查未备案情况和检查外送情况。三、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下旬72月上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12月8日前将全县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整治统计表交至医政科806室。(二)抽查巩固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行业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下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邀请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并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2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工作量化统计表。方案三:2023年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正风肃纪反腐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为X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党心民心,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以务实举措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二、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安排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三、重点举措(一)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蝇贪蚁腐。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行为,持续保持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必查必究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推动形成强大震慑。(牵头科室:医院党委办;参与科室: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体系,及时解决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安全生产监管不严,乱收费、乱罚款、乱截留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各科室在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牵头科室:纠风办、纪检监察室;参与科室:院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医保科、总务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好黑恶势力问题线索排查,尤其是做好医院内黑恶势力问题线索排查,及时与相关公安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处置,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切身利益、保障就医环境安定有序。(牵头科室:总务科;参与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督查扎堆、检查留痕、增加基层负担,敷衍应付、作风漂浮、做表面文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自由散漫、不思进取、拈轻怕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餐饮浪费,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深入推进“手、腿、嘴”专项整治和“作风扫码评价”,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机制制度。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着力解决对党不忠、三观不正、初心不牢、为政不廉、为官不为、工作不实、能力不足等问题,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效。(牵头科室:党委办、纠风办;参与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开展惠民利民政策项目落实提质行动全面梳理惠民利民政策项目。配合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对近三年惠民利民政策、项目进行梳理,形成环环相扣、完整准确的市、县、乡、村四级政策项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对照台账中的工作任务,一项一项推进落实。(牵头科室:院办、医务科;参与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20xx年5月)自查惠民利民政策项目落实。按照上级文件安排和项目实施要求,对惠民利民政策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清理,认真梳理汇总政策项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撰写政策项目落实情况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时限,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政策项目落地落实,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牵头科室:院办、总务科;参与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20xx年6月)加强惠民利民政策项目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情况、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四个不摘”、民生政策落实以及“四新”“四化”等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地方性债务风险和民生欠账等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党员干部激情减退、动力不足,医院大包大揽项目建设、效益不好,项目决策、发包不民主、不公开,暗箱操作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参与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群众知晓率提升行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统筹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力量,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注重总体规划和主题策划,强化协作配合,拓宽宣传途径,讲好全面从严治党好故事、唱响正风肃纪好声音、传递惩贪治腐正能量。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定期通报等制度,向社会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展示工作成效,提升群众知晓率。(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参与科室:宣传科。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前)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预演分析。医院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参照省调查模式开展的全覆盖民意预调查工作,医院通过预调中相关部门反馈掌握的群众所思所想,查找到的党风廉政建设短板、弱项,做出医院预警分析,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为相关单位整改纠偏提供有力参考。医院及时组织召开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民意抽样调查交流座谈会,分析当前医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流提升民意满意度的经验做法。(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参与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20xx年5月前)集中宣传引导。省民意调查开始前,医院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群体,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患者及家属座谈会等方式,综合运用横幅标语、短信平台、各类显示屏、群、群等媒介,集中宣传全省民意调查工作的注意事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客观公正评价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宣传科;参与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限:20xx年7月前)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医院党委要把推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医院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开展好民意调查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强化考核问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结果作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三)强化任务落实。各科室要围绕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能量化、可落实。(四)强化督导检查。医院党委办、纪检监察室等有关单位联合组建督导检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科室开展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氛围不浓厚、责任不落实、措施不有力、群众不知情的,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五)举报监督联系电话:医院纪检监察室XX(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医院院办公室XX(24小时)总结汇报第1篇在有关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一、基本情况心内科医药购销领域是医疗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然而,这个领域也一直是腐败问题的重灾区。为了切实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心内科医药购销领域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本机构决定开展心内科医药购销领域防腐自查自纠工作。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目的是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采取监督和整改措施,以期建立一个公平、透明、规范的医药购销环境。二、检查的内容及标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采购流程:检查采购计划的制定、招标文件的发布、评审标准的制定、评标过程的透明度、合同签订的程序等。标准为公开、公平、公正,无暗箱操作。销售流程: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流程,包括价格制定、销售渠道、经销商管理、退货换货制度等。标准为合法合规,无欺诈行为。财务流程:检查财务预算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标准为规范、透明,无违规行为。人员管理:检查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环节,了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满意度。标准为公正、公平,无腐败行为。三、自查过程和方法本次自查自纠工作采用了以下方法: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合同、销售记录、员工档案等。现场访谈:与相关人员面谈,了解采购、销售流程,员工管理等情况。问卷调查:向全体员工发放问卷,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分析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找出原因和规律。四、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经过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采购流程中,存在评审标准不明确、评标过程不透明的问题,容易引发腐败行为。原因主要是采购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销售流程中,存在价格制定不合理、销售渠道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易导致商业贿赂。原因主要是市场垄断、监管缺失。财务流程中,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易引发财务舞弊。原因主要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人员管理中,存在招聘不公正、考核不公平的问题,易产生人事腐败。原因主要是招聘制度不完善,考核机制不透明。五、解决方案和计划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和计划:完善采购制度,明确评审标准和评标过程,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市场监管,合理制定价格,严格管理销售渠道,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监督,防止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完善招聘制度,确保招聘公正公平;完善考核机制,确保考核公平公正,防止人事腐败的发生。六、监督和整改措施为确保整改计划的有效实施,将采取以下监督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具体时间节点。加强内部监管,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外部监督,向社会公开整改计划和整改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力。通过以上监督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计划的有效实施,推动心内科医药购销领域走向更加公平、透明、规范的未来。同时,也将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不断完善整改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总姑汇报第2篇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委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375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市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工作任务(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协同办案机制。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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