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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5115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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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5115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ocx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151-2016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engineeringofpublicsecurityandprotectionsystemofurbanrailtransit最新标准官方首发群:141160466最新标准定期更新I资源共享有求必应2016-04-15发布20171201实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超系统工程技术规他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51-2016,自2017年12月1口起实施。其中第4.2.1、4.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4月15日最新标准官方首发群:141160466前言最新标准定期更新I资源共享有求必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疱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杳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膜,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本规他共10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实体防葩系统设计,防护对象的安全防他系统工程设计其他设计要求工程施工和系统调鼠,工程检验与验收,使用管理评估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他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岳阳路76号,邮政编码:200031),以供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第:研究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地F铁道总公司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3.1 一般规定<4>3.2 总体规划设计(4)4技术防范系统设计<7)1.1 I一般规定(7)1.2 总体设计(7)1.3 视频监控系统(8)1.4 入侵报警系统(Il>1.5 安全桧行及探酒系统(12)1.6 出入口控制系统(13)1.7 电子巡森系统(14>1.8 安防集成平台(U)5实体防范系统设计(18)5.1 般规定(18)5.2 Bg栏与Bl墙(18)5.3 安全照明(19)5.4 车辆控制和停车设施(20)5.5 车辆障碍(20)5.6 车站环境设计(20)5.7 其他安全措施(21)6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23)6.1 一般规定(23)6.2 公共安全防范监控中心(23)6.3 运营控制中心场所(236.4 车站(25>6. 5车辆用地(26>6.6 区间<28)6.7 变电所或其他有关建筑(28)7其他设计要求(30)1.1 车辆<30>1.2 通信(31)1.3 供电、防苗与接地<31)1.4 安防系统设备机房<32>8 工程施工和系统调试(33)8.1 施工选备(33)8.2 管级敷设(33)8.3 设备安装(34)8.4 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匚(35)8.5 系统网试(35)9 T程检验与验收(38)9.1 1一般规定(38)9.2 工程检验(38)9.3 工程验收(40)9.4 工程移交(43)10使用管理评估(4010.1 一般规定(44)10.2 现状蠲研(44)10.3 3评估分析(45>10.4 整改(46)附录A安全风险等级及防护措施设计(47)2(55 )(56)(59)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4)31Generalrequirements(4)3. 2Comprehensiveplanningandlayout(4>4Designfortechnicalprotectionsystem(7)4. 1Generalrequirements(7)4. 2Comprehensivedesign(7)4. 3Videosurveillanceandcontrolsystem(8)4. 4Intruderalarmsystem(11)4. 5Securityinspectionanddetectionsystem(12)4. 6Accesscontrolsystem(13)4.7Guardtoursystem(H)48Integratedsecurityplatform(H)5DeSignforphysicalprotectionsystem(18)5. !Generalrequirements*<18)5. 2Fencingsystem(18)5. 3Safetyilluminates(19)5. 4Vehiclecontrolandparkingfacilities(20)5. 5Vehiclebarrier(20)5. 6Stationenvironmentaldesign(20)5. 7OtherMfetymeasure(21)6. Designforengineeringofsecurityandprotectionsystemofprotectedobject(23)6. !Generalrequirements(23)7. 2PublicsecuritySurvctBanCcandcontrolcentre(23)8. 3Controlcentrebuilding*(23)9. 4Station(25)10. 5Rollingstockdepots(26>11. 6Section(28>12. 7Powersubstationorotherrelevantbuildings(28>7Otherdesignrequirements(30)7. 1Rollingstock(30)7. 2Communication<31)7. 3Powersupply.IighrningPrOIeCIiOnandearthing(31)13. 4Roomforsecurityfacilities(32)8Constructionandsystemdebugging(33)8. 1PreparationforCOnStrUetiCn(33)8. 2Pipelinehying<33)8. 3Equipmentinstallation(34)8. 4Constructionforpowersupplylightningprotectionandearthingsystem(35)14. 5Systemdebugging(35)9Inspectionandacccpunce(38)15. 1GeneralTeqUirCmentS(38)16. Inspection(38)17. 3Accepxance(40)18. 4Hand-over<43)10Usingandmanagementevaluation(44)10. 1Generalrequirements(44)10. 2Surveyofcurrentsituation(44)19. 3Evaluationandanalysis(45)20. 4Correction(46)AppendixALevelofsecurityriskanddesignforprotectionmeasure(47)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55)1.iStofquotedstandards(56)AdditionxExpIanationofprovisions(59).o.1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盘,保护城市轨道交通区域内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使用管理。本规范不适用于有轨电车系统.1.0.3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应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相协调应遵循安全优先的原则,不应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的公共开放性。安全防范措施及其实施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对快速、高效、准点运营的需求。1.0.4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应采用技术防范、实体防范:和人力防范等多重措施,构建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技术防范、实体防范应相互配合,并能支撑人力防范.1.0.5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匚程应具有安全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实用可靠、经济合理、资源共享,技术防范系统信息应能互联互通。1.0.6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检验、脸收和使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n最新标准官方首发群:141160466最新标准定期更新I资源共享有求必应2.0.1防护对象protectedobject由于面临风险而需要保护的时象.本规范特指城市轨道交通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建筑、设施和设备等。2.0.2安全风险securityrisk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实施或企图实施臧胁的人及其行为。2.0.3安防集成平台integratedsecurityplatform逋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对技术防范:系统进行自动化管理与监控的分层分布式计算机集成系统,.2.0.4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securityinspectionanddetectionsystem检表人员、行李是否携带危险货物、武器和其他违禁品的电子设备及网络.2.0.5信息安全informationsecurity信息的可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也包括信息的其实性、不可否认性和可靠性。2.0.6人脸识别技术facerecognitiontechnology通过分析比较人脸视觉特征信息进行身份鉴别的计算机技术。2.0.7智能视频分析Inidligentvideoanalysis通过提取视频图像数据中的各种特征信息,自动分析并理解视频画面中的内容及相互关系从而达到获取视频图像关键信息目的的视频结构化描述,2.0.8公共安全防他监控中心publicsecuritysurveillanceandcontrolcentre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收、处理安防监控分中心和各子系统发来的视频信息、报警信息、状态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往安防监控分中心和相关子系统:衢称安防监控中心.2. 0.9公共安全防范监控分中心publicsecuritysurveillanceandcontrolsub-centre安全防范系统中的某一级或某一区域信息汇集、处理和共享的节点.用于接收、显示、记录、处理前端和各子系统发来的视频信息、报警信息、状态信息等并向上一级安防监控中心进行通信.接受上级安防监控中心的管理C简称安防监控分中心。3基本规定2.1 一般规定1. 1.1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应在运用公共安全资源的基础匕配合安全政策、防范程序、防范行为构建安防系统使威慑、阻止、探测、延迟和反应相协调,提升防控能力,降低城市轨道交通区域内发生安全威胁的可能性,并在威胁发生时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3. 12城市轨道交通防护对象应按区域,位置、技术特点确定安嬲海标段舒冉噌碳,单:相4律器腋羯册和措施.4. 1.3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内容应包括技最新松季:懿.应援进行空间安排和疏散通道安排,并应设计乘客疏散区域、紧急救护区域、救援指挥区域、物资集散区域及临时堆放安置区:2.2 总体规划设计3. 2,1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包括总体的安全防范设计和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设计,以及相应的应急响应区域设计,应分别确定安防寂略和安全措施,规划安全通道和空间.并应形成疏散空间.当配套实施安防控制中心时,应按相应的标准和规定If设3. 2.2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应采用F列策略和措施:1威慑和阻止措施包括可见和显著的安防设施、设备和警示标志、用于阳止和明确警告的环境设计、实体防范措施)2探测和监控措施包括安全检查及探测技术、视频监控技术、身份识别技术。3加固和优化措施,包括加固和备份关键设施和设备.采用弹性材料设置安全距离优化布局。4救援和恢复措施包括优化疏散通道及其标志设置设置城市轨道交通站外临时避难场所、救援场所、相应的救援设施和设备“3. 2.3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规划设计应满足防护对象的防范要求。本规地中有明确规定的防护对象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设置防护措施;本规他中未覆盖的防护对象宜按本猊范附录A中的规定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防护措施应与其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3. 2.4公共安全防范系统程规划设计应贯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整体过程并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相应的阶段性报告中。各阶段设计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1)安全目标、安全策略分析方案:2)防护对象的防护措施费效分析方案;3)安全措施和安防技术规划图,4)可行性方案.包括系统组成、主要功能、主要技术手段比选及图表;5)投资估算。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的初步设计阶段:D系统组成、主要功能、主要技术手段比选、系统主要技术指标和接口;2)E要工程数属表、主要设备及材料数型表和图纸;3)工程做算.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工作的能工图设计阶段:1)技术规格书,包括系统构成、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及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具体设备配置情况、接口要求、主要工程数玷表、主要设备及材料数量表和图纸,2)详细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表、设备及材料数量表和施工详图。4技术防范系统设计4.1一般规定4.LI城市轨道交通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应满足防护对象的防抱要求。4.1.2技术防电系统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整体系统,与运营安全系统进行统一设计.4.1.3系统设计、应急响应、站外交通组织管理应协谢一致、相互衔接。4.1.4系统设计应合理使用安全资源,平衡安全投入,设计防护措施并应形成整体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4.1.5系统应具有使用灵活性,并应能按管理要求灵活制定操作流程、符合用户管理安全要求.4.1.6系统应以标准化、集成化、结构化、模块化和网络化的方式实现,应具响平滑可扩展性,应适应系统维护、升级、扩容及技术发展的需要系统升级扩展时应确保历史记录无障碍地继续使用。4.1.7系统应具有高可完性并应采用冗余和备份。技术防范系统中用F数据记录的数据库系统和软件系统应具备存储功能。4.2总体设计,4.2.1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应与新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整体项目同步规划、建设、检验和验收。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应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改、扩建时按本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4.2.2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安全检在及探测系统、出人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和安防集成平台。4.2.3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集合成为一个整体,并应由独立的安防集成平台统一进行管理。4.2.4系统安全性设计、电磁兼容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规定。4.2.5系统信息安全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H言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规定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第2级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2080和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8部分:传输网络技术要求GA/T669.8的规定。4.2.6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葩系统技术要求GB/T26718的规定.4.3视频监控系统4.3.1视频监控系统应由摄像机、视频处理设备、存储设备、监视及操作终端、管理软件、传输网络和附属设备组成.4.3.2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S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的规定。4.3.3视林监控系统应能对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实时显示和记录受监控区域内的人员和物体的特征,2应能按需要检索、回放、下就所录制的历史图像e3监控画面的显示应能进行编程,并应能门动和手动切换;画面上应会加摄像机的编号、位置、时间和H期信息。4应与城市轨道交通时钟系统同步。5应能根据设置的报警触发条件发出警示信息,6应具有操作日志,断电或关机后信息不应丢失,记录信息保存时间不应小于90d,且在保存时间内不可删除7应采用数字网络化组网模式。4.3.4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摄像机配置应以固定摄像机为主,可根据需要辅助设置云台摄像机。2记录的图像信息应只有原始完整性.3摄像机灵度应与环境照度相适应。4应能独立运行和操作、能向安防集成平台发送信息、能与公共安全信息共享平台联网,并与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其他子系统实现联劭。城市轨道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的规定。5歌视范囹内应无遮挡:t三I三三三三三运行的要求.最新翳眈三黑雌雨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M;B50198规定的主观评价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车站本地存储、回放的视频图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280X72。,图像帧率应大于或等于25fps.8系统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C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3的规定,9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在断电时应能继续iE常工作不少于2h10安装于车辆基地各出入口处的摄像机应能清楚地拍摄到所有进出机动车辆的车牌号。11安装于车站各出入口的摄像机中,应至少有1路能清楚拍摄出入Ll外15m范围内的人和物的活动情况.人员从进入车站到离开车站期间应被拍摄到不少于2次的正面图像.12安装于车站站台的摄像机应能极蛊列车客室门的区域.清楚拍报人员候车和上下车的情况且拍摄画面应可连续拼接.站台土建结构为增加车腌编组摘留长度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也应愤留摄像机布设条件。B车站通道和检票口等部位的摄像机安装角度和摄录图像质量宜满足人脸识别及智能视频分析的需要C4.3.5视频监控系统宜结合人脸识别和智能视狼分析技术,并宣符合下列规定I1基于祝频监控系统的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宜具备下列功能:I)对预先设定的异常行为和可疑物体进行识别并报警的功能;2"E预先设定的范由和时间内观察搜杳愤先设定的异常事件的工作能力;3)对预先设定的目标进行连续跟踪、显示和视频搜索的功能;4)客流统计功能C2基于视粮监控系统的人脸识别系统宜具有采集、存储、布控和检索功能,并宜符合下列规定:D视频监控系统位于通道和车站检票门的拨像机布防时.宜对出入该区域的人流拍摄人脸正面图像.图像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GB/T26718的要求;2)宜对采集到的人脸正面图像进行存储.保存人脸部分正面截取图像及场景照片,形成人脸图像抓拍库,3)宜将采集的人脸与布控库进行比对或在存储的人脸图像抓拉库内检索出与特定检索目标相似的人脸供人工确认;4)系统多机大规模应用时,宜支持分布式联网功能4.4入侵报警系统4. 4.1入侵报警系统应由前端设备、传输设备、控制、显示、处理和记录设备组成。5. 4.2人侵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的规定.6. 4.3入侵报警系统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设防区域的非法入侵行为进行有效的探测和报警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I应能对未经授权人员的进入迸行实时探测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2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设防或撤防状态应布明显不同的显示.3应具有防破坏和故障报警功能。4应具有报警、故障、被破坏、操作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类型等,记录信息不得更改。4.4.4入侵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卜.列规定:1应按不同传原器的原理、功能和性能,根据安全需要进行设计,应构成点、线、面、空间或其组合的综合防护系统。2应能独立运行和操作,能向安防集成平台发送报警信息、接收并执行安防监控中心或安防监控分中心的控制信号,并应能与技术防范系统中的其他子系统联动.3在周界和无人值守的场所,系统应具有24h布防功能。4系统触发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2s.5采用脉冲电子围栏或其他形式用栏的围栏系统应,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照明联动使用脉冲电子围栏的脉冲电压应在5000V-1OOOOV之间,并可按需多档调节;应具有绒线电击威慑及定位告警显示功能°6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在断电后应能继续正常工作不少7系统报警、误报、设防、撤防情况卜.应符合F列规定:D系统正常运行时不应有漏报警;2)声光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信息不应丢失;3)紧急报警装置应具有不可撤防设置功能和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4.5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1 .5.1安全检隹及探测系统宜包括炸药探测系统、液态危险品探测系统、守毒有害气体探测系统、放射性物质探测系统、常规武器和金属探测系统、X射线检查系统C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可分为便携式系统和固定式系统二4 .5.2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探测出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危险物品目录所列的危险物品02当枪杳、探测到危险物品时应能实现报警和数据记录.3宜进行联网工作.建立网络支持卜的安全检杳及探测系统;宜具有危险物质飘散跟踪功能能追踪判断危险物质扩散的影响色围和后果.4应具有有线或无线传输功能,应将数据、告警信号和方位、设备状态等信息传输至安防集成平台.4.5.3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探测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D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传感器宜设置于城市轨道交通区域通风井内、车站乘客人流集中的通道等部位;2)炸药探测仪、液态危险品探测仪、常规武器和金属探测仪、放射性物质探测仪应设置于车站乘客进站通道等部位。2系统不应对人体或物品产生伤害,不应引爆爆炸物或引燃易燃气体,不应引发次生灾害3应具备网络化系统设计,所有探测器、检测仪应与安防监控中心或安防监控分中心联网,4在系统产生告警信号时应联动视妆监控系统进行视觉复核,5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6便携式安全检套及探测系统不应使用带放射性同位素的装置.7放射性物质探测仪应随时为X射线检查系统等设备进行射线泄漏检测。8应对安检人员进行防护.4.6出入口控制系统4. 6.1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由识读单元、信息传输、信息管理和执行单元组成05. 6,2出人口控制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3GB50396的规定。46.3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区域需要控制的各类出入口.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具有按不同的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对其进出实施实时控制和管理的功能.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受控区域的位置、通行对象及通行时间进行实时控制,2应具有报警功能。3宜具有防尾随措施.4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要求。4. 6.4出人口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独立运行和操作;应能向安防集成平台发送报警信息,接收并执行安防监控中心或安防监控分中心的控制信号并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2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信息及各种记录信息不得丢失。3系统的备用电源应保证系统连续工作不少于48h.4系统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少于180d.4.7电子巡查系统4. 7.1电子巡查系统应由信息装置、采集装置、信息转换传输及管理终端组成e5. 7.2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44的规定。6. 7.3电子巡查系统应通过信息识读等方式对巡杳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监督、记录.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对巡检地点、时间和人员编制不同的巡检计划.2采集装置应能准确记录预定区域、路线巡查的详细时间.地点、人员信息。3采集装置应能存储不少于4000条巡查信息存储信息保存时间不应少于IOde4管理终端应能对采集装置内的信息进行导出,形成记录,便于查询、统计,记录信息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dd应能对采集装置进行同步校时,7. 7.4电子巡查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接入安防集成平台.2采集装置安装位置应涵盖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等部位。4.8安防集成平台4.8.1安防集成平台应根据公共安全防他监控管理的要求,由站点级和线路中心级构成,并宜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的规模设置区域级和跻网级,各级安防集成平台可由服务器、1.作站、数据存储设备、打卬输出设备,平台软件、通信接口设备、计算机网络和其他附属设备组成。4. 8.2各级安防集成平台应能独立工作,发生单站点故障或网络通信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部分的正常运行。5. 8.3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应设置在车站、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备图形显示功能,采用中文界面能显示地理信息底图、周边环境图、建筑总平面图等各类图形并应采用中文标注谓中的各个报警区域、主要部位的名称及物理位置;各类图形宜采用矢地图方式,可局部放大、缩小和平移.2应具备状态显示功能,以声光和文字图形显示各技术防范系统的安防事件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设防和撤防区域、与各技术防范系统的通信工作状态以及各技术防范系统设备的关闭、开启信息C3应具备系统控制功能,系统应能控制视频图像的切换、处理,存储检索和回放,云台、镜头的侦置和遥控对防护目标的设防与撤防执行电子巡杳路线的设置,联动指令下发,机构及箕他设备的控制C4应具备操作管理功能,系统应能设定操作权限,对操作人员的登录和交接进行管理V5应具备信息记录功能,系统应能记案管辖范圉内的所有事件及其时间,包括安防事件报警与复位、联动指令发布与反馈、设备故障报警与恢复、布防与撤防、操作人员动作,记录时间不应少于1年.6应具备记录处理功能.系统应能进行历史i己录的分类检索、调阅、打印、生成报友、F裁。在事件查询的同时应能回放与该事件相关联的语音和视獗记录文件。7应具备系统修改功能,系统在操作权限允许的条件卜危能进行各类图形的增加与删除、各类图形的结构及标注、图形中技术防范设施或设备及其位置、类型及标注的堆加与删除.8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还应具备向线路中心级安防集成平台上传所有事件的功能、接收线路中心级安防集成平台控制指令的功能,以及与线路中心级安防集成平台进行时间同步的功能C4.8.4线路中心级安防集成平台的监控范围应包括单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所有车站、区间、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变电所.系统功能应符合F列规定:1应具备图形显示、状态显示、系统控制、操作管理、信息记术、记录处理和系统修改功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8.3条第1款第7款的规定,2应能向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F发联动指令、向通倍系统发布安防报警事件信息。3应具备从线路时钟系统取得标准时间并向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下发时间同步信号的功能。4应具备决策支持和应急指挥功能,包含事件管理功能、决策支持数据库功能、应急响应预案功能和资源管理功能。5应能监视并显示与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的通信状态信息、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与各技术防范系统的通信工作正常和故障状态;应能实时接收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上传的报警信息,并能与站点级安防集成平台的信息同步。4.8.5区域级安防集成平台的监控范围应包括区域范围内的所盯车站、区间、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变电所.4.8.6路网级安防集成平台的监控范用应包括整个城市范围内的所有车站、区间、车辆基地、运管控制中心场所、变电所。4.8.7区域级安防集成平台和路网级安防集成平台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备图形显示、状态显示、系统控制、操作管理、信息记录、记录处理和系统修改功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83条第116款第7款的规定.2应符合本规范第4.8.4条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4.8.8安防集成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台的冗余设计和应用软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要求Il2平台的事件触发报警时间不应大于1s,控制及操作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平面图浏览响应时间不宜超过2s,现场数据查询响应时间不宜超过2s,历史数据杳询响应时间不宜超过5s3图形上设备定位误差不应超过-1m.设施定位误差不应超过±3m.5实体防范系统设计5.1 一般规定5.1.1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实体防范系统工程应结合城市轨道交通1二建、装修等工程项目.同步进行设计、施匚、验收和管理评估。5.1.2城市轨道交通实体防范系统设计应满足防护对象的防范要求,与防护对象的公共安全特性和运营特性相协调.5.1.3系统设计应根据不同防他区域和部位采用不同实体防范措施,所有采用实体防葩措施的位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配合设置,并应与人力防范措施相配合。5.1.4系统设计应减少或限制访问点的数处,在不同的安全区之向划定转换区.5.1.5系统设计应遵循有效和经济的原则。5.1.6系统设计不应妨碍或干扰消防和救援设施及设备。5.2 围栏与围墙5.2.1周界圉栏或围墙外恻区域宜建立6m的清空区;内侧区域宜建在5m的清空区,并可与消防通道共享空间,清空区不应有杂草、碎的瓦以及其他物体。5.2.2周界围栏或围墙宜优先采用砖砌或钢筋混凝上结构,整体围墙的上端应高于场界外侧地面2.8m墙体顶端宜归合采用玻璃碎屑、铁丝网、电子围栏等防止攀爬的设施。5.2.3周界围栏或围堵的支柱应位于闱栏内侧埋深不应小于O.6m,间隔不应大于3.OnI.应有防止拆卸装置或进行焊接.5.2.4周界脚栏或圉墙门应与网栏或围墙相匹配门的底部缝隙不应超过5cm;当门的高度和宽度超过1.8m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强行挤入;车辆通过的门应有足够的空间应留有应急车辆的位置通道。5.2.5周界圉栏和1«墙宜配合触发或感应传感器系统,其信号宜连接至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安全照明系统.5.2.6在进出车站区域的出入口处不应设置固定栅栏等阻碍物.5.2.7用于导向的围栏不应低于Llm.5.3安全照明1.1.1 3.1城市轨道交通照明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的要求.1.1.2 3.2在无人值守部位和需定期巡查周界应安装触发或感应传感器,信号应连接至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或安全照明系统。1.1.3 3.3安全岗位应配备手持式强力照明器具。1.1.4 后备电源、备用电源、应急照明每月应至少进行次检测.每次不应少于30s;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不少于1.5h的测试。1.1.5 安全照明应覆盖周界、出入口、门卫室、社会车辆停车场C1.1.6 安全照明应与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进行整体设计.1.1.7 周界照明应符合卜列规定:1照明光线应覆盖视牍i监控设备范围。2照射范围应连续,并应满足视频监控设备和其他监视设备的照度要求。3照明光束应从被监视的物体自上向下、从内向外照射,相邻光源照明光束应重登C1.1.8 出人口、门卫室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进入的车辆和人员应在照射覆盖中、2灯光设置应避免使司机感到炫LL3门卫室内应减少亮度水平.1.1.9 社会车辆停*场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照明光线应邀虚视频监控设备范围.2照射范圉应连续并应满足视频监控设备和其他监视设备的照度要求。3应配备应急照明Q5.4 车辆控制和停车设施5. 4.1应对城市轨道交通非公共停车设施和进出车辆进行安全控制.6. 4.2来访者停车位置应有显著标记。7. 4.3内部车辆和职工停车场宜设置在周界内部.8. 4.4车辆进出线路应进行显著标记。9. 4.5停车场宜设置视核监控系统。10. 4.6停乍场宜安装车速控制设施。5.5 车辆障碍5. 5.1停车场及城市轨道交通各建筑物周边宜设置车辆障碍。车辆障碍可包括天然屏障和人工障碍,55.2天然屏障宜利用水面、植物、地形设置C6. 5.3人工障碍宜采用混凝土构件、水桶或沙桶、铁链或加强门、钢缆、警网、隔岗哦、护栏、安全岛、机动化障碍、液压障碍、电动门、三角钉、可移动路障,5.6 车站环境设计5.6.1 车站环境设计宜包括区域安全设计,威慢和安全感设计。5.6.2区域安全设计应符合卜列规定:1应使用围栏、标志、指示牌、醒目颜色的街墙或壁幅提示安全区范围和视频监控警告标志并应确定安全区的明确边界。2应提供明显标志的乘客转换区及过渡区。3应设计集散区.4相互冲突的客流应被隔离开,5.6.3威慢和安全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通过放宽和延长视线、设置通道等方式设计开放式环境。2出入口、通道、楼堆和自动步行道宜采用取直设计。3位消除角落。4应使乘客克服被隔离的感觉宜增加公用付费电话,并应提高通道可见性。5宜设计自然的访问控制.6应通过良好的照明设计提高乘客的安全感.7照明设计宜采用无阴影设计和增加宽敞感设计.8宜设置安全岗亭等设施。9宜在地F通道配置轻音乐背景环境,5.7其他安全措施5.7.1防盗安全门的安装与应用应符合现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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