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096-2015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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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096-2015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7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096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9.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8日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风力发电多年的工程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风能资源及发电量计算、总体设计、电力系统、风力发电机组、电气、辅助及附属设施、建筑结构、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消防、海上风力发电场、信息系统。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事业部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4号,邮政编码:100120,E-mail:tianjk),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新疆电力设计院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乾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泳杰仁敏浩星主要起草人:李惠民田景奎汪毅姚鹏林毅峰宋强秦初升车利军韩冰叶留金贺广零赵丽蔑毛启静武耀勇郑洪有任秀丽钟祖林王继先张进李磊李哲罗克宇唐振宁姜广绪杨东周晓陶黎峰郭燕容张火云胡晓辉屈昕明黄平王俊花马毅张晓威马建春邹娅巴德新秦东平王雪松张哲江波宋础杨永辉彭怀午姜世平乔铭牟磊叶祖林袁金西张国珍杨胜铭郑艳波刘敏马主要审查人:王聪生许松林周厚贵范高锋曾田龙虎张文忠李怀普李启钊吴启秦学林孙三张洪亮杨振斌王陈默子安永尧张树森秦海岩鹿武健周冰池钊伟陈亮何工韦锡坚曹连山毛戈1 总贝IJ(1)2 术语(2)3 风能资源及发电量计算(4)3.1 基本资料(4)3.2 风能资源(4)3.3 风力发电场年上网电量计算(8)4总体设计(10)4.1 一般规定(10)4.2 场址选择(11)4.3 风力发电场场区布置(12)4.4 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14)4.5 5场区标识(15)4.6 电力系统(17)5.1 一般规定(17)5.2 系统一次部分(17)5.3系统二次部分(19)6风力发电机组(22)6.1 一般规定(22)6.2 风力发电机组选型(22)7电气(24)7.1 电气主接线(24)7.2 变压器(25)7.3 配电装置(26)7.4 无功补偿装置(27)7.5 站用电系统(27)7.6 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28)7.7 7控制室(29)7.8 监控和二软接线(29)7.9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30)7.10 10过电压保护及接地(31)7.11 11电气照明(32)7.12 12电缆选择与敷设(32)7.13 13集电线路(32)8辅助及附属设施(37)9建筑结构(39)9.1一般规定(39)9.2抗震设计:(39)9.3地基与基拙(39)9.4建筑物(41)9.5架构及其他构筑物(45)9.6建筑物采缓通风(46)10施工组织设计(48)10.1一般规定(48)10.2施工总有置(48)10.3施工方法与进度(48)11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50)U.1一般规定(50)11.2 环境保护(50)11.3 水土保持(51)12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52)12.1 一般规定(52)12.2 防火和防爆(52)12.3 防电伤(52)21.4 4防机械伤害及防坠落伤害(53)1.5 5防噪声及防振动(53)1.6 6其他(53)13 消防(55)13.1 一般规定(55)13.2 消防设计(55)14 海上风力发电场(57)14. 1一般规定(57)14.2 海洋水文气象(57)14.3 风能资源(57)14.4 电气设计(58)14.5 建筑与结构(62)14.6 消防与安全(65)14.7 施工组织设计(66)15信息系统(70)15. 1一般规定(70)15.2 风力发电场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70)15.3 风力发电场监控信息系统(71)15.4 管理信息系统(71)15.5 视频监视系统(72)15.6 视频会议系统(72)15.7 信息安全(72)本规范用词说明(74)引用标准名录(75)附:条文说明(7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Windenergyresourcesandgeneratingcapacitycalculation(4)3.1 1Basicdata(4)3.2 Windenergyresources(4)3.3 Annualgridcapacitycalculationofwindfarm(8)4 Generaldesign(10)4.1 1Generalrequirements(10)4.2 Siteselection(11)4.3 1.ayoutofwindfarm(12)4.4 Substation,layoutofwindfarm(14)4.5 Identification(15)5 Electricsystem(17)5.1 1Generalrequirements(17)5.2 Electricalprimarypartofsystem(17)5.3 Electricalsecondarypartofsystem(19)6 Windturbine(22)6 .1Generalrequirements(22)7 .2Windturbineselection(22)7 Electric(24)7.1 Mainelectricalconnection(24)7.2 Transformer(25)7.3 Powerdistribution(26)7.4 SVC(27)7.5 Stationpowersystem(27)7.6 DCandUPS(28)7.7 Controlroom(29)7.8 Monitoringandsecondarywiring(29)7.9 Relayandautomaticdevice(30)7.10 10Overvoltageprotectionandgrounding(31)7.11 Electriclighting(32)7.12 Cableselectionandlayout(32)7.13 13Collectinglines(32)8 Auxiliaryandadditionalfacilities(37)9 Architectureandstructure(39)1.1 1Generalrequirements(39)1.2 Seismicdesign(39)1.3 Foundation(39)1.4 Architecture(41)1.5 Powerstructuresandotherstructures(45)1.6 Heatingandventilation(46)10 Constructionorganizationdesign(48)10.1 Generalrequirements(48)10.2 Generallayout(48)10.3 Constructionmethodsandprogress(48)11 Environmentalprotectionandsoilconservation(50)11.1 1Generalrequirements(50)11.2 Environmentalprotection(50)12 SoiIconservation(51)13 1.aboursafetyandoccupationalhealth(52)13.1 1Generalrequirements(52)13.2 Fireandexplosionprevention(52)13.3 Electricallesionprevention(52)13.4 Mechanicalandfallinjuryprevention(53)13.5 Noiseandvibrationprevention(53)13.6 Others(53)14 Firefighting(55)13 .1Generalrequirements(55)14 .2Firefightingdesign(55)14 Offshorewindfarm(57)14.1 1Generalrequirements(57)14.2 Marinehydrographicalmeteorology(57)14.3 Windresources(57)14.4 4Electrical;design(58)14.5 Architectureandstructure(62)14.6 Firefightingandsafety(65)14.7 Constructionorganizationdesign(66)15 Informationsystem(70)1.1 1Generalrequirements(70)1.2 Generalplanofinformationsystemforwindfarm(70)1.3 Monitoringinformationsystemofwindfarm(71)1.4 MIS(71)1.5 Videosurveillancesystem(72)1.6 Videoconferencesystem(72)1.7 Informationsafety(72)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74)1.istofquotedstandards(75)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79)1总则1.0.1为规范风力发电场工程设计行为,使风力发电场工程在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要求,推广风力发电技术的应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并网型风力发电场的设计。1.0.3风力发电场工程的设计应以相关支持性文件,电网接入的技术要求,主要设备的技术条件,水文、气象、地质等基础资料为设计依据。1.0.4风力发电场工程的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场址资源条件,统筹规划本期与远期工程。1.0.5风力发电场工程的工艺系统(设备)设计寿命不应少于30年,风机设计寿命不应少于20年,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1.0.6风力发电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风力发电场windfarm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2.0.2陆上风力发电场OnShOreWindfarm在平原、丘陵、山区及滨海狭窄陆地地带、位于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上的风力发电场。2.0.3海上风力发电场OffShOrewindfarm在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海域的风力发电场,包括在相应开发海域内无居民的海岛上开发建设的风力发电场。2. 0.4风能资源测量windresourcemeasurement包括测风方案的确定、测风塔的配置、测风设备的安装、测风数据的收集。2.0.5分布式风力发电场distributedwindfarm位于负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产生的电力就近接入当地电网进行消纳的风电项目。2.0.6风力发电机组windturbine将风的动能转化成电能的设备。2. 0.7标识系统identificationsystem标注风力发电场中的系统和设备机器组件的一种代码系统。2.0.8风力发电场建设用地windfarmconstructionland风力发电场主要生产和辅助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机组变电站、集电线路、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和交通工程的建设用地。2. 0.9集电线路collectingpowerline风力发电场内用于汇集多台风力发电机组发出的电能输送至2变电站的线路。2.0.10风力发电机组变电单元transformerofwindturbine风力发电机组配置的变压器及其高、低压配电设备,用于升高风力发电机组电压,置于风力发电机组附近或机舱、塔筒内,简称机组变电单元。2.0.11箱式变电站COmPaCtsubstation由高压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辅助设备和联结件等元件组成的成套设备,这些元件在工厂内被预先组装在一个箱壳内。2.0.12组合式变压器combinedtransformers将变压器器身或变压器器身与高压开关设备、高压熔断器、分接开关及相应辅助设备组合于油箱内,并与封闭的高、低压室组成的组合体。2.0.13陆上集控中心OnShOrecontrolcenter建造于陆地上用于海上风力发电场集中控制与运行的场所与设施。2.0.14海缆路由submarinecableroute海底电缆敷(埋)设的路径通道。2.0.15海缆登陆结构SUbmarinecablelandingstructure风力发电场海底电缆穿越海堤或护岸登陆时,为导向、保护或施工需要而设置的专门构筑物。2.0.16风力发电场年发电量annualgeneratingcapacityofwindfarm风力发电场每年在电网并网点处送出的电量。3;风能资源及发电量计算3.1 基本资料3.1.1 风力发电场设计应收集下列基本资料:1风力发电场附近气象观测站气象资料,并应选择风力发电场所在地附近有长期观测记录的气象观测站作为参考气象观测站;2风力发电场及附近测风塔各高度不少于一年的风速、风向及气压、气温资料;3风力发电场范围内机位、变电站、集电线路、道路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4风力发电场场区1:2000(山区)或1:5000(平原)的地形图,地形图的范围应包括场区外延IkIn2km的区域;5风力发电机组资料,包括风机风能利用系数、推力系数、设计风力发电场空气密度下的功率曲线、几何尺寸、技术参数、各种工况下的基础受力情况,以及设备标定和运输、维护资料。3.1.2 风力发电场设计应对场址所在地的区域风能资源基本状况进行分析,并对相关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进行适应性分析。3.2 风能资源3.2.1 当风力发电场附近缺乏测风资料或测风资料不满足本规范第3.1.1条要求时,应设置测风塔获取测风资料。风力发电场测风塔的选址和测风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形较为平坦的风力发电场可选择场址中央处安装测量设备,一座测风塔控制半径不宜超过5km,地形较为复杂的风力发电场(含丘陵地区)应区分不同区域和地段,选择各地段有代表性的场址安装测量设备,一座测风塔控制半径不宜超过2km;2风力发电场测站应避开高大障碍物,测风塔的测风高度不应低于预装风力发电机组的轮毂高度;3测风塔应在IOnl高度和预装风力发电机组的轮毂高度处各安装一套风速计和风向仪,每隔20m高度处可安装一套风速计;4在植被覆盖较密的山区和林区,应根据植被的高度相应提高测风塔的测风仪器高度。3.2.2 测风塔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形较为平坦,风力发电场区城的海拔高差在50In以内,50MW及以下风力发电场可在平均海拔的位置安装1座2座测风塔;2 地形较为复杂或2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差在50m200m,可在海拔适中、地势相对开阔的丘陵岗上安装2座3座测风塔;3 位于山区海拔高差在20Om以上的装机容量为50MW200MW的风力发电场,宜在风场区域预装风力发电机组的海拔最高处、最低处和平均海拔的山脊位置安装3座测风塔,当遇山脊走势多变时,还应增加测风塔数量;4 当拟建风力发电场下垫面条件变化很大,只能采用实测数据进行风资源评估时,可根据风力发电场范围内地形起伏变化设立多个一年以上的长期气象观测站。3.2.3 风能资源资料的整理和分析测量数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GB/T18709和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的有关规定。对长期测站年平均风速、月平均风速变化不合理或突变情况应进行详细分析。3.2.4 测风塔缺测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风塔某一时段所有设备缺测,宜采用相关性较好的邻近测风塔同期的、相同或邻近高度的测风数据,通过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插补。同期测风数据的相关系数不宜小于0.8,所有设备缺测数据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方法GB/T18709的有关规定;2测风塔只有某些设备缺测,宜采用相邻高度同时段的完整风速数据,计算相邻两高度同时段风切变指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中风切变幕律公式进行插补。3.2.5 长期测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连续30年以上规范的测风记录;2应距离风力发电场较近;3应与风力发电场同期测风结果相关性较好;4应与风力发电场地形条件相似。3.2.6 当有多个长期测站时,宜选择相关性最好的长期测站参与风力发电场测站数据的订正。3.2.7 当人工测站变为自动测站或测站站址变动时,应收集变化前后平行或对比观测数据,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的有关规定,收集长期测站现状和过去的变化情况,并应分析其对风速、风向变化造成的影响。3.2.8 代表年数据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择有代表性的连续不少于20年的年平均风速作为长系列;2当长期测站由人工测站变为自动测站或测站站址变动,导致测风数据不连续时,可选择最近至少连续7年的年平均风速作为长系列:3.2.9 代表年数据订正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的有关规定执行。当长期测站与同期测风结果的相关性较差,主导风向及主风能风向扇区相关系数小于0.7时,可收集临近其他气象站的资料或采用模拟的气象数据做代表年订正,并应在年上网电量计算中考虑长期风速波动对发电量的影响。3.2,10风力发电场风能要素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同高度代表年的平均风速和风功率密度、风速和风能频率分布、风向频率及风能密度方向分布等参数,并应绘制风况图表;2 风速频率分布宜用概率函数威布尔分布来描述。3.2. 11风力发电机组最大风速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风速年最大值的耿贝尔极值I型概率分布,推算气象站的50年一遇最大风速。2气象站和测风塔大风时段相关关系应基于测风塔实测年最大风速统计,宜直接相关到风力发电机组预装轮毂高度,推算预装轮毂高度50年一遇Iomin平均最大风速,并应按下式计算标准空气密度下的50年一遇IOmin平均最大风速:Vrtd工VrXX亚(3.2.11-1)式中:Vnd标准空气密度下50年一遇IOmin平均最大风速(ms);Vmea现场空气密度下50年一遇Iomin平均最大风速(ms);Pm风场实测观测期最大空气密度(kgm3);po标准空气密度,1.225kgm303气象站和测风塔大风时段相关系数不宜小于0.7,并应结合风力发电场所在地区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按下式计算离地IOm高处50年一遇IOmin平均最大风速:vo=2000wop(3.2.11-2)式中:voIOm高处50年一遇IOmin平均最大风速(ms);wo风场所在地区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kNr112);P-气象站观测计算的年平均空气密度(kg/n?)。3.2.12轮毂高度处50年一遇IOmin平均最大风速和湍流强度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GB/T18451.1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应结合轮毂高度处年平均风速,按表3.2.12风力发电机组安全等级基本参数确定风力发电机组的安全等级。表3.i.12风力发电机组安全等级基本参数风况类型IIIIIISV/(ms)5042.537.5由设计者确定参数AIy(一)0.16BIetD0.14CJei(一)0.12注:Vri为Wmin平均参考风速;Jmi为参考风速时的湍流强度值。3.3风力发电场年上网电量计算3. 3.1风力发电畅不考虑尾流影响的年理论发电量可按下式计算:式中:Em(3. 3. 1)Ea=8760PMfMdv年理论发电量(MWh);n风力发电机组台数(台);V风力发电机组切入风速(ms);V2风力发电机组切出风速(ms);pi(v)-第i台风力发电机组在风速为V时的发电功率(MW);fi(v)-一第ii台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处风速概率分布,对风速时间序列进行拟合得到的威布尔分布。应根据修正为代表平均风资源情况的测风资料和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曲线,计算风力发电场年发电量,并应根据折减因素计算风力发电场年发电量综合折减率,估算风力发电场年上网电量、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容量系数等。3.3.2 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曲线在使用前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验证。3.3.3 对测风数据和工作方法导致发电量估算的误差,应进行评估和说明。3.3.4 发电量折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风力发电场场址或附近的观测站多年的温度、气压和湿度资料,计算平均空气密度,修正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曲线,并应对风力发电场年理论发电量进行空气密度修正;2可利用风能资源评估软件评估风力发电机组尾流影响,计算尾流影响折减系数;3应计算风力发电机组可利用率、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曲线保证率折减系数;4应根据风力发电场现场实测气温数据,计算发电量低温折减系数;5应计算风力发电场湍流强度的影响折减系数;6应计算电网故障率及电网影响折减系数;7应计算变压器损耗及线损、风力发电场自用电量损耗折减系数;8当风力发电场测风时段与代表性风况不同时,应计算风力发电场代表性订正对于发电量的影响以及风能资源评估中的不确定性的修正影响折减系数;9应计算大规模风力发电场群周围风力发电场的影响折减系数;10应计算叶片污垢、覆冰、台风等特殊影响折减系数。4总体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风力发电场总体设计应根据区域风能资源分布,满足地区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运输规划、风电规划以及配套输电规划进行,海上风力发电场还应根据航运现状、拟建的交通航运设施、海洋功能区划、用海面积等相协调,并应满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机场净空、军事设施、军事用海区域、矿产资源、文物保护、风景区保护等方面的要求。4.1.2 新建的风力发电场选址应避免影响周边已有风力发电场的正常运行。4.1.3 风力发电场设计应满足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总体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讲求效益、有序发展、充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4.1.4 总体设计应包括场址选择与风力发电场总体布置。总体布置应包含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布置、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集电线路路径设计、风力发电场内道路设计。4.1.5 风力发电场总体设计中,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集电线路布置、风力发电场内道路布置,应与风力发电机组布置相协调。4.1.6 风力发电场坐标系统应与工程所在地的土地、规划、水利、海洋等部门采用的坐标系统一致。工程所在地使用地方高程系统的,应与国家高程点联测,并应计算出两个高程系统之间的换算关系。4.1.7 应根据风力发电场自然环境、风况特征、建设条件和需要建设的配套工程及系统稳定的要求,选择合理的风力发电机组。4.1.8 风力发电场选址应避让和保护矿藏及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区域、军事设施、民爆危险品建(构)筑物、文物遗迹等,并应避免与军事、航空和通信设施的相互干扰。4.1.9 风力发电场场址应根据电网结构、受端电力负荷、场区交通运输条件和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施工条件优化确定。4.2 场址选择4.2.1 风力发电机组、变电站、集电线路等选址应避开不良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域。4.2.2 选择风力发电场场址时,应考虑节约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及非耕地。变电站布置应满足河湖水域、绿化、高压走廊、文物保护、微波通道、道路等规划的避让要求。4.2.3 风力发电场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的位置应考虑场址防洪因素,充分利用现有的防洪设施。风力发电场设施的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和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的防洪标准应符合表4.2.3-1和表4.2.3-2的规定。对于站内地面低于防洪高水位的区域,应有防洪措施。防洪措施宜在首期工程中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可分期实施。4.23-1风力发电场变电站的防洪标准电压等级(kV)防洪重现期(年)2220100-5011050-30表4232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的防洪标准地基基础设计级别1(单机容量大于L5MW或轮毂高度大于80m或复杂地质条件或软土地基)2、3(单机容量小于L5MW,且轮毁高度小于80m,且简单岩土地基)防洪重现期(年)50-3030-102江、河、湖旁的风力发电场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基础设置防洪堤,其堤顶标高应按表4.2.3-1中防洪标准的要求,加0.5m11的安全超高确定,或高于最高内涝水位,当受风、浪、潮影响较大时,应再增加重现期为50年的浪爬高。3以内涝为主的风力发电场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基础设置防洪堤,其堤顶标高应按50年一遇的设计内涝水位加0.5m的安全超高确定;难以确定50年一遇的设计内涝水位时,可采用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加0.5m的安全超高确定。4山区风力发电场变电站、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应有防山洪和排山洪的措施,防排设施应按频率为2%的山洪设计。4.2.4 风力发电场场址应处于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地段,并与活动性大断裂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建于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软土地区、永冻土地区、盐渍土地区等特殊自然条件下的风力发电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50942、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83、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的有关规定。4.2.5 风力发电场场址宜建在地震基本烈度8度及以下的地区,当场址选在地质灾害地区或地震断裂地带以及地震基本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时,应进行专项地质灾害评价。4.3风力发电场场区布置4.3.1 应根据风能资源分布和场地范围,确定风力发电场的装机容量和风力发电机组的位置。应根据输电规划以及配套的并网接入点及方向、集电线路的输送容量、输送距离,确定风力发电场变电站的规模和布置。432风力发电场场区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电线路路径应最优;2交通运输应便利;3土石方工程量应最少。4.3.3风力发电机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风力发电机组的塔筒中心与公路、铁路、机场、输电线路、通信线路、天然气石油管线等设施的避让距离宜大于轮毂高度与叶轮半径之和的L5倍。2对装机容量2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各期工程之间可预留一定距离的风能资源恢复带。平坦地形风力发电场之间宜设置2km3km隔离缓冲带。3应根据场区主导风向,合理确定行距、列距,减少风力发电机组尾流影响。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风力发电场,应考虑各期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4风力发电机组与有人居住建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中对噪声的规定。5风力发电机组应满足距架空集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机舱、叶片吊装时的安全距离;2)风力发电机组维护时,机舱放下的吊装绳索,在风力或其他外力作用荡起后的安全距离;3)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不对架空集电线路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的距离。6平坦地区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机组排列宜齐整。4.3.4 风力发电场道路设计应符合风力发电场总体规划,并应满足运行、检修、消防、大件设备运输和吊装等的要求,综合考虑道路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宜利用已有道路或路基。4.3.5 风力发电场道路宜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应为15kmh0道路平曲线半径及通道宽度应满足风机运输的要求,宜采用较高的平曲线指标。干线道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2%,最大坡长不宜超过150m,支线道路最大纵坡不宜大于15%,最大坡长不宜超过100m,宜采用较高的纵坡指标。4.3.6 风力发电机组施工道路宜与检修道路相结合。施工道路路基宽度应考虑施工吊装设备通行宽度的要求。道路最小圆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转弯处道路外侧不得有障碍物。4.3.7 风力发电机组施工道路和检修道路宜布置成环形;或具备回车条件。4.4 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4.4.1 变电站的位置除应满足场址选择和一般规定的要求外,还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靠近风力发电场中心,并宜靠近主干道路;2宜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3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宜适宜。4.4.2 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应按最终规模进行规划设计。443主控制楼(房)应布置在便于运行人员巡视检查、观察户内外电气设备和减少电缆长度、避开噪声影响的位置。架空线路的进出线方向不宜布置在变电站的大门侧。4.4.4 风力发电场易燃易爆设施应布置在站区的边缘地带,安全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的有关规定。消防器材宜布置在主变压器等带油设备附近。4:4.5站区竖向布置应合理利用地形,自然地形坡度为5犷8%时,宜采用阶梯式布置。4.4.6 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确定。道路纵向坡度宜采用0.5%2%,有可靠排水措施时,可小于0.5%,局部最大坡度不宜大于6%,可采取防冲刷措施。4.4.7 屋外配电装置为硬母线时,宜垂直于母线方向放坡,屋外配电装置放坡方向平行于母线方向时,场地,设计坡度不宜大于1%。4.4.8 主要生产建筑物的底层设计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0.3m,其他建筑物底层设计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0.1511U4.4.9 应根据站区地形、降雨量、土质类别、竖向布置及道路布置,合理选择排水方式,宜采用地面自然散流排渗,雨水明沟、暗沟(管)或混合排水方式。4.4.10 变电站进站道路和站内道路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执行。4.5 场区标识4.5.1 风力发电场设置的场区标识应包括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等)和安全警示线。4.5.2 风力发电场安全标识应使用相应的通用图形标志和文字辅助标志的组合标志。文字辅助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有关规定。4.5.3 应在重要设备安全围栏处设置警告牌,并应对油库、设备材料库、消防设施、主要道路、排洪沟等重要设施和建(构)筑物做明显标识。4.5.4 建筑物应有明显的出入口和安全通道标识、安全警示标识。4.5.5 所有附属设施的孔洞盖板、围栏、平台楼梯栏杆应有明显的色标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4.6 .6风力发电场航空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1风力发电机组被确定为航空障碍物时,应对其加以标识。2除经民航管理部门许可采用其他标识方式外,风力发电机组的叶片、机舱和塔筒上部2/3的部分宜涂成白色。3夜间及低能见度环境下需要进行障碍物标识时,应在发电机机舱上设置A型中光强航空障碍灯,并应能使从任何方向接近的航空器都能不被遮挡地看到。4A型中光强航空障碍灯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5对于由两个(含)以上风力发电机集合而成的风力发电场,则应将其视为一个大型物体,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A型中光强航空障碍灯:1)应标示出风力发电场的边界;2)除非专项评估表明可使用更大的间距外,灯具间的水平间距不宜大于900m;3)所有灯具应同步闪烁;4)宜对高于风力发电机组的测风塔等进行标识。6风力发电场建筑标识宜采用统一的设计元素和色系。5电力系统5.1 一般规定5.1.1 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地区风力发电发展规划和风电输电规划。5.1.2 风力发电场接入电力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19963的有关规定。5.1.3 风力发电场的设计应满足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接人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要求。5 .2系统一次部分5.1.1 风力发电场接入电力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风力发电场的送出能力宜根据风力发电场规划容量、本期容量和风电出力特性分析;2 电力系统接纳风电的能力宜根据相关电力市场的用电负荷现状及预测、电源结构及装机规划、负荷特性、电力电量平衡及调峰平衡、相关地区电网与周边电网之间的送受电情况等分析;3 风力发电场接入的系统电压等级应根据风力发电场规划容量和送电距离合理选择;4 风力发电场接人的公共连接点应根据电网规划、风电输电规划和电能质量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5 风力发电场的送出线路宜按照风力发电场规划容量选择,可采用一回线路接入电力系统;6 风力发电场变电站的接线型式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要求。6 .2.2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