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重庆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江河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为重庆经济社会和成渝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要求,坚持“五水统筹”,实施“一核两网百库千川”水利行动,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推动重庆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二)工作原则。坚持确有需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紧密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水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水安全保障需要。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切实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然环境要素水平,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市新老水问题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事关发展全局、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水网及水利工程,补齐水利设施短板,补强水利发展弱项,加快建立可持续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坚持两手发力、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格局,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水利改革发展瓶颈,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三)行动目标。20232025年,实施各类水利工程1500项以上,规划项目总投资约2000亿元,完成投资1200余亿元以上。到2025年,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重庆水网初具雏形,涉水事务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城乡防洪能力稳步提升。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市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88%,实现水库和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河流水文监测全覆盖。供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加快主城都市区现代水网建设,新增水库总库容3.21亿立方米,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2.1亿立方米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5,农田灌溉的旱涝保收面积提高20%o生态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90%以上,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2.2%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生态修复得以加强。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构建系统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实施230处以上防洪减灾工程,总投资410亿元,预计完成投资250亿元,其中2023年完成投资64亿元。强化防洪减灾H程建设。推进藻渡水库、跳蹬水库、福寿岩水库3座大型防洪水库开工和建设,推进平邑水库前期论证,加快推进长江上游干流重庆段防洪达标治理工程(三期)前期并开工,全面推进嘉陵江、涪江、恭江等11条主要支流治理,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1000公里以上。提升薄弱环节防洪能力。分步推进74处山洪沟治理,开展病险水库(闸)“动态清零”行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机制,实现全市水库(闸)应鉴尽鉴、应治尽治。推进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力推进我市水文设施现代化建设,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施东溪等4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项目,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推进水库雨水情监测设施和水利防灾物资中心建设。(二)加快构建保障有力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实施290个以上水资源配置工程,总投资956亿元,预计完成投资452亿元,其中2023年完成投资157亿元。推进现代水网建设。建成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重庆中部(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渝南水资源配置工程,力争取得实质进展,前瞻性开展长征渠引水工程、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完成金佛山水库扫尾工作和竣工验收,推进向阳大型水库建设,续建中型水库52座、小型水库93座,新开工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36座,适时推进战略储备水源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系统提高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建设300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开展山坪塘整治,提升农村供水公共化服务能力。(三)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水经济产业体系。实施1000处以上移民致富及水利产业项目总投资837亿元,预计完成投资442亿元,其中2023年完成投资118亿元。推进农村水网建设。统筹农村水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选择水源条件、产业布局、项目衔接相对较好的区县开展丘陵山区农村水网示范区建设,启动潼南、梁平等10个区县农村水网试点。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26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84.5万亩灌溉面积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城口、万州等重点中型灌区。推动水库移民安稳致富。聚焦移民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实施19处标志性引导性三峡后续重大项目、25处重点三峡后续移民安稳致富项目、15处绿色产业转型升级项目、20处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市级示范项目,推动库区特色产业发展。(四)加快构建健康持续的河湖生态体系。实施100处以上生态治理项目,总投资275亿元,预计完成投资75亿元,其中2023年完成投资48亿元。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助力打造重庆山青水秀美丽之地为牵引,建设24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4个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项目,推动一批移民美丽家园建设示范项目,实施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生态治理修复及绿色循环工程,实施一批国家级水美乡村试点建设,创建一批水生态文明示范村、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打造一批国家级、市级水利风景区。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沿江、沿城、沿路、沿库加快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利行业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50平方公里。(五)加快构建智慧畅通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实施10处以上水利新基建项目,总投资15亿元,预计完成投资10亿元,其中2023年完成投资5亿元。建设数字李生流域。开展数字学生水利工程先行先试建设,加快应用推广BIM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重大水利工程的数字化管理水平,推进数字学生三峡工程重庆区域建设。打造水利智能应用。全面开展我市水文现代化建设,加大水文智能预警平台软件开发、重点河湖水文映射开发等水文信息化项目投入,推进三峡水库重庆库区智慧河长(二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运行及监管的智慧化水平。(六)加快构建开放共享的水利服务体系。实施40处以上水利科技文化及行政效能提升项目,总投资24亿元,预计完成投资22.5亿元,其中2023年完成投资3亿元。推进水文化建设。推进中国水文博物馆、三峡移民纪念馆(扩建)等水文化工程建设和一批国家级、市级水情教育中心,建成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展览馆,提高重庆市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提高水行政效能。开展南方地区节水创新中心前期研究,推动长江上游防汛抗旱调度中心、重庆水资源调度中心等项目建设,适时开展中心城区、渝西、渝东北、渝东南水行政执法基地建设。加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水库大坝智慧运管平台研发与应用等34个重点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力争建设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与治理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三、工作措施(一)保持政府投入强度。明确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保持各级财政合理投入强度。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债券资金,加大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份额,原则上有水利建设任务的区县政府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债券比例不得低于10%o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涉水政策措施,应由市级财政补助部分,可通过市级水利投融资主体代筹,市级财政资金用于还本贴息或作为企业资本金注入。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市、区县、项目法人多渠道争取资金。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按中央资金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市级资金支持。项目可采取基金+投贷联动的方式,享受与水源工程同等贴息政策。按照“应收尽收、足额征收的原则,保障相关水利规费征收力度。按规定整合使用乡村振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倾斜支持农村水利建设。(二)深化投融资改革。全面落实重庆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及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原则上有水利建设任务的区县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占比不应低于50%o积极盘活存量水利资产,鼓励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探索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手段。市级水利投融资主体承担市属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主体责任,并配置工程覆盖区域供水特许经营权。推动市级水利投融资主体改革,配置具有稳定经营收入的市属国有企业涉水存量资产、收益权及股权,并鼓励通过股权投资、多业务融合、合作经营或发行企业债直接融资等方式,做大主体公司资产,增强市场化运作能力。推动市级水利投融资主体通过参股、股权合作、特许经营以及水利资源优先开发等方式与央企合作,吸引央企投入水利建设。(三)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纳入三年行动项目清单的重点水利项目用地、用林等予以优先配置、强化保障。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水利项目和纳入市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水利项目,按规定由国家指标保障。加强三年行动项目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强化水利项目用地保障。加大对用地指标、林地指标和规划许可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项目落地。统筹协调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拓宽水利项目用地渠道。(四)加快水权水价改革。统筹考虑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节水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2025年初步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建立跨行政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费合理分配制度,鼓励水资源配置工程水源区与受水区加强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落地。积极培育和发展水权交易市场,引导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五)强化建设运行管理。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纳入三年行动项目清单的水利项目要优先保障前期工作人力、财力、物力,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快项目审批。强化建设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强化政府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属地属事分级管理责任,项目竣工验收后,要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及措施,推行专业化管护,实施标准化管理。各区县政府要将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对区县给予适当补助。(六)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行党政同责,由市委、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各区县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定期研究水利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系统谋划,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要纳入对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考核,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激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县或项目,在安排市级及以上资金时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