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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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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x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精选48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爱问范文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精选4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为更好履行本公司物业服务责任,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规定:1、本小区车辆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方式,由本小区业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保险证等相关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辆出入登记手续,并办理车辆出入小区通行卡,为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只对本小区业主办理。2、原则上禁止大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停放。对强烈要求进入小区停放车辆,经物业服务中心许可后,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停放在小区相对偏僻位置停放。3、对运送装修材料及搬运家具(家电)的货车经许可方能进入。外来车辆(访客)进入小区必须领取小区临时通行卡,领卡时付10元押金,出小区时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对车主实行多退少补执行任务或其他特种车辆除外;4、车辆进入小区后,请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有序停放。减速慢行,禁鸣喇叭;禁止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性物品车辆进入小区;出租车进入小区经门岗许可后才能进入,但必须领取小区临时通行卡并付卡片押金;5、本小区地面车位车辆停放不设专用固定车位。禁止车辆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6、安全驾驶,文明停车。禁止车辆在小区乱停乱放、越线停车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响别人通行,一经发现后,将采取劝告、拖走、报警等相关措施,由此带来的费用全部由肇事车主承担;7、车辆停放时,请按规定有序停放,关好门窗,拿走车内贵重物品;禁止将小区车辆通行卡转让他人;8、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对业主申请进入停放的,先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停车服务费用(按县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停车服务费服务内容包含:维护、维修和更新停车位必要的设施,维持停车位的公共秩序、卫生和公共照明,相应管理人员的工资、税费等。不包含:车辆被盗抢、玻璃破碎、车身划痕、其他部位损坏等财产损失费用。如业主需本公司承担此项费用的,请事先声明,签订书面协议,费用另计,并办理相关险种。9、车辆在小区出现意外后,请业主在第一时间内报警或请物业服务中心代为报警,通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解决。物业配合公安机关调阅监控,提供线索。10、小区车辆进出不受时间限制,进入小区车辆车主要爰护停车位(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设施,不慎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11、进入小区停车位(场)停放车辆业主,停车时请注意场地卫生,禁止将车内垃圾、饮料瓶(罐)随手扔在停车位(场)边上;禁止将故障车(僵尸车)长时间停放在停车位(场)上。经物业服务中心查实后,将联系交警部门对该车强制拖走,物业不承担件可责任;12、购买架空层车位及地下停车场专用车位的业主,请遵守购车位时与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签订的购买协议或合同,禁止业主私自在架空层(地下停车场)中间隔墙、加设围栏、改变用途;如业主不遵守约定需改变车位(车库)用途的,房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有权利采取制止、劝告、拆除措施,并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全部承担。13、如有因不交纳相关费用或其他纠纷故意损坏道闸、欧打管理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劣行为者,本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规范车辆的停放和行驶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本规定所指园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员。第三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人员出入及车辆管理的相关义务。(不承担保管责任险)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第四条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保安人员的管理。3、按时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停车证制度1、园区业主车辆(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停车证,每个车位只能领取一张停车证。固定地下车位停车证主色调为绿色,持有服务中心发放的绿色停车证车辆可以自由出入园区地下车库。(2)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不得I各车辆驶入园区。(本物业不设园区露天泊位)2、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搬运送货车、出租车等)(1)谢绝一切外来车辆进入本园区。(本物业在紧急情况下除特种车辆外谢绝其它车辆进入)(2)材料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车辆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车库或就近地点,不得在园区无故逗留,卸完相应物品即刻离开园区,装卸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和环境卫生。(指大件物品)车辆离开园区时,保安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3)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湍口治安秩序,保安人员有权谢绝一切车辆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4)晚20:OO后,谢绝外来车辆进入园区。(5)谢绝载客出租车辆进入园区。3、其他规定(1煤止载重2.5吨以上的货车和16座以上客车进入园区。(2)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进入园区。(3)禁止空载出租车进入园区(受园区业主电话委托保安人员招进的除外);不允许载外客出租车(非本园区业主)进入园区。第六条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采用对号入座的停放原则1、园区地下车库,实行谁购买谁停放原则、谢绝其它车辆驶入地下车库。2、地下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X3、所有具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停入车位,不得停放于自己车位以外的区域。4、所有临时停放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把车辆整齐地停放在规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区域。5、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擦伤,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报警,进行妥善处理。6、停放车辆注意保持清洁,无滴、漏油现象。第七条机动车辆行驶管理1、所有车辆均从地下出入口驶入,在通过挡车器时,必须等挡杆逐一开启后方可进出,不能尾随前车冲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车主自行负责)2、进入园区地下出入口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最高时速请勿超过限速标志的规定。3、所有进入园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请勿随意鸣叫喇叭,禁止试车、学习驾驶、修理车辆、清洗车辆等。第八条泊位费及临时停车费的收取1、收费标准最终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核价为准。2、车辆进出时,应将车辆通行证放置显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员核实并放行。(车辆通行证工本费10元,遗失后请马上补办并照价每张10元)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城管执法车进入园区时,免收停车费。第九条特别提醒1、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离开时锁好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2、车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车辆管理人员移动车辆。3、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临时地下车位使用费,扣除管理成本和费用外,将用于园区地下车库场地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整修、清洁等。第十条非机动车辆管理1.非机动车辆按照车辆停放规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且摆放整齐,自觉上锁,不得停放于单元门口、楼道内、地下单元门入口处等。2、装修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停放于指定区域。3、自行车出入园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4、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第十一条生效及实施1.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切责任自负。2、本规定适用(星星港湾)园区,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非法性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Io)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二、安全行车制度(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奖励方法: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IoOo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扣罚方法: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兀。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兀。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一、目的:使公司车辆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务于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活动。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3.1、本公司车辆分为售后服务车、办公用车。32售后服务车是指主要用于电梯维修、现场解决质量、技术问题的车辆。3.3办公用车是指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和给予部门经理个人配置的专用车辆。四、管理职责4.1公司办公室:负责车辆调配、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车辆包干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五、管理细则5.1 各类车辆日常调度使用:售后服务车出车审批权维修部与办公室负责人。办公用车上班时间内由办公室统一调度。5.2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5.3 .车辆的日常保养清洁卫生:司机必须随时保持整个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定期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定期保养一次,保养点由公司确定。加油:加油点由公司确定,一般情况下只准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下路途加油不得超过30公升,每月不得超过100公升。5.3.9行车记录:服务用车每周由司机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财务不得报销相关出差费用。5.4 车辆的维修管理:一般情况下,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车辆在路途中出现故障需维修者,由司机电话告之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回公司后补办手续。5.5 车辆的安全管理551车况检查:司机每日必须检查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并填好车况点检表。对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552安全行驶:司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超速、撞红灯、无照驾驶、酒后驾驶及任意停车。553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由于司机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司机责任事故在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个人赔偿50%o对于酒后驾车或没经批准私自出车的,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赔偿。5.5.4钥匙保管:非经办公室同意,田可人不得复制车辆钥匙;车辆回公司后或司机请假钥匙由办公室托管专人保管;司机离职钥匙交回公司办公室。5.6 办公车辆的费用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车辆使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办法5.6.1 包干管理:按国家规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涉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费用情况。5.6.1.1 单车全年费用若超过包干金额,则超过部分由使用人负担,从年终奖金中一次性扣除。5.6.1.2 单车全年费用若低于包干费,则节约部分加入年终奖金一并发放。5.6.13包干费用指标由办公室制定下达。六、罚则6.1服务用车的司机不按要求使用车辆如:不经批准私自出车、不按规定保养车辆、酒后驾车、以及在加油、维修中营私舞弊等,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罚款、以至于解雇等处分。6.2车辆实行费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于因车辆问题耽误正常办公三次以上,收回车辆,另行分配。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车流量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第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第2章车辆维修规定第4条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第5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收车后需要填写车辆的使用说明,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第6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请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及费用预算,经车辆主管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批。第7条司机将公司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不予报销费用。第8条公司的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厂,但司机所洽谈的修理厂必须正规且收费适中,并必须得到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行政总监的审批同意,否则费用不予报销。第9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同时,应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第10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司机必须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第11条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第12条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以备不时之需。第13条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签字验收,交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处理,所得收入需及时交至公司财务部。第14条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第3章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第15条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第16条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车辆主管会同财务人员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结算,其中指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共同确定。第17条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核。第18条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方可安排维修。而维修费用超过200元以上时,司机应通过电话向车辆主管请示,经车辆主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第19条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审核。第20条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报行政总监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第21条车辆的电瓶、轮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寿命时,其修理或更换费用由司机按比例承担;超出使用寿命者,按比例奖励所节余费用的50%给该车辆的司机。第22条因工作需要变更驾驶车辆的,经车辆主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车辆变更前的司机应承担车辆变更后的司机超出核定修车费用30%的修理费,因交通事故造成变更或因车辆变更后的司机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损失除外。第23条各车辆洗车费实行成本制每辆车的月洗车费用不得超过30元,洗车费用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持消费凭证到财务部进行报销。第4章附则第24条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第25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启颁布之日起执行。第26条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启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第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第二章车辆维修规定第4条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第5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第6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IoO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第7条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第8条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第9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第10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第11条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第12条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第13条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第14条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第15条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第三章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第16条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第17条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第18条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第19条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第20条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第21条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第22条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o第四章附则第23条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第24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启颁布之日起执行。第25条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启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工作正常运转,参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hb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公司配备的用于履行工作职责的交通车辆,主要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第三条驾驶员与车辆相对固定,实行责任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全体驾驶员和所有公务车辆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车辆调度、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的办理等工作。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采用一统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驾驶员管理;负责车辆费用预算的申报;负责对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对车辆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六条财务部是车辆费用的管理部门;车辆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第七条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所填路线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人员随意变更路线的行为,车辆管理员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统的对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第八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随意捎载无关人员;出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将车辆驶入制定场所。第九条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承担。第十条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第十一条驾驶员对自己相对固定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第十二条对于外聘驾驶员试行担保人制度。外聘驾驶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一经查处证实,即予以解聘。第四章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司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配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的原则。第十四条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领导不带车辆出差时,其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公司领导带车出差时,驾驶员需到综合办公室办理因公出差审批手续。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第十六条公司统一组织的公务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接待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第十七条根据车型的技术参数比对,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油耗标准、轮胎更换标准。第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车辆在交接时,交接人员必须将车辆证件、配件、工具、备胎、违章记录等列出书面清单,双方签名,交由综合办公室抄录里程计数后方可进行交接。第十九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务用车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单车档案,建立车辆运行费用统计台帐,台帐中必须统计当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标准、修理费、过桥费、洗停车费等内容。第二十条节假日、双休日综合办公室要对公务车辆进行封存,综合办公室要建立车辆封存登记台账,封存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在节假日、双休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班时间进行,封存后车辆钥匙交由值班司机统一保管。第五章公务车辆调度及派车程序第二十一条车辆调度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市内公务用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外公务用车由各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字后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下要带车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第二十三条为保障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公务用车,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驾驶员值班;各部门若在此期间用车,应提前同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预约。第二十四条各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申请公务用车,应尽量避免申请二车次(含二车次)以上用车。第二十五条车辆调度原则(一)申请原则。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填单申请或电话申请,填单即填写派车单,经审批后,方可派车;公司领导用车,由出车司机负责填写;如遇特殊情况,当时不能填写派车单时,事后必需补填;电话申请即通过电话向车辆管理员或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二)统筹原则。公司机关车辆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调度。(三)公平原则。车辆管理人员按派车单审批的时间,先到先派,后到后派。(四)及时原则。车辆管理员接到审批后的派车单,应在15分钟内安排好出行车辆,并通知司机与用车人员联系。(五)优先原则。车辆调度紧张时,优先安排重要或紧急事务的职工用车。(六)效率原则。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不同部门用车,合并派一辆车第二十六条车辆使用审批程序(一)出差用车1 .省内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2 .省外出差。出差人员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3 .机场接送用车。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车辆管理员派车。(二)市内公务用车1 市内用车用车人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应联系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2.职工加班用车:加班职工应在下午6点前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派车。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申请公务用车,尽量避免同时申请二车次或二车次以上用车。第二十八条车辆调度紧张时,车辆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用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第二十九条市外用车应提前一天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市内用车应提前20分钟提出电话申请,未按要求办理用车审批手续的,车辆管理员不予派车。第三十条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差旅费;公司领导用车,司机报销差旅费时应由用车领导签字确认。第六章费用管理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车辆全部使用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综合办公室要根据车辆状况核定公里油耗标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据,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报销。第三十二条车辆过桥费按派车正常行驶路线司机据实报销。第三十三条正常出勤车辆每月每车停车费、洗车费、安全公里补助费标准由综合办公室参照上级单位管理标准,按照具体情况制定。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小车洗、停费标准不超过320元/月X辆。第三十四条所有驾驶员(除为公司领导定向服务的驾驶员)原则上不得发生住宿费,住宿费由车辆使用人员统一结算,确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发生的住宿费必须由车辆管理员确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领导因公外出发生的住宿由驾驶员统一结算,报销时先由使用车辆的公司领导确认签字,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按报账程序报销。第三十五条驾驶员的补助(一)驾驶员差旅费补助按上级单位及hb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二)驾驶员出车按0.15元/公里提取补助费,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第三十六条公务车辆的实际报销里程数原则上以车辆里程表的里程数确定,超出油耗标准的不予报销燃油费和公里补助。第三十七条所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等原因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第七章公务车辆保养和维修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第三十九条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对车辆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小修、清洁一般由驾驶员自己动手,须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监督,严把修理质量关。第四十条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应在指定维修点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再进行车辆的维修。第四十一条车辆维修(保养)的申报审批程序维修点出具相关费用凭证并公章一驾驶员书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车辆管理员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核-修理厂维修(保养)。第四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的内容及标准。(一)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执行统一标准。(附件一)(二)新车首次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三)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四)车辆需进4s店或汽车厂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五)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经车辆管理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请示处理方案。(六)维修更换部件时,须由车辆管理员进行验审。(七)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审批的项目进行,修理厂、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确需增加维修(保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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