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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以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为重点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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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以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为重点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docx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以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为重点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院建设,推动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3)6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机构设置县办中医医疗机构是指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其他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等。县级中医医院是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的主体,占全省政府办中医医院的88%,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具有重要作用。县级中医医院是县域内的中医医疗中心、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的龙头,其诊疗量约占县域中医医疗机构总诊疗量的70%左右,是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阵地,同时在培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加强技术帮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发(2020)8号)要求“到2022年,实现县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部)全覆盖”;省政府办公厅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1)24号)要求“到2022年底,各县(市、区)均应设置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但截至目前,全省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情况仍未达到国家相关要求,较大地限制了中医药服务供给。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将有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各相关县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填平补齐地加快县区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务必于2023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二、以医院为重点,加强机构建设(一)完善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规划设置1 .各地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2 .未设置中医医疗机构的县级行政区域(不含市辖区)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统筹考虑服务人口和半径、交通条件、就医需求等因素优先设置县级中医医院。鼓励各地在已有医疗机构基础上通过改变机构类别、转变隶属关系、经济转型等方式,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如暂不具备设置中医医院条件的,可以设置县办中医门诊部。3 ,未设置中医医疗机构的县级市辖区或地级市人民政府驻地县(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区域卫生规划,结合区域面积、医疗机构分布、人口密度、居民需求等实际因素,按需设置县办中医医疗机构。(二)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1.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重视并加大对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的支持与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县级中医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投入及相关保障措施。4 .科学规范开展建设。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21),开展县级中医医院新建或改扩建工作,重点加强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医技、住院等基本业务用房以及中医综合治疗区、治未病科(中心)、康复治疗区、中药制剂室、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示教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特色用房建设,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改善就医环境,强化服务功能。(三)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1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以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抓手,做实“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强化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及医技科室等建设,确保85%的县级中医医院建成3-5个市级以上中医药特色专科。加强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共享中药房,开展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煎煮和配送服务。推动省市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引导推动三级中医医院加强对口帮扶,补齐脱贫地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短板。2 .加强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充分发挥县级中医医院哨点作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应加强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二级以下中医医院应设置发热哨点。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提高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涉及的主要疾病的诊疗能力和重症救治能力。3 .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电子病历应用能力,鼓励医院信息系统云上部署,推进医学影像数据存储,互联网服务和应用信息系统分步上云,支撑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支持。加强中医医共体数字化建设,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让基层患者享有更加便捷、高效的中医药服务。(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1 .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积极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在县域内牵头组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按照县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慢性病中医诊疗服务能力,提供便民惠民服务,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2 .建立人才流动和培养机制。推广“县管镇用”和“镇聘村用”人才管理模式,鼓励县域医共体内人才柔性流动,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的机制,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加强县域中医药人才供给。每个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建立1-2个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支持革命老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培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中医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3 .落实中医药补偿机制。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完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实施力度(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领导,列入政府工作任务和考核目标。各地要通过开展基线调查,摸清现状底数,明确目标责任,制定方案举措,通过倒排工期、定期评估等方式,加强考核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制。(二)强化投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发展,要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中实施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专项,切实落实县级中医医院的重点专科发展费用、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偿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专项补助等投入。(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发展改革、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加大与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多方支持,合力推进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发展。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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