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模板.docx
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前开展的“再学习,再调研,再督导”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扭住防范较大事故及影响大的一般事故这个牛鼻子,用好三年行动这一有效的载体和抓手,着力在攻坚之年破解难题。二、工作内容(一)工地安全管理。检查施工单位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等。检查是否存在随意压缩工期、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危及安全的现象;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行为和企业资质与承揽工程不相符等现象。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二)建筑模板。检查施工现场模板方案及搭设情况、钢管支架壁厚、顶托外径和支托板厚度等,进一步加大对结构性能和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装突出问题的抽查抽测力度,搭设过程中发现轴线位置、垂直度或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或框架梁、柱和剪力墙等主要受力构件缺失的,一律责令重新安装。及时治理模板支架材料及构配件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防止模板搭设不规范引起的坍塌事故发生。(三)外脚手架。检查外脚手架方案及搭设情况、钢管壁厚、扣件重量、爬升式脚手架安装单位资质、搭设方案、附着连接情况等,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外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使用、规范搭设,及时治理外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防止外脚手架坍塌倾覆坠落事故发生。(四)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塔机、施工电梯等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情况,含设备搭设方案、检测资料、维修保养记录、设备实际状况和保险装置有效性、操作人员资质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智能开机系统、限载措施、出厂日期核实、人员持证上岗、机械备案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等规定,及时治理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大型起重机械倒塌和坠落事故发生。(五)深基坑工程。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分层开挖并设置支护,同时加大对比邻建筑物位移、沉降的定期抽测,防范基坑坍塌及事故发生。(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施工材料防火性能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治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材料防火性能不满足要求、乱拉电线、乙快瓶和氧气瓶未规范使用等消防安全隐患。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10)结合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细化行动方案,制定针对性措施,并做好动员部署,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好头、起好步。(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底)1、各在建项目按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对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并实施闭环管理。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总监带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档备查;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企业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承揽的每个在建项目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项目部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对本市全部在建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复查认定已消除隐患后,方可复Xo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安全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防搞形式、走过场。(二)加大查处力度。要严格检查执法,对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必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的规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给予施工、监理单位记分,同时对其开展约谈警示,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并予以立案查处。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公开曝光、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从重查处。(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既要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安全问题突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形成威慑力,也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做好典型示范引路。要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项工作举措及市68条具体举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工贸、非煤矿山、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细化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三定”规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市应急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自建房;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燃气、市政工程运行和检维修;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市文化体育旅游局牵头负责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安全;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消防;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主要内容(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3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4 .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非煤矿山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5 .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6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首先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7 .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8 .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至1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9 .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Q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市安委会办公室视情进行约谈、通报。10 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二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市68条具体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2 .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3 .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蚌埠行,专题活动,丰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在主要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宣传落实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升级改造,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4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5 .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各县区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各县区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二三、阶段安排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组建专家库,加大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蚌埠行”活动。(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兼顾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筹部署、整体推进,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签字确认,认真填报隐患排查整改签字登记表,每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周调度”统计表,每月填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县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统计表(表附后),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形成闭环。市安委办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坚持一般隐患周调度,重大隐患月调度,定期调度掌握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期间,市委考核督查办联合市安委办就各县区、各部门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严查倒查。请各县区、各部门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按照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6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重点任务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1 .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经开区报告;及时汲取县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L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及时解决企业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要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3 .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4 .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对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5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违规动火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6 .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7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三、时间安排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园区各股室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8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利用QQ、公众号、各类媒体集中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全覆盖通知到各行业(领域)企业和企事业单位。(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6月底前)。各企业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附件1)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至11月)。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研究隐患整改,明确时限、措施、人员、资金等要求。我区将联合县级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企业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四、工作要求(一)强化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各企业于5月23日前,将本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县级相关部门备案,自6月起,每月28日前报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清单。(二)组织专家服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督促指导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帮助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织细织密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网,促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加强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园区各分管负责同志及网格员按照职责分工,指导联系片区和企业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帮助指导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四)坚守安全红线。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门槛。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评价。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乡镇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我镇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排查范围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及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建立隐患台帐,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二、组织领导为向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组织一支懂技术、有经验、责任感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投身到工作中来,我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煤矿等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企业科。(具体人员名单后附)三、具体措施(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纵横联动方式进行。本镇下属各行政村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此次行动将对本镇非煤矿山(破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设施、道路交通、农机、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实施全面排查治理。同时重点对本镇的煤矿、液化气站、加油站等行业实施重点监管。(三)明确制度、规范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干负责制。各村的主要领导是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所分管行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负责人,镇主要领导是本镇整个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总负责人。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和行业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消号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个建立隐患台帐,实行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镇安委办公室报备消号。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政府督办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政府指令按照“五落实”(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时间)的要求整改到位。(四)明确步骤、分段推进第一阶段(X月2日至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落实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标语等工具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主要公路、大街小巷、每个企业有标语。全镇上下形成一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大氛围。第二阶段(X月9日至X月170),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阶段。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个行业、各个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造册。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第三阶段(X月18日至X月24日),检查督促阶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第四阶段(X月25日至X月31日),巩固成果阶段。对前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后段的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X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X市X条措施要求及我市X条具体措施,突出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电力、校园、医疗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聚焦新业态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谱写我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扎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经常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2 .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3 .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4 .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