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精选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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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精选15篇).docx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篇1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甲方:乙方: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栋楼)。四、进场时间:定于年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天。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亿元人民币。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_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H一,付款办式: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十五、违约责任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2.乙方如因自身实力原因,无法承担施工所需的垫付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总额的1%追究违约责任,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3本协议与正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协议作为正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口起生效。甲乙方:表 人 :法址:月日年法定代定代表人:地地址:年月日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篇2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甲方:乙方: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栋楼)。四、进场时间:定于年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天。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亿元人民币。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_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H一,付款办式: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十五、违约责任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2.乙方如因自身实力原因,无法承担施工所需的垫付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总额的1%追究违约责任,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3本协议与正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协议作为正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年月日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篇3桥梁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总造价:总造价中包括各种材料费、运费、试验费、加工安装费、税金等。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4、工程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及预算书(不含刷油、防腐、隔热保温及管道支架、顶管)。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7、合同工期工期:安装工期为天,开工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施工,阴雨天顺延。第二条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设备、材料的存放地点;(2)协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单位的交叉作业的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乙方负责本工程与市政、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工作;(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4)在乙方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2、乙方责任和义务(1)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2)乙方按图纸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甲方书面签证,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由乙方承担;(4)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的工程验收资料;第三条工期约定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合同工期开展施工;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停工,除工期按竣工的天数向后顺延外,甲方还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的,可经双方协调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程期限。工期予以顺延。第四条工程质量及保修约定1、本工程施工工艺、原材料及施工质量,乙方保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2、验收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和义务。3、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工程款总价,工程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付总价款一次性。第六条合同履约保证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须本着诚信的态度如实履行本合同。如因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2、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须在一年内施工完成。如未全部完工,对剩余工程量,依据当时市场价格重新计划,价格上浮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过5%按实调整计价。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2、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委托为项目责任人,电话:双方项目责任人对本工程现场问题的处理,具有法律效应;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其他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5、双方确认的工程预(决)算表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严格执行。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篇4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口一、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内容:工程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实际金额以审计结算价为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口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信息港5栋1122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区支行账号:账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0000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1 本合同协议书;1.2 成交通知书;1.3 竞标函及其附录;1.4 合同专用条款;1.5 合同通用条款;1.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7 图纸;1.8 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9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汉语2.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2.3 3适用标准及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评验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3、图纸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工程全套图纸一份3.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涉及工程造价需要经发包人签认外,行使通用条款有关发包人的权力。4. 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按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5、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6、发包人工作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6.1.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6.1.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6.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6.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双方协商6. 1.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双方协商6.1.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6.2.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7口前6.1.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6. 1.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7、承包人工作7.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7.1.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年月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前一周提交单项施工的施工方案7.1.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日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各两份7.1.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7.1.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7.1.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1.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保护,同时费用自理7.1.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7.1.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完工后负责无偿清理所有建筑垃圾,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7. 1.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 1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开工前5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天时间内批复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9、工期延误9.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延误工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延误工期时间从投标时承包人承诺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四、质量与验收10、工程质量10.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合格。10.2 检查达不到合格时无条件返工,修复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10.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3.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14、工程量的确认14.1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的付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4.1.1承包人按进度向工程师提交己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是:承包人每月日前按进度向发包人提交己完工工程量报告。14.1.2发包人核实己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发包人收到7日内核准,逾期视为己核准。14 .2计量方法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执行广西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净值为准。14. 3计量单位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4.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15. 2发包人根据以下方面承包人应得到的金额计算应支付工程价款:15 .2.1经工程师计量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16 .2.2合同规定的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17 .2.3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整。15.3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七、材料和设备供应16、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16.1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16.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3 3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16.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八、工程变更17、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18、工程量变更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18.1 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三天内。18.2 发包人确认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五天内。18.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提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9、竣工验收19.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约定。20、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来的报告及资料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和送交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变更的工程价款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支付完。21、质量保修21.1 本工程的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21.2 发包人代表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后送交给发包人,并将一副本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己于某日前尽其责任施工、竣工、保修并符合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应由发包人代表在最迟的保修期期满,及承包人按指令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符合发包人代表要求的21天内,发出工程质量保修书。21.3 在保修期满并对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发包人出具证明,把结算价3%的保修金(无息)分次付给承包人。21.4 在质量保修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承包人所用的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在设计中有错误;(3)承包人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承包人规定的义务。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修复的项目不属于上述原因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十、争议、违约和索赔22、违约22.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22.1.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2.1.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2.1.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2.1.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22.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22.2.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3.2款执行。22.2.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5.2款执行。22.2.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的28.1,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发包方认可的产品,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1%处罚。23、争议23.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H一、其他24、工程分包24.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25、不可抗力25.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6)级以上的地震;(10)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风;(暴雨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雨;(4)(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高温天气;(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严寒天气;(6)(2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26、保险1.1 1发包人投保内容:1.2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理。27、担保27 .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28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28、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副本份(正本份),发、承包人各执份,副本份。29、补充条款29.1 所有承包人分包的单项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29.2 本工程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商议。通用条款本工程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永久性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均为年;给、排水工程为年;(3)附属工程为年;(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永久性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均为年;给、排水工程为年;(6)附属工程为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所有项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年;2、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3、其他约定:。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下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年后对保修内容进行验收合格的,将的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口年月日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篇5承包方(乙方):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2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3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4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5 .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6 .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7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8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9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0 .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第2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第3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第4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第5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己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第6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3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己经批准。甲方:乙方:年月一日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篇6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健全经济责任制,经双方商定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建设单位:二、工程名称:三、工程内容:四、工程地点:五、工程总造价:第二条工程质量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质量检验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第三条工程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O由于乙方原因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责任。(具体开工见开工报告)第四条材料供应一、本工程所需材料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二、无论是何种采购材料,建设单位、联合双方都有权对材料机械审验,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并符合环保要求。乙方均应按照甲方Q/WJY-B-13-02物质采购控制程序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管理,建立材料供应商动态信息台账。第五条机械及料具的投入方式一、进场施工所需的大中型设备及工程用的小型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按市场规律租赁使用。二、乙方严格执行甲方Q-E-0HS/WJY-GD-02-03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对设备供应商信资能力及设备各项性能进行严格检验,经甲方工程项目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第六条结算与付款方式一、结算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书执行二、付款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书执行三、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向甲方承担管理费用(不含税金),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税费政策依法纳税。四、以上付款时间以甲方收取建设单位工程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4小时内付款。五、以上付款时扣减乙方应向甲方上交的管理费用、工资费用。第七条工程保证金为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