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书15篇.docx
工程合同书15篇工程合同书1订立合同双方:,以下简称总承包方:,以下简称分包方。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三条工程范围.(可用列附表办法)第四条质量标准.(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第五条承包方式(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第六条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第七条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第八条付款办法第九条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全部完工。第十条中间交工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自年月一日开工于年月一日开工于年一月一日完成交工。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第十四条特殊条款.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总承包方收执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一份。第十七条合同附件总承包方:负责人:地址:电话:分包方:负责人:地址:电话:年月日订立工程合同书2甲方:乙方:现甲方有土方挖装、转运、弃土推平工程壹宗,现委托乙方承包操作,为使工程按时按质按量依时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下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内容:乙方承包基地场地内土方挖装,转运弃士推平。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单价:以原土地挖装,在场地内转运、弃土推平,以(不含税金)每壹立方米元整,以(含税金)每壹立方米元整,总工程量为万立方,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土方挖装、转运由甲方提供图纸,并无偿协助施工,及时提醒不足之处,免以后双方引起误会所造成工期的延误。四、工程承包期限: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如因甲方土地纠纷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不能正常施工,时间不能及时完成土方,应按时间顺序推延。五、工程付款方法:机械进场施工2天后,甲方支付乙方油料费及员工生活费人民币壹拾万元,以后每施工十天按工程进度预付工程量的80%款,工程完成后,余款在天内一次性付清完工程款。六、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委派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提供图纸所标高及指导弃土平整,动工前应双方确认工程量,计量方法应按图纸测量计算工程量,甲方负责工地住宿、水、电、工地所引起的纠纷、人为破坏机械的损失。(2)乙方负责机械油料费及其他机械管理人员的费用,负责按质、按量、按时顺利完成土方工程任务,乙方负责自己保管机械,人员食膳、维修机械的自理。七、本合同有效期限:经甲、乙双方即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保护,工程完成付完款后自动失效。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希双方应共同友好遵守执行。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工地负责人:签订时间:一年月日工程合同书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用地位于,用地面积为m2,建成一层框架结构楼房住宅,建筑面积约m2给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建设,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提供建筑图纸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按图纸规定做好各项施工。乙方负责清理地基,甲方按实际支出费用补给乙方清理地基款。二、甲方按建筑面积一元/m2计算给乙方,按投影计算面积,工程竣工结算,按实际工程量,质量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三、乙方负责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包工包料建设。1、基础工程:乙方负责地基孔桩柱一条的包工包料施工,甲方按每立方米元计算给乙方,孔桩直径米,钢筋笼要求米,计算给乙方应加护壁0.15米。2、乙方负责主体工程建设,内外墙装修,内墙、天花批灰底,外墙三面瓷砖,层面隔热层,天面拦河,铝合金窗、排水、排污管,外散水,屋内排污排水管封闭,完工时清理好一切多余建筑废料。四、乙方负责一切工程机械、模板、排架、水电费用等施工用具和管理。五、门洞、卫生间排气扇孔和厨房排气扇孔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和尺寸预留或安装。六、建筑材料选用:钢材一国标韶钢,水泥一仙石牌水泥,排水管一联塑75管,排污管一联塑0管。七、施工总工期为120天交付给甲方。八、乙方施工时如出现质量问题和误差,甲方认定需要返工时,一切费用有乙方承担。九、付款方式: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基工程(标的物地基垫层只一层地面),甲方支付万元;主体工程费用按工程进度70%支付,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余下工程费用。十、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十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2、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3、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付相应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4、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工程建设费用。十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如在施工期间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当面商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副本分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甲方签名:乙方签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合同书4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施工、安装下列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装修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本工程不含税的工程预算造价:¥元(大写:人民币)(详见甲、乙双方签认的工程预算报价单)。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双方签署认可的工程报价单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工程变更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预算造价总额的5%时,视为发生重大变更,预算造价以变更后的总额为准。二、甲方工作1、开工前壹天,全部腾空所装修房屋。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施工所耗水电乙方不计入成本,此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2、负责办理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一切费用。3、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变更和其他事宜。三、乙方工作1.指派专人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监理应保证每天到工程现场一次,对工程进行监督,保证施工结果与工程图及设计一致。在甲方要求下,监理及设计师也应随时到工程现场沟通协调工作。2、严格执行物业管理规定和相关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4 .配合甲方的门、窗、空调、厨房或任何需要乙方配合安装的用具。5 .配合甲方指派的现场监督人员的要求,如涉及对原施工计划的变更,乙方应进一步与甲方确认。6.如因天气原因,造成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不得强行施工,否则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四、关于工程交款及结算的约定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双方认可的预算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预算造价的45%作为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以供乙方作进场订料及施工准备。¥元2、工程施工改造、水、电线路工程,泥水工程铺设等完工,双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现场对本期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及验收。验收合格后木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即工程预算造价的45%。¥元3、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15天内办理结算,即工程结算造价(乙方提供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付清工程款的100%,即结算余额)。4、出现重大项目变更时,产生的项目费用于交付下一期工程款时交付。5、本工程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乙方同时提供甲方水电竣工图一份;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1、甲方责任: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包括:A,不能按期供应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有七个小时以上工作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D,不能按期付进度款;E,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而造成的材料人工浪费;F,因甲方原因终止协议,而总造价工程量未过半,乙方拥有收取工程预算造价的2%的设计费的权利;G,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或施工减项,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费用外另收取双方签认的报价单中未施工项目金额的20%作为项目设计费补偿;H,凡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I,不可抗力的原因。2、乙方责任: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竣工验收之日起水电工程保修期为1年,其他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将无条件免费返修,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提供相应的赔偿;C、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自负;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没听从甲方规劝,而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六、关于设计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1、乙方设计师完成施工图后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交给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而造成的停止施工或增加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原因所造成的所有损失,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期延误的计算及赔偿方式进行,乙方不得另行索赔。本条款中的工期延误与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期延误一同计算及适用赔偿限额)。因变更而无法再利用所造成的材料损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费用清单。甲方收到乙方书面报告后五天内作出答复或协商调整。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应五天内进行验收。5、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工期延误。若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以人民币三百元为限。七、奖励和违约责任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不包括由于甲方对整体工程另定验收日期造成的延误),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甲方0.1%元违约金,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0.1%支付滞纳金。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住进施工房屋,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4因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非本合同约定原因或法定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以人民币叁千元为限。九、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一日工程合同书5甲方:乙方:区白蚁防治所一、预防工程范围及面积预防工程范围:预防工程面积:二、工程费用依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双方协商结果,本项工程房屋装饰装修白蚁预防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三、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白蚁预防技术规程操作,达到合格标准。四、工程验收对施工完成的项目,甲方现场进行签字验收。五、工程包治期限包治期限为年。年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已发现蚁害未进行灭治处理的无包治期限,只进行一次施药处理)六、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L向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2 .及时向乙方通报装修工程施工进度,配合乙方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做好施工协调工作;3 .包治期间内,甲方如对预防处理好后的房屋进行新的装饰装修,需提前与乙方联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否则该工程不享受期限包治。4 .如果在包治期限内发现蚁害,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防治;(二)、乙方权利义务1 ,进行施工防治时,应主动接受甲方现场监督,确保质量。2 .施工防治完毕后,应及时向甲方交待相关安全注意事项。3 .包治期间,防治范围内发生蚁害,应及时进行防治。七、违约责任(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一冬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履行责任,如有违以上任一条款而影响防治质量的,责任有甲方自负。(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款履行责任,如有违以上任一条款导致蚁害发生,在包治期限内由乙方无偿治理。本合同一直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名称:地址:区南街50号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工程合同书6发包人:(全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4、工程技术参数及材料规格要求见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不包括6、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大约确定为一年月日。正式开工日期应在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之日为准。竣工日期:经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的第三天开始总日历天数天内完成。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现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a、发包人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人进场施工者。b、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c、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无故拖延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f、因雨天、下雪天、冬季无法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者。g、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者。h、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者。7、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计人民币(大写¥:元。其中该工程总造价中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为(大写)¥:元;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造价为(大写)¥:元。该造价根据图纸和预算,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一次性终定价。但如果发包人设计发生变更和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总价作相应调整。8、发票开具:依据国税发20_117号文件规定,由承包人生产钢结构系统造价开具增值税税务发票;提供钢结构工程安装劳务费总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第二条合同价款变更、支付时间和方式一、工程变更: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和发包人工程量增加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2、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承包人没有加工制作的前提下,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5、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6、发包人代表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定。7、发包人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价款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二、工程款支付: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钢结构进场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钢结构吊装完毕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合同总额的。4、竣工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价款占合同总额的。5、6、工程保修保证金万元,占合同总额的,在保修期满后3天内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保修期计算方:从钢结构工程完工之日起1年。7、发包人根据上述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如逾期,在5天内未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书,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书后仍不能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天内停止施工,甚至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发包人承担从逾期日第6天起按日支付该笔逾期款项0.1%的滞纳金,及其他由于停工带来的经济损失。三、工程款支付方式: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所有工程款均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汇至承包人指定在中国工商银行黄冈黄州支行东门分理处所开之帐户,帐号为:,帐户名称为:湖北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付款日期均以发包人出具的银行汇票或银行盖章的电汇凭证日期为准。2、发包人用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款(如现金等),发包人必须凭承包人财务部门开具收款收据支付,否则承包人不予承认。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委派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下达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有权对承包人工程量的增减核实确认。有权代表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有权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施工工程进行验收。发包人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包人承担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发包人如需要更换驻工地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3、除驻工地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4、发包人应先办妥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一切手续,保证承包人的进场施工能顺利进行,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外的“三通”和红线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不大于5米的水、电(大于千瓦)源联系结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10%的施工用地,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如发包人未能履行应做的各面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套。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该图纸经发包人或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人结算和施工的依据。6、协调土建施工单位及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同钢结构施工单位各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所带来的矛盾。7、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站的报监、验收工作,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提供预埋地脚螺栓的测量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委派同志为驻工地项目代表,具体行使下列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2、承包人根据图纸合同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他规定的验收资料,承担因施工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4、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和费用。5、在发包人协助下办理施工手续。6、负责及时与设计部门的联系,解决安装中的问题,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质量、进度把关。第四条质量、验收与结算一、工程质量:1、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的监督检查。3、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安装的每一道工序质量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认可后进入下一道安装工序。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法定或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6、承包人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但不包括因发包人处置不当引致的产品损害问题,原材料之间接损失或随之发生的损害。对于此类情况,承包人也提供以收取材料成本费形式的维修服务。二、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1、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验收资料及验收报告,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完工验收不受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如土建等)未完工的影响。2、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在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执行,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4、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己被认可。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实际完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7、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视同交验,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三、工程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和工程变更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承包人的结算报告内容。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3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从第6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第五条违约和争议一、违约: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由发包人原因造成工人误工、机械停滞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者;双方约定发包人赔偿给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误工费计人民币:元/人,每天机械停滞台班费:元/天。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原因不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延误工期从约定完工之日第三天起,承担元/天逾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虬二、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友好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可向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不可抗力、保险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灾害性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自然损害的自然灾害。2、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通报。如受害情况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3、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4、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所需清理修复的工作,双方另签协议。二、保险1、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承包人所派的安装人员的人身保险。但承包人不负责安装现场第三方人身保险;3、由发包人负责本工程的工程险。第七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支付承包人有关损失和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第八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4)、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一致,按第五条争议规定解决。第九条其它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补充条款:四、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一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生效,在竣工结算、发包人工程款除保险金外支付完毕,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年月日:工程合同书7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下交款作为动工、工程验收及单位结算为依据。一、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1、工程地点:2、楼房结构:3、楼房层数为米。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只包主体工程5、包工单价为元/平方米。6、包工价内结算方法:要按楼房投影、楼板实倒面积,包含雨篷实倒面积及楼梯间、采光井空位在内面积。二、承包工价内的工程施工项目及责任1、乙方责任:乙方是由正付零以上的砖体工程、框架柱、梁工程、模板制作及安装、拆工程、钢筋工程(不包含钢筋制作)、柱子、梁、楼面烧制工程、自带所有旌工工具及模板、顶桐费用。(不包含室内、外批灰及装修和压墙砖体工程)。2、甲方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水电费、片石基础砖、地梁及地板更化、化粪池、预埋、给水、排污等工程、吊砖倒楼面及机子费用,外墙安全架、安全网工料费。三、安全起见及质量要求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做到安全第一的工作方法进行施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人身和财产损失全由乙方负责。2、在施工过程乙方要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结构进行施工,要按质按量进行工作,要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返工重做现象,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补任何工资及费用,天然灾害、楼板冷、热、收缩、分裂,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四、付款及结算方法1、甲方要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付款,当倒完第一层主体,甲方留元作质保金,其余部分在捣楼天内结算付清。其次第二层以上,每完一层结清一层(在工程合格情况下进行结算)。待所有承包内的主体工程完工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的%滞纳金(按天数计算)。2、主体验收方式在乙方完成主体工程及所承包自工作范围内全部完成十天内,甲方要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否则超过天后,工程作为合格验收处理。五、承包工程外的施工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结构及合同说明施工外,如甲方有所修改时,需要增加工量时,双方要协商,同时增加工程施工费用。1、增加工程项目及工程费用。增加工地看守、保养、淋砖费增加卫生间主体,每层乙方包一个,其余每个加元;增加厨房、橱柜每个柱子每层每条每层圈梁每米增加元;每层捣楼师傅补助费元;第一层捣柱子机械补助费元。六、工程管理及工程期限工程施工工期由年月月日止,共个晴天,施工期按晴天计算,雨天保养期、假、节日、停工待料的,天然灾害例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能反悔。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_月_日工程合同书8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概况1、工程施工地点: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2,工期:天。即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第二条工期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一、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二、乙方须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二、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甲方对原设计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在签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装修费。三、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施工图,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一、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客户满意。二、施工完毕甲乙双方可按实际施工面积和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第六条保修的约定一、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地址:代表:开户行:帐号:乙方单位:地址:代表:开户行:帐号:电话:日期:电话:日期:工程合同书9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市场行情,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强电线路、灯具安装、进水及设施安装,弱电线路及设施安装消防线路,监控线路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三、工程造价:以商定为4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四、付款方式:进场甲方应付给乙方生活费元(大写:);装灯时,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元(大写:);工程完工后付清余款。五、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做好各施工单位转调工作,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乙方责任: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工期。六、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遵守,签字之日起此合同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合同书10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装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施工内容:二、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如工程日期需要续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三、施工总造价:¥此造价为最终结算价。四、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先付元预付款给乙方,余款在工程完工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金额。五、双方责任:甲方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施工场地及水、电源和必要的施工条件;负责施工队清理好场地障碍物,做好施工前的准备;负责验收、签证、结算;如有外来因素对施工不利,应做好协调和排除工作。施工中由甲方所造成对乙方人员损伤,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应遵守甲方所在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时交工。工程中乙方所造成人员损伤由乙方负责(如停电、水、天气变化等延误工期,不算施工工期)。六、工程维修:工程安装验收后,乙方负责保修月,保修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期内,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