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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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日期:2022年7月28日实施日期:2022年7月28日(单位公章)第一章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第二章燃气重特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8第三章拆房重特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35第四章地震专项应急预案43第五章渔业重特大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54第六章防风暴潮应专项急预案60第七章防汛抗旱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68第八章重特大中毒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78第九章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突发事件85第十章重特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93第H一章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预案102第十二章重大传染病疫情专项应急预案110第十三章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128第十四章学校重特大安全突发事件136第十五章雨雪雾冰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142第十六章重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7第一章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1.2 编制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我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省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指导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本预案指导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境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重大以上突发工业事件的应对上级预案启动后,街道办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开展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街道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综合协调联动。(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街道办、社区、村庄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科技支撑,依法管理。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5 事件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1.5.1突发事件分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1.5.2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高到低一般分为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n级(较大)和W级(一般)四个级别。山东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1.6应急预案体系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1.6.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办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办制定并公布实施。1.6.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街道办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街道办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街道办批准后实施。1.6.3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街道办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由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街道办备案。1.6.4突发事件单位应急预案。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1.6.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街道办备案。1. 6.6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多种形式的支撑性文件,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2组织指挥体系技家组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图2-1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图2. 1领导机构及职责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是负责全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党工委书记王隆尧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李金霖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2.1.1 对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L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L3决定和部署全街道办应急工作重大事项,街道两委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和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2.2办事机构及职责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是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组长由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鞠波担任,成员由刘秀宝、姜磊担任,主要职责:2.2.1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22.2承担街道办的日常值班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街道办、市应急管理局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2.2.2 3承办街道办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督促落实街道办有关决定事项和街道办领导批示、指示精神。2.2.4 指导全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2.2.5 组织编制、修订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滨海路街道办事处专项应急预案。2.2.6 2.6负责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专家组的日常工作。2.2.7 2.7组织指导全街道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2. 3工作机构及职责街道办有关部门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2. 3.1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街道办有关决定事项;3. 3.2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4. 3.3及时向街道办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街道办及其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2. 4街道办机构滨海路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行政领导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按照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要求,街道办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明确承担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2.5专家组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建立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决策咨询服务工作。研究应急管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对策建议。主要职责:2.5.1 跟踪国内外灾害最新发展趋势,为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建议;2.5.2 2对一般以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舆情研判、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2.5.3 发生突发事件时,向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2.5.4 参与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预防与预警3. 1信息监测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各类风险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街道办应急管理会同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单位)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3.2预警级别依据预测分析结果和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11级(严重)、IH级(较重)、IV级(一般)4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由街道办各专项预案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规定。3. 3预警信息的发布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准确地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3.1.1 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1.2 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受影响和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单位、人员等;预警区域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3.1.3 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等各类灾害预警体系发布灾情警报,明确灾情警报发布的权限和程序。要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平台,对老、幼、病、孕、残等特殊人群,人员密集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3.1.4 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发布机关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信息。预警区域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4应急处置4. 1信息报告4.Ll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街道办、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街道办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莱山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4.L2报告时限和程序。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街道办书面报告;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立即核实并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办报告,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口头报告简要情况,然后补报书面材料,逐级书面上报到街道办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街道办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办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按照处理权限在半小时内上报到莱山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信息报告以书面报告为准,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4.L3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跟踪、关注事态的发展变化,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方面情况。涉密信息要严格按保密规定报送。4.L4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期,或可能演化为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莱山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由莱山区外事办公室上报烟台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4.2先期处置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街道办报告。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由街道办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具体可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办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4.3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需要街道办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经街道办领导批准后,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当需要莱山区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根据街道办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街道办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或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处置建议,由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向莱山区区长、分管副区长,请求启动上级相关预案及上级支援时,街道办及相关部门针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不得停止。4.4指挥与协调需要街道办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街道办相关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4.4.1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向莱山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报告,街道办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对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要求,并责成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做好迎接上级领导到场指挥的工作协调与准备。4.4.2属于较大突发事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会同街道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发现场进行指挥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专家组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向莱山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报告,按照莱山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4.4.3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由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对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街道办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需要由街道办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4.4.4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4.4.5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应急保障;4.4.6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4.4.7及时、准确向街道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4.4.8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4.4.9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街道办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街道办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4.4.10需要街道办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4.4. 11启动上级应急预案的,按上一级总体应急预案执行,由上级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街道办现场指挥机构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处置工作。4.5 应急联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4.5.1 5.1技术专家组:由街道办相关部门和外聘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4.5.2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武装部部长王文涛担任,成员由楚海元、赵晓峻组成,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4.5.3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黄锐担任、成员由王宏慧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4.5.4 警戒保卫组:组长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段伦印担任,成员由张磊(综治)、金银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4.5.5 现场疏散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王洪威担任,成员由邱凯强、张磊(城建)组成,负责下现场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4.5.6 事件调查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刘芳担任,成员由杨志昂、陈云飞组成,负责组织事故事件调查,提出事故调查建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预防措施监督落实。4.5.7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贺鹏担任,成员由丁钱福、王子敏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协调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由街道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4.5.8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姜华担任,成员由揣志国、朱培源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由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台,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4.5.9 信息发布组:组长由政协委员会联络室主任梁经纬担任,成员由肖锋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由街道办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社会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合作与联动保障。街道办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4.6 应急结束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街道办或批准预案启动的有关部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状态的报告,相关部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5恢复与重建5.1善后处置5.Ll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5.1.2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5.L3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街道办安排,必要时申请莱山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给予补助、支持。5.2社会救助街道办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街道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街道办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5.3调查与评估1.1.1 调查。街道办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的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预后处理措施。1.1.2 总结。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及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办或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向莱山区政府报告。5.4 恢复重建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莱山区政府统筹安排,街道办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规划,提出恢复重建的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由街道办组织实施;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街道办负责。5.5 信息发布5.5.1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街道办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5. 5.2一般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由莱山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或街道办有关部门配合。5.5.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6应急保障街道办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6. 1人力保障街道办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队6.1.1 依托街道办驻辖区部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6.1.2 依托街道办辖区派出所、民兵等力量组成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6.1.3 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6.1.4由各行业、各领域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6.1.5由各级各部门及共青团、红十字会以及其他组织建立的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6.2 资金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应急需要。对街道办处置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等所需财政经费,由街道办有关部门提出,经街道办财审办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预算。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由街道办提出请求,街道办财审办适当给予补助。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街道办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街莱山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6.3 物资保障街道办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采取商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等方式,保障处置与救援所需物资的生产供给。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6.4 医疗卫生保障依托街道办辖区光华医院组建的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街道办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有关部门(单位)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协调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6.5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对配备有街道办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人员和交通工具优先放行。事后应当及时收回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街道办有关部门有权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6. 6治安保障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6.7通信保障党政办、财审办和电信运营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应急管理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构建互通互联的通信平台,建立完善处置应急通讯录,确保联络畅通。街道办要结合城区、社区、村庄等人口密度,划定或建设一批公共设施,作为群众应急疏散的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街道办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6. 9公共设施保障街道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应急状态下事发地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用油、用气、用煤、用水的基本要求。7. 10科技支撑依托现有的政务信息网络,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卫星遥感系统(RS)等组成的技术平台,构建统一的应急信息收集、决策、管理、指挥系统。不断改进应急技术装备,提高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8. 12气象水文信息服务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街道办水利站要及时提供河流、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7监督管理9. 1监督与检查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会同街道办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纳入街道办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7. 2责任与奖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纳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追究刑事责任。7. 3宣传和培训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会同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培训规划。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考核,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培训达标上岗制度。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8附则8. 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街道办制定,由街道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街道办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街道办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8.2预案演练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协同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事件演习。街道办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预案演练应从实战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演练前的计划安排和演练后的总结报告,要报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单位)。8.3预案实施本预案由街道办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印发,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二章燃气重特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适用范围及危险性分析1.1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滨海路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300万以上,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重大的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1.2 危险性分析(1)天然气为可燃性混合气体,主要由甲烷(9%)和少量乙烷(9%)丙烷(3%)氮(2%)和丁烷(1%)等组成。(2)天然气当中的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致冻伤。(3)天然气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立滨海路街道燃气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党工委书记王隆尧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李金霖担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及突发事件发生地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1)启动本预案;(2)对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具体指挥和部署,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初步确认突发事件原因,并报告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突发事件及善后工作;(5)完成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 2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小组,具体人员组成与职责如下:2.2. 1办公室组成与职责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是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组长由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鞠波担任,成员由刘秀宝、姜磊担任,主要职责是:(I)在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燃气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具体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3)根据突发事件灾害情况,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6)将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整理上报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2.2警戒保卫组人员组成及职责。警戒保卫组设在街道综治办,组长由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段伦印担任,成员由张磊(综治)、金银组成,主要职责是:(1)负责辖区内重特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应急处置和预防并制止各种破坏活动;(2)负责发生突发事件区域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管制;(3)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相关人员和现场周围人群;(4)负责对突发事件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5)负责确定突发事件伤亡人数以及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6)参加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2.3抢险救灾组人员组成及职责抢险救灾组组长由武装部部长王文涛担任,成员由楚海元、赵晓峻组成,主要职责是:(1)执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命令进行应急救援;(2)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抢险救灾救援行动,进行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疏导交通以及恢复生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配合突发事件单位、公安部门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突发事件现场原貌;(4)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及时反馈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如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5)执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2.2.4医疗救护组人员组成与职责医疗救护组组长由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黄锐担任、成员由王宏慧组成,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2)负责进出突发事件警戒区域人员的洗消工作。(3)负责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2.2.5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贺鹏担任,成员由丁钱福、王子敏组成,主要职责是:(1)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办事处各部门的车辆随时待命,保证应急救援抢险所需车辆突发事件后能迅速到达现场;(2)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单位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负责提供、运输应急救援急需的资金和各类器材、物资;(3)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供水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供水;架设临时供水、供电管线,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4)做好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3响应启动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单位除拨打110、119、120电话报警外,还要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电话:街道党政办公室、,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电话、)。街道党政办公室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报告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长和相关领导。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突发事件单位及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2)突发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突发事件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的要求。4.1建立警戒区。由警戒保卫组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侦察检测,为突发事件处置划定警戒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突发事件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4.2紧急处置。立即关断就近的相关气源控制阀门,熄灭一切火种。4.3人员疏散。根据警戒区域,迅速撤离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地带(根据突发事件进一步发生的危险程度,逐步扩大外撤范围)。4.4工程抢险。根据可能的危险目标,按照专业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1)泄漏。如液化气站内储罐泄漏,有注水保护系统的,立即进行流水,否则应进行紧急倒罐(或倒罐外运),同时对泄漏点进行封堵;市区输气管道泄漏,迅速确定泄漏点,对其进行封堵检修。(2)中毒、火灾或爆炸。除对泄漏进行紧急处置外,对现场进行保护和清理,救助伤员。(3)其它可预测的突发事件可由燃气企业专业队伍按照燃气详细的单项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进行救援。4.5危险消除。由抢险救灾组根据工程抢险情况,上报指挥部和领导小组作出险情消除结论。4.6清理突发事件现场。清点人员和器材。4.7结束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领导小组根据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的决定,结束救援行动,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突发事件现场。4.8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突发事件。5.1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