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塑胶材料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docx
纳米塑胶材料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建设单位:唐山京微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九年六月1概述11.1 项目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11.2 项目特点11.3 评价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21.5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61.6 评价结论72总论82.1 编制依据82.2 评价原则11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112.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划分132.5 评价标准212.6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62.7 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级别313工程分析333.1 工程概况333.2 产品方案和质量标准353.3 原辅材料消耗及储运方案353.4 主要生产设备383.5 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393.6 物料平衡463.7 公用工程503.8 污染源强核算及治理措施52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4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644.2 敏感环境保护目标调查684.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94.4 区域污染源88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75.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975.2 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985.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985.4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1005.5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100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16.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016.2 水环境影响分析1076.3 声环境影响评价139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426.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437环境风险评价1447.1 评价依据1447.2 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547.3 源项分析1557.4 事故后果预测与评价1587.5 环境风险管理1677.6 事故应急防范措施1717.7 事故应急预案1757.8 风险评价结论1777.9 风险防范设施验收一览表1788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808.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808.2 污水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868.3 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888.4 固废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189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09.1 经济效益分析1909.2 环境影响分析1909.3 环境损益分析1919.4 小结194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9510.1 环境管理19510.2 环境监测计划19610.3 污染源监控措施19710.4 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19810.5 污染物排放清单19910.6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20211结论20411.1 建设项目情况20411.2 环境质量现状20511.3 污染物排放情况20611.4 主要环境影响20711.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0711.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0811.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811.8 结论208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5: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图附图6: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产业分区图附图7: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8:生态红线图附件:附件1:备案证附件2:不动产权证书附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4:污水接受证明附件5: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附件6: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7:专家意见及签字页、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确认函附件8:委托书附件9: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1概述1.1项目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唐山京微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北京中商世纪纳米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在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成立。北京中商世纪纳米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由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公司持有六项纳米聚氨酯产品的国家发明专利以及北京市五部委联合颁发的自主创新产品证书等,并通过环保部颁发的绿色十环认证。公司专业从事纳米聚氨酯塑胶、纳米聚氨酯粘合剂和纳米聚氨酯颗粒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各类体育场地基础和面层、人造草坪的设计与铺设。公司年生产纳米聚氨酯塑胶材料可达IoOOO吨,纳米聚氨酯塑胶颗粒可达6000吨,产品销售遍布全国,产销量在同行中遥遥领先。建厂至今,公司材料销售已完成国内外2000多万平方米运动场地的铺设,成为塑胶原料生产制造业的一颗璀璨新星。塑胶跑道分为三层,底层为双组份纳米聚氨酯塑胶、中层为单组份纳米预聚体、顶层为纳米硅PU。纳米硅PU是以聚氨酯(PU)材料与含有有机硅成分的材料科学地复合在一起,所生产出来的材料用在球场面层上,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了PU球场材料在专业性能、环保施工、使用寿命、日常维护等方面的不足。因此公司拟投资13000万元于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建设纳米塑胶材料生产研发项目,主要通过添加纳米材料对传统聚氨酯进行改性。项目建成后年产21000吨双组份纳米聚氨酯塑胶、6000吨单组份纳米预聚体以及3000吨纳米硅PUo1.2项目特点(1)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2)项目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聚氨酯材料,通过添加纳米材料进行改性,增强了产品性能,推进了行业的发展。主要产品包括双组份纳米聚氨酯塑胶、单组份纳米预聚体及纳米硅PU。双组份纳米聚氨酯塑胶A组分主要工序涉及脱水、聚合及灌装;B组分主要为搅拌、研磨、脱水及灌装。单组份聚氨酯粘合剂主要工序包括脱水、聚合、搅拌、灌装。纳米硅PU(A组分)生产工序包括脱水、聚合及灌装;B组分主要工序为预搅拌、搅拌、研磨、脱水及灌装。(2)项目生产车间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全部引至该装置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设备+低温等离子+水吸收+15m排气筒。(3)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其中生活污水、脱水工序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全部排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循环水排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管网。1.3 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项目属于“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中36合成材料制造”,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唐山京微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进行了符合性分析,确定项目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厂址及其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根据相关工程详细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纳米塑胶材料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6月4日,唐山京微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在南堡经济开发区组织召开了纳米塑胶材料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并通过了该项目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环评单位进行了认真修改,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项目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荣华道北侧,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建设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合并至征求意见稿公示一并公开。以网站及唐山劳动日报的形式公示(连续两次登报日期为19年4月15、16日)。同期选取公共网站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4月12日18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报审版报告完成后,提交审批局审批前于公众网站完成了全本公开。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符合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2)与冀政办发20157号文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内,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3)项目备案情况本项目已在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备案(南开审批投资备字2018109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与园区规划符合性根据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拟定的进区企业准入条件见表1.4-1o表1.4-1规划拟定的进区企业准入条件一览表分区产业定位西区城西工业区化工、化纤、新型建材等城北工业区北部重点发展传统的化工产业,南部发展新型建材业及其它一类工业(电子工业(组装)、软件研发、动漫产业等)东区城东工业区重点发展机械加工业及其它一类工业(电子工业(组装)、软件研发、动漫产业等)纳米塑胶材料生产研发项目,位于唐山南堡开发区西区的城西工业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唐山南堡开发区主导产业之一的化工产业,符合唐山南堡开发区总体规划。(5)其他产业政策分析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2o表1.44本项目与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政策名称环保政策本项目实际是否符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1、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供暖和工业燃煤小锅炉生产用热采用园区集中供热符合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到2014年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到2015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到2017年底,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559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项目设置“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同时设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将有机废气全部收集治理符合治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往园区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项目采取严格防渗措施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VOCs废气产生点进行收集治理符合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唐山市工业污染特征显著,So2、NO2、Co年均浓度均高于全省其他城市,特别是CO、NO2两项污染物对综合指数贡献率高,属典型的工业和机动车污染排放,也是制约唐山市退出“后十”的关键因素。要把大幅压减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强散煤治理作为主攻方向,强力推进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退城搬迁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大幅降低工业生产和运输污染排放,优化机动车过境线路,京唐港、曹妃甸港禁止接受集疏港汽运煤炭。本项目由园区集中供热,不涉及燃煤符合唐山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化工行业重点对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等静密封点项目液体物料采用密闭原料桶,固体物料采用袋装原料库存储;废气治理采用光催化氯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属于两级以上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项目实施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符合化工行业(有化学反应的化工企业,不含单纯复配、分装企业)原料存储:所有涉VOCS液态原料采用储罐、封闭储槽等方式存储,禁止敞开式存放;其他固态散装物料入棚进仓存储,禁止露天堆存。物料输送:所有液态原料输送须采用管道输送,并加强日常巡查,减少跑冒滴漏;固态原料采用封闭通廊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封闭式输送。VoCS治理:不得单独采用活性炭、光催化氧化或等离子等方式治理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每季度开展一次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对发现的泄漏点及时进行修复,减少无组织排放。符合1、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前,禁止新建、扩建新增产能的钢铁、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集中供热除外)。加快遵化等地电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2、曹妃甸区:加强现有各类产业园区整合,严格本项目由园区集中供热,不涉及燃煤。项目属于化工类不再禁止新建及扩建产能的行业内。项目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产业环境准入控制,实施不低于疏解地的环境准入和排放表准。加快石化、钢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石化产能规模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加强石化行业VOCS排放控制;除首钢京唐钢铁二期等现有项目外不新增钢铁项目。3、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管理,唐山限制行业类型为煤化工、盐化工、矿山开采、陶瓷;禁止行业类型为热电联产之外的燃煤发电、钢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石化等项目炼油以及燃煤锅炉(35吨以下)符合项目为允许类唐山市化工、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控制新增高风险项目;项目位矿山行业安全项目;加强对化工行业的审批管理,新建化工类于河北唐山南符生产整治攻坚项目进曹妃甸区,并符合产业定位;化工企业新堡经济开发合行动方案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三同时”有关规定区,属于曹妃甸区(6)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本项目关于落实上述要求,三线一单分析见表1.4-2<,表1.4-2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政策分析内容该企业情况结果线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曹妃甸区包括2个红线区:曹妃甸区湿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红线区、曹妃甸区沙河河滨岸带敏感红线区。将唐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布图本项目范围进行叠图,本项目不在唐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上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处置措施,主要排放废气因子为非甲烷总燃,均有环境容量;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其他排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经预测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位于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项目用水、用电和用气均由园区供应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位于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内,不在唐山和西妃甸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不在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内符合经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1.5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本次环评在建设期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为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关注生产工艺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等固体废物以及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具体关注内容如下:(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脱水不凝气、聚合废气、加料废气、预搅拌废气、空桶暂存间废气等,其中脱水不凝气经真空系统缓冲罐后引至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其它废气分别采用管道或集气罩收集,引至车间同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设备+低温等离子+水吸收+15m排气筒”。(2)废水:生活污水、脱水工序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全部排入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循环水排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管网。(3)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反应釜、剪切机、研磨机、水环真空泵、风机及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破损的废原料桶、废灯管及过滤棉、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原料粉、生化污泥及生活垃圾。(5)风险:在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措施后,从风险预测结果来看,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1.6 评价结论纳米塑胶材料生产研发项目项目位于南堡经济开发区内,不在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内,符合全国及河北省主体功能区划、京津冀战略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内容符合当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清洁生产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项目不位于河北省生态红线范围内),满足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废水达标后排污园区污水处理厂;在采取源头控制、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和风险事故应急响应的防控措施基础上,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通过采取工程提出的各项噪声控制措施,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收水平。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综上,在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方案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总论2.1 编制依据2.1.1 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2.1.2 环境保护法规、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第682号令;(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2012年8月8日;(10)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环发2011128号,2011年10月28日;(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12)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2018年2月8日;(1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刚要;(1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2016年11月24日;(1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16)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部,2016年7月15日;(17)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18)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1日;(19)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号,2008年3月1日;(20)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年6月1日;(21)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22)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6日;(23)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2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25)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3月1日;(26)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2015年1月1日;(2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冀政201224号,2012年4月9日;(28)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环评文件编制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195号;(2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冀环办发2014165号,2014年IO月28日;(30)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71号,2015年12月25日;(31)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9月14日;(32)河北省建设厅发布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2017年3月20日;(33)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3月23日;(34)关于印发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3号。2.1.3 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与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l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m69-2018);(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一一总则(HJ819-2017);(三)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2.1.4 其它文件(1)项目备案证(南开审批投资备字2018109号);(2)项目环评委托书;(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4)南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2.2 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为正确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结合项目生产工艺和排污特征以及建设地区的环境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其结果见表2.3-1。表2.3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表类别自然叫R境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植被水土流失施工期土方施工-ID-ID-ID-ID-ID建筑施工-ID-ID设备安装-ID营运期物料运输及储存-IC-IC-IC-IC生产工艺过程-2C-IC-2C-IC备注:(1)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表示长期影响。由表2.3-1可以看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存在短期、局部及可恢复的正、负影响,也存在长期的或正或负的影响。施工期主要表现在对自然环境要素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环境空气、声环境,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营运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长期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表现在环境空气、地下水和声环境等方面。23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结果,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特征、排污种类、排污去向及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概况,确定本次污染源评价因子。项目环境评价因子筛选汇总见表2.3-2o表2.3-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类别评价因子施工期环境空气现状评价污染源评价颗粒物影响评价TSP地下水现状评价污染源评价COD、氨氮、SS影响评价COD、氨氮、SS噪声现状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污染源评价A声级影响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固废污染源评价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空气现状评价So2、NO2、PM10>PM2,5>CO、O3、非甲烷总二污染源评价颗粒物、非甲烷总烧、臭气浓度影响评价颗粒物、非甲烷总燃、臭气浓度水环境地下水现状评价K+、Na+>Ca2Mg2CO3入HCO-C(氯化物)、S(V-(硫酸盐)、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镒、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菌落总数、总大肠杆菌群、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神、硒、镉、六价珞、铅、石油类污染源评价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地下水影响评价耗氧量、石油类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碑、镉、格(六价)、铜、铅、汞、锲、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慈、苯并a弦、苯并b荧慈、苯并k荧慈、菌、二苯并a、h塞、苗并1,2,3-cd花、蔡、PH值、阳离子交换量、总珞、锌声环境现状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污染源评价A声级影响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污染源评价影响分析危险废物:破损的废原料桶、废灯管及过滤棉一般固废:除尘原料粉、生活垃圾、生化污泥风险风险评价异鼠酸酯、聚酸多元醇、碳酸二甲酯、氯化石蜡2.4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划分2.4.1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及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有关规定,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见表2.4-1。表2.4-1评价工作级别判据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10%二级l%Pmax<10%三级Pmax<1%(2)PmaX及DKm的计算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分别计算主要污染物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PmaX的占标率及地面浓度达到标准限值10%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o%,依据表2.6-1判据进行大气评价等级判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的计算公式:Pi=Ci×100%Coi式中:Pi第i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i个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本项目污染源源强和估算模式参数取值见表2.4-2及2.4-3O表2.4-2估算模式参数取值一览表(点源)编号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参数/m烟气温度/C烟气流速/(m/s)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内径PMioPM2.5非甲烷总烧1车间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118.17940639.2408503150.812.916.60.0180.0090.059表2.4-3估算模式参数取值一览表(面源)名称面源起点坐标(。)*海拔高度/m长度/m宽度/m有效排放高度/m与正北向夹角/°初始垂向扩散参数/m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TSP非甲烷总提生产车间118.17873539.240675396258-303.720.0040.01注:*以面源西北角为起点。(3)估算模型参数表2.4-4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人口数(城市人口数)50000(规划人口)最高环境温度/°C40.8最低环境温度FC-19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区域湿度条件中等湿度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地形数据分辨率(m)90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考虑海岸线熏烟否海岸线距离kmIO海岸线方向/。/项目周边3km半径范围内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面积超过一半以上,因此项目选择城市,项目3km范围规划情况图建2.4-1。图2.4-1项目3km范围规划情况图(4)估算模型计算结果项目废气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io%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图2.4-22.4-3最大占标率PmaN-.47773344车间废气占标率-距离曲线图242车间有组织废气中污染物最大Pmax和D10%预测结果折线图图2.4.3车间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最大Pmax和D1O%预测结果折线图(5)评价等级确定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等级判定见表2.4-5o表2.4-5评价等级判定一览表污染源评价因子评价标准(gn?)Cma(gm3)PmaX(%)Do%(m)评价等级车间废气处PMi04500.002150.48三理装置排气PM252250.001070.48三筒非甲烷总烽20000.007050.35二车间无组织TSP9000.0038830.43三废气非甲烷总燃20000.0097060.49三§500010000150002000025000车间无组织浓度-距离曲线TSP一非甲烷总烧oso8ooo 9000 (e85¾J爱距离(O由上表可知,本项目Pmax=0.49<l%,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另本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化工项目,且污染源为多源,根据导则5.332相关要求,评价等级需提高一级,则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6)评价范围根据项目产生污染物的DI期及监测布点情况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