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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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023年摺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做好我县博荒耕地复耕整治工作,调动农民复耕复种积极性,提高博荒土地的利用效率,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摞荒地利用”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弃耕摞荒、毁损耕地等问题,稳定农村生产经营,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二、奖补对象、标准和条件(一)奖补对象:2023年在我县范围内摞荒耕地上完成复耕复种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不限于:农户、种植大户、企业、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二)奖补标准:在楷荒耕地上完成复耕复种的,山区乡镇(大桥镇、洛阳镇、大布镇、必背镇、东坪镇)按5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平原区乡镇(乳城镇、桂头镇、一六镇、游溪镇)按45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注:1.本奖补资金是用于奖补摞荒地开荒、复耕的相关费用。2.实际奖补标准根据各镇统计上报的面积和下达资金可进行调整,奖补资金、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奖补条件1 .进行奖补的复耕摞荒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I)乳源瑶族自治县范围内的摞荒耕地;(2)连续摞荒1年(含1年)以上未耕作、已荒芜的耕地,已复耕再次摞荒的、季节性摞荒的不列入奖补范围;(3)复耕复种当年必须种植一季以上农作物;(4)所种植作物应加强田间管理、有正常长势(特殊灾害性天气除外)。2 .具有下列情形不得申请本奖补资金:(1)摞荒地存在争议;(2)本项目不能和其他建设内容为恢复种植的奖补同时享受;(3)已申请2021年度、2022年度摞荒耕地奖补资金的地块,本年度不得再次申请;(4)承包农户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复耕复种的。三、申报材料(一)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1 .乳源瑶族自治县2023年摞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2 .申请人证照: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 .土地证明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合同/复耕协议等能证明土地的材料复印件;4 .奖补收款账户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账)/银行卡复印件;5 .佐证照片。照片要求:提供镇级及村级公示照片,复耕前、中、后图片。6 .摞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承诺协议书(附件5)。(二)提交材料的要求1 .申报材料须统一按A4纸张制作并用夹子合夹成册。2 .以村委为单位提交资料,资料依次排放:村级汇总表、村级公示、公示照片、各户资料按汇总表顺序排放。3 .各户资料顺序:申报表;申请人证照、补助收款账户材料复印件;复耕前、中、后佐证照片;委托协议;其他佐证材料。4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前。四、申报程序(一)农户或经营主体自主申报补贴申报在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由符合奖补条件的农户或经营主体或集体(以下简称申报主体)在作物收获前(可供现场核查),自主向所在村委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村委对申报材料及地块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乳源瑶族自治县摞荒地复耕奖补资金申请村级汇总表(附件4)以村委为单位上报所在乡镇。(二)验收乡镇收到村委上报的申报材料后,组织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镇级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镇级公示栏及相关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拍照留存。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乳源瑶族自治县摞荒地复耕奖补资金申请镇级汇总表(附件3)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三)补贴发放县农业农村局收集各镇上报的材料后,向县财政局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由县财政局一次性给予申请人相应的奖补资金。五、工作要求(一)加强责任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请人和申报资料进行把关监督;县审计局依法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年度安排和保障。(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奖补资金的申报人,复耕后三年内再次摞荒的,收回已拨付的奖补资金,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3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该申请人的奖补资金申请;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三)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各镇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解释本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搭荒耕地复耕种粮的积极性,推进博荒耕地复耕复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四)强化协调配合。落实摞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以及镇、村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补贴申报、核查、审核、公示、发放等各项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发动、解疑释惑、民情协调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奖补政策不打折扣贯彻落实,做到应补尽补、不错不漏。(五)加强监督检查。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奖补政策公开透明。要加强对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