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范本.docx
承包经营合同范本承包经营合同范本1发包方(以下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1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承包经营项目情况座落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类型:第二条承包经营方式洽谈承接【1项目的物业管理事宜由乙方独自与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承接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自本合同生效后,有关该小区的所有物业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负责,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即:1、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外建筑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乙方收取并支配。2、乙方从事【1物业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事故以及从事物业管理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等购(添)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暂定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第四条承包费及承包费的支付方式承包费为人民币元/年整,乙方须于项目洽谈之初一次性缴付元整,于招投标同时一次性再缴付元整,其他年度承包费余款据实依期结算交于甲方。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1、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过问乙方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宜。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1物业管理活动中如发生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经营管理中乙方必须端正服务态度,积极化解矛盾,若给小区或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必须控制事态,积极主动赔偿合理损失。3、为经营所需,甲方同意在常德注册分公司,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亦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出据证明等。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影响到甲方声誉,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应予以赔偿,挽回影响。第六条甲方顾问服务事项1、利用甲方在物业管理专业领域多年积累的经验、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等优势为乙方所承接【1项目提供顾问服务,指导日常管理工作,使【】项目的物业管理逐步步入正轨。2、甲方将分三个阶段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第一阶段:项目运营之初,乙方将于本期到【1物业现场,主要提供项目开盘前后的物业管理在销售配合方面的顾问工作,相应协助组建物业服务团队并培训;第二阶段:自年一月日起至【】物业交付使用日止,乙方在此阶段依据乙方要求,派人进行项目巡视,主要完成物业服务团队的培训工作;第三阶段:自【1物业交付之后,甲方将派驻具有丰富的实际物业管理经验,熟悉日常物业管理流程,具备有较高专业资质并由乙方认同的经理(1人)以合理的时间间隔常驻现场进行指导工作,全面协助乙方执行【】项目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甲方收取该驻场经理薪金及福利费用元整。甲方所派驻场经理出差的差旅费及指导乙方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由乙方据实报销。除上述情况外,甲乙双方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沟通。第七条甲方帮助事项1、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等内容及时通知乙方。2、甲方成形的规章制度、成熟的经验办法的提供。3、公司进行物业资质年检、工商年检、法人代码证年检时,可以一并将乙方所管项目的相关情况报送年检。第八条合同终止条件1、本合同履行期满。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3、承包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4、承包期内如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承包合同:一是因乙方违规操作或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二是如与业主或相关人员发生大的纠纷,而又较长时间难以调和解决,矛盾有可能进一步升级时;三是不按时交纳承包费时,四是发生责任事故拒不赔付或赔付额达不到对方满意,或者其它原因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时。无论何种情形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均应以平和心态去面对和接受,并负责任地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退出程序退出【】项目。第九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应当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第十条未尽事宜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尤其是承包时限、阶段性目标等核心机密,否则应当赔偿被泄密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五年。3、本合同期三年届满后,乙方承包费标准调整为/年整。双方须于届满前一个月内续签承包经营合同。4、由履行本承包经营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一方可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即为生效。甲方(盖章):一年一月日乙方(签字)一年一月日承包经营合同范本2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经甲方研究同意,经县招标中心投标,将水库的精养鱼塘全部给乙方承包,乙方愿意承包,并就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供精养鱼塘五口(总水面80.6亩)、水稻田面积20亩,温桔树若干棵给乙方承包经营,以及水库上的两个猪场600,其他附属房约1500交给乙方使用,但在使用期间,乙方应负责保管、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上述财产应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否则照价赔偿,2、承包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3、承包总金额为:、4、承包金缴纳方法: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总金额给甲方、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材料、鱼苗、渔具、工具等生产成本以及工商管理费、税费(除水产税)和工伤事故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营支出、6、乙方在承包期间应维护好精养鱼塘及鱼塘的现有设施(如小涤、涵管等)、7、若甲方以乙方承包的该鱼塘为载体,争取的上级资金全部归甲方,与乙方无关,且乙方有义务无偿配合甲方;乙方自己争取的上级资金全归乙方、8、甲方应支持协助乙方按乡规民约的调解,处理纠纷,维护乙方经营的合法权益、9、防洪抢险期间,乙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完成水库防洪抢险工作,如不服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惩处、10如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1、承包期间乙方要建附属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建,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拆除、12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如有一方违,需要终止合同,罚违约金伍仟元整、13、本合同签订后,从20_年元月1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承包经营合同范本3发包人:承包人:保证人:(下称丙方)为了更好地开展超市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超市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超市承包经营合同范本、一、合同标的甲方将座落在的超市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乙方对甲方所有的超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超市,并保证合法经营、甲方将经营超市所需的'证照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经营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二、经营方式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三、承包期限1、承包期限为一年,即从20_年_月_日起至20_年_月_日止、实际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四、承包金及缴纳乙方承包经营的年承包金为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1 .;2 .;3 .;4 .、五、经营证照1、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超市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照清单详见附件、2、上述证照乙方经营期间由乙方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六、消费卡(券)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发放的消费卡(券)可在乙方经营期间可继续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费卡(券)至乙方消费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七、担保或保证金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或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八、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超市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予以接收(详见移交清单)、3、甲方将超市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九、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3、乙方应当爱护超市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超市装饰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调整后的装饰等无偿地移交甲方享有、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7、乙方不得以甲方超市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十、违约责任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十一、其它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一份、甲方:乙方:担保方:年月日承包经营合同范本4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乙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此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双方于_年月日于订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着合作经营共同发展之目的。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同标的内物品1 .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酒店位于省市区,营业面积共平方米。具体可营业范围为一等。2 .将酒店的经营权移交给乙方经营。3 .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经营时间为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年,承包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续约。第三条押金及租金支付(以人民币计)1 .该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该酒店及其设施、设备、装修等,不另行计取费用。2 .承包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月租金为一元。包括场地租金。每月10号前需缴纳当月租金。3 .计租日期:甲方工程及房间配貉完成可交付乙方正常营业使用之日起一星期后开始计租,乙方应在相应本合同签订后将全部经营手续移交乙方后支付甲方首月租金。4 .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甲方应无条件配合。5 .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2项和第3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和甲方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由甲方出具发票。第四条酒店的交接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日内,甲方应当将该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财物及财务账簿、收据、发票、营业手续等。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酒店给乙方经营,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管理经营。2 .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3 .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4 .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不可抗拒因素例外)。5 .免费提供停车场和室内广告给乙方使用。6 .甲方必须按照房间配备协定(另订)来配齐房间的各类设备设施固定资产(如客房电视机冰机等各类营业所需的设施)及数量。7 .甲方需负责酒店的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相关执照,确保乙方正常经营。需提供正常营业需要手续,如消防验收,营业执照审核合格等。如未合格因此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8 .甲方所列权利及义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9 .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因各类甲方需提供的验收未达标非正常停业一日由甲方减免乙方当月二日租金,当月连续非正常停业连续超过7天(含7天)或当月共计超过10天(含10天),需减免当月租金。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2 .负责经营过程对酒店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酒店所有固定资产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否则按价双方协议赔偿。自然损坏不作赔偿。3 .经营期间,经营设备损坏或报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4 .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5 .在承租期内经营自负盈亏,其对内、外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6 .乙方应依法纳税,因乙方偷漏税收造成甲方受处罚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 .乙方如发现承包范围内影响安全隐患,如乙方改动产生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属于甲方负责维修范围之内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因乙方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8 .乙方承担日常消防安全责任并且承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9 .承担所聘用人员的社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费用和责任,甲方出具有关手续。10 .乙方在经营期间造成一切违法行为,属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11 .乙方有权将全部或部分项目转让他人经营。第七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均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2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全额退回押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终止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2 .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条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3 .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双方因相互体谅对当时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调整。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承包经营合同范本5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发包方:承包方: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职责制暂行条例,经人民政府批准,将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分行组成的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透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透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务必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务必坚持生产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能够实行多种经营。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职责制。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1、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一万元,其中一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o2、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万元。其中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O3、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一万元。其中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4、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年底以前到达国家(市)级企业标准。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担任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1、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2、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3、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4、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5、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6、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1、对本厂的物质礼貌建设和精神礼貌建设负有全面职责。2、务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3、务必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4、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5、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6、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7、自觉理解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推荐。8、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必须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元。第十三条承包方务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1、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2、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3、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4、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1、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2、不得平调本厂资产。3、务必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4、务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具体规定如下:1、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2、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3、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4、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号文件规定执行。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第十九条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一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能够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职责,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职责。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理解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状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第七章违约职责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职责。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职责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1、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o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o3、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4、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5、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o6、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职责,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第三十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发包、承包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状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份,发包方、承包方和公证处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代表(签字盖章)承包方代表(签字签章)签约日期:一年月日签约地点:承包经营合同范本6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开招标(议标),甲方获得工程的总承包权,为了加强管理,全面落实和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甲方研究决定派同志任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部,负责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管理任务,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施工方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签定本合同。一、承包范围及造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及其增、减、附属工程。合同造价约。二、合同工期: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标准: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投标承诺执行。五、承包形式:本工程项目实行风险责任承包,即:乙方对工程结构的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及保修事项负责,对上缴公司的管理费负责,对该工程的经营管理亏损负责并承担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六、管理费上缴:(一)缴费方式:经协商确定;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上缴管理费。1、按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上缴管理费,计人民币¥大写,实际上缴管理费总额为结算总价的%2、乙方以包干的形式上缴管理费,本工程确定上缴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3、其他方式: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二)缴费办法:1、按以上第“1”种方式上缴管理费时乙方每次以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为基数,按所定费率上缴,但全部管理费必须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前全部缴清。2、按以上第按以上第“2种方式上缴管理费,在工程款首次拨付时一次性缴清。3、以上第"3”式上缴管理费、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定、七:税收和“规费”的交纳经双方确定,该工程的各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向当地税收部门全额交纳。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各部门应收取的各项“规费”均由乙方负责自行如数交纳。八、财务管理1、甲方财务科对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款拨付汇至甲方财务账户,然后才财务科有计划进行支用,并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乙方不得凭白条从建设方领取工程款,或将公款转入非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严禁将工程款挪用作他用,如有违反者,视为挪用公款。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撤销乙方对本项目承包的权力。同时也可向司法机关申请追究乙方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九、甲方责任1、负责与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各类手续,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2、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督促乙方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协助和指导乙方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3、指导乙方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现场质量事故,参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督促指导乙方搜集整理本项目的各种资料,以备归档。4、督促乙方按规程组织安全生产,审核乙方的安全措施、设备及设施,协助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每周不少于一次,督促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施工,协助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5、协助乙方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教育,办理有关证件(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有权视其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及乙方管理班子人员组成、素质情况等,必要时可向乙方调派1至3名技术管理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乙方责任1、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条款,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一切义务和责任。2、按照设计文件,严格按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使该项目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等级、合同工期,达不到质量等级和合同工期,承担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投标书中有关的罚责。3、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各职能部门管理,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层层落实该工程的安全、质量目标和措施,杜绝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盲目指挥,诺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无条件的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5、项目部班子成员名单在开工前上报公司工程科,并负责项目班子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等“六大员”的培训,办证工作,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凭“特种工种作业证”录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6、施工过程中,积极筹措施工资金和组织合格材料进场施工,遵守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时足额支付各工种人工工资和材料款,承担因本工程发生的各种债务。甲方将对乙方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拖欠人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将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该部分人工工资。7、根据建设部建质【20_】113号文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关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该条所列-8项行为的,除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限期整改外,同时接受甲方给予的每项次5000元处罚(该费用凭甲方职能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不良记录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8、乙方未严格执行JGJ59-9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工程部通报批评、开出整改及处罚通知单,乙方除限期整改、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外,同时接受甲方给予的每次500元处罚(该费用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9、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各条内容,并承担其一切责任。工程完工后,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且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按其责任划分承担相应责任。H、违约责任1、甲方挪用乙方承担施工项目的工程款,将按挪用款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罚金赔偿乙方。2、乙方不按合同财务管理条款实施,私设账户和挪用工程款,视为挪用公款,甲方按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提请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3、乙方诺违反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使甲方社会信誉和经济上受到损害或不按规定上交甲方管理费,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中止本合同,停止一切服务,不参与该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不予签字盖章。(2)不按规定交纳税收及“规费”由乙方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十二、奖励:如乙方工程质量被评为省、部优工程,甲方按每平方米一元和五元的档次奖给乙方;如获省、部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现场奖的,甲方按每平方米0.5元和2元的档次奖给乙方。十三、其他约定:1、遵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荆门市规划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劳社【20_】18好文件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按文件规定提留相应比例的信誉保证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工资一定要当月足额直接发给劳动者,由劳动者本人签字,并将工资表每月3日前报公司财务壹份备案。乙方如拒绝执行本条款,甲方可取消其承包该工程的资格,报请主管部门更换该项目的项目经理。2、因特殊原因,如施工期间全额垫资或业主方只给该工程部分材料不支付工程款的项目,乙方确定无力按合同约定足额交付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的,乙方必须在工程完工或办理工程决算前到公司财务部办理欠款手续,否则甲方将停止一切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与工人办理工资结算手续,并按公司规定将参与该工程施工的所有民工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结算表报甲方办公室一份。若有未付清的民工工资,在竣工后的每一次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将留足该部分款项后,方能将剩余款项拨给乙方使用。4、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竣工时仍未处理完毕或者因工致残,伤残等级尚未签定或虽已签定,但乙方未按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判定的全部补偿费支付给伤者,甲方将在乙方负责施工的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中,按伤残最高赔付额1.5倍留足该部分款项后,方能将剩余款项拨付给乙方使用。5、若发生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和对伤亡民工的善后工作处理不当,导致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经济处罚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对外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