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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嘴山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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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嘴山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石嘴山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贝I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规范全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为,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群众性体育活动管理办法石嘴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1.3.1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举办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1.3.2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暴雨、冷冻等自然灾害;火灾、突然断电、建筑物坍塌,食品安全、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件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挥专家组力量,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地应对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预防为主,协同组织。完善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推动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1.5 预案体系石嘴山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石嘴山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石嘴山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手册、相关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县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企业应急预案或方案等组成。2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成立全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红十字会、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地震局、市气象局、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中国铁塔石嘴山分公司、星瀚集团、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决定预警及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启动市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及终止应急救援行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协助自治区及其相关部门做好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件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启动自治区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事件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2.2 工作机构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体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教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教体局值班电话:0952;0952o办公室职责:(1)负责及时传达市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动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等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资源、调配人员予以支持援助。(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督促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3)负责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变化,及时向自治区体育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信o2.3 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及时对外发布预警信息、相关安全提示信息。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开展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市发改委:对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事件造成的重大损失,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建设项目,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投资支持;负责能源保障工作;负责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市教体局:加强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督查、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参与突发事件情况及其应急救援情况新闻发布工作;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善后处置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及时制定并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协调三大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市公安局:依据参加人数分级制定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保工作预案;负责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处理危及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的暴力恐怖袭击、劫持人质等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网络造谣违法人员;对遇难尸体检验、数据勘验和身份识别,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市民政局: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和救助活动;组织指导社工队伍和志愿者依法依规参与救援工作。市财政局:对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事件造成的重大损失确需由政府承担的资金,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保障。市人社局:对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事件中参与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市自然资源局:在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会同气象局对沙尘暴、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火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险情,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染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保护和调查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提供事发地活动场馆的建筑设计和相关设施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参与活动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坍塌及事件应急处置、工程抢险和有关保障工作;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与防范工作;配合应急部门对活动场馆坍塌事件发生后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市交通局:负责调集运输车辆、运送滞留人员以及救援物资,将滞留人员转移至安全地方。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水情监测,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组织对水上、临山等举办的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提出重大险情抢险方案并指导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乡村举办的各类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进行风险点排查,参与发生在乡村的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事件处置等工作。市商务局:根据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事件情况,依据滞留人员及受灾情况,指导有关地区和部门提前组织充足的耐储蔬菜、肉品等货源,做好生活必需品产销对接,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市文旅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A级旅游景区所在地管理部门做好受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影响的旅游景区游客的安全疏散、转移和隐患排查;协助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媒体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关闭旅游景区等信息,配合参与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文化旅游活动事件处置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医疗卫生具体措施,调度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事件受伤人员的救治、康复及心理健康干预工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伤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体部门和县区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防范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指导教体部门和县区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和处理,必要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防止危害蔓延扩大。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发生重大体育活动安全事件后,按照调兵指令,协调军队、武警和民兵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挥调度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事件现场救援,提出具体救援措施和方案。市红十字会:发生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事件后,负责调集主管的应急救援队伍、筹集救援物资、发动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应急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市新闻传媒中心:利用广播、电视等传播预警信息,及时公开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发出官方权威声音,保证正确舆论方向,主动做好宣传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知识。市地震局:在举办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期间,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出现地震灾害后,及时提供震情信息。市气象局:负责提供与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有关的专项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等气象服务。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中国铁塔石嘴山分公司: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要求,提供应急救援通信保障服务。星瀚集团:及时派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对所辖产权范围内的供水、供气、供暖设施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抢险处置;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事件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为自治区、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本预案中未规定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责的单位在应急状态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指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能。2.4 县区指挥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5 工作组为切实提升应急救援效率和协调协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别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增补,按照组长和牵头单位要求做好工作。(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市教体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负责被困人员、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等。(2)监测预警组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新闻传媒中心、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与各工作组之间的联系,做好灾害的预测、预报、监测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和评估等工作。(3)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石嘴山军分区、武警石嘴山支队、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做好应急处置方案。(4)社会管控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市交通局、武警石嘴山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中国铁塔石嘴山分公司、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紧急疏散、撤离;加强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秩序;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提供应急通信保障。(5)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调度全市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设立临时医疗点为救援人员、受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为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6)信息发布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广电局、市新闻传媒中心、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协调新闻单位报道突发事件信息,统一对外发布事件进展情况,做好现场媒体管理,加强事件舆论引导,提出应对建议。(7)善后处置组牵头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红十字会、石嘴山银保监分局及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将滞留人员转移至安全地方,对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2.6 专家组建立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家组,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处置措施建议,参与审查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参与现场技术鉴定等工作。2.7 现场指挥机构发生较大及以上事件或超出事发地县区管辖权限时,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工作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需求。一般事件,指挥长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者市委、市政府指定同志担任;较大事件,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委、市政府指定同志担任;重大及以上事件,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委、市政府指定同志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县区负责人、参与事件处置和救援单位负责人、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专家组成。2.8 预警3.1 信息监测与报告各级教育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严格审查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安保人员、人流等信息加强监测,整合监测信息资源,研判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风险,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及响应建议。发现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3.2 预警信息发布各级教育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响应建议和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评估分析,形成预警信息,由市教体局统一发布。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等级由高至低分为I级、级、m级、IV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个预警信息。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发;黄色预警信息由市教体局负责人签发;蓝色预警信息由市教体局分管领导签发。预警信息通过电话、传真、报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公开传播,并通报有关的相邻地区。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预警信息的传播工作,督促专人接收和传递预警信息。赛事组织者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告示、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电视等方式立即传播预警信息。3.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教体局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观测频次和预报,畅通信息接收渠道,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必要时,赛事主办方及时中断体育赛事活动。3.4 预警变更和解除市应急指挥部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市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预警建议。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险已经解除的,由发布单位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3.5 备案登记举办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备案登记。需提前20日向所在地县区教育体育部门或主管部门登记备案。4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发单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发地县级以上教育体育部门及相关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发地县级以上教育体育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事发地教育体育部门及相关部门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发生一般安全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按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事件信息,跟踪和续报事件及救援进展情况,并向市应急局、相关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者影响重大的事件,市教体局要立即上报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体育局。4.2 先期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和避免发生次生事件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进行应对。4.3 事件分级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照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程度、影响和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至低分为特别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4.3.1 群众性体育活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4.3.2 群众性体育活动重大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4.3.3 群众性体育活动较大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4.3.4 群众性体育活动一般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4.4 分级响应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自治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应对重大以上、较大、一般级别突发事件。根据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各级指挥部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当事件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4.5 响应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IV级、m级、级和I级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事件,启动IV级响应;应对较大事件,启动In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启动I级、11级响应,按照自治区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5.1 IV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市教体局接到报告后,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经研判认为事件需要持续救援或者超出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视情向市人民政府建议成立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IV级应急响应建议,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印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研判,签发应急响应命令,指挥调度成员单位、县区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根据县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等工作。(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传达市应急指挥部指令,调度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及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发布启动响应命令;按照市应急指挥部领导安排,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指导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启动响应、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发展变化,及时向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信息。(3)成员单位:市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治安、警戒、涉案人员管控等工作,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市应急局及时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事件受伤人员的救治;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事件现场救援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并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新闻传媒中心等部门要关注舆情变化。4.5.2 In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后,迅速成立市应急指挥部,接管指挥权,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研判结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起草应急响应文件,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以市应急指挥部文件印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会商研判,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方案;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及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根据县区请求协调相关部门调动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及时、统一发布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抢险救援等信息;按照自治区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对超出市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自治区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传达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和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及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发布启动响应的命令;按照市应急指挥部领导安排,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协调市级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医疗救治、环境监测、事件核查、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发展变化、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向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信息;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调运及转移安置准备。(3)成员单位:市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市公安局负责事件现场治安、警戒、涉案人员管控及危货运输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市应急局做好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协调和调度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协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事件处置、现场洗消和场地清理的建议措施;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新闻传媒中心等部门要关注舆情变化;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并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做好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及疏散人员运送工作;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4)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工作组及专家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研判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方案。4.5.3 II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迅速成立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启动11级应急响应建议,由指挥长签发,以市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市应急指挥部在做好III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将指挥权移交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在其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5.4 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件时,迅速成立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启动I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市委、市政府及应急指挥部在国家及自治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5.5 措施发生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类型、发展情况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做好应急疏散。根据事件发生情形和现场管控需求,确定警戒隔离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织将警戒隔离区内与应急处置无关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并指导疏散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2)现场抢险。市公安局协助做好控制、记录进入现场救援人员的数量,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携带救生器材进入现场。受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后,由专业医疗卫生机构处置。(3)保卫警戒。市公安局负责警戒隔离区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负责警戒;对通往事件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市交通局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4)医疗救护。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机构携带药品赶赴现场实施急救,视情转运至医院进一步治疗。(5)现场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事件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根据现场动态监测信息,提出调整救援行动的意见建议。(6)应急保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铁塔石嘴山分公司、星瀚集团等部门和企业要组织专业力量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保障措施。(7)防范次生事件。加强对事件现场的管控,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4.5.6 发布与舆情引导信息发布、舆情管控与引导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1)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现场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重大以上事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较大以上事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一般事件以县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事件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等。(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教体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处置、引导工作。4.8响应终止事件现场险情得以控制,遇险人员得到解救,事件伤亡情况已核实清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及专家组评估建议,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按照“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主体相一致”的原则,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宣布终止应急响应。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市教体局、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赛事承办单位共同负责实施善后处理工作。善后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做好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影响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对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理赔、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5.2 突发事件调查市人民政府成立突发事件调查组,对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突发事件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相关单位提出防范、整改和处置建议。5.3 保险体育部门主办的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应当主动购买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鼓励其他群众性体育活动主办方、参与者购买公众责任或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办理相关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宜,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有关保险理赔监管工作。5.4 总结评估一般事件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重大及特别重大事件由自治区及国家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市、县(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分析事件发生、抢险救援情况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工作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各成员单位。6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确保应急队伍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在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和指挥下及时有效采取行动。6.2 财力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本级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者、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救援的必要资金、救援物资装备保障。6.3 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处置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开展伤员的院前急救、转运、后续救治及有关卫生防疫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救援组织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参与救援工作。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主办单位针对可能发生事件的类别,加强员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最大限度降低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健康危害。6.4 治安维护保障市公安局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施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6.5 交通运输保障市公安局根据需要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市交通局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6.6 基础设施保障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铁塔石嘴山分公司、星瀚集团等相关企业要及时组织修复管辖范围内损毁的电力、供水系统和通信网络,保障事件发生地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用水和通信需求,保障事件地区电力、供水、通信畅通。6.7 生活物资保障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中转移人员和应急人员饮食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和事件单位保障。超出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由相关部门提供支援。6.8 组织纪律保障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或指派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形成快速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6.9 管理7.1 预案管理市教体局负责编制本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6)在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7.2 宣传、培训组委会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和宣传接警电话、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防险避灾和自救互救常识等信息开展宣传、培训,提升相关人员预防和应对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市、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7.3 预案演练市教体局应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应急演练。提高成员单位间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技能和整体作战水平。原则上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跨部门、多行业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完成抢险救援任务。7.4 责任与奖惩市教体局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对在应急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及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5 则8.1 有关名词术语8.1.1 大型体育赛事: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自治区体育局或市人民政府、市教体局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200人以上或一般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全省、全市地方性综合或单项体育比赛活动。8.1.2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自治区体育局或市人民政府、市教体局主办、承办或协办的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群众达到一定规模(一般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8.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8.3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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