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docx
ICSxx.xx.xxx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xx×-201X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Standardforanti-terrorismpreventioninwaterconservancyindustry(征求意见稿)请将你们发现的有关专利的内容和支持性文件随意见一并返回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划分34.1 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划分原则34.1.1 特别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34.1.2 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34.1.3 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34.2 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级列表35反恐怖防范要害(重点)部位96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136.1 总体要求136.2 常态防范工作要求136.3 非常态防范工作要求187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19表1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级列表4表2水利行业各级反恐怖防范目标要害(重点)部位及区域10,ll.l.>刖三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有: 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划分; 反恐怖防范要害(重点)部位; 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 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本标准解释单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翔万群志丁留谦何晓燕马涛任明磊王刚李辉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引言水利行业是国家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重点行业之一,具有点多面广、综合性强、公共开放等显著特点,其反恐怖防范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大。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恐怖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13号)等,有效防范、及时打击针对水利行业重要目标的破坏活动和恐怖袭击,建立反恐怖防范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水平,确保水利行业重要目标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本标准。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反恐怖防范等级工作要求以及反恐怖防范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水源地以及重要水利单位等的反恐怖防范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50201-2014防洪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16453.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50979-2014橡胶坝工程技术规范SL252-2017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430-2008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687-2014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GA/T367-2001GA/T594-200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J/T338-2007JT/T961-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基本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人力防范personneIprevention执行反恐怖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和/或群体的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通常简称为“人防”。GB503482004,术语2.0.193.2实体防范physicalprevention以反恐怖防范为目的,能延迟、阻止恐怖威胁事件发生或降低恐怖威胁事件后果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建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通常简称为“物防”。GB503482004,术语2.0.203.3技术防范technicaIprevention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和/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和防护功能的安全防范手段,通常简称“技防”。GB503482004,术语2.0.213.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ideosurveiIIance&controlsystem利用视频技术监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GB503482004,术语2.0.53.5入侵报警系统intruderalarmsystem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GB503482004,术语2.0.43.6恐怖威胁terroristthreat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针对水利行业的恐怖威胁包括但不限于: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核与辐射实施袭击;2利用爆炸、纵火、射击、投毒等手段实施袭击;3攻击重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散播威胁信息,等等;5打、砸、抢、砍等暴力袭击。3.7反恐怖防范目标protectiontargetforanti-terrorism有可能遭受恐怖威胁且会造成严重后果,需要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进行保护的目标,在水利行业内主要包括水利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源地、应急水源地、重要水利单位等。3.8反恐怖防范等级IeVelofanti-terrorism反恐怖防范目标所采取的反恐怖防范措施的等级,对应于目标可能遭受恐怖威胁的程度大小,与目标自身特点、所处时段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所处地域的特殊性等因素相关。3.9要害(重点)部位importantposition在水利反恐怖保护对象中地位重要、影响面大、秘密性强的目标和部位。如水源、大坝、堤防、泵站、溢洪道、闸门、启闭机、发电机组、中央控制室、主变压器、开关站、通讯机房、油(气)储藏点、化学药品、放射性源存放处等。4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划分4.1 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划分原则根据自身重要性、遭受恐怖威胁的可能性、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潜在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目标可分为特别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和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各级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确定依据如下:4.1.1 特别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指在水利反恐怖保护对象中地位特别重要,易遭投毒、爆炸或破坏,且不易修复,发生涉恐事件的可能性特别大,一旦发生恐怖事件的后果特别严重的要害(重点)目标。4.1.2 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指在水利反恐怖保护对象中占有重要地位,遭投毒、爆炸或破坏后难以修复,发生涉恐事件的可能性大,一旦发生恐怖事件造成的后果严重的要害(重点)目标。4.1.3 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指在水利反恐怖保护对象中属于一般设施,一旦遭投毒、爆炸或破坏后容易修复,有发生涉恐事件的可能性,一旦发生恐怖事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要害(重点)目标。4.2 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级列表4.2.1根据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标准,水利行业涉及的水利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源地、应急水源地、水利单位等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划分宜按表1划分的工程等级要求设置防范等级。表1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级列表防护目标级别特别重要重要一般水利工程水库工程大(1)型总库容210亿InS大(2)型防洪防护等级为II级及以上或供水对象特别重要1亿InSW总库容Vlo亿3其他情形中型防洪防护等级为I级或供水对象特别重要0.1亿m'W总库容VI亿其他情形小型总库容VO.1亿11?拦河水闸工程大(1)型过闸流量25000m7s大(2)型1000i7s过闸流量V5000m3s中型、小(1)型20m'/sW过闸流量VlOOOm7s堤防工程1、2级堤防3级堤防4、5级堤防续表1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级列表防护目标级别特别重要国要一般水利工程水力发电工程大(I)型装机容量N1200MW大(2)型300MWW装机容量V1200MW中型、小(1)型10MWW装机容量V300MW灌溉排水工程大型灌溉面积N150万亩;设计流量N200mi7S或装机功率230MW的治涝排水泵站大(2)型50万亩灌溉面积V150万亩;50m*s设计流量V200m's或10MWW装机功率V30MW的治涝排水泵站中型5万亩W灌溉面积V50万亩;IOIn3/sW设计流量V50?/S或IMWW装机功率VloMW的治涝排水泵站工业、城镇供水工程大(1)型供水对象特别重要或年引水量210亿Ina大(2)型供水对象重要或年引水量V10,23亿中型、小(1)型供水对象比较重要或年引水量V3,NO.3亿一续表1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级列表防护目标级别特别重要0要一般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I、II、In型)供水规模不小于1000m7d或用水人口不小于1万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IV、V型)供水规模小于1000m7d且用水人口小于1万人引、调水工程特大型至少满足供水对象特别重要、引水流量250m7s.年引水量210亿m三个指标中的两项大型至少满足供水对象重要、引水流量50,10m7s,年引水量10,23亿?三个指标中的两项中、小型符合供水对象比较重要、引水流量VlO,23m7s,年引水量V3,NO.3亿3三个指标中的两项应急供水和临时生态补水工程船闸工程I级航道船闸工程设计通航船舶吨级在3000吨以上n、HI级航道船闸工程设计通航船舶吨级1000-3000吨In级以下航道船闸工程设计通航船舶吨级在IOoo吨以下其他工程橡胶坝工程等别在11级(含)以上工程等级在川级(含)以下淤地坝大型坝高25m以上,库容50500万成淤地面积7h?以上中型坝高1525m,库容1050万m,淤地面积27hm2续表1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级列表(完)防护目标级别特别重要重要一般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i级保护区附域范围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型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大型水库水源地,总库容亿11中型水库水源地,0.1亿m'总库容VI亿五;大中型湖泊水源地,水面面积2100km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小型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小型水库水源地,0.001亿总库容VOJ亿mj;小型湖泊水源地,水面面积VlOOkm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大、中型一级保护区日开采量N5万f二级保护区小型一级保护区日开采量V5万小二级保护区应急水源地水利单位危化品存放库房、实验室毗邻大型水利工程的水利管理单位国家级重要水文站、水质监测站水利、水电运行调度中心国家级、流域级运行调度中心省级运行调度中心地市级运行调度中心注:1、水库工程、拦河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水力发电工程、灌溉排水工程、船闸工程与工业、城镇供水工程分等定级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2、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分等定级依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3、引调水工程分等定级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2008);4、橡胶坝工程分等定级依据橡胶坝工程技术规范(GBT-50979-20M);5、淤地坝分等定级依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16453.3-2008)6、饮用水水源地分等定级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4.2.2根据表1进行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判定时,如果判定的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不同,则按最高等级确定。4.2.3对发生恐怖事件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损失巨大的重要和一般的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等级可提高1级;对发生恐怖事件造成的后果不严重、损失不大的特别重要和重要的反恐怖防范目标等级,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等级可降低1级。4.2.4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各管理实施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及其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标等级(分级标准见表1),并将分级结果报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审核、备案。5反恐怖防范要害(重点)部位根据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级列表,各级反恐怖防范目标的要害(重点)部位及区域见表2。表2水利行业各级反恐怖防范目标要害(重点)部位及区域反恐怖防范级别反恐怖防范目标要害(重点)防范部位及区域特别重要水利工程大(I)型水库、防洪防护等级为II级及以上或供水对象特别重要的大(2)型水库、防洪防护等级为I级或供水对象特别重要的中型水库:大(1)型拦河水闸工程;1、2级堤防工程:大(1)型水力发电工程:大(I)型灌溉排水工程:大(1)型工业、城镇供水工程;特大型引、调水工程;I级航道船闸工程大坝、堤防的关键与薄弱部位、施工围堰、溢洪道、泄洪闸、启闭机房、水电机组、泵站、输水渠道或管道、调压井、机电设备、原水管渠、供水管道/管网、净水池,船闸的闸室、闸门、升降机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大中型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大中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应急水源地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利单位危化品存放库房、实验室;国家级和流域级水利、水电运行调度中心总调中心、水利信息主干网络或数据中心、远程控制系统,危化品毒剂存储室,油料、放射性源等危险品存放处等反恐怖防范级别反恐怖防范目标要害(重点)防范部位及区域重要水利工程防洪防护等级为H级以下的大(2)型水库、防洪防护等级为I级以下的中型水库;大(2)型拦河水闸工程;3级堤防工程;大(2)型水力发电工程;大(2)型灌溉排水工程;大(2)型工业、城镇供水工程;规模化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I、II、In型);大型引、调水工程;n、In级航道船闸工程;工程等别在H级(含)以上的橡胶坝;大型淤地坝大坝、堤防的薄弱部位、施工围堰、溢洪道、泄洪闸、启闭机房、水电机组、泵站、输水渠道或管道、调压井、机电设备、原水管渠、供水管网、值班室、供水站或水厂大门,船闸的闸室、闸门、升降机等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河流型及大中型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与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小型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大中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小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利单位省级水利、水电运行调度中心:毗邻大型水利工程的水利管理单位分控中心、通讯网络、远程控制系统续表2水利行业各级反恐怖防范目标重要部位及区域(完)反恐怖防范级别反恐怖防范目标要害(重点)防范部位及区域一般水利工程小型水库:中型、小(1)型拦河水闸工程:4、5级堤防工程;中型、小(1)型水力发电工程;中型灌溉排水工程;中型、小(1)型工业、城镇供水工程;小型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IV、V型):中、小型引、调水工程;应急供水和临时生态补水工程;HI级以下航道船闸工程;工程等别在In级(含)以下的橡胶坝;中型淤地坝水库库区、启闭机房、水电机组、电气柜、泵站、水箱、机电设备、退水渠、上坝路、沉淀池、船闸的闸室、闸门、升降机等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小型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与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小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取水口水利单位地市级水利、水电运行调度中心:国家级重要水文站、水质监测站监控中心、通讯网络机房、远程控制系统、水文、水质测报设施等6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6.1 总体要求6.1.1 各级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防范工作等级可分为常态防范和非常态防范两种情况,工作要求如下:1常态防范要求为日常安保防范状态下,应当始终保持的基本性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2非常态防范要求为在国家对反恐怖工作提出要求的特殊时段或防范目标所在地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发布恐怖袭击事件预警的情况下,在落实常态防范要求的基础上所采取的必要的附加性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6.1.2 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主管部门应监督检查各实施单位在不同防范状态下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的执行与落实情况。6.1.3 反恐怖防范工作主管部门及各实施单位应遵从“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原则,综合有效地运用人防、物防和技防手段。6.1.4 反恐怖防范工作各实施单位应不断适应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在各级主管部门和反恐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引进先进的反恐怖防范理念、方法和手段。6.2 常态防范工作要求6.2.1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6.2. 1.1人防人防工作要求包括:1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组建反恐怖防范工作组织机构,确保从事反恐怖防范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数量。2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设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机构,确定反恐怖防范工作的主管领导和牵头负责部门,明确职责分工。3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加强门禁管理,在人员、车辆、物品等进出口设置固定检查哨位,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登记。4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建立要害(重点)部位、区域值班守卫和巡查制度。5防范目标管理单位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级领导、反恐怖工作联络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6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请公安机关协助,对本单位反恐怖防范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并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业务培训。7反恐怖防范专兼职人员应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保证反恐怖防范安全保卫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条件。反恐怖防范专职人员每年集中训练时间应不少于10天;反恐怖防范兼耿人员每年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6.2.1.2 物防物防工作要求包括:1物防设施应包括围栏(墙)、防火、防盗门窗(栅、网、索)、防暴棍(叉)、望远镜、强光手电筒、保险箱、急救箱、警示标志、岗亭等。2重点防范部位及区域的周界应设置围栏(墙),且围栏(墙)内、外侧净高均应不低于2.5m。围栏(墙)应结构坚固,不易攀爬,且不应有破损和缺口。3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机动巡逻设备。4反恐怖防范目标主要出入口应设值班室或岗亭,出入口前宜设置减速带及防车辆高速、冲撞阻拦装置。5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消防栓、消防带、消防斧应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火灾报警设施、自动灭火设备应每半年定期检测维护。6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出入口、周界等应设置功能完备的日常和夜间照明系统,照明设备的点亮率不低于90%。7水库大坝日常状态不用的坝体通道、孔洞等应实施封闭措施,加装隔离装置。8自来水厂、水库水电站的供水蓄水池入孔应加盖上锁,出气孔应加装钢制罩。9加强对各类物防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6.2.1.3 技防技防工作要求包括: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覆盖反恐怖防范目标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值班岗位、主要出入口装有摄像头,摄像系统能准确显示人员、车辆等正面有效画面,监控车辆能够看清车号。录像资料保存时间应至少在30天以上。2反恐怖防范目标所在单位设立视频监控室,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启,由专职人员负责值班。监控室存储的影像信息必须保存30天以上。3反恐怖防范目标所在区域安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入侵的现场防区有声光报警功能。4联网电脑应具备防电脑病毒、反黑客入侵能力,杀毒软件宜进行实时联网升级。5防范目标管理单位指定公务电话应具有来电显示和录音功能,通话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天。6加强对各类技防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6.2.2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6.2.2.1人防人防工作要求包括:1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组建反恐怖防范工作组织机构,从事反恐怖防范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数量应在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50%左右。2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设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机构,各级领导及负责人为反恐怖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监督履行岗位职责,每月定期检查并研究改进防范措施。反恐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每月向上级反恐怖防范管理部门汇报工作。3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力度,防范目标管理区进出口值守、检查人员应在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50%左右。仔细核对出入证件及物品清单,无证人员严禁入内。对来自敏感区域的人员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部门或派出所报告。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登记记录。4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落实要害(重点)部位、区域值班守卫和巡查制度,安保人员对要害(重点)部位、区域的巡逻、检查频次应在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提高50%左右。5防范目标管理单位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级领导、反恐怖工作联络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级领导应确保与属地公安机关、属地地方政府反恐怖部门之间通讯畅通。6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请公安机关协助,对本单位反恐怖防范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并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业务培训。7反恐怖防范专兼职人员应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保证反恐怖防范安全保卫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条件。反恐怖防范专职人员每年集中训练时间应不少于15天;反恐怖防范兼职人员每年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6学时。6.2.2.2物防物防工作要求包括:1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在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物防设施基础上配备安检台、防毒面具、防爆毯(罐)等设备和器材,并加强对各类物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正常使用。2重点防范部位及区域的周界应设置内、外侧净高均应不低于2.5m的封闭式的围栏(墙)。围栏(墙)应结构坚固,不易攀爬,且不应有破损和缺口。3机动巡逻设备数量应在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一倍。4反恐怖防范目标主要出入口应在-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设置安检台、防爆毯(螺)等必要的安检设备及装置、安全包裹存放室。5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消防栓、消防带、消防斧应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火灾报警设施、自动灭火设备应每季度定期检测维护,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6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出入口、周界等应设置功能完备的日常和夜间照明系统,照明设备的点亮率不低于95%,7水库大坝日常状态不用的坝体通道、孔洞等应实施封闭措施,加装隔离装置。8自来水厂、水库水电站的供水蓄水池入孔应加盖上锁,出气孔应加装钢制罩。9加强对各类物防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6. 2.2.3技防技防工作要求包括: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覆盖反恐怖防范目标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值班岗位、主要出入口、重要区域的摄像头、监视仪等监控系统、摄像设备图像要求清晰稳定。保存录像资料时间应至少在60天以上。2反恐怖防范目标所在单位设立视频监控室,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启,由专职人员负责值班,且专职人员数量应在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一倍。反恐怖防范目标所在单位监控室应与所属上级单位总监控室联网,总监控室应能够与其上级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监控室存储的影像信息必须保存60天以上。3反恐怖防范目标所在区域安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一旦有人试图翻越围墙、接近重要设施,报警系统能够将信号发送至监控中心,同时启动联动报警装置和设备,如声响、灯光、语言警告等。4联网电脑应具备防电脑病毒、反黑客入侵能力,杀毒软件宜进行实时联网升级。5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设置反恐怖专用计算机,用于存贮反恐怖应急预案、目标基础资料和相关基础信息,并由专人管理。反恐怖专用计算机不得与互联网、局域网相连,并设置密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6防范目标管理单位指定公务电话应具有来电显示和录音功能,通话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4天。7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为全部反恐怖防范安保人员配备对讲机,并确保对讲系统讯号的覆盖率和通畅率完好。8加强对各类技防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6.2.3特别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6.2.3.1人防人防工作要求包括:1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组建反恐怖防范工作组织机构,从事反恐怖防范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数量应在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50%左右。2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设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机构,各级领导及负责人为反恐怖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周应至少召开一次反恐怖防范工作例会,研究改进防范措施。反恐怖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每周向上级反恐怖防范管理部门汇报工作。3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力度,防范目标管理区主要进出口值守、检查人员数量应在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50%左右。外来施工、临时实习、协助工作、来自敏感区域的人员进入防范目标所在区域,除提供有效证件外,应向保卫部门或其授权的保卫机构提供其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保卫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登记审查后办理通行证明。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登记记录。4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落实要害(重点)部位、区域值班守卫和巡查制度,值守和巡逻人力及巡逻、检查频次应在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50%左右。巡逻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5防范目标管理单位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级领导、反恐怖工作联络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级领导应确保与属地公安机关、属地地方政府反恐怖部门之间通讯畅通。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各级领导应与上级反恐怖部门、上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建立防范与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涉恐信息的实时报送、更新、交互和对接。6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请公安机关协助,对本单位反恐怖防范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并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业务培训。7反恐怖防范专兼职人员应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保证反恐怖防范安全保卫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条件。反恐怖防范专职人员每年集中训练时间应不少于20天;反恐怖防范兼耿人员每年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8学时。8具有危化品存放库房、实验室的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有毒化学药品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危废化学品应交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6.2.3.2物防物防工作要求包括:1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在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物防设施基础上配备反恐怖应急处置的必须物资和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2重点防范部位及区域的周界应设置内、外侧净高均应不低于2.5m的不间断全封闭式围栏(墙)。围栏(墙)应结构坚固,不易攀爬,且不应有破损和缺口。3机动巡逻设备数量应在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一倍。4反恐怖防范目标主要出入口应在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提高安检设备和防爆装置先进程度。主要通道口应根据需要配备车底检查镜,并配备安装阻车器材,防止可疑车辆强行闯入目标区域。要害(重点)部位应根据需要实行双岗双锁。5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消防栓、消防带、消防斧应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火灾报警设施、自动灭火设备应每月定期检测维护,以确保系统随时处于备战状态。6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出入口、周界等应设置功能完备的日常和夜间照明系统,照明设备的点亮率不低于100%o7水库大坝日常状态不用的坝体通道、孔洞等应实施封闭措施,加装隔离装置。8自来水厂、水库水电站的供水蓄水池入孔应加盖上锁,出气孔应加装钢制罩。9特别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自来水厂等反恐怖防范目标要害(重点)部位应配备必要的监测、防护等设备和物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殊场所的物防设施应必须符合相应的材质和化学特性要求。10加强对各类物防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6.2.3.3技防技防工作要求包括: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无死角覆盖反恐怖防范目标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值班岗位、主要出入口、重要区域应设置彩色摄像头。需要进行夜间监控的要害(重点)部位,监控系统、摄像设备应具有夜视功能。保存录像资料时间应至少在90天以上。2反恐怖防范目标所在单位设立视频监控室,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启,由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且专职人员数量应在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一倍。反恐怖防范目标所在单位监控室除能够与所属上级单位总监控室联网外,监控中心应与当地公安机关110联网,安装可视对讲系统。监控室存储的影像信息必须保存90天以上。3反恐怖防范目标所在区域安装周界入侵报警系统,防区内不应有盲区Q一旦有人试图翻越围墙、接近重要设施,报警系统能够将信号发送至监控中心,同时启动联动报警装置和设备,如声响、灯光、语言警告等。入侵报警系统的误报警率应在可接受的限度内。4联网电脑应具备防电脑病毒、反黑客入侵能力,杀毒软件宜进行实时联网升级。5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设置反恐怖专用计算机,并由专人管理。应根据实际需要在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基础上增加反恐怖专用计算机数量和专职管理人员数量。反恐怖专用计算机不得与互联网、局域网相连。同时制定更加严格的保密制度。6防范目标管理单位指定公务电话应具有来电显示和录音功能,通话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天。7防范目标管理单位应为全部反恐怖防范安保人员配备对讲机,并确保对讲系统讯号的覆盖率和通畅率完好。8特别重要目标防范管理单位应设置统一而又独立的广播系统,用于宣传及紧急处置、疏散人员所用。9加强对各类技防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6.3非常态防范工作要求6.3.1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一般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非常态防范,应在保障一般目标常态防范的基础上,同时开展以下工作措施:1根据事态发展情势,适时启动相应预警级别的反恐怖应急预案。2单位负责人应带班组织防范工作。3应根据需要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执勤安保力量,加强重点部位的巡视、值守和加强出入口控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4封闭式管理工程所有出入人员及携带物品均过安检门、探测仪检查;其余工程区应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巡查人员利用探测仪对可疑对象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携带的包物开包检查。5各重点防范部位负责人应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可疑问题及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应安排专门负责人对防范、处置装备、设施进行梳理、保养及检查,确保设施装置完好率达到100%。6根据反恐怖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6.3.2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非常态防范,应在保障重要目标常态防范的基础上,同时开展以下工作措施:1根据事态发展情势,适时启动相应预警级别的反恐怖应急预窠。2单位负责人应带班组织防范工作。3要害(重点)部位、区域的巡视、检查频次应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加50%以上,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的巡视、值守和加强出入口控制;各级反恐怖防范人员保持有线、无线通讯24小时畅通。4封闭式管理工程所有出入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必须经过安检门、探测仪进行检查,所有随身携带包物进行开包检查;其余工程区应进行卡口限流措施,对进入区域的人员全部进行安全检查。5专人收集、通报情况信息。各重点防范部位必须有两名以上负责人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可疑问题及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应安排专门负责人对防范、处置装备、设施进行梳理、保养及检查,确保设施装置完好率达到100机6根据反恐怖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6.3.3特别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特别重要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非常态防范,应在保障特别重要目标常态防范的基础上,同时开展以下工作措施:1根据事态发展情势,适时启动相应预警级别的反恐怖应急预案。2单位负责人应24小时带班组织防范工作。3执勤安保力量应增至最大可行数量,反恐怖安保人员24小时在单位备勤,重点部位必须有2名以上安保人员守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必要时可增派公安、武警力量,加强对特别重要目标的防范。各级反恐怖防范人员保持有线、无线通讯24小时畅通。4外来人员来访应严格落实门卫制度,经审批程序确认后由专人领送并全程陪同。应设置警戒区域,封闭式管理单位及时疏散工作人员,除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目标重要区域,其余工程区应关闭非主要出入口。5认真执行反恐怖防范工作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各重点防范部位负责人应每天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防范工作动态。应安排专门负责人对防范、处置装备、设施进行梳理、保养及检查,确保设施装置完好率达到100机6根据反恐怖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7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7.1 各级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主管部门应设立反恐怖应急领导机构,建立反恐怖应急处置咨询专家组,编制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急预案。7.2 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各管理实施单位应设立反恐怖应急领导机构,建立反恐怖应急处置咨询专家组,组建反恐怖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7.3 水利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各管理实施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并能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所制定的反恐怖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协调。1遇有国家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