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专业教师队伍管理培养机制.docx
酒店管理专业教师队伍管理培养机制一、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一)学科带头人推荐对象全校教师(含外聘教师)。(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职称;2.具体条件(1)专业理论学科教学类遵循教学规律,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近三年来教学成绩显著;在学校举行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等级奖,近三年开展过区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好评;近五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论文3篇。(2)专业技能教育类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近三年来每年都下企业锻炼培训;具有本专业(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能引领学校参加省、市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卓有成效,在学校的专业建设方面能发挥其核心作用,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指导等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获成都市“双师型教师”称号者优先推荐;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在推进学校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主持或参与市级或市级以上职业教育立项课题的研究且有成果,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有2篇论文获奖,或与他人合作的论著或教材(编写中承担1/3以上),或在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年会上论文获得省级二等以上奖项1次。组织或参与以服务教育、服务经济为宗旨的产品研发或提供技术服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德育类在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所任班级学生各项考核在学校前列或取得明显进步;受到成都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德育类表彰,或在成都市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成都市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等级奖;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主要参与成都市级研究课题并切实开展实践研究,近五年在成都市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或在成都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论文2篇。(三)学科带头人推荐考核程序1 .经学校各职能部门申报推荐,申报材料送学校教科室。2 .由学校教科室组织考评组对学科带头人初审对象的师德表现等情况进行合格性评定。3 .对考核情况进行公示,经学校办公室批准,发文公布学科带头人名单。当年教师节命名学科带头人,并颁发证书。4 .被命名的学科带头人,要在评审后的两年内,至少有一年的时间,要结对帮扶一名年青教师,并将此作为今后重新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四)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学校学科带头人每两年一评,每批评选名额为各类教师总数5%左右。六、学科带头人待遇1 .学科带头人将作为学校向上一级推荐各类表彰的后备人员。2 .学科带头人将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优先享受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3 .学校每年将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专项奖励。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一)兼职教师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2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教学经验,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3 .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实习指导类课程可用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代替。4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二)兼职教师的职责1 .兼职教师应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2 .必须按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准备好所教课程的教案,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以保证教学质量。3 .兼职教师应于学期第一周填写教学工作计划并经学校审核存档备查。4 .兼职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的课程讲课,未经聘任专业部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5 .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各专业部、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应不定期抽查和了解上述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情况,审核其质量和数量。6 .兼职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接受聘任专业部安排的监考任务。在每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应当按学校要求及时录入和送交学生成绩,并按照学校对试卷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7 .兼职教师参加专业部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3次,应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搞好教学活动。(三)聘任兼职教师的程序1 .专业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提出拟聘兼职教师的计划和课程表,报教务处审批。2 .根据批准的拟聘兼职教师的课程表和拟聘计划,学校开展招聘兼职教师的工作,学校可通过试讲或面试等方式,对符合我校兼职教师的任教条件和任教资格的应聘教师进行初审。同时,请拟聘的兼职教师应提供以下资料:(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教师职务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以上的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 .办公室在完成招聘兼职教师的工作后,将拟聘的兼职教师名单及其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教务处和主管校领导审批。4 .教务处将通过审批的兼职教师名单及其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给办公室备案、存档。5 .教务处向兼职教师发放任课通知单、XX职业学校兼职教师信息登记表等表单。6 .经学校批准聘任的兼职教师,各聘任单位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其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将于被正式聘任的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与学校签定XX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办公室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终止聘任。8 .有特殊情况者,应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校长同意后,可先由兼职教师试讲,试讲合格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四)对兼职教师的管理1 .办公室按统一的要求建立兼职教师档案。2 .学校建立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被连续聘任,且教学效果优良、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兼职教师,各专业部可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特聘为我校专任教师。3 .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兼职教师工作会议,了解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4 .兼职教师应接受学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对学生评教满意度差、教学效果差或严重违纪的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协商后及时予以辞退,并做好善后工作。5 .对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的兼职教师待其退休时,可优先聘为学校专任老师。6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必须提前通知教务处,做好调课等相关事宜。(五)兼职教师的奖惩1 .兼职教师能按时上课且学生反映教学情况和综合评价(包括学生、专业部、督导组听课)优良者,每学期足额发放工作量酬金。对综合评价较差者按得分百分比降低教学工作量酬金标准。2 .对于未按学校教学要求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期末出卷、监考、批改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的兼职教师,由聘任专业部核准,按工作量比例酌情扣除教学工作量酬金。3 .对于迟到、早退的兼职教师除记录教学事故给予教育外,并扣除一个实际学时的工作量酬金;对于无故不到或无故不上课的兼职教师,除记录严重教学事故给予批评外,并扣除相应实际学时两倍的教学工作量酬金。三、骨干教师培养办法(一)目标与任务1.培养目标本计划旨在吸引、稳定和培养有志于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优秀骨干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学校在提高教师队伍全面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制定骨干教师专门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在职提升学位层次、及早参与科研工作、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乃至全市具有指导、带头作用。4 .实施原则注重对骨干教师的业务能力、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进行全面培养。优先遴选、推荐业务突出同时又承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的骨干教师培训项目。5 .培养任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要求,力争三年内培养市级骨干教师数人,区级骨干教师数人,校级骨干数人,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二)建立选拔制度1 .各级骨干教师一般每三年选拔调整一次。2 .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后备队伍信息库,逐层选拔培养。3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造就人才的机制。(三)培养措施1 .各级骨干教师一般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跟踪培养。2 .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更新观念、发展自我、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培养计划。3 .学校为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提供舞台。4 .实行导师制,学校将聘请教学专家定期培养、指导各级骨干教师,并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5 .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制度,各级骨干教师每年度向学校进行述职,学校管理小组进行考核,并建立管理档案。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进行宏观管理,定期考核,培养对象经过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资格。(四)开展的活动1.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助教”活动。开展领导干部、骨干教师“结对助教”活动,努力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互相听课、评课,在教育教学研究、班级管理、教育学生等方面深入地进行研究、切磋,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对于“结对助教”成绩显著的教师,学校将给予奖励。6 .举行骨干教师课堂教学开放周活动。7 .进行第一届“校级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五)表彰奖励1 .各级骨干教师具有指导培养下一级骨干教师的义务,3年培养3-5人,培养对象被评选为省、市、区、校级骨干教师的,对骨干教师进行奖励。2 .各级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内,应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验,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评选一次优秀骨干教师,纳入期末考核中。3 .骨干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与研究,获国家、省、市、区科研成果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四、“双师型”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一)“双师型”教师界定“双师型”教师,是指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专业实践,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教师。(二)认定对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三)认定条件1 .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参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能力强,教育教学成效突出。(3)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4)取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2 .近三年有1年以上(累计12个月以上)在规模以上企业一线从事专业实训工作。3 .取得过国家、省级教育部门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4 .在企事业单位取得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一门专业课教学任务,并在本学校任职2年以上。5 .具有工人系列高级技术资格的实训指导教师、担任一门专业课教学任务,并在本学校任职2年以上。符合基本条件并满足(二)、(三)、(四)、(五)条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认定。若XX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和上级部门将来发布的条件有冲突,以上级部门条件为准。(四)认定程序1.报名(1)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2)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三份)。(3)表格由教师所在专业部统一汇总,并由专业部填写专业部申报总表。(4)统一上报个人材料(包括各项资格证件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专业部申报总表。2 .初审(1).由专业部负责审核报名教师的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根据教师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签署专业部意见。(2)专业部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1周无异议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专业部申报总表(文字材料一份,电子表格一份)一同报教科室。(3)教科室审核教师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4)教科室将初审通过的教师材料和汇总名单报学校。3 .复审(1)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组,统一对初审单位上报的教师材料认定并签署意见。(2)对复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学校批准。(3)学校统一颁发中和职业中学“双师型”教师证书。(五)“双师型”教师职责及待遇1 .职责(1)积极完成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2)负责1名以上非“双师型”教师的理论和实训教学的指导任务。(3)两年内至少有两个学期从事理论和实训教学。(4)多渠道主动提高教学理论和实训教学能力。(5)每年按计划完成教学实训指导工作。2 .待遇(1)区级及区级以上专业技能提高培训、学习考察、教学科研等职业教育培养项目优先安排“双师型”教师。(2)学校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优先。(3)国家、省、市、区各级职业教育优秀教师、专业教学(技能)带头人原则上从“双师型”教师中遴选。(六)“双师型”教师管理1.“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材料一式三份。由学校、教科室、专业部各保管一份。3 .各专业部要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本专业需求和教师队伍结构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4 .各专业部要积极与企业、行业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各种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我校办学特色,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5 .学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由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聘书,享受“双师型”教师相应待遇。5“双师型”教师每学年按规定考核和全校教职工年终考核工作同时进行,考核合格者给予续聘;对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并收回聘书,对有以下情况者取消资格:(1)不履行“双师型”教师工作职责的教师。(2)发生严重教学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违反教师法而受行政处分的。(3)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 .对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教师,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核,实行动态管理。“双师型”教师聘期届满,应重新进行申报,学校根据本人在受聘期间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五、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1.本办法所指专业教师主要包括从事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全体在岗教师。7 .开展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是促进教师专业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8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是学校根据专业教学需要,通过教师挂职锻炼、合作研发、顶岗实践等方式,利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时间(含寒暑假)进行。9 .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时间每学年累计不少于2周。10 学校每年应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开展。(二)组织管理1 .学校对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全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分管领导总负责,各部门配合做好实践企业的联专业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实训处、教务处、招生办配合做好企业实践的指导管理工作。2 .各专业应成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指导小组,其成员主要由专业部主任、企业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业带头人组成。指导小组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3 .每年5-6月,各专业按照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定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明确人员、企业、岗位、时间及经费预算等,并附上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任务书报高中部,经与教务处会审,报学校批准后实施。4 .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如实记载实习内容并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2500字的实践报告,实践结束一周内上交本人所在专业部,作为教师企业实践考核依据。5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专业教师实践一线进行抽查。实践教师因故离岗,须同时向专业部、高中部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对擅自离开顶岗实践岗位的教师按旷工处理。6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各专业(部门)应组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实践教师汇报成果,交流心得,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活动。7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期间必须遵守实践单位的劳动纪律和有关安全规定,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考核与奖惩1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学校根据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和学习成果进行考核。2 .教师企业实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标准如下:优秀:模范遵守学校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所任岗位职务职责,出色完成企业实践任务,工作积极勤奋,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成绩突出,受到企业嘉奖。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履行所任岗位职责,工作积极努力,按时完成企业实践任务,成绩优良。不合格:不能遵守学校和企业规章制度,如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开顶岗实践岗位;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企业实践任务,企业实践工作记载等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等。3 .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情况,计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及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4 .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经考核不合格者,除不能享受相关待遇,而且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5 .专业教师在企业实践中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或由于个人原因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四)有关待遇1 .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2 .专业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取得专利、重大科研成果,由所在专业报学校,参照学校有关管理办法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