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工作的内容及控制措施.docx
造价咨询工作的内容及控制措施1、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及控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是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极其重要的阶段。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有着重要的作用。1.1、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作为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在此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标线)的准确、参预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协助委托单位确定合同类型,参预合同条款的拟定,给委托单位提供专业性的参考意见,为今后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以上工作是保证招标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1.2、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重点1、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确保标底(控制价)的准确在整个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此项工作关系到委托单位的投资确定,是委托单位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以图纸、规范为依据并体现工程技术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工程量清单是各投标单位报价的基础平台,其准确性直接决定了合同总价是否准确,同时中标单位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投标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份,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计算工程量、进度款拨付、核定与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等的主要依据。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和工程单价的变化及承包人的索赔。同时,以清单为基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是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的有效方法,同时还可做为评标时分析投标报价合理性、平衡性、偏离性的参考依据。因此,作为造价咨询工作人员首先应做到正确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准确把握清单编制规范及相应计价要求,严格保证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的确定过程中,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准确把握清单及标底编制及审核的工作量,统筹安排建造、装饰、水、暖、电、通等各专业工程造价人员,同时在工程进程中根据各专业工程进度调整人员安排,保证满足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进度满足招标工作的时间要求。(2)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造价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应经过自检、复审与终审三道程序才干出具最终造价文件。对于造价文件的复审必须采用全面审查法,也就是按照清单顺序或者是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包括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清单无漏项、专业工程间无重复计算项,工程量计算准确;标底文件要审查定额套用正确性,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合理性,同时一定要注意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技术特性,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组审查法,对照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或者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不管使用何种方法,一定要考核其主要材料的平米用量,包括混凝土、钢筋、外檐门窗等,超出合理范围应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造价文件的最终审定出具文件前应核算其单项工程平米造价的合理性及各专业工程间平米造价的均衡性。3、特殊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在清单的编制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点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与图纸内容结合,体现设计要求,这一点在国标清单规范(GB502002022)中有明确要求,清单项目特征要全面准确,做好这项工作是投标单位正确填报项目造价,有效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及标单位的索赔量的前提。清单项目特征中必须清晰描述的内容分四方面:(1)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2)结构的要求必须描述;(3)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4)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2、参预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的拟定造价咨询工程人员在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除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以外,还应参预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拟定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参预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参预价格标的评审。参预制定商务标评标办法时应注意,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的选择性较小,管理简单的项目可以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反之则应采用综合评估法。作为造价咨询人员,参预制定招标文件及价格标评审时主要应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1)评标办法应有效防范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高价围标;(2)有效防范投标单位低于成本、恶意竞标;(3)有效抑制投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如前所述,防止投标单位高价围标应的有效办法是设定准确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对于投标单位低于成本、恶意竞标,在实践中没有特别成熟的做法,目前还是主要依赖于商务标评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这就要求造价咨询专业人员要全面掌握主要材料、机械及人工的市场行情,了解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同时参考招标控制价(标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进行评审,如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确有低于成本竞标的嫌疑,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质疑,投标单位不能赋予合理解释,应作废标处理。不平衡报价是投标单位的报价策略,是在投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分部份项工程单价,来达到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理想的经济收益的目的。普通情况下,投标单位对于先施工的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有可能增加的项目、以及没有工程量,只报单价的项目会提高单价,反之则降低单价。对于不平衡报价的防范办法,普通是先确定不平衡报价会涉及的项目比如有施工先后顺序差别的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的项目,只报单价的项目,在招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因素中针对其中占总价比重相对较高的单项价格进行评审,在单项基准价的10%(此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以内可认为是合理报价。差距达到15%即可对投标单位进行质疑,不能赋予合理解释即做废标处理。实践中应注意单项基准价确定不应以招标控制价(标底)为惟一和直接依据,可由招标控制价(标底)和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各占一定比例综合后确定。3、合同类型确定及合同条款的拟定(1)合同类型的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对合同风险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针对不同的合同类型,委托单位面临的风险也不同,合同依据其计价方式的不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实践中比较常用的是单价合同,特别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更宜采用单价合同。(2)合同条款的选用:造价咨询人员应对合同中涉及工程价款支付条款、调整条款、变更条款、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索赔条款等相应内容详细审查,以自身的专业能力为委托单位防范、转移或者化解合同风险。(3)合同条款的工程价款分期支付通常有两种方式,分别为按月计量支付、按形象进度计量支付。按月计量支付通常的操作程序是每月按合同约定日期由施工单位上报完成工作量,经委托单位、监理、咨询方共同认证后按已完部分工作量支付工程款。按形象进度计量支付是按工程进度计划设置里程碑控制点。比如基础完成、某层框架完成、主体封顶、砌筑完成等诸如此类,以到达控制点进度作为计量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合同条款的工程价款的调整,分为两种情况:、法律法规引起的价格调整。指合同签订日后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工程费用发生增减时,由造价咨询人员与合同当事人商议确定并经委托单位批准后确定。、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有两种调整方式,可以按价格指数调整,或者是按造价信息调整。造价咨询人员协助委托单位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详细的调值公式,价格信息来源,调价周期,需调整的主要材料种类等。需协助委托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因素,及参预调价的主要材料,比如,主要材料价格涨幅超过5%时,超过部份可以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调价文件时规定发布时可以调整等等。造价咨询人员在确定调整幅度时应考虑工程施工期间约定工程材料发展的大致趋势,如总体趋势上涨,可以建议委托单位把幅度订得高些,反之,则低些。其支付时间可以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也可以竣工后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中变更条款,索赔及现场签证,在拟定合同条款时,造价咨询人员应明确变更条款,索赔及现场签证计价方式。变更的计价应遵循以下原则: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有合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合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造价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共同商定或者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合用或者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造价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共同商定或者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重要阶段,作为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不仅应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同时应具有较高的素质,要掌握招投标流程及主要商务条款、评标办法的选择要求,要掌握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结合施工组织管理方式,准确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2、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及控制办法2.1 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就是为了实现甲方投资预期的目标,在已经拟定好的设计、规划方案条件下,对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系统的活动进行预测、确定、计算和监控。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既涵盖了企业宏观层次上的投资费用管理又涵盖了企业微观的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是包括项目合同管理、经济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管理、项目财务、项目经济、项目融资以及投资管理体制在内的多视角、全方位对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管理。这其中,既包括对项目施工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计价依据的管理,也包括对项目施工工程造价确定与编制、从业工作人员资格监督与管理。1、对委托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2、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1)工程进度(2)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3)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3、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4、积极配合委托单位,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时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预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5、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6、参预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7、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8、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工程月报的编制及工程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9、负责向委托单位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要求,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10、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2.2、工程施工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办法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计与控制:1、参预施工图纸会审了解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图纸会审内容进行造价评估,对于其中不合理的内容提出参考意见。2、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估对其中的主要施工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查看有无因施工组织问题而增加工程造价的内容,并对一些施工进度、工艺、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3、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工程计量,参预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协助委托单位审核工程进度款并进行签证,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4、工程设计变更的审计与控制(1)对拟进行的工程设计变更进行计量与评估,分析拟进行的设计变更对造价的影响,从多方案变更中优选出实际可行、最经济合理的变更方案,并测算出设计变更可能造成的费用上的增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对于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进行全面评估,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提出合理化建议。、分析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在控制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出控制范围时,提醒委托单位注意。(2)和委托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密切合作,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以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3)对设计变更进行现场监督和重大事项记录,并简要载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预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等。为竣工结算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4)对设计变更实施过程进行跟踪,主要跟踪以下三点:、设计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计算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拆除费等。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份内容的费用。、若发生拆除,己拆除的材料、设备或者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则要提请委托单位注意回收。、特殊要提请委托单位注意,对于调减或者取销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5)对设计变更进行分析,以便追究责任方的责任。可能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者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委托单位与设计单位商议是否索赔。、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者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者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6)对工程签证单进行计量与评估为保证隐蔽工程的及时签证、及时计量、及时评估、及时提请委托单位注意,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们将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检查隐蔽图、隐蔽验收记录。检查隐蔽工程签证是否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直到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做到签证在施工的同时就计算相应工作量,以有效避免事后纠纷。5、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我们还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控制:(1)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浮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合同中没约定的,我们将提请委托单位注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2)对工程签证单进行备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3)评估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签证有无涉及工程整体造价的上升,并及时提请委托单位注意。(4)审查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计列在投标报价时已含的内容中。(5)做好原始资料的积累,为做好补充定额及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索赔提供原始数据。真实合理地编制可能发生的补充定额,维护各方应得利益。(6)为重大材料采购提供询价服务、提供对材料、设备市场价的征询和审核服务,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参考意见。对项目中特殊设备市场价进行征询。、对于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3、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及控制重点3.1、 工程施工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1、协助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结算办法及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原则,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按规定组织编报竣工结算资料。2、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计价相关文件、规范规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合同,通过审查、对照、查证等方法,对照招标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变更、签证手续的完备性、真实性、有效性;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各项取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单价确定是否合理法;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合法等等。合理确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并出具竣工结算报告。3、编制结算审核报告,并保证竣工结算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具体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3.2、 工程结算审核中常见问题分析根据我公司近几年的结算审核工作经验分析,不管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还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被审核单位所报的工程结算中均或者多或者少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工程量的问题工程量是计算工程一切费用的基础,工程造价会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结算造价影响极大。为了达到提高工程造价的目的,被审核单位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加大工程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群体工程或者大型工程中,时常由两个或者以上的被审核单位共同承建、这就存在混淆工程界限、交叉工程重复计费的现象:特殊是对交壤工程,从基础、砌筑墙体开始,到楼层找平,屋面防水找平,结构粉刷等各个环节,不同的施工单位重复报价,对于业务能力不强的审核人员,很容易造成重复计算。(2)有的工程由于设计变更,调整了工程项目,在计算时计算了变更增加项目的工程量,却未扣除图纸内原设计项目的相应工程量。(3)计算工程量时该扣减的工程量未扣除。如计算砌体时不扣除门窗过梁、圈梁、构造柱、门窗洞口射钉块、厨房洗手间止水台等。(4)有的项目其工程量已经在定额分项中全部包含,又单独计算,如散水、刚性防水屋面、碎路面定额分项中已经包含了做分格缝、嵌缝等内容,在计算时又单独计算伸缩缝工程量。(5)有的项目其工程量已经在定额分项中部份包含,又单独计算,如块料楼地面分项中已经包含部份砂浆结合层的厚度,在计算找平层厚度时未扣除该部份工程量。(6)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有的项目其工程量已经在工程量清单分项中包含,又单独计算。(7)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清单工程量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人为加大工程量。2、工程套项的问题(1)采用定额计价工程,工程结算是依据省市现行的定额。定额套项是否正确,在选子项时是否有重复等现象,都是影响工程结算价格高低的关键。有些被审核单位采用低套高、少套多等手段来增加工程费用,有的穿插套用市政或者土建定额;有些工程在编制竣工结算时套用了综合定额项后再套用单项定额,重复计算同一工程子目的费用,或者不执行定额规定的计算原则;对于用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达到加大工程造价或者提高取费类别的目的;更改项目计费基础的范围,如高层建造超高费;对定额规定的系数不按规定计取,如在剪力墙结构中险采用泵送后的垂直运输应乘以0.8的系数等。(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清单子项的单价套用直接影响工程造价,被审核单位往往混淆分部份项清单子项,在结算时不按中标的投标单价结算,采用单价较低的项目套用特征相近且单价较高项目的单价或者根据合同约定重新组价的方法。3、单价的问题(1)实际工作中,被审核单位往往对定额单价或者招标时的暂定价就高不就低,市场价低的,就执行定额单价,市场价高的,则形成价格签证计入结算,有的被审核单位甚至直接将签证价格计入定额直接费参预取费。(2)现场有批价、定价的,被审核单位在提报结算资料时,故意隐瞒有关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批价资料、转账资料,造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高于现场定价。(3)定额基价或者价目表套用与合同约定不符。4、费用计取的问题工程结算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取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占很大比例的。被审核单位在计取费用时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1)不应计取的费用继续计取。(2)不按规定的费率计算费用:如税金不按工程所在地的费率标准计取;安全施工费的费率与工程合同约定时间段内的地方规定不符;其他相关项目的费率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3)取费程序、费率与合同约定不符。(4)本应扣除的费用未扣除,如让利等。5、合同问题(1)曲解合同条款,钻合同规定不严的空子。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时,由于条款不严格、不完善,缺乏约束性、规范性,是引起被审核单位多算、冒算的原因。特别是在包干工程项目中,对包干范围及调整和调整方式等没有明确规定,其结果是包干项目包不死,成为按实结算。(2)技术标同商务标的脱离。目前工程招标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被审核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是包括计算完成份部份项目工程量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总和。技术标标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方案确定的数量,由被审核单位在商务标里以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形式自主择项报价或者包含在综合单价里,而在结算时一些施工单位又往往把属于标内应考虑的技术措施费的一些项目列入结算,计取工程费用。(3)合同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6、资料问题(1)混淆施工图与竣工图的区别。施工图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竣工图是对竣工工程的具体记录,包括了施工过程的设计、联系单等变更,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特别是一些大中型复杂的工程,两者项目出入会更大、有些被审核单位把已取销的施工图项目仍列入结算,计取工程费用。(2)更换变更联系单。工程变更联系单是施工过程中图纸变更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把关不严,变更联系办理不及时,时间一长,就会含糊不清或者不齐全,有些被审核单位就利用联系单来做文章,办理有利于自己的联系单,故意删改、省稍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为多计取费用埋下伏笔。还有的被审核单位对变更联系单重复报量,同一变更内容有时会有两份或者以上的变更联系单。(3)含糊洽商部位、涂改洽商内容。工程洽商记录是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对一些图纸描述不清或者图纸以外的内容进行商谈、处理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一些被审核单位往往办理不及时,待时间一长,各方记忆含糊时再去办理,办理有利于自己的洽商记录,故意删改、省稍不利于己的内容,为多计取费用埋下伏笔,个别被审核单位甚至提供虚假的洽商记录。3.3、 针对上述有关问题的解决措施1、工程量的问题:工程量的核对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点。工程量的核对是结算审核时最繁琐的环节,由于计算规则多,工作量大,是最容易浮现多算、重算或者漏算的地方。因此,造价咨询人员必须根据竣工图纸、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情况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逐项核实,从中审查出由于计算上的错误造成工程量与图纸和施工现场不符的项目,特殊是一些被审核单位预算人员做结算时故意加大工程量和重复计算的情况。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单,以做到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有一个系统、全面、完整的认识,计算时应审查有无多计工程量或者重复计算工程量的问题。工程量的审查办法,要根据需要和具备的工作条件视具体情况而定,普通情况下应尽量选择全面审查法。工程量的审查要突出重点,重点放在容易重复计算及隐蔽工程部份,审查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对于群体工程和大型工程等有多家施工单位参建的项目,一定要注意书面资料和现场实际相结合,弄清晰各单位之间的实际施区域,避免重复计算。(2)计算工程量时一定要注意变更资料与施工图的对照,注意扣减变更取销项目的工程量。(3)注意各分项工程量之间的相互关系,该扣减的部份一定要扣减。(4)审核工程项目划分是否合理,是否浮现多设或者少设项目,划分方法要注意与定额项目或者清单项目一致。在清单计价模式下,部分工程内容以项目特征的形式体现在清单子目中,不得重复计算,如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墙面刷喷涂料子母,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已经注明满刮腻子的要求,则满刮腻子的价格就已经含在该清单项目中了,不能再次计算其费用;又如土方项目中已含了挖、运、钎探等工作内容,均不得再单独列项,而依据以往的定额计价模式,上述项目都是可以单独列项计算的。(5)审核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否与定额规则或者清单规则保持一致,并注意定额规则与清单规则的不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好的,工程量是按图纸和合同约定规定规则计算的,有的被审核单位不按合同约定规则计算,如计算框架梁碎工程量时,不扣除碎柱,重复计算,在砌体计算时不扣除碎过梁和孔洞,工程量的增加无形中提高了工程造价。又如独立基础土方工程计算时,清单计价模式下是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不考虑工作面及放坡,而定额计价模式下独立基础土方工程量计算时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考虑工作面及放坡。(6)审核工程量的计量单位是否与套用定额或者清单一致。定额中有些计量单位是IOm,10Itf等,因此容易疏忽导致工程量成倍加大;还要注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计量单位的不同,如清单计价模式下门窗工程的计量单位为“樟”,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计量单位为“平方米”。(7)严格控制签证,防止任意加大工程量。首先检查隐蔽工程签证,把好现场签证关。对于隐蔽工程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做好现场签证和记录,防止事后补办签证;其次,各种变更等现场签证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做好调查研究,杜绝不实际的开支。2、工程套项的问题:审查定额套用或者清单子项套用是否正确,把好套项关。(1)审核补充定额子目审查定额套用的合理性,竣工结算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地反映工程实际造价,不能哪个项目单价高就往哪个套,套价时应熟练掌握定额本中的说明、工作内容及单价组成,对定额缺项的项目,依据自身的经验结合实际的施工情况测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合理地编制补充定额子目。(2)审核套用定额的子目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计,通过对实际套用定额价格与定额规定的价格是否相符加以对照进行审查,着重应对主要材料、主要机械、人工等价格进行审计,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者多套定额的问题。(3)审核所套定额种类是否合理根据合同约定审查结算选用的定额是否正确,如合同未约定,按以下原则处理:建造工程新建的以建造、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为主,改建的工程以修缮定额为主。同时看定额文件颁布的时间、合用的范围、定额的名称、含义,以及关注定额编制说明中的注意事项,以达到科学地使用定额,准确地套用定额,核准工程造价。如同样是挖土方工作,我自治区现行的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建造工程消耗量定额都有相应的子目,具体套用哪一本定额要看该工程是否符合定额说明中的合用范围,同时要注意施工合同中对定额套用的规定,按合同指定的定额来计算工程造价。(4)注意定额中一些项目如高层建造超高费等和安装定额中说明系数的计取范围,注意不能混在一起。(5)审核套用清单子项清单子项应根据项目与清单子项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一致来选用,如二者一致,可以直接套用;如不一致但相近,可以通过置换主要材料价格来借用。3、单价的问题审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等对人、材、机价格的规定,对那些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施工企业按市场价格包干的部份,不得因市场的起伏变化予以调整,对于可以调价的部份,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充分与承发包双方进行沟通,确定其合理的价格。对价格的审计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把关:(1)确定可以计算差价的材料,不该进行调差价的决不进行调差价。(2)按设计图纸核算定额所需材料用量或者按实际核定用量。(3)核定所报结算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差额以及按规定应计取的采购保管费,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建材市场上的材料成千上万,价格千差万别,特殊是一些新型高档建材,被审核单位往往利用这些材料在市场上价格的不确定性在结算时高报材料价格。(4)对于按系数法计算的材差部份,注意材差系数的动态变化和材差计算的基数规定,以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下发的文件为审计标准,注意材差系数计取的时间与施工进度一致。对于按实结算的材料在审计其价差时,以审计材料用量和材料的实际价格为主。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殊对装饰材料加强审计力度。(5)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地方文件规定,确定可以调整的材料价差。(6)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注意合同约定价目表或者基价、招标暂定价的选用,以便材料价格调整,不能混淆;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注意合同约定基价、招标暂定价的选用,以便材料价格调整,不能混淆。4、费用计取的问题审核费用时,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该部份工作的重点。取费费率是根据工程类别按照省市规定的费率或者由合同双方商议或者招标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项目及各项费用的计取条件、合用范围、计算基数及取费费率,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审查有无随意扩大取费基数或者费率的问题,费用项目有无重复计算的问题等。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必须按照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定额及相关文件标准执行,同时结合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来确定费率,审查时应注意:(1)取费文件的时效性。(2)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合同约定相符。(3)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计取基数不同的是否分别计取。(4)费率计算是否正确等。(5)合同约定的费用是否已经扣除。此外,对取费的审查首先要把招投标的工程和非招投标的工程区别对待,对于招投标的工程要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普通按招投标时的取费口径计取,这里要注意的是对于费率有下浮或者总价有优惠的工程,设计变更或者新增项目是否有同比下浮;对于非招投标工程要注意:是否按施工合同规定来取费,在计取各项费用时所确定的基数及费率是否符合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5、合同问题首先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惟独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干进行竣工结算;其次应按照规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有些项目是总价包干的项目,则在竣工结算时对包干部份是否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范围全部施工完成。(2)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条款,审查被审核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中是否有按合同约定进行优惠。(3)有些项目合同中己经约定了风险包干范围,也计取了一定的风险费用,审查时应注意这部份项目的费用不得计入工程结算价款中。(4)对合同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审核人员应遵循处理方式:第一是招标文件有而施工合同没有的内容,此时应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为准。第二是招标文件没有而施工合同有的内容,此时应看该内容的性质而定,如果该内容严重违背了招标文件的主旨,则该内容应确定为无效,其依据是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该内容没有违背招标文件的主旨,则该内容应确定为有效。第三是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都有的内容但不一致,此时其处理方法类似于第二种情况。6、资料问题(1)对施工联系单、签证单、洽商记录有效性、合理性鉴定问题签证单、变更联络单或者其它施工记录等工程资料是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和形成工程造价的重要技术资料,其真实性对造价影响自不待言。现场签证往往是甲乙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如乙方提出,甲方未签;甲方签经手人姓名,未签处理意见;甲方签字认可,经查与实际不符。对于现场签证的审计采取的方法依具体情况而各不相同,但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甲乙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对签证有效性,比较容易判定,按施工合同约定,严格执行确认的程序,无相反或者足够证据证明,只要欠缺某一签字或者手续环节,就鉴定为无效,因为合同约定有效,而且约定必守。对签证合理性判定,需借助造价咨询人员精湛的专业知识,一方面看定额是否包含,是否属于重复签证,另一方面,需对施工工艺要有全面的了解。(2)审查变更及签证的真实性可用以下几种方法:、因果判断法甄别虚假签证。首先按时间顺序对相关资料作专题采集并组成资料链,再按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这样的“因”是否可导出这样的“果”,或者这样的“果”是否源于这样的“因”。、反向逆证法识破数据篡改。首先应注意所关注的资料是否具有这些特征:是不是复印件,笔迹或者着色有无存在明显差别或者拼贴痕迹。发现异常后,再采用逆证法从怀疑数据着手反向推算出与已知的关联数据相矛盾的结论,就可以基本认定资料遭恶意篡改。、对照分析法纠正单向变更。工程发生变更时,不少情况下也遵循有增必有减的法则,而不总是只增不减。基础回填改用砂砾石(增加),就意味着原设计灰土的取销(减少)。采用对照分析的方法可以发现和纠正联系单只增不减、一边倒的倾向。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联系单虽有增也有减,但只减小的不减大的、或者只减明的不减暗的、减而不全的情况更具有欺骗性。7、其他问题及处理方式(1)可套定额的项目不套定额,而以签证独立费的形式结算,审查时普通处理方式:、按定额执行,或者补充相关依据。、签证独立费低于套定额价的,执行签证独立费;签证独立费高于套定额价的,套定额。、如果是小而繁杂的项目(如果清理场地、挖树、栽树、拆人行道砖、安装零星水电等),可进行粗略的测算,包干价比测算价低,则不一定套用定额。(2)送审结算的工程量的内容、数量不清晰或者与实际工程现场不符,审查时普通处理方式:、按甲方及监理确认的意见办理。、由委托方负责解释。、按工程实际量结算。、请甲方重新确认并说明情况。、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按实结算。(3)部份结算项目将日常用品、办公用品也计入结算书,审查时普通处理方式:、不计入。、在审核说明中说明,对该类项目不出具审核意见。(4)结算书包含工程前期费用,对该类项目不出具审核意见。、属于建设单位费用,在预结算中不予计取。、在审核说明中说明,对该类项目不出具审核意见。(5)预算设有暂定价,结算审查时普通处理方式:、结算时按经建设单位及监理确认的购货合同或者发票计。、应由甲乙双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价,结算时进行价差调整。、按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暂定价结算方式结算。(6)送审结算的部份工程量的内容、数量缺少结算依据而又不能补充依据,审查时普通处理方式:、按甲方及监理确认的意见办理。、请甲方重新确认并说明情况。、经勘察工程现场实现场情况,确实符合送审结算内容,应按实结算此部份造价。4、造价控制合理化建议(1)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不少,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变动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特别是涉及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而且应尽量提前实现这种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已完成或者部份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及时掌握工程造价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催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