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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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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4.docx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编制单位:X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为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有关条例中规定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本公司特制订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包括:井架物料提升机;模板工程;临边及洞口防护;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基坑防护;起重吊装。1.井架物料提升机潜在危险因素:无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无资质,未经检测合格后使用;吊篮无停靠装置,无超高限位装置,未设置缆风绳或缆风绳设置不符合要求,架体与建筑结构连墙杆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吊篮无安全门,违章乘坐吊篮上下,楼层卸料平台的防护不符合要求;钢丝绳已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的事故:倾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控制措施: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完毕后须经有资格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使用。吊篮必须安装停靠装置,停靠装置要定型化。提升机必须安装超高限位装置,按规定设置缆风绳,缆风绳的材质、组数、角度必须符合要求;提升机连墙杆的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不宜大于9m;材质与架体材质相同,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采用刚性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严禁乘坐吊篮上下,卸料平台的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平台口设置安全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设置防护棚。严禁使用已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钢丝绳应经常维护、保养,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得少于3个。2 .模板工程潜在危险因素:不按审批后的模板施工方案施工;高支模无专项方案及专家评审;模板立柱材质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扫地杆、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杆用砖接长,立杆垂直度超标;拆模无审批手续,无拆模试件或未达到拆模强度拆模;堆载超标,施工荷载超标。可能导致的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控制措施制定本工程的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对立柱材料、模板支撑系统进行量化检查验收;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内进行交叉作业;建立模板拆除的审批制度,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拆模强度要求时方可进行拆模。3 .临边及洞口防护潜在危险因素: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脚手架的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楼梯周边,基坑周边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防护设置不符合要求;预留洞口、坑井、楼梯口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通道口上部无安全防护棚或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带。可能导致的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要求设置各类临边防护栏杆并经检查验收后使用;预留洞口、坑井必须设置固定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除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外,必须有安全标志;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每隔两层或超过两层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分层施工的楼梯及楼梯踏步、歇台板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凡有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应满铺双层脚手板或竹编板,高度超过24米的层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4 .施工临时用电潜在危险因素:未按TN-S系统布线;外电防护安全距离不够且无防护措施;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规定,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电气闸具破损、老化,漏电保护装置不匹配、失灵;PE线连接不正确、松动;接地电阻超标;电线乱拉乱接,电工不持证上岗;潮湿环境未使用安全电压;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箱内堆放杂物,电箱外无安全通道;手提电动工具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可能导致的事故:触电控制措施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按TN-S系统供电;施工临时用电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按规定巡视并作记录;非电工不得随意连接、改动、拆除供电设施及电气闸具;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牌警示。5 .脚手架工程潜在危险因素: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杆件、扣件的材质不符合要求,立杆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不够;杆件间距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或设置不符合要求;脚手板不满铺,有探头板,施工层未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或未验收先使用;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无限定荷载标牌。可能导致的事故: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经审批后实施,严禁使用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的杆件、扣件,立杆基础,扫地杆的设置,架件与建筑物的拉接的位置、数量、拉接方式应符合规范规定要求;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L5m,脚手架两端,转角处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大于20cm,不得有探头板,施工层脚手架外侧、斜道和平台要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搭设前要进行交底,搭设完毕后要进行量化验收;卸料平台要经设计计算,单独搭设,用标牌标明允许荷载值。6 .基坑防护潜在危险因素:基坑支护方案未审批或无施工方案,地质资料不详;附近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够,未采取保护措施,工期过长;在挖土机械回转半径范围内作业;基坑支护、止水、降排水未满足要求;基坑周边堆载未达安全距离;基坑周边未设防护栏,危险部位未设红灯警示。可能导致的事故:塌方、建筑物倒塌、机械伤害、水浸、高处坠落、地下设施破坏。控制措施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按审批后的方案施工,深5m及超5m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定期监测支护系统的变化和相邻建筑物的沉降变化;分层开挖,挖土机作业半径不得站人;基坑周边设牢靠防护栏及警示牌;弃土及材料堆放在安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进度。7 .起重吊装潜在危险因素:无吊装方案或不按审批后方案施工;吊装机械无限位装置、保险装置;钢丝绳磨损,安全系数不足够;吊点不正确或角度不正确;司机、指挥、司索无证上岗;吊臂下站人、无警戒线。可能导致的事故: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控制措施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体检;吊装前必须检查机械保险、限位装置是否有效,并作试吊;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对参加吊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非吊装人员不得进入吊装区域。二、安全监督工作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通过对项目的全面管控,在保证施工合同规定要求的工期和质量等级合格的同时,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2.4%。/年以下。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地方规定的各项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坚决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规定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条款,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三、安全监督工作的流程:四、安全监督保证体系1.安全监督架构如下:安全监督负责人姓名:电话:安全监督员姓名:2安全管理人员责吆2.1 指导监督层:主要指建委(建设局)、安监站等各职能部门,其作用主要是判定政策,制度;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咨询。2.2 安全监督负责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安全总监是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的负责人,其责任:按照预防为主原则,落实“人、机、料、法、环”的预先控制;指导、安排安全管理人员搞好现场安全检查;对严重违规事件下达停工令;负责对外协调,联系。2.3 安全监督负责人:独立完成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方案预审;指导、组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位安全生产进行阶段性评价。2.4 4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安全监督负责人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重要工序和环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5 伤亡事故等级1、 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伤亡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2、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规定的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即: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不超过105工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日的失能伤害;死亡,损失工作日为6000工日。“损失工作日”的概念,其目的是估价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直接损失。因此,某种伤害的损失工作日数一经确定,即为标准值,与伤害者的实际休息日无关。3、 建设部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事故伤亡和损失程度不同,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包含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包含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不包含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五、安全隐患报告制度1、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达不到的签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整改的即时上报;a)认真熟悉工程特点,对重大安全隐患源进行专项管理。b)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包括:地下室高支模、塔吊、基坑、外用电梯、临时用电、脚手架工程等。2、 检查、收集和复查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对于验收严重违反既定程序或机械设施明显缺陷的,不得投入使用;3、 定期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即时由签发整改单,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则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向公司安监部报告,安监部视情况书面报告该工程负责人;4、 上报程序:安全管理人员a项目安全责任人>公司安全科5、 在紧急情况下,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直接通知当事施工人员进行处理;6、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将采取如下方式上报:对于重点工程,采取每周一报;对于突发性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则采取即时上报的快报方式。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5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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