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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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
XX区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改善我区农村出行条件,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启动实施自治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即自然村(屯)道路畅通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并同步建设自然村(屯)停车设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建养并重”的原则,启动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全面提升农村生产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群众出行服务水平。(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XX区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基本通硬化路,基本完成已硬化路面严重破损或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屯)道路改造,基本完成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基本完成自然村(屯)停车设施建设,将达到等级公路标准的自然村(屯)道路全部纳入村道进行管养。(三)实施原则。一是“三同时”原则,即安防工程必须与通畅工程或提升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原则,确保完工一条就能够安全使用一条,不留安全隐患。二是实施达等必列养原则,即按农村公路标准建设验收的通屯路,按“应纳尽纳”原则,全部纳入农村公路统计年报里程,列入交通运输部门管理养护范畴;其他不具备农村公路列养条件的,应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养护。二、工作任务(一)实施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对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硬化,通3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道路,按路面宽度4.5米标准建设;通3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道路,按路面宽度3.5米标准(含错车道)建设。(二)实施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1 .对已硬化但路面严重破损的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重建。2 .对已硬化但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加宽。(1)对通5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道路,路面宽度低于4.5米的,按4.5米标准加宽。(2)对通30户(含)至50户的自然村(屯)道路,路面宽度低于3.5米的,按4.5米标准加宽;路面宽度3.5米以上(含)至4.5米以下的,每公里建设3个错车道。(3)对通3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道路,路面宽度低于3.5米的,按3.5米标准(含错车道)加宽;路面宽度3.5米以上(含)至4.5米以下的,每公里建设3个错车道。(三)实施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XXX公里存在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进行隐患治理。具体建设任务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文件为准。(四)结合“三项工程”,同步设计、建设自然村(屯)停车设施。在规划设计通畅、提升、安防工程时,统筹考虑途径山区自然村(屯)的停车需求,通过在过村(屯)路段设置加宽车道、弯道、建设错车道、平整路侧弃土场、绿化用地、零散“三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方式为停车困难的自然村(屯)建设路侧停车位或简易停车场,完善标志标线,满足村民的停车需求,减少占道停车现象。三、组织领导XX区农村公路“路长制”暨“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建设工作,发挥协调调度工作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四、职责分工(一)区交通运输局1.负责组织两镇开展项目事前备案工作,并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按照XX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编制年度建议计划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审批部门审批下达。负责开展项目“以奖代补”数据考核系统交通端项目数据填报工作,并对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实。监督、检查并上报XX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计划执行情况。2 .加强绩效考核,指导和督查XX镇、XX镇按质按量完成建设计划任务。3,管理项目库计划外的XX区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库(项目库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确认为准)并编制年度建设计划。4 .负责组织督导乡(镇)人民政府按照XX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流程做好项目的收集、汇总、初步审核和要素保障。负责筹集项目县级自筹资金,根据XX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支付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对于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一般耕地无法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或耕地“占补平衡”的,不得通过初步审核,不予备案。5 .按照技术标准组织项目具体实施工作。6 .负责“以奖代补”数据考核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7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将工程完工后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纳入农村公路统计年报,并进行管理和养护。8 ,负责对下达XX区的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本级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二)区发展和改革局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对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进行符合政策投向项目事前备案和申报工作,落实项目前期经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为涉及产业发展的“三项工程”项目协调使用涉农及乡村振兴资金,配合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参与绩效考核工作(四)区财政局1.监督区本级项目资金使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负责以奖代补数据考核系统财政端资金数据填报工作。9 .参与区本级项目资金的绩效考核工作。(五)区乡村振兴局1 .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开展项目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本辖区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参与绩效考核工作。2 .负责制定本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三项工程”的指导意见,配合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六)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土地审批等问题。(七)XX镇、XX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完成“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建设任务,协调解决“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用地、征拆等前期工作。积极摸排群众需求迫切、经济效益高、可行性强的自治区库外道路通畅、提升和安防项目,按照区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组织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做好项目收集、汇总、初步审核等项目管理工作。(八)区交警大队配合并指导各部门做好隐患路段排查、施工路段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参与“三项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五、建设标准(一)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及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执行。推荐使用不低于18厘米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通景区路段推荐使用不低于6厘米厂拌冷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路面宽度为4.5米的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为3.5米的道路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路段在保证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建设标准。道路建设要与当地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相协调,尽可能利用旧路,完善排水等设施,切实提高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运输保障能力,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串联多个自然村(屯)的道路,按所串联最高户数的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及补助标准执行。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对涉及资源、旅游、产业的道路,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向乡村旅游景点、农产品集散地、产业基地等延伸并适当提高建设及补助标准。除以上情况外,如当地意愿强烈,且在用地和自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但补助标准不提高。(二)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标准。参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执行。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线遮挡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实现对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对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增设或完善警示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改造,其中,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的采购、安装、维护由公安部门负责,建设经费由区财政部门落实。科学合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经过学校、农贸市场等混合交通量较大的路段,适当提高。(三)自然村(屯)停车设施建设标准。自然村(屯)停车设施按照“村民自愿、项目配建、经济适用、村民管理”原则实施。对于村民有意愿、在公路路侧、具备建设停车位的位置,项目单位应帮助村民完成停车位平整、硬化建设。鼓励结合当地地形,在与当地农民协商后多点分散设置。停车设施应完善相关安全、指示和警示标志标线。六、管理养护XX区交通运输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达到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的自然村(屯)道路纳入村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要求进行管养。区交通运输局要落实管养主体责任,通过申请上级补助、本级财政配套的方式落实养护资金。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养护,指派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养护工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群众参与日常养护工作。关于未达标的通屯路,按照自治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可参照村道管养方式进行管养,也可通过“以工代赈”等途径组织群众参与日常养护工作,养护资金可由乡村振兴资金解决。自然村(屯)停车设施由XX区人民政府按照方便管理的原则确定权属和管理养护职责和经费来源。鼓励通过开发停车场的广告等经营性收入补贴管理养护支出。七、组织保障(一)强化要素保障。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作用,区交通运输局要吃透政策、用足政策,积极上报项目,尽最大可能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将获批的项目数和投资额提高到与XX区经济体量相衬的地位,有效拉动经济发展。(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路长制”的组织体系作用,通过各级路长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村民委员会要积极广泛动员群众支持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配合做好用地等要素保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建设的强大合力。(三)加强联合督查。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发改、财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规范有序的项目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互相通报有关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共享监管成果,避免重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到位的县(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全区通报。(四)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健全可操作、能落实、可考核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包括投资完成率、资金拨付率等)纳入XX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五)建立惩罚机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应当对相关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贪污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意见或报告、意见严重失实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