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合同(修改).docx
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201年月合同文件及说明依次2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2第二条合同总价款3第三条工期3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4第五条双方驻工地机构、代表及权限4第六条甲方工作5第七条乙方工作6第八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7第九条延期(提前)开工及工期延误9第十条工程质量检查9第十一条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10第十二条平安施工11第十三条物资供应11第十四条工程量确认12第十五条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13第十六条合同价款的调整13第十七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14第十八条工程变更15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及结算15第二十条工程协作17第二十一条质量保证金17第二十二条环境爱护17第二十三条违约、索赔17第二十四条争议19第二十五条不行抗力19第二十六条保险19第二十七条其他20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其项目的土建部分施工及管理与独立经营包工包料包平安包质量包工期自负盈亏的方式发包给乙方。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样,并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合同文件及说明依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说明,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说明依次如下:1)本合同书;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主要包括:(1)列入合同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供应的全部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全部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3)在上述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供应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干脆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表或定额计价表。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1.1 工程名称:南湖东岸温泉酒店别墅项目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地下层数:IF地上层数:16F总建筑面积:37721.22m2o1.2 工程地点:1.3 工程承包范围:图纸中所示包括桩基础、地下一层地面12层土建、防水、门窗、外墙、瓷片、护栏工程、基坑土方、基坑支护、降水位、给排水、标准为毛坯房,图纸所示的室内房门、卫生间门及标书和图纸描述为二次装修范围的不在本承包范围内。其次条合同总价款2.1 本工程合同价款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2 在施工期间,若施工范围发生较大改变时,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按补充协议有关条款办理。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所约定的价款、竣工决算办理期限、决算原则办理竣工决算,以双方确认的决算价款作为本合同决算价款。第三条工期3.1 开工日期:2015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2 竣工日期:2016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65天。3.3 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后一周时间内需向甲方及监理提交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支配等文件,并完成进场工作。3.4 承包人必需严格依据本合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依据甲方现场项目部的要求编制季、月、周工程进度支配及相应的工程进度统计报表。3.5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甲方或监理方要求,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为保证工程进度支配所采纳的支配方案和方法供甲方或监理方参考。3.6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或监理认为乙方的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应依据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马上实行措施进行改进,并对进度支配进行修订,确保工程进度满意本合同进度支配的要求,但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以前滞后进度的认可。3.7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和乙方供应的工程进度支配提出某些必要的措施以改善和确保工程进度。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4.1 本工程执行现行的国家、地方或行业规范、标准及管理规定。4.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满意设计要求,必需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并满意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若现行的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规范、规程、标准及管理规定存在相互重叠,则按较高的质量标准执行。4.3 乙方向发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2015年月日(合同签订后7天内)。第五条双方驻工地机构、代表及权限5.1 甲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5.1.1 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5.1.2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5.2 乙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5.2.1 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5.2.2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5.1 和5.2涉及的机构成立文件和驻工地代表任命书及资格证书为合同附件。5.3 甲方驻工地代表权限5.3.1 甲方驻工地代表由甲方赐予任命,如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驻工地代表,后任接着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5.3.2 甲方驻工地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5.3.3 甲方、监理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其驻工地代表(或其托付人)、监理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驻工地代表或其具体管理人员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驻工地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赐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应予以执行。乙方对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指令认为不合理,可以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驻工地代表应在24小时内做出确定。但紧急状况下的指令,乙方应马上执行。5.4 乙方驻工地代表权限5.4.1 乙方授权其驻工地代表行使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全部权利,且可与发包人签订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并担当承包人在本合同履行中的全部义务。5.4.2 乙方的要求、恳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按甲方驻工地代表或其授权的具体管理人员、监理的看法执行。5.4.3 乙方驻工地代表按甲方、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紧急状况下,且无法与甲方或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联系的状况下,乙方可实行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应随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其损失由责任方担当。5.4.4 乙方驻工地代表向甲方驻工地代表请假离开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时,甲方同意乙方驻工地代表书面指定其临时代表,指定的内容包括临时代表姓名、临时代表的权限、期限等事项。5.4.5 乙方驻工地代表需易人时,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后任接着履行前任应履行的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有关的承诺和责任。5.4.6 乙方更换驻工地机构人员时,应书面告知甲方。第六条甲方工作6.1 向乙方供应图纸的日期:2015年月日(合同签订时的同一天);向乙方供应图纸的套数:3套;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2015年月日(合同签订后14天内)。6.2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协作,确保乙方依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6.3 依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6.4 审查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6.5 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与竣工验收交接及竣工文件汇编等工作。6.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督促。6.7 甲方须供应能满意乙方施工运用的电源、水源,电源、水源接头至施工地块,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担当。6.8 甲方承诺已获得本合同项目的土地运用权以及建设开发所须要的政府相关审批文件、证书。无土地运用征迁等纠纷。第七条乙方工作7.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向甲方、监理方提交施工工程的总体进度支配。发包人、监理方批准或提出修改工程进度支配的时间:收到支配后的7天内。乙方不能按甲方、监理方批准的进度支配施工时,应依据甲方、监理方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支配,以确保证承包工程如期竣工。7.2 严格依据施工图、施工设计文件及其鉴定审批和其它批复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乙方应组织人员细致审图,参与图纸会审,刚好供应书面文件给甲方协调解决。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监理方提交一份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监理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乙方才能作为执行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7.2.1 本工程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7.2.2 现场水、电接口布置图(每栋每层设置一个水、电接口,并接至适当地点或按甲方现场指定的要求设置)。7.2.3 主要分项工程的具体做法及施工框图。7.2.4 各项资源需求及配置支配。7.2.5 施工进度具体分解支配(横道图)。7.2.6 各项保证措施:7.2.6.1 质量保证措施。7.2.6.2 平安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爱护措施及实施方案(按施工阶段分别制定)。726.3 冬、雨季施工措施。726.4 成品、半成品爱护措施。726.5 特别问题、突发事务的应急处理措施。726.6 施工协调、协作措施。726.7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检验、试验程序。赶工措施施工工艺流程;特别问题的应急处理措施;平安、质量、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内容。向甲方提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2015年月日前;甲方批准或提出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收到后的15天内。7.3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支配等文件应由甲方、监理方确认。7.4 乙方在批阅合同时,或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如发觉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马上通知甲方。7.5 乙方必需派驻有组织指挥实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管理人员和组织优秀的施工队伍、设备进场,平安、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为已方人员和设备办理保险,并担当费用。在特别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需持有国家认可的特别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书。7.6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爱护和平安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7.7 乙方应允许甲方、监理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承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乙方应供应便利,并听从甲方、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7.8 乙方应坚持平安生产,做好劳动爱护,担当文明施工、平安施工等相关费用。7.9 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保管维护工作,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爱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须实行特别措施爱护的工程部位。7.10 依据规定编制工程的竣工文件,竣工资料档案包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竣工文件的编制按相关方法和甲方的要求执行。7.11 担当本合同范围内全部施工质量缺陷的全部责任,乙方应无偿返工并担当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不合格,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担当。7.12 负责担当其分包工程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的安装,并担当水电费用。7.13 现场平安文明施工确保达到“安标”工地标准。第八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8.1 乙方应全面担当自身的现场施工管理责任,含质量、进度、环保、清洁、平安、治安及竣工资料的收集、审查、移交等,并对整体工程的平安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和工期负责。8.2 乙方应对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担当连带责任。第九条延期(提前)开工及工期延误9.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如期开工,没有特别理由且报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延期开工。甲方确定提前或延期开工的,以甲方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9.2 因以下缘由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在发生后三日内就导致工期延误的缘由提交书面报告,经监理书面确认,及甲方相应管理程序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9.2.1 一周内非施工商缘由停水造成工程全面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9.2.2 非乙方缘由造成的工期延误开工。9.2.4不行抗力(发生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或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以甲方签署批复的看法办理)。9.3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逾期竣工,乙方应担当违约责任。第十条工程质量检查10.1 乙方必需按国家规范、设计要求、甲方及监理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为检查供应便利条件;刚好依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供应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10.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担当返工或整改的全部费用及违约责任,工期不顺延。凡因乙方缘由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或整改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经返工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另行指派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重做,且由乙方担当一切费用。第十一条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11.1 工程具备隐藏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打算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及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藏和接着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1.2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1.3 乙方未经监理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监理有权指令乙方返工或实行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返工费用及复查费用均由乙方担当,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亦由乙方担当。11.4 有防水或防渗要求的地方须阅历收合格并留有验收及工序交接记录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发生渗漏现象,乙方必需先请专业公司处理,以保证不渗漏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115质量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及其分包方担当的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担当全部经济、法律和道义责任。第十二条平安施工12.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依据平安标准组织施工,担当工程平安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12.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急地区或须要平安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把平安防护措施做到位,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担当。12.3 乙方应时刻留意人员的平安,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平安伤亡事故,概由乙方担当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三条物资供应13.1 质量要求:本工程中全部运用的任何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应满意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环境爱护、人身平安等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图纸的要求、本合同的要求;均需供应原厂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文件资料。13.2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13.2.1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是指乙方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中所涉及的任何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其选购、供应、安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用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质量、平安责任。第十四条工程量确认14.1 乙方向甲方供应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供应已完工程量报告的份数:4份。14.2 乙方供应的已完工程量报告,报监理工程师、甲方签认。甲方在自行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甲方签认前24小时应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供应便利条件并派人参与。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4.3 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以当期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数量为依据。14.4 对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缘由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14.5 本工程经过双方的竣工决算按审计或评审后的工程量计算。14.6 乙方施工工程涉及的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向甲方供应正式发票。第十五条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15.1 依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规范运用定额为年广东深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按一类取费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材料价执行项目施工同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其中没有的材料书目按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15.2 招标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包括: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的下列因素才可构成调整本合同价款的要件。15.2.1 因现场签证、零星增加项目所引起的综合认价调整,其预算总价作为结算价。15.2.2 因规划方案调整、设计文件变更所引起的价款调整。15.2.3 因材料代换、品牌调整引起的材料价差调整。15.2.4 调整后合同总价款的计算调整后合同总价款+招标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价15.4该总价已包括承包人为施工所担当的全部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修理费及在合同内规定的保修金、维保费。第十六条合同价款的调整16.1 属于承包范围的现场签证、零星增加项目,且不属于变更涉及范围的工程内容,工程数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依据定额计价方式进行计算:16.2 属于承包范围的工程内容发生方案调整、设计文件变更项目,依据定额计价的方式进行结算:16.2.1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运用定额为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材料价格执行项目施工同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该期中没有的材料按双方协商认定的市场价格。16.3 计日工单价本工程的零星用工和点工按实签证,零星用工和点工一律按综合单价250元/日计算(此价格综合考虑各工种的人工技术因素)作为独立费参与结算,不再下浮。第十七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17.1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1)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2)每月的3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及付款申请书,乙方在收到申请书后七日内核实并支付上月工程进度款。17.2 已完工程项目和数量的确认: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由乙方据实报送,甲方托付的监理单位代表签审,甲方代表审定。第十八条工程变更18.1 在本合同实施工程中,如发生工程范围内的增减工程、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乙方应予以执行,18.2 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向监理、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按合同相关条款调整。18.3 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18.4 甲方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工程价款变更以甲方批复的看法为准。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及结算19.1 竣工验收19.1.1 乙方供应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日期:单项工程完毕后28日内。乙方供应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份数:4份。19.1.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供应的竣工验收报告后的10天内组织工程验收,乙方应协作甲方进行验收。工程阅历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后,乙方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19.1.3 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缘由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担当相应的质量责任。19.2 竣工结算19.2.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个月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同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19.2.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0天内进行核实,赐予确认。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除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余款甲方在半年内按月平均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其余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1923针对办理结算过程中的遗漏项的全部的工程签证、核定单、材料认价单、工程变更单办理的截止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日后30天内,以上资料均以甲方最终确认批复进入结算。因乙方缘由超过此日期,以及未按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审批的工程签证、核定单、材料认价单、工程变更单均无效,不得进入工程结算。其次十条工程协作20.1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甲方要求或同意工程暂停施工或缓建(时间在1个月内),除乙方已完工程的款项外,同时应主动协作甲方作好工程的照管和爱护工作。其爱护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超过2个月时;双方结算,甲方支付乙方依据已完成工程量的100%工程款。其次十一条质量保证金21.1 质保期限:2年。21.2 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本工程决算价的5%,第一年退还3%,满两年后退还2%,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保修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保修金。其次十二条环境爱护22.1 乙方应遵守环境爱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实行一切合理措施爱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开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它由于环境污染的缘由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环境爱护必需满意国家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环评审查看法的要求22.2 乙方应确保因其活动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值。22.3 采纳一切牢靠措施保证周边及场地内水、电、气管道等不受损害。22.4 乙方在施工中必需实行切实有效的包括有设计和无设计的防范措施,爱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开和削减由于环保措施不力或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22.5 乙方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实行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它,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担当。其次十三条违约、索赔23.1 甲方的违约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或甲方的相关工程手续,造成的工程停工、停建,甲方须对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双方协商或从法律途径解决。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天按支付当期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支付期限超过30天,乙方有权停工,已完成的工程量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毕甲方14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材料的实际损失及工人误工的损失。23.1.1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款。假如甲方未按约定刚好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无法按时完成,甲方无权追究乙方责任同时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工程款。23.2 乙方的违约23.2.1 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23.2.2 因乙方缘由不能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23.2.3 因乙方缘由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23.3 违约处理23.3.1 一方违约使本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但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23.3.2 工期违约23.3.2.1 工期延误在30日以上,甲方将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由乙方担当因不能按期完工造成的责任。1.1.1.1 点限制工期的违约惩罚:甲方及监理共同确定,并书面告知乙方的各关键节点限制工期延误在7日内,乙方将向甲方按每延误1天缴纳(延误移交的建筑面积*1元?)的违约金;工期延误在7-15日内,乙方将向甲方按每延误1天缴纳(延误移交的建筑面积*2元/n?)的违约金;工期延误在15日以上,甲方将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勒令乙方退场,重新选择施工单位入场或重新划分工作范围。乙方将担当因此造成的其它责任和损失。1.1.1.3 3工程到达合同工期的50%,完成工程量少于合同工程量的30%,属严峻工期违约,甲方将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1.1.1.4 4乙方按约定的工期完成合同承包范围的工程项目,总工期无延误,甲方对乙方施工期间节点工期延误的惩罚一律取消,退还所罚款项。23.3.3 质量违约23.3.3.1 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担当由此造成的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损失。在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期限内,乙方返工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将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23.3.3.3 乙方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必需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乙方负责整改至验收合格。23.3.4 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国家、行业的平安生产及操作规程,发生平安事故的,乙方担当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23.3.5 假如工期时间50%内,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未达到总工程量的40%,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其次十四条争议24.1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甲方居处地的地方法院。24.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状况,双方应接着履行合同,保持工程施工连续,爱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其次十五条不行抗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不行抗力:(1)7级以上的地震;(2)12级以上的大风;(3)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4)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因不行抗力事务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担当:(1)发包人或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担当相应费用;(2)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担当;(3)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担当;(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发包人书面文件确认。其次十六条保险26.1 乙方必需为从事危急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损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26.2 乙方必需办理并支付保险费用的其他保险,均由乙方自行担当。26.3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尽力实行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削减损失。其次十七条其他27.1 合同生效27.1.1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7.2.1合同订立地点:27.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确认无遗留问题,结清全部工程款项后,除质保和解决争议的条款外,其余条款效力即告终止。27.4.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保存一份。副本随份,其中,甲方保存叁份,乙方保存叁份。发包人:(公章)居处: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承包人:(公章)居处:法定代表人:托付代理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