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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能学校丽园校区教育雕塑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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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能学校丽园校区教育雕塑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储能学校丽园校区教育雕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13第四章合同样本22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5第六章商务条款28第七章附件2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海曙区储能学校丽园校区教育雕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O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NBHSWCS250(NBITCH-202350104GC)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储能学校丽园校区教育雕塑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00000最高限价(元):15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教育雕塑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木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o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6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htips:WW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开启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二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磋商响应。(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响应。(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二八、凡对本次磋商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磋商须知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4、合格的响应货物或服务4.1、 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响应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采购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响应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4.2、 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响应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4.3、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他未列明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费用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质保期内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金利润等。2、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3、供应商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采购人将不予单独支付。六、磋商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6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能小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分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己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U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3、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如是请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L磋商函;8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参加须提供);8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参加须提供);84 .商务条款响应表;85 .采购需求响应表;86 .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技术资信商务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C、第三册:报价文件CL报价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ttknowlcdgcsCWl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tt/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13mGIMVAGOBFdiHxlNdQS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九、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十、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O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当天(响应截止时间前08:30-09:30)递交送至:。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无效。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拒绝接收。6、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需重新制作递交。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三、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十四、预算价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及最高限价:150万元。磋商报价(含最后报价)超过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十五、评审1、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十六、成交结果通知1、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要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2、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确定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签订合同1、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成交人采购合同可盖章后送达,不要求在现场签订。十八、代理服务费1、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出成交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户名:开户银行:帐号:4、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采购代理公司有权对服务费进行追索。十九、参与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邮寄完整版纸质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到采购代理公司。二十、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响应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响应报价低者列前;若响应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5、样品评审的方法是评委现场评审。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样品,投标样品作为评分项,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对样品进行评价,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7、组织评委对样品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对样品现场评审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音像记录必须存档,并在评标(情况)报告中反映样品评审过程。二、磋商小组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评审程序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根据“附表3技术资信商务评分表”的要求,对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技术资信商务得分为各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5、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审小组根据“附表4报价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须在政采云中完成。若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视作放弃响应,不进入综合评价。7、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评审价和成交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8、评审小组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9、综合评估: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11、确定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若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撤销其成交资格并选择下一排序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四、磋商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一项目采购一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1)(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二(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磋商现场,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在线上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在线上作出回答,该澄清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线上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其他说明1、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2、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3、评审过程中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认定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1)报价超过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的;(2)联合体响应的未提供联合体协议,或未注明主办方的;(3)超出经营范围响应的;(4)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磋商文件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有负偏离的;未标注有“”号的条款负偏离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上述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7)“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有缺项、漏项且磋商小组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8)磋商响应文件有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的;(9)磋商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0)磋商小组经过审查,认定磋商响应文件虚假应标的;(11)不同响应文件上传的为同一网卡地址,或同一IP地址;(12)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单个标项供应商少于3家的,则该标项本次磋商采购程序依法终止。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6、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磋商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磋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7、保密(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前,磋商小组名单应该保密。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审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l、关于资格的承诺函;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如是请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序号1、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附入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2无需在政采云中设置关联点。3、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六条的要求。提供“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磋商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磋商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4其他(1)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磋商方案(2)不允许出现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3)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成交标准中“五、其他说明”)5磋商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响应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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