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0 吨阀门、水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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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 吨阀门、水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阀门、水表项目建设单位:江苏洁特盛水暖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7六、结论81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厂区总平面图布置图(1)附图三厂区总平面图布置图(2)附图四厂区防渗图附图五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六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附图七大气监测点位图附图八阜宁县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附图九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附图十项目所在区域阜宁水系图附图十一项目与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十二项目与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十三用地规划图附图十四项目所在地现场公示照片附图十五项目所在地四周照片(一)附图十六项目所在地四周照片(二)附图十七环评报告网站全本公示截图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登记信息单附件3环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阜宁县企业环保信用承诺表附件5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6环评合同附件7土地证附件8工程师看现场照片附件9污水接管情况说明附件10规划相符性情况说明附件11危险废物处置意向协议附件1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说明附件13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附件14关于对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15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环评批文附件16内部质量审核单附件17评估意见附件18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阀门、水表项目项目代码2109-320957-04-01-66111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郭箜镇嵇庄中心路西侧地理坐标E119o4231.888,r,N33。48'7.53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43阀门和旋塞制造;C4016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三十七、仪器仪表制造业40通用仪器仪表制造40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力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阜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算阜高投备(2022)42号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25.2环保投资占比(%)0.1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26389.3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16年,江苏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相关规划,具体如下:(1)规划名称: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的规划;(2)审批机关:阜宁县人民政府;(3)审批文号:阜政复(2017)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根据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的批复(阜政复(2017)1号),2016年底,阜宁澳洋工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司)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了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11月23日取得批复,阜政复(2017)38号。及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I)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规划面积6.6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新城大道南延,西至郭陈路,南至大沙河,北至329省道。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基准年为2016年。项目位于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郭墅镇嵇庄中心路西侧,属于园区规划范围内。2)产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内容,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智能制造、五金工具、电子电器、机械加工(不含电镀)、新型建材、家纺服饰、铜冶炼及其制品和物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且不新建码头)等产业。本项目为阀门和旋塞制造和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项目,属于五金工具范畴,符合园区产业定位。(2)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I-Io表14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根据阜宁县发展战略,从保护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角度,树立错位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合理确定园区和重点产业的定位、规模、空间布局等,分期、稳妥、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和园区开发,降低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和仪器仪表制造业项目,属于园区重点发展产业,符合园区规划。2调整产业定位、优化产业结构。建议园区将“铜冶炼及其制品”产业定位调整为“有色金属制品”。园区北边界外侧有郭箜镇镇区(居民区)分布,园区在发展过程中应考虑噪声、废气等污染可能对其居民区的影响,在园区范围内北侧优先发展一类工业、二类工业。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及报告书提出的入区项目类型清单等相关要求,引进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易于治理的项目。不得引进含有电镀工序的项目,物流业不得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且不新建码头,现有不符合与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不相符的企业应实施限期整改。本项目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本项目不含电镀工序;本项目设置隔声门窗、消音器、减振措施等,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园区发展要求。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3合理设置防护隔离带。建议园区规划在空间布局方面提出在特定的工业组团周边加宽加密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带,在园区南侧大沙河岸设置防护林带,在北侧邻近郭壁镇建成区区域设置空间防护距离,防护林绿带建设实行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以减轻区内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对郭墅镇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工业企业噪声产生的噪声扰民现象。临近大气环境敏感区的工业用地应严格控制废气污染企业入区,同时入区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大气环境影响论证。本项目建成后需以厂区为界外扩1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探勘,目前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符合园区要求。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完善园区现有污水管网,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园区禁止建设燃煤锅炉或燃煤工业炉窑;加强园区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5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燃煤锅炉或燃煤工业炉窑,园区内实行集中供热,依托澳洋热电厂进行供给,如项目有特殊工艺需要使用工业炉,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强化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督管理,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加强VoCS污染防治,严格控制VoC、NOx和PMlO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入区企业需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核算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园区内进行平衡。加强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管理,确保满足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或燃煤工业炉窑;项目切料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红冲锻压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经16m高DAOOl直排;项目抛砂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放。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6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管理等事宜,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验收制度,提升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强园区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对未及时履行环保手续的建设单位,应责令其限期整改。编制园区应急预案,配备必需的设备、物资、人员,并定期演练:定并实施园区日常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园区检测能力建设,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建成投产前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需的设备、物资、人员,并定期演练;制定并实施日常环境监测计划。本预案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以本公司应急预案为主,当突发环境事件超过本公司处置能力,将实施应急联动。7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五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暂未开展跟踪评价。综上,本项目符合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窠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86号),与建设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为4800m,不在其范围内。阜宁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见表1-20表12阜宁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km2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空控面态管域积生间区总面积射阳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除潮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射阳河全线划为清水通道维护区。具体范围为射阳河与通榆河交界处上溯5000米的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范围,以及其余河段射阳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500米的陆域范围,其中原杨洼子取水口(119o45,4rE,33o45,40,N)上游3000米,下游1000米为两岸纵深2000米/77.4277.42注:“范围”和“面积”仍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进行说明;建设项目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距离根据调整后盐城市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图确定。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86号)对于盐城市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阜宁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其他符合性分析质量达标区域,根据建设单位委托江苏方露检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TSP、氮氧化物)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结果,本项目特征污染物TSP和氮氧化物环境质量达标。2021年阜宁县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属水环境质量达标区域。2021年县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昼间区域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仍维持在上年水平,城区功能区噪声昼夜达标情况良好。属声环境质量达标区域。该项目建成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郭墅镇嵇庄中心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年用水量为3060吨,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本项目年用电量为84万千瓦时,由区域供电所供应,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l-3o表13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4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版)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版)中规定的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5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禁止和限制用地目录中的范畴,不占用耕地资源6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范畴2、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其他符合性分析(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位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划定的“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环境管控要求及相符性分析见表l-4o表14本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对照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要求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类项目。(2)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3)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是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物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制度。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废水污染物纳入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总量控制指标中,无须另外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是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是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建设项目。是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 .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是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不涉及海域。是其环境风险防控1 .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 .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 .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项目不涉及海上运输。是他符合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O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郭里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涉及大陆自然岸线及海岛自然岸线。是3、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分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发(2020)200号),本项目位于阜宁高技术制造产业园,属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析区,为重点管控单元,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预判情况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对照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1)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2)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和仪器仪表制造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本项目合理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是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控制处理。是环境风险防控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园区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企业正式投产前将成立环境风险应急控制指挥小组,制订有效可行的区域性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处理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是其他符合性分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1)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均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本项目能耗及水耗满足国家和省限额标准。(3)项目资源利用率较高,不属于高耗水行业。是4、“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6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表文件要求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化工企业数量治理太湖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隐患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治理通榆河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隐患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对照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2016.11.16).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项目符合相关要求。5、与“水、气、土十条”相符性分析表17项目与“水、气、土十条”文件相符性分析表其他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I、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2、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3、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4、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5、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6、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7、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8、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9、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10、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本项目切料工段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红冲锻压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经16m高DAOOl直排;项目抛砂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白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Oo2排放。符合文件要求。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2、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3、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4、强化科技支撑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6、严格环境执法监管7、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8、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9、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10、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不属于“十小”企业;不属于十大重点行业;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I、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3、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4、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5、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6、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7、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8、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9、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10、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本项目位于阜宁县郭堂镇嵇庄中心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要求。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1、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2、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3、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4、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5、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6、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努力提高科学治理水平7、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8、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保障能力9、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10、同呼吸共奋斗,合力推进“蓝天工程”本项目切料工段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红冲锻压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经16m高DAOOl直排;项目抛砂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白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放。符合文件要求。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质量现状并结合预测果,本项目不会突省水污染防治4、加强水资源保护5、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6、7、8、9、10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加强组织实施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1、2、3、4、5、6、7、8、9、10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严格现有污染源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减少土壤污染存量推进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环保执法加强科技研发,推动科学治土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本项目位于阜宁县郭里镇嵇庄中心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1、2、3、4、5、6、7、8、9、10治理工业污染,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交通污染,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城市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宏观调控,综合防治大气污染严把项目审批关口,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加强联合执法监管,打击违法行为强化预警应急,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强化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策科研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宣传发动,合力推进蓝天工程本项目切料工段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作无组织排放;红冲锻压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经16m高DAOOl直排;项目抛砂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放。符合文件要求,析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1、2、3、4、5、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质量现状并结合预测果,本项目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1、23、4、5、6、7、8、9、1()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强化未利用地土壤保护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逐步减少土壤污染存量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创新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本项目位于阜宁县郭里镇嵇庄中心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水、气、土十条”的相关要求。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符性分析表18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要求。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项目位于阜宁县郭壁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阜宁县郭堂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相符4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阜宁县郭塞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项目符合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位于阜宁县郭经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要求。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位于阜宁县郭墅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内开展生产性捕捞,符合要求。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所在地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要求。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Il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要求。相符其他符合性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要求。相符Il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要求。相符分析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如有更加严格规定,从其规定。相符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负面清单内。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贝!的相符性分析。表19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要求。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郭墅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郭墅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相符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郭墅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要求。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千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其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位于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郭墅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要求。相符他二、区域活动符合性分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位于阜宁县郭塞镇嵇庄中心路西侧,不在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内开展生产性捕捞,符合要求。相符析8禁止在距离长江千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项目所在地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要求。相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