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设计合同(范本).docx
第一章项目概要第一条项目名称:XX项目第二条项目地理位置:第三条项目概况:(一)面积指标:约为XX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二)容积率:(三)项目限高:(四)项目用地及建筑物性质:第四条项目设计内容:(一)完善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二)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达到报批深度);(三)地下车库(含人防、设备用房等)方案设计;(四)扩初设计;(五)施工图设计(不含煤气、变电亭设计);(六)红线内(含市政绿化带)挡土墙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七)消防外网(水、电)设计;(八)管网方案综合及管网施工图综合;(九)后期设计服务。第五条本次设计为限额设计,双方已商定钢筋、碎含量限额如下:(一)钢筋含量:多层(X层,不含半地下夹层、含坡屋顶)Xkgm2高层(XX层)Xkgm2地下室(顶板覆土(含透水层)按平均X米考虑)WXkgm2(二)佐含量:多层(X层,不含半地下夹层、含坡屋顶)Xm3m2高层(XX层)Xm3m2地下室(顶板覆土(含透水层)按平均X米考虑)Xm3m2该限额不得突破,否则发包人将按如下办法扣除设计费用:A、超出限额5%以内时,按超额部分造价的10%扣除设计费。B、超出限额5%-10%以内时(含5%),按超额部分造价的15%扣除设计费。C、超出限额10%以上时(含10%),按超额部分造价的20%扣除设计费。第二章设计依据第六条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第七条甲方所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经甲方认可的规划和单体方案。第八条甲方所提供的地形测量图及用地红线图(已提供)。第九条甲方所提供的前期规划设计文件和资料(已提供)。第十条政府部门对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已提供)。第十一条地质勘查报告。第十二条外部管网设计条件。第十三条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三)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十四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度量衡进行设计绘图。总平面以米为单位,建筑设计平面以毫米为单位。第十五条乙方已仔细考察需设计的项目,详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整体规划、分区规划、建筑单体的设计风格、项目背景、项目概况、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已明确甲方对所设计项目的要求、标准及范围。第三章合同文件解释顺序第十六条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解释:(一)合同及附件;(二)甲方要求及建筑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第十七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有关洽商、变更的书面协议或文件、来往传真、会议纪要及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协议或文件视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第四章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第十八条平面:(一)建筑平面图分1:100楼栋组合平面和1:50户型放大平面两种;(二)销售用建筑平面图(销售合同附图)。第十九条组合平面:(一)建筑长度、宽度;(二)轴网定位和墙体定位情况;(三)室外空调板位置;(四)雨水管布置;(五)外墙面的开洞;(六)楼栋编号、楼梯编号;(七)公共部分的强、弱电箱留洞以及消防栓箱留洞情况;(八)特殊设计的部位如变形缝、边单元户型平面异型平面节点情况,如果构造表达不清,应引出放大比例的平面节点图;(九)组合平面可不标出家具情况,但应有洁具;(十)设备专业的管线布置综合图(包含竖向的剖面图)。第二十条1:50户型放大平面图:(一)基本要求应标明:1)墙体材料图例;2)内墙定位;3)结构柱位详细尺寸及梁位置、高度;4)门窗定位;门窗细部构造尺寸;5)室内家具布置情况;6)空调室内外机位置及空调板尺寸、定位;7)电气开关插座定位;8)给排水点定位。(二)厨房应标明:1)橱柜、吊柜布置及尺寸;2)烟道、煤气管道位置;3)冰箱、热水器定位;4)洗涤盆、抽油烟机位。(三)卫生间应标明:1)化妆镜、化妆台(柜)定位及台盆尺寸;2)洗面盆、花洒、浴盆、坐便器、洗衣机定位;3)淋浴杆定位;4)地漏及地面找坡示意。(四)需详细标明的孔洞定位:1)空调机冷媒管洞;2)油烟机排烟孔洞;3)燃气热水器预留孔洞;4)煤气入户管洞;5)污水管排污孔;6)地漏定位;7)强弱电户内箱的预留洞的水平、竖向定位;8)给水管线入户预留洞;9)消防管线入户预留洞;10)管井内管线入户预留200X600洞口,底标高落地;11)采暖管线的预留洞和沟槽;12)正压送风阀预留洞尺寸及定位;13)消火栓箱预留洞尺寸及定位。(五)应标明的设备管道:1)上下水管位置;2)空调冷凝水立管位置;3)室外雨水立管位置。(六)同一户型如有对称使用,应画出对称户型放大平面以利于施工查阅。第二十一条立面图:(一)立面饰面材料选型、分隔线及尺寸;(二)空调机、水落管等表示清楚;(三)总高度、分层高度、屋檐、雨罩、平台、门窗洞口等尺寸或标高。第二十二条外檐及节点详图:(一)必须绘制1:20外檐详图;(二)空间结构转换处、例如侧檐、屋脊等的1:20节点详图;(三)重要节点,例如空调板、基础管沟等的1:20节点详图;(四)外檐详图需标明:1)各层楼板及楼面垫层做法,楼地面、屋面做法;2)内外墙防潮层做法;3)檐口标高及坡度斜率;4)注意滴水及防水措施。(五)其它节点详图:1)阳台落地门底坎作法大样;2)立面拼贴;3)小剖面;4)栏杆大样。(六)所有详图应注意索引编号与节点编号相符,一般水平尺寸应与轴线发生关系,垂直尺寸应与各层标高发生关系,所有尺寸与标高,应与立面图、剖面图相呼应。第二十三条剖面图:(一)必须绘制1:50楼梯平面、剖面详图;(二)各层楼地面、室外地坪、女儿墙上皮、烟囱顶皮、踏步、平台、楼梯休息板、吊顶底皮等应注明标高;(三)应注意剖面图与平面图、墙身节点以及结构图应相符;(四)楼梯大样需标明:1)楼梯各层平面详图;2)踏步高宽尺寸及平台尺寸标高,注意净高合理性;3)栏杆高度及选型;4)如有通窗或窗台高度低于900,则应采取防护措施;5)防滑条作法选型。第二十四条门窗大样及门窗表:所有门窗需统一编制门窗表,进行编号并注明选料,以保证施工备料中不发生混淆。门窗表应注明框料材料、壁厚、颜色及门窗数量、尺寸;并注意正反窗分类。第五章设计费用组成及支付方式第二十五条设计费用组成本:(一)设计费单价及总价如下:(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分项目名称暂定建筑面积(m2)设计费单价(元/m2)暂定设计费总价(元)备注.总体规划调整及建筑单体报批方案设计1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调整、修改、完善2建筑单体报批方案设计及报批3地下车库方案设计(含人防、设备用房)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扩初及施工图设计1超高层住宅2高层住宅3多层住宅4地下车库(含库房、设备用房等)5人防专项设计6室外管网方案综合07室外管网施工图综合8消防外网(水、电)施工图设计9红线内挡土墙方案及施工图设计0四设计后期服务0总计(二)合同总额暂定为XX万元,不含税设计费总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税金为¥元(大写人民币:)o设计费单价均一次性包死,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计费、配合费、设计调整修改费、咨询费、与甲方委托第三方配合服务费、通讯费(含长途)、印刷/复印费、设计成果的制作费用、本合同项下全部设计汇报、现场汇报和施工配合服务的乙方人员不论出发地的差旅费(包括往返交通费、当地交通费)、食宿费、工作劳务费以及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设计内容和所有义务经甲方审核确认及政府相关批准所需的全部费用,上述设计费单价均固定不变,且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或第三方其他任何费用。第二十六条额外支付费用:(一)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约定之外的打印和复印费用、照相以及照相的冲洗费用;(二)属于甲方原因导致的重大的根本性、功能性变更,如使用功能的变更、结构专业的结构体系、基础形式的变更、各设备专业的系统变更所带来的工期延误、工作量增加,经双方协商,修改费用按如下收取:修改工作量在30%(包括30%)以内不收取设计费,超出30%部分,按原设计费标准80%收取成本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期完成设计及相应的设计变更,并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量、工期、造价等增减分析报告;(三)应甲方需要或要求乙方人员为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开会和演示而到现场的旅行费用。其中,乙方设计师往返机票(经济舱)费用据实结算,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住宿标准,且事先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发生后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报销凭证由甲方据实结算后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方式:(-)合同设计费支付方式:付费次序付费次序占设计费比例(%)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日”为工作日)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2修详规及建筑单体方案报批完成修详规及建筑单体方案报批,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10日内3正式施工图提交经甲方认可的全套施工图,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后10日内4主体封顶主体封顶后经甲方确认10日内5施工配合服务阶段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值100%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单体全部竣工验收后且乙方完成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10日内(二)以上的设计费用支付方式与设计进度相配合,如果设计分批分期进行,则甲方有权将费用的支付方式调整为根据分期分批的情况进行支付。双方确认:上述“预付款元在第【】次付款的同时抵作等额设计费,且不论因何原因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该预付款即作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等额设计费进行结算。(三)此付款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但在新一阶段成果提交之际,上一阶段款项如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则乙方不得拒绝此阶段的设计成果的提交。(四)甲方每次将设计费以电汇方式汇至乙方帐户,并将付款凭证以传真方式通知XXXX公司接收人。乙方汇款账户如下: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乙方如需改变上述信息,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注明新付款方式的起用及生效时间。如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五)本合同款开具发票前应与我司财务部门进行确认开票信息及开票类型【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口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发票税率为一%】。(六)每次付款前,乙方须送达开具与支付数额相一致的合法税务发票给财务部门确认,且乙方开具发票的日期至最终送达甲方之日不得超出25日,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并发票开票日期满30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因此延期或停止设计工作及履行本合同其他义务。(七)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乙方未开发票或者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甲方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八)双方确认:对于甲方的任何付款,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进行下一步工作,并不能当然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工作成果的认可,不排除甲方为保证进度或其他原因而付款或同意乙方进行下一步工作。凡涉及对设计成果、工作成果的确认等事项,均必须经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函后方为有效;(九)乙方承诺在设计中与甲方充分配合,实现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目标,体现成本优先的原则。在设计的各个阶段,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乙方负责提出建议,由甲方确定设计的总成本目标和分项目标,乙方负责进行整体设计优化和单项方案技术优化。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十)属于设计文件不完整、深度不够,设计不合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由此增加的设计工作量,甲方不承担费用。第六章设计工作周期第二十八条施工图设计时间安排:序号设计工作内容提交时间备注1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调整、修改、完善合同签署确认后个工作日2修建性详细规设计及管网综合方案方案设计单位提供规划总平面方案,施工图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完善达到详规报批要求3单体报批方案及总图设计4扩初设计5施工图设计含地下室管网综合6消防外网(水、电)设计7室外管网施工图综合设计8红线内挡土墙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市政绿化带挡墙合计注:以上设计时间均为一批次设计时间,若需分两批次进行设计,每批次每阶段时间以上表时间为准。第二十九条以上各阶段设计时间不包括甲方内部审核时间及政府审核时间、以及按照甲方修改意见进行设计修改时间。第三十条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相应设计成果,经甲方审核确认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提交日为乙方实际完成相应设计成果之日;如经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要求修改,乙方修改后再次提交,经甲方审核确认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再次提交日为乙方实际完成相应设计成果之日。第七章甲方权利义务第三十一条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资料、依据及阶段性意见,并对所提资料、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第三十二条甲方负责组织在项目所在地举行的设计会议,并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同其他各相关部门间工作关系。甲方须对乙方的设计成果及时确认,乙方在得到甲方对已完成阶段的书面确认前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第三十三条甲方须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按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第三十四条甲方可根据乙方阶段工作的成果提出书面修改补充完善意见,乙方予以采纳,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补充完善后的工作成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第三十五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交工作成果或设计工期延误,经双方沟通无效后,甲方有权暂停余款的支付,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通知乙方暂停工作,乙方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恢复工作,该暂停和恢复均不再增加费用。第三十七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因设计工期、质量、设计思路、风格与方案设计不符合、主要乙方人员变更等原因导致设计成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第三十八条甲方有权在项目宣传资料中免费使用乙方名称、标识及该项目主要设计师的名字、资质、经理等;乙方有义务提供该项目主要设计师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料以便甲方宣传之用。第三十九条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各种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款项,如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即使甲方未予扣除的,不视为放弃相应权利。第四十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中间图纸,其装订、晒图、印刷图册、复印等费用均由设计人提供,不另行计费。第八章乙方权利义务第四十一条按照国家、地方、项目当地的法律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并遵循本合同约定和甲方所委托的项目发展要求、设计要求和技术及经济可行性,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的所有设计成果、服务,并对其负责,并保证通过甲方审核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且保证设计、出图进度满足甲方要求。第四十二条乙方应在满足国家、地方及项目当地相关设计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优化设计,同时接受甲方合理的优化方案设计更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单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应在批准的成本范围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突破估算成本限额;乙方应在出施工图蓝图前须对限额设计执行情况出书面报告,若超出限额指标的或经甲方招标超出设计限额的,乙方应予以详细说明,若甲方不接受,可要求乙方对该部分重新设计。第四十三条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进行修改。但乙方对设计工作成果错、漏、空、缺处的修改、深化或完善,即便由甲方提出,乙方相关工作量也不应参与到新增工作量计算中,相应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且工作时间不予调整。第四十四条乙方应对项目所在地的基本规划、建设报批报审程序有深入的了解,提交的设计成果应满足报批报审要求,承担满足报批报审要求所必须的设计修改以及完善的责任,并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设计阶段的报批工作。第四十五条各设计阶段乙方必须根据设计需要安排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来甲方进行沟通汇报。汇报次数及时间安排如下,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序号设计阶段次数备注1方案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单位交底会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2施工图过程中汇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3施工图交底及图纸会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4总计第四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咨询服务,配合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单价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乙方因此需安排【】次不少于【】名设计师(其中应有【】设计师)参加现场配合会议、会议时间由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乙方应参加图纸会审,指导和配合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参加施工的验收。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止。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第四十七条乙方按附件一要求交付设计成果,如甲方需增加图纸由甲方支付工本费,乙方应予代办。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工作量及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四十八条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乙方应尽专业公司的审查责任,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设计期限延误或工作量增加及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资料更正而延误设计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更正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周期顺延期限,经双方研究确定后顺延,乙方如未按期提出顺延期限的,视为此项更正不顺延设计周期。第四十九条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开始第一阶段设计工作。完成每一阶段工作后,必须先获得甲方书面上的允许或确认,才能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第五十条如乙方认为有需要、理由充足,要更改已定的设计,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改。第五十一条对于甲方发出的不符合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或规范的指令或项目所在地规定要求的指令,乙方有权向甲方指出并提供相应的标准、规范依据。乙方并应当尽专业单位的责任,就甲方指令等不符合规范或常规之处,向甲方指出并指明其可能的后果。如甲方提出变更要求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执行。第五十二条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于乙方错误或因设计深度未达到国家或本合同约定标准而导致包括工程返工、设计周期或施工工期延长或需承担额外费用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等损失,乙方除负责免费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乙方承担因乙方设计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此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第五十三条甲方在完成项目后,乙方可以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项目社区拍摄照片作为乙方市场宣传之用。第五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设计任务书难以实现或与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设计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提出及解释,并根据甲方的决定执行。第五十五条乙方在接到经甲方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单体设计方案及必要的设计条件后,并在双方就结构体系及形式、各设备专业的设备选型、系统方案的技术及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工作,以论证会的形式确定,形成会议纪要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扩初设计,乙方应对会议内容中涉及的专业问题承担专业单位的责任。如双方无法达成会议纪要的,以甲方决定为准,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全额退还甲方已付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等其他责任。第五十六条乙方根据甲方建设的总体安排,制定详细的本项目工作计划,并经甲方确定后执行。第五十七条在甲方给定的设计周期内,乙方专业负责人等主要设计人员不得兼职其他设计项目任务,避免影响本工程的设计质量和进度。第五十八条乙方收到甲方发出邀请后,设计人员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对较小的设计变更应在当日内完成,对较大的变更文件应在监理和甲方确认的时间内完成。第五十九条不得因为机械设备故障、人员不在岗等原因影响出图时间或其它技术服务。第六十条因乙方自查和图纸错误产生的修改,乙方应无偿修改,并如实书面告知甲方。第六十一条根据图纸修改的程度,乙方应阶段性形成修改图纸,最终形成完整的归档图纸。第六十二条因乙方原因设计文件出现明显不合理之处,经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确认后,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并承担全部责任。本条不因甲方接受或确认设计文件而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第九章知识产权第六十三条乙方设计制作的一切文件、图纸、说明书,以及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版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所有权利,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有权自主决定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或转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用途,并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再报批报审的文件上署名。如乙方需使用项目工作成果或利用其他方式进行对外宣传等活动,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许可第三人使用,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暂定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甲方为应诉。发生的差旅费、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的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六十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设计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设计费用(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担本合同暂定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且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甲方为应诉发生的差旅费、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的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章保密责任第六十五条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且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得甲方的项目资料和信息、甲方商业秘密以及乙方正在进行及已完成的工作内容(下统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均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乙方违反此保密条款给发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一章设计人员第六十六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包括完成项目、执业资格、联系方法等信息),由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在各阶段设计工作中,前述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发生更换,视为乙方严重违约,每发现一次,应承担合同暂定设计费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且严重影响设计工作质量岗位的更换或更换超过3次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六十七条乙方如果由于非乙方能正常控制的原因而有必要替换重要乙方人员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乙方应用甲方批准的同等或更好的人员替换,不能因人员调整影响设计进度,并保证设计工作的连续性。第十二章双方代表第六十八条甲方指定XXXX为本项目设计联系人,作为与乙方接洽、传达签署往来文件负责人,该联系人的签收仅为收到乙方的设计成果,并不视为乙方的设计成果或文件已经甲方确认。涉及设计要求、内容的变更、设计修改、设计期限的变更、对设计成果的确认或任何费用的确认及支付等,必须经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第六十九条乙方指定XXXX为本项目设计联系人,负责乙方设计工作的日常业务联系。指定XX为本项目总负责人。该等联系人或总负责人或乙方其他成员的签字,即视为乙方同意、确认、承诺等,对乙方发生效力,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七十条双方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中文邮件或传真形式或书面通知函为准,并须由该方项目联系人签字后发送,方视为该方发出的有效文件。第十三章通知第七十一条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递交及/或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特快专递发给有关一方,或按下列电传或传真号码或邮箱采用电传或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通知。在满足下列条件后视为已经送达:(-)如通过专人递送,在递送时;(二)如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递送,在特快专递发出后经过3个工作日;(三)如通过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发出之后。下列地址、号码若有变更应提前7个工作日预先书面告知对方。收件人可以提前7个工作日预先通知要求发件人向其指定的其它地址、号码递送文件。致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号码:邮箱:收件人:致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号码:邮箱:收件人:第十四章违约责任第七十二条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款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违约金。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款项、费用及利息等。第七十三条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质量、时间)提交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或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第七十四条由于设计成果严重偏离甲方的要求而乙方不愿修改或经多次修改仍达不到甲方提出的要求。甲方将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书面或传真),乙方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与甲方协商善后事宜,如果乙方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确认也不回复,视为合同自动解除,并停止支付本阶段设计费用。第七十五条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各阶段相关设计或成果要求的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阶段设计费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误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七十六条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可能严重逾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退还全部设计费,乙方并应承担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第七十七条各设计阶段,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次数履行以下工作,包括未按约定参加设计成果的评审会,或未按约定进行现场汇报,或未按约定进行甲方要求的修改的。每发生一次应当承担合同暂定总额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超过2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七十八条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和责任转给第三方或通过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因某种原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时,要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才能办理,即使获准同意有此种转让亦并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第十五章合同解除、终止第七十九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并双方签订的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及清理。第八十条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方并有权提前5日通知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在此种情形下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包括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为有效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设计费单价标准据实结算设计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补偿及任何款项、费用等。甲方已付乙方的款项(包括预付款)与该结算款抵扣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在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甲方。第八十一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政府原因、政策变化、项目审批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项目缓建、停建的,乙方无法进行设计工作的,时间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终止的,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为有效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设计费单价标准据实结算设计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补偿等及任何款项、费用等。甲方已付乙方的款项(包括预付款)与该结算款抵扣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在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内全部返还甲方。第八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对法律规定免除的责任双方均不予追究,对其他善后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法令变更等。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当在影响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第八十三条不论因何原因本合同解除、终止的,乙方应将已完成的全部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甲方,且适用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约定。如乙方不予提交的,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及支付任何费用。第十六章额外服务第八十四条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已完成的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计成果需重大修改时,如此等修改为重大性、功能性、原则性修改时,且由此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增加,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因重大修改实际增加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终止的,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为有效的工作量及本合同约定设计费单价标准据实结算设计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补偿等及任何款项、费用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上述修改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增加费用及延期的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需要增加费用或延期。除此之外的修改,乙方无权要求增加费用或工期顺延。第八十五条所谓重大修改、变更设计是指设计范围的修改和方案的重大调整,并造成乙方五个工作日以上的工作量的或者修改面积超过设计面积的20%以上。第十七章争议解决第八十六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以求解决,若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问题,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七条本合同制定、解释、履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八章合同文件及说明第八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由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第八十九条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副本和正本具有同样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出现矛盾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九十条本合同附件由下列文件组成,该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建筑施工图设计任务书附件二:XX公司设计小组成员及简介(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负责人或归口责任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