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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精选15篇合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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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精选15篇合集).docx

    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为巩固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2023年省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氛围,为健康建设提供坚强保证。二、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三、重点任务(一)严格执行“九不准”严格落实医院管理各项制度,严禁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医疗广告、以商业为目的统方行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等违反“九不准”规定情形发生。(二)规范医疗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无依据和重复检查行为,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三)严格临床技术运用严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目前已在临床应用的新医疗技术运行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新技术相关管理规范的执行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重点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五)严惩收受“红包”“回扣”行为通过接受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加强线索查办,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会同医保、公安等部门,查处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七)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因违反相应诊疗规范、技术标准等导致发生主要责任及以上医疗事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导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案例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形成医疗责任倒查制度,并针对问题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四、实施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X月10日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清查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落实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X月30日前)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计执法支队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X月31日前)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开展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再整改,并视情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于X月31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至市卫生健康委。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强对行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管理组织体系,积极主动取得纪委监察、检察、公安、医保等部门的支持和参与,组织专业力量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涉及违反行风管理的案件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切实形成有效管用、各负其责、协调畅通、齐抓共管的行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做好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对工作主动、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要大力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医护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树立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和内容(一)对象。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二)内容。针对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中的药品器械、工程建设和耗材(试剂)采购、选方用药等重点环节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进行专项治理。二、时间安排和步骤(一)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职工大会、支部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纠正医药购销行为,增强参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自查自纠(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全区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发现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落实整改,查摆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剖析原因,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22022年大输液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耗材(试剂)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普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器械购置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新特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药品个人配送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中成药、草药采购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将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2023年2月10日前交至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卫健委办公室。(三)调研督查(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0)o委主要领导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委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督查,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四)重点督查(2023年2月H日至3月10日)。对自查不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五)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全过程)。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购销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探索建立的防范制度措施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区卫健委办公室。三、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成立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委办公室负责人、委党工委办负责人、委规划信息财务股股长、委医政医管体改股股长为成员的全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Q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二)强化工作举措。要完善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查办、有反馈、有上报。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强化督查考核。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Q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一)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二)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三)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一)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二)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三)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一)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二)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四、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一)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二)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三)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五、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一)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地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二)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将“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度“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的总体安排,经院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实施范围医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及与医院业务相关、往来各企事业单位等。三、重点实施内容(一)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1、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2、有效提升纪检部门、回访办与职能科室间的协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扫码吐槽”活动。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电话等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总结整改、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1、做好疫情防物资数量、质量保障。合理合法流程、正规渠道采购物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充足、质量安全。2、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动态清零”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1、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严查严办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2、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在全院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医务人员不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院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高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3、坚决维护行业秩序。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力度。(四)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1、严格管理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药企业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召开供应商廉洁供货座谈会、进行警示教育,并与供货商签订廉洁供货协议。(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1、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纪委及“五讲五比”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纠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加快落实规纪法衔接。2、推动完善机制建设。建设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医院文化,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3、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洁思想引领,增强科学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生态营造,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自我教育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实施步骤(一)专题研究,及时动员。(6月20日至30日)。召开院党委会议,班子成员先行先学,领会本次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等。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7月1日至7月10日)。围绕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起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作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外部供应商进行座谈,签署承诺书。(三)对照检查,查摆问题。(7月11日至11月30日)。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一名干部员工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和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案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照自己,进行问题风险点查找形成问题清单,使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在科室或岗位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警醒。(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12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和拒绝商业贿赂不正之风、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机制坚持下去,并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五、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副组长:X成员:X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办公室挂靠在医务科,由综合办主任X兼任纠风办主任,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二)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医院的行风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2 .研究部署全院医德医风教育及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和管理行为。3 .不定期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4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定期抽查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建立收费监督体系。5 .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6 .考核各部门、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决定,通报全院行风建设管理情况,不断总结改进行风建设管理工作。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一、总体要求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巩固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改进医疗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患者和社会满意度。二、活动范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卫生机构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三、工作内容和要求(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1、优化诊疗环境。各单位门诊、急诊、住院部及主要科室的指示标识要准确、醒目、清晰。简化就医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出院即时结算等。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建立畅通、高效的急诊“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先救治、后付费”规定,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2、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制定有效、形式多样的便民措施,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延长门诊时间;为行动不便的患者增设轮椅、推车等设施,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3、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在县人民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合理配置护士人力、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护士职责,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对患者进行回访并提供延续护理服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营造良好执业氛围。落实临床护理专业人员配备、岗位管理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4、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关于开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促进合理检查,努力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5、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开展主动服务,探索签约服务模式。6、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人防、技防措施,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权利;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引导医疗纠纷正确、及时有效地解决处理。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1、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开展医院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强化临床科室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积极推行常见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县人民医院开展不少于5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专业化管理。4、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病历书写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等专项管理活动。重点对血液透析、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实验室、医用氧气、高压氧舱等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消防、治安等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查摆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5、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版)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稳步推行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1、加大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和敬业爱岗、优质服务的先进事迹;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疗卫生职业道德。2、完善医德考核制度。全县卫生系统医务人员要以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开展执业活动,各单位要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具体的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在落实医德考评制度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通过检查等形式,促进医德考评更加科学、准确和有效。建立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服务改进和行业作风的持续好转。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规定,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统筹兼顾、依法依规,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4、结合“三打两建”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建设。(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把患者满意度作为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2、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开展医疗机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重点公开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改进服务的举措、患者投诉管理机制等,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形成社会、患者、职工全方位参与的监督体系,推动行风的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卫生行业的形象。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强化人文关怀,激发医务人员人文道德关爱,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院价值观,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四、活动步骤和安排按照活动整体要求,2023年活动分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和督导检查5个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科学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活动成果。(一)组织领导1、县卫生局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2023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医政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2、各单位要建立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各级、各岗位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医疗卫生机构和岗位考核内容。大力树立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加大通报和处理力度,引导医疗卫生机构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巩固年活动成果基础上,按照工作部署,科学制订本单位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的工作方案于2023年X月15日前报卫生局医政股备案。(二)宣传教育阶段(6月)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树立医疗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三)找问题阶段(7月)进一步梳理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对照活动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请各单位每半个月将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安排,以电子邮件形式,于每月10日和25日前报卫生局医政股。(四)整改提高阶段(8-10月)。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活动成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卫生局医政股备案。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为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广泛开展行风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升行风创建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以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评价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方针,加大思想作风教育的力度,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引导他们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把卫生行业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以实际行动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保证卫生改革和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主要目标行风建设是一项X任务,必须全院职工奋斗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一)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全院职工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全院职工中基本普及,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医疗卫生人员普遍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健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尊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门诊大厅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的收费标准。有效遏制滥检查、乱收费、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三、保障措施(一)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如下:组长:X副组长:X成员:X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成立行风建设办公室,由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落实由纪检监察小组实施。(二)深入开展“正风提效”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要经常派人对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对医疗质量进行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科室和个人,要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鉴。(三)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培训,要求全院职工观看相关专题影片,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对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卫生工作宗旨观念,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问责必从严的工作理念,将忠诚于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体现在工作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对于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等,不断规范职工的服务行为,养成良好作风,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1.坚决遏制收受“红包”不正之风。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要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严格执行严禁收受“红包”规定,提倡医务人员当场拒收,对于特殊情形一时难以拒绝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组织,登记在册,不准自行随意处理;不能退还患者的,可计入患者的预交金账户并出具收据,冲抵医疗费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一旦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县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经研究,决定在医疗领域开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副股长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二、整治重点(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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