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遗体接运车辆承运评估方案.docx
XX镇遗体接运车辆承运评估方案第一条为做好XX镇遗体接运车辆承运合同续签工作,确保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平衡有序开展,根据X殡改办2023X号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评估方案。第二条第三轮遗体接运车辆承运合同期限为三年,即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第三条本轮遗体接运车辆承运评估工作,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镇纪委监督下开展。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投票按得票多确定承运业主。如得票数相等原承运业主优先。第四条本次遗体接运车辆承运业主评估评估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下午3点,地点镇会议室。第五条参加评估人员有,镇政府分管负责人、民政办主任、副主任,各村党组织书记,镇纪委参评估与监督工作。第六条报名人条件及有关条件1、热心从事殡葬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2、持有XX镇户籍,身体健康;3、持有Cl以上驾照且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4、在承运遗体时,根据合同约定,不得向丧属推销丧葬用品,或向丧属推销其他丧葬服务;5、承运业主应购买原承运遗体接运车辆,车辆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准,并签定承运合同;6、报名人应向XX财政所缴纳购买原承运遗体接运车辆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原业主上交车辆行驶证),拒绝交款的视为放弃报名,未取得承运权的报名人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7、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5: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第七条本方案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