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区长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某某区长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下面,我就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去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委先后下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细则、实施办法,细化明确了各级领导、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区级领导要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分管领域、联系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共同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近期,将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区安委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某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某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责本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负责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目前,一些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还没有完全厘清、职责还没有完全理顺,存在一些监管盲区和死角。对此,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行业监管工作,切实增强事故预防、形势分析、预警预测能力。要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督办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顽疾,形成强大震慑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安全生产上,行业部门和镇街都是责任单位,不存在主角、配角的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都无法回避职责,必须认真履行好各自责任。(三)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直接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安全监管的过程中,要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施工一线,与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座谈,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确保安全生产装备、设施到位的同时,引导企业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具体流程、施工作业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渗透到每一个作业人员的日常行为中,实现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二、加强源头管控,确保企业本质安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力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抓住关键人员,实施精准培训,确保信息平台会用、真用、用出成效。要在抓好标杆企业、规模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同时,以开展“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把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到中小微企业,分批次、分行业扎实推进。要运用好信息平台,加大对企业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作为各级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隐患排查要深入全面。要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隐患排查活动,围绕建设施工、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民爆、防汛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老旧社区、地质灾害点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部位,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排查发现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检查过程中,不能为完成任务而检查,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浮光掠影,要认真记录,强力落实,确保排查有章,整改有力,问责有据。二是整治落实要迅速彻底。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绝大部分都与隐患整改不到位有关。当前,一些企业对停产整顿指令置若罔闻,停而不整,明停暗开,甚至暴力抗法;个别监管人员对隐患整改也缺乏有效手段,存在畏难情绪,甚至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放任自流、包庇纵容,导致安全隐患屡查屡犯,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分解落实,挂牌督办,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一般隐患,要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坚持先停业后整改,严防事故发生;对屡查屡犯或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关停,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源头治理要加大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新的安全隐患产生。四、强化监督问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一)实行“一票否决”出了事故,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即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一年内辖区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单项否决”;一年内辖区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综合否决”。区直各部门、单位监管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单项否决”;监管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综合否决二(二)严肃隐患排查治理问责对已经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由于检查走过场或敷衍应付而没有发现的,对检查人员要问责。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当整改而没有及时整改的,也要严肃问责。要揪出反面典型,切实警示干部群众。(三)执行“三项制度”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启动刑事调查、停产整顿和联合惩戒“三项制度”,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问责决定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严禁不了了之;上年度“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必须向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汇报。(四)严格考核评估市安委会办公室于某月初制定下发了某年度县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执法评估实施手册,对各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经开区)执法流程实行“四不两直八不准”暗查暗访评估,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啄木鸟”式检查评估,评估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考核评估成绩将在全市通报、媒体公示,对落后的区县和部门实施约谈。区里也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方案,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各镇街、经开区和各级各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硬任务,居安思危,恪尽职守,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控事故、保安全、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