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八月1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1.l项目建设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1.2 建设项目特点错误!未定义书签。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2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1 评价目的与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2.3 环境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错误!未定义书签。2.4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2.5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2.6 评价重点错误!未定义书签。2.7 环境保护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3现有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3.1 现有工程环保手续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3.2 现有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3.3 现有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3.4 现有工程现阶段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拟建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4.1 拟建工程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4.2 主要工程内容及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4.3 总平面布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4 主要生产设备错误!未定义书签。4.5 拟建工程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错误!未定义书签。4.6 项目产品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4.7 公用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4.8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5工程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工艺流程及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5.2 相关平衡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6区域环境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6.1 自然环境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6.3 区域污染源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7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7.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7.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7.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7.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7.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7.6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8.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8.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8.4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8.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8.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8.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9环境风险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9.1 评价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9.2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9.3 环境风险识别错误!未定义书签。9.4 环境风险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9.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6 风险评价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10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0.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0.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0.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0.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1相关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1.2 相关行业政策、规范符合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1.3 与相关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1.4 选址合理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1.5 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1.7 小结错误!未定义书签。1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2.1 经济效益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2.2 社会效益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2.3 环境效益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12.4 小结错误!未定义书签。13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错误!未定义书签。13.1 环境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13.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13.3 排污口规范化错误!未定义书签。13.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14结论与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14.1 评价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14.2 建议与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平面布置及分区防渗图附图3主要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4监测布点图附图5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6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原料来源意向协议附件3产品接收意向协议附件4关于本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文件附件5原料成分分析单附件6厂房租赁合同附件7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附件8现有工程阶段性验收意见附件9企业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10现有排污许可证附件11现有危废处置协议附件12宁乡高新技术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1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及质保单附件14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到表附表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地表水环境影响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5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项目建设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资源与环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自然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有限性促进人们更加注重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以此缓解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带来的压力,从而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位于湖南省宁乡市高新区金洲大道138号中基路桥产业园厂房内,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现有工程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1月10日取得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长环评(宁乡)【2022】1号),2022年3月建成投产。现有工程主要对废塑料、废金属、废焊渣、废纸板、废木材等进行回收并综合利用,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15万吨,其中储存转运量为12万吨/年,涉及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金属、废焊渣、废纸板、废木材等,年综合利用废塑料(PP、PE)加工再生塑料颗粒3万吨,其原料主要来源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乡市、长沙市及周边区域。近年来,锂离子电池作为动力能源被广泛应用,湖南省先进电池材料及电池产业抢抓国家新能源政策机遇得到了快速发展,形成了全国规模最大、产品最为齐全的先进电池材料聚集区之一,湖南中锂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等项目投产更是填补了我省在锂电池隔膜材料领域的空白,随即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在娄底、怀化、长沙、宁乡等地也得到了规模化的发展。锂电池隔膜主要是由PE与石蜡油通过混炼,经过二氯甲烷的萃取后形成的高强度薄膜化的聚烯烧多孔膜,锂电池隔膜生产过程中由于需要对其进行横向及纵向的拉伸,而拉伸作用又必须经过专用的拉伸夹持设备对隔膜的边部两侧进行夹持,因此不可避免的会有较多的边部废料产生。废膜中又有近一半是石蜡油含量较高的混合膜,这些废油膜无法直接进行回收利用,目前一般将其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且处置成本较高,造成了资源与成本的浪费。在资源与环境日益紧张的形势下,在提升原材料利用率的同时,对生产过程中可以再生的物料(如隔膜等)的回收和再利用是非常必要的。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中提出:鼓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在此意见指导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在豁免管理清单中进一步提出: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方案,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可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也提出: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为此,2022年2月8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湘环发202218号),提出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省内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定向利用,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途径,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适时在已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的省域间探索特定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的试点内容为抓住机遇,适应发展形势需求,填补省内废含油隔膜回收利用的空白,提高区域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率,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建设“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改扩建项目“,利用湖南省内以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锂电池隔膜生产企业产生的含油隔膜,再生加工PE粒料,并拟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申请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本项目拟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增废油膜造粒生产线5条,年综合利用锂离子电池废含油隔膜3000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所利用的锂电池废含油隔膜属于危险废物(HWO8900-249-08),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涉及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特委托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建设项目特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在现有车间内新增生产设备设施,不新增用地。项目利用湖南省内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企业产生的废含油隔膜(HW0890024908),经撕碎、脱油预处理后再通过熔融挤出造粒一体化设备,再生加工PE粒料,项目拟新增废油膜造粒生产线5条,年处理废含油隔膜30000吨,年产PE粒料24559吨,副产石蜡油5163.65吨。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离心脱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熔融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采用碱液喷淋+静电油烟净化+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造粒直接冷却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置换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造粒直接冷却水破乳除油冷却后循环使用,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置换水经企业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宁乡东城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蜡油过滤渣及滤芯、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水处理产生含油污泥、机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直接返回造粒工序,废滤网、滤渣等外售综合利用;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减震处理,确保达标排放。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2日委托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承担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赴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查,对评价区开展了全面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资料收集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意见征询,经综合整理和认真分析,根据项目特点并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2年7月2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主持召开了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我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校核,形成了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地影响评价文件类里第-阶段II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Jl他仃美文竹2进行初加工程分析3开展初儿的环境现状M杳I第阶段第.阶W制定作方案施设四HE分析埔制环城影响报?MS (表)I环境影峋识别利评价闪/除选2明确过价而点利环境保护Ilb3确定作等级、评价瓶附和评价林准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本项目利用湖南省内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隔膜,进行再生加工,生产PE粒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中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对照分析,本项目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以及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行业政策与规范;同时也符合宁乡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国家及地方法规与规划,项目选址可行,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具有环保可行性。具体的分析判定情况见第H章“相关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及工程特点,本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1)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关注现有工程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现有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2)拟建工程废气源强及处置措施可行性分析,废水污染物源强、处理措施及回用可行性分析,各机械设备噪声及其防治措施、达标情况;(3)本项目原料(废含油隔膜)在厂区的贮存、利用及管理情况,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措施及最终处置去向,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废暂存间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危废转移联单运行情况;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情况。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地方发展规划,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总则2.1 评价目的与原则2.1.1 评价目的(1)通过对厂址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分析,掌握评价区域环境敏感点分布、环境质量背景及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等,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要素和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对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艺路线的分析,弄清污染源种类、分布以及排放方式,核算污染源源强。(2)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并通过对拟建工程环保措施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分析,提出进一步减缓污染的对策建议。(3)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和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采用适宜的模式和方法预测、分析工程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说明该项目投产运行后排放的污染物所引起的周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论证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4)通过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论证本项目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方面的统一性。通过以上工作,从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充分论证本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及依据。2.1.2 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2 编制依据2.2.1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06月05日起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1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22国家法规、政策(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2017年第682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施行);(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10月30日);(4)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2000年11月26号);(6)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号);(7)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8)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1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Il)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197号,2014年12月30日);(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原国家环境保护部);(13)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16)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2019年1月1日实施);(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9号,2019年11月1日施行);(1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施行)(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2月);(20)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2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22)长江经济带生杰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2017年7月170);(2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2022年1月19日试行);(24)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生杰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2月20日);(25)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6)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7)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184号,2017年11月14日);(28)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81号);(29)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1240号);(30)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32)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环固体(2019)92号)。2.2.3 地方法规、政策(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引77号);(3)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湘政办发201553号;(4)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5)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6)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号);(7)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湘政发200623号;(8)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1422号);(9)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2018年10月29日);(10)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2018年6月18日);(Il)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2017年1月23日);(12)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湘政办发2021)61号);(13)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正);(14)长沙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长政办发(2021)68号,2021年11月30日);(15)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17)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12号,2020年6月30日);(18)关于发布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1月100);(19)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2020年8月3日);(20)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32号,2019年10月31日);(2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号;(22)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21.12.24);(2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内部会商机制的通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湘环发F202033号);(24)湖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湘环发202218号)。224技术导则与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I9-202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9)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一准则(HJ8842018);(10)清洁生产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T425-2008);(1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43号);(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Io34-2019);(1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16)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17)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22);(18)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GB15562.11995)。225项目其他相关资料(1)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3月);(2)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136号);(3)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长环评(宁乡)20221号);(4)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湖南精准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2.3 环境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3.1 环境要素识别根据工程特点、区域环境特征、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性质与程度,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识别结果详见表2.3-1。表2.3-1工程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表阶段环境资源'''施工期营运期设备安装产品生产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固废堆存事故风险运输社会环境劳动就业社会安定土地作用自然资源植被生态自然景观地表水体居民生活质量空气质量地表水质地下水质农IB声学环境居住环境经济收入/衣示长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表示短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空格表示影响不明显或没有影响(I)施工期: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增相应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基本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安装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2)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的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生产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原料、产品运输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风险事故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2.3.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工程排污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见表1.3-2o表1.3-2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序号类别现状评价因子污染源评价因子预测评价因子1大气环境So2、PMIo、No2、PM?;、CO、O3、TSP、非甲烷总烧、TVOCVOCs(以非甲烷总煌表征)、臭气浓度VOCs(以非甲烷总嫌表征)2水环境地表水pH、DO、高锌酸盐指数、化学需氧直、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碎、汞、镉、六价格、铅、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pH、化学需氧量、BC)D5、SS、氨氮、石油类/地下水八大离子(钾、钙、钠、镁、氯离子、硫酸根离子、碳酸根离子、碳酸氢根离子)、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鼠化物、碎、汞、六价铭、总硬度、铜、锌、铅、氟化物、镉、铁、镒、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石油类石油类石油类3声环境Leq(八)Leq(八)Leq(八)4土壤环境神、镉、铭(六价)、铜、铅、汞、银、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2-氯酚、苯并a慈、苯并花、苯并网荧葱、苯并k荧意、麓、二苯并a,h慈、苛并1,2,3-cd花、蔡、苯胺、石油烧;石油燃石油石5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2.4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2.4.1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位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区,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区划和属性详见表2.4-1。表2.4-1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项目区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In类功能区地下水环境功能区In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3类功能区是否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是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是否风景名胜区否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否是否属于集中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是2.4.2评价标准2.4.2.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中SO2、NO2、PMiosPM25>TSP.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TVoC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姓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环境质量标准一次浓度值。评价标准限值详见表2.4-2o表2.4-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表-序号污染物浓度限值单位标准来源年平均日平均小时平均1SO260150500g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2NO24080200gm33NOx50100250gm34CO一410mgm35O3日最大8h平均160200gn6PM1070150一gm37PM253575gm38TSP200300gm310TVOC1200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19非甲烷总燃一次值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注:TVOC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参照TVOC-8h平均限值(600g?)的2倍折算。(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宁乡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活水,根据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活水宁乡市活丰坝断面至望城区白沙垸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2.4-3。表2.4-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指(摘录)序号监测项目单位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1PH值无量纲6-92溶解氧mg/L53高锌酸盐指数mg/L<64CODmg/L<205BOD5mg/L46NH3-Nmg/L1.07总磷(以P计)mg/L0.28总氮(湖、库,以N计)mg/L<1.09铜mg/L.o10锌mg/L<1.011氟化物(以F-计)mg/L1.012碑mg/L0.0513汞mg/L0.000114镉mg/L0.00515铭(六价)mg/L<0.0516铅mg/L0.0517氟化物mg/L0.218挥发酚mg/L<0.00519石油类mg/L0.052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221硫化物mg/L0.222粪大肠菌群个/L<10000(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周边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