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大墩圩安置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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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大墩圩安置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书.docx
第五章大墩坪安置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任务书1、项目概况东至范蠡大道绿化控制带,南至现状河道绿化控制带,西至五渎路,北至庆源大道绿化控制带。用地红线范围面积49877平方米(具体范围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2、项目设计的依据2. 1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2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2.3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以及国家颁布的相关设计法规、规范等。2.4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3、设计的条件和要求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大于1.0小于2.2(其中商业核定建筑面积100OTIoO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道路控制:庆源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8.0米,绿线宽度为118.0米;范蠡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62.0米,绿线宽度为122.0米;五渎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8.0米。建筑退让:沿东侧范蠡大道绿化控制带围墙线不得超过用地红线,建筑投影线退让围墙线不小于10.O米;沿南侧现状河道绿化控制带围墙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0米,建筑投影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10.0米;沿西侧五渎路围墙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0米,商业建筑投影线退让围墙线不小于5.0米,住宅建筑投影线退让围墙线不小于10.0米;沿北侧庆源大道绿化控制带围墙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0米,建筑投影线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10.0米。项目施工不得影响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及沿线市政管线安全。围墙线、建筑投影线后退道路红线形成的对外开放公共空间,应作为城市道路、绿化广场、市政管线通道等功能使用。建筑高度控制:住宅建筑为高层,层数大于二十层,商业建筑不超过三层。建筑层数类别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附录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及离界退让必须满足建筑通风、采光及消防间距要求,并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周边地块对于地块内住宅的日照影响。消防要求:必须满足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出入口限定:沿西侧五渎路设置主出入口。地坪标高及防洪要求:项目室外地坪标高应符合宜兴相关防洪标高要求,同时必须考虑与城市道路路面标高的衔接。停车场库要求:1、住宅部分以室内停车为主,地面室外停车位比例不超过20%,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标准不小于1.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地面另行设置部分访客车位,数量为停车位总数的2%,并且不得出售或出租。住宅建筑底层不得设置汽车车库。2、商业部分机动车配置标准不小于1.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地下车库不得设置机械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应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等安装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设置无障碍停车位。4、机动车、非机动车设置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宜兴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规定(宜政发(2019)149号)文件要求。配套设施:1、供配电用房、燃气调压站、市政泵房等设施的造型及布置应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2、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物业管理用房、人防、社区服务、居家养老、体育设施、公厕、快递收发站、生活垃圾集中站、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等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4%o;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100户;居家养老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100户;人均健身设施面积不小于0.1平方米(室内)、0.3平方米(室外);对小区内开放的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可结合其他设施设置);生活垃圾集中站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符合公用事业部门建设管理要求。以上设施布局应方便居民使用,并广泛征求所在街道、社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3、居住区集中绿地面积不低于0.5平方米/人,并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4、各类配套设施设置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宜兴市新建住宅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管理规定(宜政发(2019)150号)、宜兴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意见(宜政办发(2021)47号)、关于宜兴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公用(2021)16号)等文件要求。户型占比要求:总户数不得小于900户,各主力户型占比要求:90平方米ToO平方米约占28%(允许差值±3%)105平方米T米平方米方占37%(允许差值±3%)120平方米-130平方米约占25%(允许差值±3%)135平方米-140平方米约占1096(允许差值±396)城市设计要求:1、住宅建筑沿庆源大道绿化控制带建筑面宽不大于45米,建筑高度控制HW80米,确保沿庆源大道、范蠡大道等城市开敞空间的视觉通透性,打造优美的城市界面视觉效果。2、整个小区建筑外立面均应采用高水平公建化设计,造型现代简洁。住宅立面阳台应采用封闭设计且不得设置露台。楼梯间、电梯间外立面效果应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不得明显突出建筑主体,打造整齐平整的外立面效果。空调室外机、落水管等户外设备设施应当结合建筑外立面采用隐蔽化设计。3、商业与住宅相对独立,并形成连续的商业空间界面。商业建筑风格以现代简洁为主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商业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区域应与人行道、停车设施等一体化设计,明确铺装形式、景观小品、街道家具、绿化种植等内容。4、小区若设置围墙,应采用通透式围墙,围墙内外应坚持高标准设计和建设。5、应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落实低碳、节能、智能化、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高层建筑夜景亮化等相关建设要求,地下空间鼓励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技术。6、注重第五立面的设计效果,因绿建要求必须在屋顶设置太阳能热水器的,应与屋顶通风管道、空调室外机等一起采用隐蔽化设计,营造整体、协调、美观的建筑屋面形象,并应在报审图纸中明确热水器等相关设备的位置、形式和数量。7、地下空间不超过地上用地红线垂直投影范围,并符合相关退界要求。在地质、市政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开发深度不小于一层,用途为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人防设施、储藏室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地下空间必须与项目同步实施、同步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地下空间应注重人性化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采光等技术提升相应环境品质。8、人防设施:按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地下停车场设置。抗震及消防要求:必须满足有关抗震及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管线布置:各专业管线入地铺设,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设计成果报审要求:总平面规划图、总体设计效果图、建筑单体效果图、沿道路街景效果图、景观环境设计图、夜景亮化设计图、交通组织图、地下空间利用图、竖向设计图、定位放线图、综合管线规划图、单体初步设计方案、立面局部重要节点工程做法效果图(应具体标注立面材质、颜色、尺寸、型号等信息)等,并提供相应电子文件(包括dwg、jpg、WOrd格式)及文本(不少于3份)。4、其他:1、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2、委托持证测绘单位实测满足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数据入库要求的地形图。3、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以上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并应符合宜兴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细则相关要求。4、地块内若涉及水利的相关内容,应征询水利主管部门意见,其他建设条件应征询住建、交警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附图:规划用地红线图M三嫄照因